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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征服王夫  第1页    作者:凌淑芬

  E-MAIL变更小启 凌淑芬

  有鉴于免费信箱的丢信率实在太高,凌某人决定换到另一个更稳定的付费信箱。

  即日起,凌淑芬的永久e-mail为[email protected]

  信箱很好记,开头的「shufenlin」就是凌淑芬的英文音译。旧信箱其实也不会取消,所有寄到旧信箱的信,我已经自动设定转到新的这个mail2000信箱了;只是您如果寄到旧信箱来,很难保证我一定会收得到,因此请大家不嫌麻烦,以后改寄到我的新信箱来。

  以后凌淑芬书中的e-mail也会一并更新,谓大家告诉大家,谢谢。

  写信给凌某人:105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234号11楼之3凌淑芬收。

  凌某人的最新e-mail:[email protected]

  痛 凌某人

  好,我要自首!

  文中女主角对痛的反应,完全是我自身的投射。

  我就是那种怕痛怕得要死、近乎歇斯底里的人。

  因为怕痛,我常跟朋友说:「歹徒要抢我的钱最方便,他只要把刀子亮出来,不必真的割下来,我就什么都给他了。」

  哪天落入敌人手中,他们也不必刑求我,只要让我看那种很恶心的刑求影片,我保证吓得所有国家机密全报上来。(可见我这种人天生不适合干情报员)

  我宁愿生病,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个三、四天,也不肯踏进医院,打那可以让我早日恢复健康的一针。要我打针,我会叫医生把天台空出来,让我直接往下跳就好。

  可以想见,医生痛恨我这种不合作的病人。

  有一年身上长了一个奇怪的小肿块(后来证明没事),朋友纷纷叫我去检查,如果肿块是恶性的,也好提早治疗。我的反应是:「不要,放射线很痛,化疗很苦,我宁可早点挂掉,也不要那么痛苦。」

  一堆朋友被我气得跳脚。如果有人还想进一步相逼,往往被我一句「赖活不如早死」给打败!

  没办法,我就是怕痛。

  又有一回,我严重摔倒,撞到骨盆,几个朋友连忙挖出一堆中西医的名片,要我去推拿或做复健。

  「不要,做复健好痛,我宁可赖在床上,把自己饿死。」

  「中医帮妳拔个罐,再推拿一下,去看个两次就奏效了。」一位媒体朋友说。那张名片还是他四处问来的。

  「不要,拔罐很痛,推拿更痛,你杀了我还比较快!」

  「妳这样拖着不是更痛吗?」

  「不要理我,让我一个人安静的死去吧。」我埋进棉被里。

  幸好当时旁边有人拉着,不然那位朋友很有完成我遗愿的意思……

  我能怎么说呢?不怕痛的人,你们是无法理解我们这种怕痛者的心声的,呜……

  不过书中也只有「怕痛」这一点和我相符而已,其它情节设定,纯属虚构,请不要套用在凌某人头上,谢谢、谢谢。

  和读者分享这个故事,请翻开书页吧!

  楔子

  为什么当个「非处女」是这么困难的事?

  叶梓嫔懊恼极了。

  因为她丑得没人追?

  哦不,不不不,连「丑」这个字出现在她名字的上下左右,都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

  她非但不丑,她还是个娇娜冶艳的性感大美女。

  她的身高一六八,三围是傲人的34E,25,36。她从荷兰籍的外婆那里继承到白嫩的肤色,从山东人的外公那里继承到高挑的身材。从卑南族的父亲那里继承到深刻立体的五官,从混血儿的母亲那里继承到天生的鬈发。

  各方血统相加相乘再减去任何不利基因,便造就了她活色生香的外貌。

  她的五官抢眼出众,猫样的大眼睛总是充满魅人的风情;她微扬的唇角,即使面无表情时也像是在微笑,玲珑的娇躯更吸引满街男人的眼光。

  她不只美,而且艳。

  她媚而不俗,冶而不妖,打国中阶段就开始发育,到了二十六岁的现在,艳光非但越加逼人,而且裙下已拜倒为数众多的英雄胆。

  她非常知道如何藉由服装、饰品凸显自己的绝艳风情,同时保持高雅的品味,因此,电影上那些俗丽的花瓶形象绝对不可能出现在她身上。

  那她为何还苦守着四行仓库?因为她的个性保守?

  别闹了!

  这么说吧!她当然不是什么豪放艳妹,日日流连夜店专找一夜情,话说回来,如果她真的这么做,或许今天就不会有这样的苦恼了──但是,她也绝对不是外形冶艳、内在保守的乖乖女。

  彷佛为了不辜负自己的风艳,她从小到大男友从来没有断过,最长的空窗期是三个星期。因此,从某个角度来看,她还满有「经验」的。

  说说她印象比较深刻的初恋好了,那是发生在她高二那一年。

  当年她们班和一所工专的学生联谊,她因而认识了号称「校园王子」的他。

  学生嘛!举凡被冠个「XX王子」这种名头的,另一个代表意义就是很会泡美眉。

  她就被他泡上手了。

  她自己愿意被泡的。

  小两口卿卿我我,花前月下,经历过所有小男生小女生初恋必经的过程──在夜晚的河堤上搂在一起喂蚊子,在冬天的大海边冻到四十度高烧,在日正当中的时刻学罗密欧与朱丽叶做楼台会。全世界的现实都不存在,只要两个人能腻在一起,喝风就会饱。

  然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王子终于说了──他「要」。

  嘿!这有什么问题?他要她就给,反正她自己也心痒痒的,看她这个女朋友多爽快!

  之前还不敢放胆走到最后一步时,他们已经偷偷爱抚过无数次,所以她从他身上「实验」到不少宝贵的技巧,这男孩对她的感情历程算是颇有贡献。

  那天晚上他们约在他家里,他老爸老妈出差,大哥在隔壁熬夜苦读,准备为研究所付出性命。

  两个年轻人自个儿关在男生房里,吻着抱着摸着,就走到那一步了。

  男生浑身脱得赤条条,兴奋得几乎控制不住。

  她看着小男友已经渐渐熟悉的男性亢奋,心中又期待又紧张。

  接着,男生趴到她身上,开始试着进入。

  这个动作,后来证实,是一项非常不智的举措。

  「啊!等一下!」她股间感觉到一阵压力,心中一慌,就把他推开了。

  「等什么?还要等什么?」男孩快撑不住了,整张脸涨得通红。

  「人家怕痛……」她娇怜无限地轻喃。

  「第一次都会痛的,不过痛一下下就过去了。」男孩安慰她。其实是不是痛一下下过去,他也不晓得,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已经精虫入脑,再不达阵冲刺,全身就要爆炸了。

  「那……好吧!你要轻一点哦!」她撒娇地说。

  男人如何能受得了一个性感佳人,在他身下用如此激发人类兽性的柔弱姿态说话呢?

  男生急吼吼地捧起她的俏臀,直接就想冲锋。

  「噢──」她痛叫一声,反射动作把他给踢开。

  男孩猝不及防,飞了两步远才落地。

  「妳是怎么搞的?如果不小心把我踢断了怎么办?」男生大吼,边爬起来边揉屁股。

  「对不起,刚刚……好可怕,好像要被撕开一样……人家都说了怕痛的……」她噘起樱唇,水媚的明眸眨呀眨的。

  「不是说忍一下就过去了吗?」男生抱怨,慢吞吞摸回床上来。

  「好嘛,那……那我忍就是了,你不要生人家的气。」她怀着无限娇羞,再倒回床褥间,让他趴回自己身上来。

  兽性征服一切。

  眼见美体样陈、秀色可餐,男孩再也顾不得之前的惨痛教训,低吼一声扑上来,掰开她的玉腿硬上。

  「啊,等一下,会痛……喝……不行,等一下,这个角度不对……啊啊啊,痛痛痛……住手……会痛……我说住手!住──手──」

  砰!

  一具躯体再度从床上飞出去,这回,直接飞到房间另一端,砰地撞在墙上,软绵绵滑落地。

  「亲亲!亲亲!」她大惊失色,连忙扑上前看看伤亡情况如何。

  男孩已经口吐白沫,出气比入气多了。

  她的初恋在隔天结束,因为男孩认为保有一根完整的「自我」,比一个带出去很有面子的美眉更重要。

  后来她当然又谈过许多次恋爱,其中不乏惊天动地、生离死别的热烈恋情。随便再举一个印象比较深刻的好了,比如说去年,她和协力厂商的一位行销专员交往。

  这位专员扛着美国长春藤名校回来的招牌,一身金光闪闪,进公司三个月就跃升为众妹眼中的潜在绩优股。

  要比勾男人,叶梓嫔绝对不会比输任何人。她随便抛几朵笑意,回几下玉眸,再在无人的时候「不经意」对他眨几下睫毛,这个男人就成了她的囊中之物。

  现代人做任何事都讲求速率,谈恋爱也一样。交往第三个月,专员就暗示她,要不要去看看他新买的那组床单?

  看,怎么不看!非但看,她半推半就的,也就答应跟他一起「用」了。

  情节都大同小异。

  两个人说着笑着,吻着抱着,不知不觉就倒在应该倒的地方。

  这个男的比猴急得不得了,与平时风度翩翩的样子大相径庭。他连她的上衣都没脱,直接扯下她的底裤,再拉开自己的拉炼,就准备就绪。

  「等一下、等一下!有点痛……」她在他身下皱起眉。

  「痛?」专员顿时愕然。

  「人家以前又没做过,当然会痛。」她爱娇地白他一眼。

  呃,严格说来,不算没做过,只是没「做完」过。

  「妳是说,妳还是第一次?」他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运气。

  「对啦。」她轻喃。「你要轻一点,温柔一点,我……我很怕痛的……」

  天哪!全业界最艳、最媚、最有女人味的一朵玫瑰居然还是含苞状态,那他岂不是赚到了?

  征服的天性开始发作,专员拍拍胸脯,大声向她保证。

  「妳放心,把一切交给我!我绝对给妳最完美无缺的第一次。」

  「亲爱的,我相信你,来吧……嗯,等一下,那样不太舒服……对,这样就可以了……慢着,不要那么快想进来……等一下、等一下……不是,那样子也会痛!你等一下嘛!」她用力推开身上的男人。

  「我只是先试试妳的情形而已,妳这也不给摸,那也不给碰,我怎么知道妳准备好了没有?」专员气喘吁吁地站在床尾看她。

  「我……我会痛……」她拥着半敞的酥胸,委屈地望着他。

  任何男人都无法在这双水汪汪的大眼下坚持太久。

  「好好好,是我不对,我不该对妳这么大声。」专员轻怜蜜爱地黏回来。「妳放心,我不会伤害妳的,我们再试一下好不好?为我忍一忍,嗯?」

  「好……那你要小心,不要弄痛我!」她含羞带怯地勾住他的脖子,送上自己。

  腿间再度感到被人刺探。

  忍。忍。忍忍忍。

  「这样会痛吗?」专员碰她。

  老实说,不太舒服。

  「那我要进去啰!」

  「……啊!等一下、等一下……啊啊,不要……这样会痛……停!慢着……不是那样……不要硬挤,我会痛……痛痛痛,好痛哦……停!快停!我不要了……该死!你给我住──手──」

  砰!

  一道影子呈拋物线飞出去,撞上对面墙壁,缓缓溜下地──非常熟的场景。

  「亲爱的!你没事吧?」她顾不及拉好衣服,惊慌失措的扑上前。

  一如以往,眼睛翻白的男主角连话都说不出来,更不用说帮她克服障碍了。

  痛。

  是的,这就是万恶的根源。

  她怕痛。

  她从小就怕死了「痛」这个感觉!据说是幼年时不小心被爸爸用车门夹到手造成的后果。从此之后,她对「痛」就完全没有承受力,即使只是一根针不小心扎到手指一下,她都会痛得涕泗齐流,严重一点的甚至曾经昏过去。

  她生病只能吃药不能打针,不然她会痛到休克。她去海边游泳绝对不能晒到脱皮,不然她会痛到当天挂急诊,好几天才出得了院。

  父母曾经带她去看过心理医生,可是,除了证实这是幼年经历引发的极度「痛觉恐惧症」之外,心理医生也不能帮她做什么,一切必须靠她自己慢慢走出来。

  该死的!如果她走得出来,还会在看尽各家帅哥猛男之后,仍然是个处女吗?

  如果她真的就是无法和男人发生关系怎么办?如果她因此无法当一个正常的妻子,甚至当一个熬过生育之痛的母亲怎么办?

  难道她真的就要从此孤独一生吗?

  「不!不!绝对不!」叶梓嫔绝望地捂着绝色姿容。

  摆脱处女身已经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性问题,它代表的是,她有没有机会战胜心魔,为自己下半生的幸福揭开序幕。

  她相信,只要遇见正确的男人,她一定能克服心中对「痛」的恐惧感。

  是的,没错,就是这样。

  「我一定要去把那个男人找出来!」她一跺玉足,奋勇立誓。

  「啊──」脚底下传来一声惨叫。

  「呀,抱歉,你没事吧?我不是故意踩到你……的那里。」

  专员再度失去意识,熟悉的口吐白沫情景也再度在她眼前上演。

  懒得理他了,现在她有更重要的事必须做。

  只要有个男人让她热情到愿意不顾一切献出自己,她对痛的恐惧一定会烟消云散,从此以后就能正常和男人交往上床,甚至结婚生子。

  去除我心魔的英雄呀,你在何方呢?

  第一章

  那个男人在做什么,杀人弃尸?

  叶梓嫔倒抽一口寒气,火速蹲在小march的另一侧,期望对方不会看见她。

  别自己吓自己,一定是她想太多了!她拍拍胸口。

  这种地点──阳明山的荒郊野外──怎么可能有人弃尸呢?

  这种时候──深夜一点,四下无人──也不可能有人敢乱来!

  呃,好吧!或许现在的条件还挺适合凶手弃尸的。

  她探出小半颗头,从车窗悄悄地望出去。她的小march才停在一排树丛之后,从对方的角度应该看不到。小树丛有个V字型的微凹,正好就是她直视出去的视角。

  在五十公尺的前方,一辆深色轿车停在路旁,后车门开着。夜色让她看不清楚司机的相貌,只能从剪影推断,他非常高大,体格颇为壮硕。

  那个男人走进草丛里,窸窸窣窣不晓得在做些什么。

  不一会儿──

  喝!他赫然从草丛里抱出一具软瘫的人体。

  他他他……他不是要弃尸,而是要换弃尸地点?

  那具人体似乎有些沉重,隐隐听他低喝一声,把整具尸体扛到肩上来,那个「人」软软的挂在他肩头,手脚随着他行进的动作摆荡,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在呼吸的人类……

  「天哪!我该怎么办?」叶梓嫔缩回车厢后面,一颗心怦怦地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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