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凯!”望着那张兴奋的俊颜,柏乐怡感到话语被什么堵住了,“其实你不用这样做的。”
她知道,他这样费尽心思地胡闹,是为了什么。
山风渐大,扬起她的头发,这一回,她主动依进那副避风的胸膛。
胸膛一颤,似乎受宠若惊,顿时僵了。
——***——
“乐乐——”
隐隐约约,她听到有人在唤她,睁眼一看,她看到了一个女孩子。
她发现,那是五年前的自己,穿着白衬衫,黑色及膝裙,头发往后一束,扎成清爽的马尾。她正捧着一个便当盒,步履匆匆,脸上挂着只有恋爱中的人才会拥有的微笑。
那时候,她还在念书,翁家良还是她的男朋友。
每天,除了打工,她做的头一件事,就是往翁家良住的小屋里跑。
那个和她一样贫穷的男人,曾给过她许多承诺。
他说:“乐乐,我们毕业以后就马上结婚。”
他说:“乐乐,我会挣许许多多的钱,以后我们一定幸福。”
他还说……
奇怪的是,她对这些随口说出的话语深信不疑。或许是因为那时候她思想单纯,没有见识过男人的狡猾;也或许,那是因为,她很爱他。
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她和平时一样给赶论文的他送晚餐。无论多累,她都会亲手为他准备晚餐,尽管奔波于打工的速食店和翁家良的小屋之间,常让她喘气不已。
轻轻推开门,怕过大的声响吵到他,然而,却听到一声女孩子娇媚的呻吟。
怎么会有女孩子在他的屋里?长久以来,他的屋里只出现过一个女孩子,那就是她自己。而且,那声音还是从床上传出的。
很快她就看见了,屋子并不大,床就对着门,一幕胜过色情电影的画面露骨地呈现眼前,那个热汗淋漓摆动着身躯的男子,那个赤身裸体呻吟叫喊的女子,都是她熟识的。
她惊呆了,愣在门口。床上的人发现了她,一个惭愧地低下了头,另一个则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原来是乐怡呀!”罗珊舒服地透一口气,笑道。她的腿仍圈着翁家良的腰,似乎不让这个已属于她的男人退却。
“你们……你们在干什么?”半晌,柏乐怡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珊珊是她的好朋友,不是吗?虽然别人都说一个富家女和一个穷人家的女孩做朋友是很荒唐的事,但她从没怀疑过她的友谊,甚至,有一次翁家良生病,她打工抽不开身,也叫罗珊到医院替她“照顾”他。
真没想到,那一次的“照顾”,竟成为他们两人萌生爱意的开始。
“干什么?”罗硼大笑, “乐怡,你也不是小女孩了,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我们在干什么。”
柏乐怡看向翁家良,希望能得到一个让她好受一些的答案,然而他却一言不发。
许久许久以后,她终于明白,翁家良所需要的一切,罗珊能给他,她却不能。所以,他离开她追求更高一层的幸福,是很应该的。
除了放手,她还能说什么呢?有人说,如果爱他,就应该给他他想要的。还有人说,他的心已经飞了,留着空壳还有什么意思?任何说法,对她而言都只有一种结局,她只好认了。
只是,那以后的大半年里,她一见到食物就会呕吐,尤其是她从前常常做的、翁家良最喜欢吃的红烧排骨。
还有,她发现,自己再也不会爱上男人了——再也不能爱了……
“乐乐,起来吃药了!”一阵轻柔的呼唤将她从梦境拉回现实。
睁开眼睛,早晨的阳光就洒在床头,阳光里有凯森的微笑。
柏乐怡摸了摸疼痛的额,终于想起,自己被山上的冷风冻得生病了。这是在京都的一间大酒店里,她已经二十五岁了,再也不是从前那个为了爱情而伤透心的女孩。
“做噩梦?”凯森用毛巾擦着她汗湿的面庞,声音里满是怜惜,“都怪我,不该答应阿肯他们带你去看什么鬼日出的,害你发高烧。感觉舒服点了吗?”
“好多了。”她依着他那健美的身躯,平缓噩梦带来的急促呼吸。
昨夜,在发现她额头滚烫之后,就是这副身躯抱着她冲下山。她躺在他怀中,朦胧间,感受到他奔跑的喘息,他被汗湿透的肌肤,还有,他那颗焦急忧虑的心。
若在平常,打针吃药会搞得她痛苦万分,但这—次,却没有感到太难受。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包围着她,让她沉沉睡去。
“樱花好美呵……”视线渐渐清晰,她看到窗外满是漂亮的粉色,仿佛整个京都的妖娆都在眼前了。
“喜欢吗?”凯森笑,“这可是本帅哥牺牲色相,朝客房部女经理暗送了老半天的秋波才换到的房间喔!害我眼睛痛得要命!据说这间房是什么什么王子的专用房间,他就是喜欢这些樱花才全年包下来的,幸亏今年他出了车祸弄断腿,来不了京都。怎么样?面对本帅哥的用心良苦,柏小姐应该给些什么奖励呢?”
奖励?他又要奖励?难道又想偷吻她?
“放心,本帅哥还没那么丧心病狂,不会趁人之危的啦!”似乎看出了她的担忧,他戏谑道。
“那你想要什么呢?阿凯。”出乎意料的,她靠到床头,缓缓一笑,“无论你想要什么,这次都随你。”
算是报答吧,报答他这些日子给予她的安慰。她柏乐怡是从不喜欢欠人情的。
“真的?”俊颜一怔,但马上又恢复了笑容,“我想要什么你都给?”
“嗯。”她点头,仿佛决定把心一横。
“我想要……”他忽然将手臂,绕过她的身子,指尖从脖子往下移动,至她的酥胸前,“我想要这个——你的心事。告诉我,你刚刚梦见了什么?为什么流眼泪?”
流泪?柏乐怡抚了抚自己的面庞……呵,是呵,之前为什么没有发现?曾几何时,她已泪流满面。
“因为我梦见了自己的初恋。”她爽快地回答,笑容仍在,不过变得有些涩涩的。
“你的初恋?你跟翁家良的?”怀抱渐紧,似乎想止住她的颤抖。
但她仍在发抖。 “对,翁家良。我曾经爱过的男人,只有他,那段往事……太让人难过了。”
“嘘,乐乐,不说了,”凯森感到了她又要碎裂的心,后悔自己挑起的话题,“如果觉得伤心,就不要说了。”
“我不是伤心,真的真的不是伤心……”她捂住胸口,看见一滴泪落在自己的手上。话题已被挑起,她要继续,这么多年的痛苦她得找个机会将它一吐为快。于是,话语便像溃堤的河水,倾泻而出——
“但是,有时候想起来仍是有些难过。那时候,我那么爱他,他也那么爱我,可为什么一夜之间,所有的爱却荡然无存?我跟他这么久的感情,却被别人弹一弹手指就灰飞湮灭。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原来只是因为一个字——钱。
“他跟我一样,很穷,有弟妹要供,有父母要养,他想出人头地又不愿苦熬三十年,也只有这样了。事后我去找过他,他说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家人。嘿,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家人!我还能说什么呢?
“从那以后,我就告诉自己,什么人也不要再爱了,什么事也不要多想,只有赚钱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拼命赚钱,不择手段,不顾途径,但有时候数着钱,我心里会感到空虚,觉得什么也没有,只有这些纸……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老爸是个酒鬼掉进水塘淹死了,老妈只顾着两个弟弟从不在意我。所以,这个世界上,钱是跟我最亲的东西,我不会说自己赚钱是为了家人,我是为了自己——就是为了自己。
“明知道别人在背后笑我贪钱,但我还能怎么样呢?我也想象芷茵那样做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纯情玉女,生长在她那样的家庭,有一个保护自己的丈夫。有时候真的好羡慕她喔,可惜她不知足……人大概就是这样,总不知足的,像我,从前没钱的时候想钱,现在有了一点钱,又莫名其妙感到难过……”
凯森搂着她,没有阻止她的话语。听说最好的心理医生就是什么也不用做,只静静地听病人倾诉。如果她想说,就让她说下去吧,如果,这能让她心里好受。
她的叙述时而平静,时而激烈,时而又有些神经质的癫狂……过了很久,声音渐渐停止,取而代之的是泪水,从她迷茫的大眼睛里颗颗掉出,连续不断。
“乐乐——”他不由发出一声呢哺,轻轻将唇覆上,吻吮她的泪。
他还听说,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时候,心里是会有疼痛的。现在,看见她的泪,他的心就像刀割一样疼,割得他心灵最柔软的部份满是血痕。这说明什么?他……爱上她了吗?
是吧,爱。
这个字让他本来轻柔的吻发烫发热,越来越激烈,从她的额直吻到她的唇,再一直往下,舔吮那颗泪一般的红痣。“乐乐,我想要你……”他嘶哑的低语。说好不会趁人之危,但欲火已点燃,在这种时候,面对心头所爱,就算自制力再好的男人也会变成猛兽。
“凯……”柏乐怡迷惘地看着他,她的精神已经疲惫,心也憔悴,再也无力抵抗。
“我不会伤着你的,会很舒服的,相信我……”一个翻身,他已将她压在身下,邪肆的手撕扯着她的衣襟,褪掉她的底裤,堵上温暖的舌,将她的惊呼吸入口中。
“是第一次吗?嗯?是不是?”他知道自己很自私,可却一再问这个愚蠢的问题,若换了平常,他肯定会笑死自己。但此刻,除了希望对方能被自己完全拥有外,问这句话,也能让他知道该放多少分力道温柔的待她。
“嗯。”她羞涩地点了点头。
他笑了。感谢上苍,没有让乐乐毁在那个姓翁的家伙手里。她只有他——她的将来,只能有他。
欲火燃烧了两人。春光明媚的室中,飞扬的汗水,温柔的呢哝,狂浪的喘息……交织。
第七章
“嗨,凯凯,妈妈来了——”
一大早,听见那催魂似的门钟声,凯森就知道自己的灾难又来了。
果然,一肥一瘦两个女人如强盗般闯进他的房子,嗓门震天。
“凯凯,为什么这么久才来开们?是不是房里藏了女人呀?”大太太笑。
“怎么可能?凯凯的房子一向不让别的女人进来,如果我们不是他最亲爱的妈妈,怕是早被赶出去了!嘿嘿,藏了个男人倒有可能!”二太太把带来的一壶汤放在桌上,“快,凯凯,趁热把它喝掉,这可是家里大厨伯伯炖了一整夜的,如果你不吃他会痛苦得想去改行喔!听说你刚从日本回来,日本菜那么难吃,一定把我们凯凯整瘦了,让妈妈好好看看……”
“小妈!”避开那只魔掌,凯森老老实实喝汤。好汉不吃眼前亏,他深深了解,对付敌人,要表面老实,骨子里狡猾。
偷偷看一眼卧室的房门,确定关闭严实,他暗暗缓一口气。
那里面,睡着柏乐怡。
从日本回来的这几天,他强行把她留在这幢山间小楼里,用尽各种方式把她爱了无数遍。从十几岁起累积的“运动绝学”,统统用在她的身上。此刻,她累昏了,而他却神采奕奕,仿佛吸收了日月精华。
曾经以为,在这方面他已经麻木了。没想到这些日子,他却如情窦初开的小男生,满怀新鲜,试了一次又一次,总想要更多。
男人都是喜欢这种事的,但跟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感觉会更好,至少,不再是一只仅仅想解决生理需要的禽兽。
“咦?凯凯,妈妈发现,几天不见,我们的乖乖更帅了!”大太太惊奇地尖叫, “你吃了什么东西?怎么面若桃花、唇似樱桃?”
“大妈!”凯森皱眉抗议。面若桃花?唇似樱桃?这些词是用来形容男人的吗!乐乐听了肯定会笑死。不过幸好,他从前为了听音乐,把这间房子装修得隔音效果极佳,就算外面杀人放火,里面的人也不会察觉。
“真的耶!”二太太凑上来,瞧个不停,“连眼睛都明亮了许多!怪事!”
“两位太太,”他及时阻止她们的夸奖,“请问,你们到底有何贯干?”
“我们来帮你搬家呀!”她们异口同声地回答。
“搬家?”
“对呀,我们两个是开路先锋,搬家公司的人很快就到!”
“我什么时候说要搬回去了?”他震惊的怒吼道。
“你没说过吗?”大太太故作无辜地耸耸肩,“你上次在电话里不是说,只要我们帮你买回那条链子,就答应我们一件事吗?现在,我们要你做的——就、是、搬、家。”
“我……”一贯油嘴滑舌的凯森顿时哑口无言。
“凯凯呀,你可不能没有良心!你可知道妈妈们为了帮你买那条链子,远渡重洋,费尽了多少心思吗?那可是俄国末代皇后戴过的古董项链耶,年代久远到可以追溯至叶卡捷琳娜二世,颜色蓝得像蓝色多瑙河!
“妈妈们在拉斯维加斯赌场跟那个狡猾的老板谈判三天三夜,还冒着被他手下一帮猛男狂揍的危险,才把这条链子赎出来。”皮包一拉,二太太抽出手帕接住说来就来的眼泪, “凯凯,你怎么能够说话不算话呢?你怎么好意思欺骗我们两个善良的老人家呢?”
“我……”当初为了尽快找回那条链子,轻易许诺,本也猜到会有几分麻烦,但没想到两个老太婆行动如此快捷,在他还没想出对策之前就跑来逮人!唉,他凯森纵横江湖十多年,头一次失算。
“大姐,趁这孩子发呆,我们快快行动!先把他的衣服抢出来,没有衣服穿他自然得乖乖跟我们走!”二太太快速跑到卧室门前,奋力一推。
“等等——”凯森正想阻挡,却被一只胖手抱住。
“乖乖,不要乱动,让你小妈替你收拾。”大太太在背后说。
老天爷,他现在紧张的不是搬不搬家的问题,而是——卧室里睡着乐乐!
接下来这一刻,忽然变得很静很静,仿佛黎明前的黑暗,静得不正常。有经验的人会说;一定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
果然——
一阵尖厉的喊叫划破早晨的寂静,整幢屋子差点倒塌。声音的制造者,二太太,跌跌撞撞跑了出来,上气不接下气地报告——
“大……大姐,房……房里……”
“怎么了?慌什么?”大大太出身豪门,见过大场面,很能沉得住气。
总不至于屋里有鬼吧?
“大姐,你说得没错,屋……屋里果然藏了个……女人!”
“女人?”青天霹雳,一向沉着的大太太顿时面如死灰,差点坐到地板上——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