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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哥哥  第12页    作者:乐风

  “你·”“不要说你完全不曾为我心动,你强留下我,就是你喜欢我的最佳证明,对不对?”

  是了!他无法否认。如果不是动了心,他大可以像对待其他擅闯的人一样,将绾书连人带游艇这回岸,但他非但没有,反而破例地留下她……

  汤玛土回身,绾书仰头看着他灿烂夺目的蓝瞳里。

  “你真的不怕我?”他沙哑地问。

  “真的!真的!真的……”她急切点头。“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相信我?发誓吗?好!我发誓,如果我怕你,我将会不得好死……”

  汤玛土捂住她的嘴。“我不希望你出事。”

  绾书拿下他的手,对他柔柔一笑。

  “我向往一生一世的爱情,我会永远以你的力量为荣,所以我绝不会有事。”

  汤玛士目不转睛地凝视她,感动地抬手—一抚过她如花的侨颜。

  “我衷心感谢上苍把你带到我面前,我发誓,我会一生守护你,直到我断气那一刻。”他立誓。

  “我爱你。”绾书红着脸,轻轻地说。

  “我也爱你。”他慢慢俯下身,把唇盖上她的。

  古堡的另一隅,有一扇窗被悄悄推开,老管家和老婆婆是被刚刚的巨响所引来的,现在看到这一幕,他们相视,发出会心的微笑。

  小主人以后不会再孤独了……

  每个人都感觉出来,古堡的气氛改变了,不再暗沉,而处处充满了亮丽的色彩。

  堡内的灯光打开。绍书这才发现,堡里不是没有电灯,灯都嵌在墙里,现下打开,扫去黑暗,照得黑夜如白昼,远在岸上的人们都瞧得分明;原来这座私人岛有人在,而且常常传出笑语嘻闹声。

  老管家和老婆婆也发现,接受爱情滋润后,小主人开朗了许多,情绪也更趋于平缓,不再动不动就拿石砖砸墙,古堡里常常看见情影一双和一只白鹦鹉,笑闹打趣,浓情蜜意。

  这天,汤玛土又看着绾书和她的“哥哥”嘻闹。

  “你看,我们可以这样玩嘱!”她兴奋嚷着,双手抓着“哥哥”的爪子,转着圈圈。

  汤玛土含笑观望,随着他们转圈子愈大,他也步步退后。

  “哇!好刺激!”

  “咕!”

  一人一鸟玩得高兴极了,浑不知躲避危险。绾书一圈转过一圈,脚步错落,突地踏中地块缺角,步履一阵踉跄——

  “啊——”她弯身跌倒,手跟着松开:“哥哥”随着抛物线原理,飞将出去。

  “绾书!”汤玛士一惊,飞快上前接住她,同时眸中篮光大炽,“哥哥”身形定在半空中。他问怀中人儿:“你没事吧?”

  “没事。‘哥哥“呢?”

  汤玛土收回能力,“哥哥”咕地一声,恢复自由的行动力,飞到横木架上停栖。

  “谢谢你。”绾书笑语如花。“又救了它一回。”

  “又?”

  “哼!”她仰着俏鼻,神气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上回‘哥哥“撞上椅背,差点撞断脖子,却在隔天就复原,这也是你的杰作吧?”她歪着头斜睨他。

  汤玛士爱怜得轻拧她的鼻头。“聪明的佳人。”

  “那当然,我可不是空有美貌的花瓶。”

  他含笑微微摇头,伸手让“哥哥”换栖到他肩上,揽着她往起居室走去。

  超居室已重新贴上壁纸、铺上地毯,从天花板垂至地板的长窗帘、优雅地衬托出英国爱德华式的宽大凸窗;米色窗帘再用沙发套的布料镶边,把整个起居室布置得温馨而富怀古情调。

  每天下午,汤玛土都会和绾书在此消磨一段时光。老婆婆已事先摆上茶点。

  “喂,你的超能力到底能做多少事啊?”绾书舒服地坐进沙发里,喝了一口茶后才问。

  堡内各处都挂起专门让鹦鹉栖息的横杆,汤玛士把“哥哥”放在横架上,坐下来,然后才回答绾书的问题。

  “我没算过,似乎真能随心所欲吧。”他耸一下肩。“因为自从过了二十五岁以后,我就能随自己的意思做任何事了。”

  “能学小鸟飞吗?”她打趣问。

  “别异想天开。”

  “好嘛。”她想了想,正经地问:“你说二十五岁之后,那么你的能力是随年龄增长喽?”

  “你是几岁发现自己拥有超能?”

  “这……”他迟疑了一下,看着绾书写满兴致的小脸,暗暗叹息,只能回忆道:“可能是三岁。或是四岁吧?首先拥有的,是移动的能力。”

  他看着窗外无垠的蓝天,眼神迷离,声音低沉:

  “我记得那天下午,阳光很好,我坐在桌前玩火车,突然觉得口很渴,心想等会去拿杯饮料,结果一杯冰凉的水果茶就平空出现了,而在走廊里的叔叔却高喊他的茶不见了……”

  “别说了,别说了!”绾书奔过来,紧紧地将他的头揽靠在胸前。

  汤玛土拉下她的手,温柔看着她。“你不是很好奇吗?”

  “不卜”她蹲下身,把头靠在他膝上。“明知道你有多讨厌这分能力,我却还一直逼你去回忆,我真该死!对不起,对不起……”

  “不!  "’汤玛士轻轻将她抱坐到他膝上,抬高她的下巴。“拥有你,我再无任何怨恨。”吻住她的唇。

  绾书用双手环住他的脖子,甜蜜地接受他的亲吻。

  谁说超能力者不好?至少他的吻技高超……她忖道。然后汤玛土将舌头探人她嘴里,她意乱情迷,无力再想了。

  他们探索彼此,打得火热,“哥哥”在一旁兴高采烈地叫:

  “咕!羞羞脸!羞羞脸!”

  汤玛士叹着气停下来,把置在她胸前的手转而环住她腰身,将气喘不休的她抱在怀里。

  “怎么搞的?”他失笑地问:“你什么都教它啊?”

  她吐吐舌。

  “之前它陪我看西洋片,每次看到演员间的亲热镜头,它就直喊羞羞脸,然后切换掉频道,我不知道它会——”她转向“哥哥”,扮个鬼脸:“臭‘哥哥’!”

  “聪明的‘哥哥“!”它拍动翅膀。“傻绾书!

  汤玛土哈哈大笑。“鹦鹉的确是最擅模仿的动物,看来我们有个小偷窥者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绾书闷闷地瞪了“哥哥”一眼。

  “嘿!女孩,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

  “哦?

  “我只是觉得你们很可爱。”他揽住她来又亲又吻。“谢谢你们给我带来这么多欢笑。”

  他吻她的唇、鼻、额头、脸颊、耳朵……吻得绾书娇笑出声。

  “好了,好了啦。”她推开他。“你弄得人家好痒。”

  汤玛士揽着她紧贴胸膛。“那你不气了?”

  “我本来就没有生气。”

  “那好。”他放心地靠回椅背。“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养这种大形的玄凤鹦鹉吗?”

  “啊!”她惊得坐直身子。“你知道"哥哥"的品种?”

  他点着她的鼻尖。“它叫白凤头鹦鹉对吧?”

  “对!”她重重点头。

  “还有一种外形和它满相似的,叫小葵花凤头鹦鹉,是吧?”

  “哇!你怎么会知道的?”她惊喜抱住他。

  “我一直找不到人……我是说,你是个赏鸟专家吗?”

  “专家谈不上。”他亲呢地用鼻尖去碰她的。“我只是有点兴趣。”

  这么近距离的谈话,彼此的唇相距只几公分,气息交融,这比直接亲吻更具诱惑,绾书不自在地撇开头。

  “那你都研究些什么?”

  汤玛士轻笑。“多半是濒临绝种的鸟类。”他伸出舌头,沿着她耳缘轻触。

  绾书一缩再缩。“濒临绝种?”

  “像圣文森特亚马逊鹦哥、南美雀或其他的稀有品种,如长耳朵猫头鹰……你的好美,尝起来好甜!

  “噢!”她终于受不了诱惑,转过头与他唇舌交缠。“你实在好坏,又色!

  “是吗?”

  他们紧贴在一起,水乳交融,中间夹着“哥哥”响亮的叫声:

  “羞羞脸!

  至于那个饲养鹦鹉的话题,呃,恐怕得花点时间才能再谈它了。

  “就是这样,‘哥哥“就变成我的了。”

  “用你的第一份薪水买的?”

  “嗯。”

  “你的那份薪水有多少?”

  “一万八千块的台币。”

  “买一只刚孵出来的雏鸟?”

  “太贵了对不对?”绾书嘟着嘴说:“可是没办法,我好喜欢"哥哥"喔!在老板家的人工孵卵器,我亲眼看着它从一颗蛋变成一只鸟,虽然那时它好丑,但是我真的好感动,觉得生命好神奇,所以当场我就要求老板将它让给我,我要亲眼看它长大。”

  “对于自己真心喜爱的东西,花多少钱去买都该是值得的。”汤玛土发表意见,顺便安慰她。

  “嗯,我也这样想,所以我从不后悔买下‘哥哥”“你从雏鸟开始养起,那照顾幼雏的一切工作,你都自己来吗?”

  “对。嘿!”她坐在他怀里,手指点着他的鼻头问:“换我来考考你,养一只刚出生的小鸟该做什么?”

  汤玛士漾开一抹笑,状似思索:

  “嗯……我得想想,总少不了人工喂养吧,而且必需是在鸟出生四小时之后,一开始是喂水。”

  绾书点着头。

  “然后呢,要监视雏鸟生长情形,记录体重,这么做可以了解雏鸟是否有需要处理的健康问题。  ”他看到“哥哥”脚上的环套,转而一问:“哥哥"套上脚环,表示它也是出身良好的纯种鸟,那脚环是你替它套上的吗?”

  “啧啧喷!”她啧啧称奇:“‘哥哥’啊!我们终于找到一个了解你的人了。”

  “姐姐!姐姐!咕”“哥哥”拍动翅膀,表示兴奋。

  “是‘谢谢“!”绾书瞪它,复又转向汤玛上:“我已经教过它好多次了,它却还是说错了,但它也曾经说对过一次。我想‘哥哥“不是不会说,它只是故意不向人道谢而已,太可恶了!”她转身瞪它一眼。

  “咕!道谢!"奇异的,“哥哥”竟准确地发音,把她的话重复一遍。

  她愣愣无法反击,汤玛士却失笑出声。

  “‘哥哥',你真的很聪明喔!”

  “聪明的‘哥哥“!”最喜听人夸聪明了.“哥哥”愉快地回应。

  汤玛土笑着,俯身在绾书耳旁问:“如果以后我们拿食物给它,它都说一声道谢,你猜这会怎么样?”

  绾书用手拍住额。“大家一定会笑我教‘鸟'无方!

  闻言他又咧嘴一笑。“别这样沮丧嘛!至少这证明它的确非常聪明,你才说一次,它就学会了。”

  她皱眉抬头看他,眸里闪动问号,用眼神问"是吗?”

  “当然是了。”他笑着揽住她。“虽说鹦鹉是擅长模仿的鸟类,但要训练到能让它说话,也不是容易的事,那需要主人长期耐心的教导和鹦鹉高度配合。显然的,你们配合得很好,‘哥哥“聪明,主人也优秀。”

  “算你会说话。”她凑到他鼻子前,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确定你真的不曾养过小鸟吗?”

  汤玛士愣了一下才会意过来,然后他爆笑出声。

  第十章

  “早安!”

  “早安!‘哥哥’。”绾书懒懒地翻一个身,无意起床;她侧着身子,盯着已延伸到桌脚的光影看。

  今天天气很好,汤玛士一定又会邀她到处去玩。他以为这样会令她高兴,殊不知,心里悬着事,她是怎么也放不开心去游玩的。

  为什么他总是无法以平常心来看待自身的能力呢?

  “唉!”绾书叹着气,又翻一个身。

  这些天的相处,表面上他们浓情蜜意、其乐融融,但她能感觉得出,有股暗流形成一股无形的压力流窜在他们之间,只是他们都选择视而不见。

  绾书很明白,造成这股暗流的主因,就是汤玛上那身随心所欲的超能力;他居然害怕那力量会伤害到她?

  “真是荒唐!”她喃喃地扁嘴批评,复又叹了口气:“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解开他的心结呢?”

  她苦思对策,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哥哥”歪着头,奇怪地打量它的主人。平常它说早安,主人都会自动起床,怎么今天她不起来,是不是没有听到?

  它于是振翅飞起,停栖到绾书枕旁,开嘴大叫:“早安!”

  “啊!”正陷人苦思的绾书大大吓了一跳,身躯一震,倏地坐正,怒瞪鹦鹉。“臭‘哥哥’!”

  “咕……”

  它很委屈地发出咕声。怎么骂它嘛!它是好心叫她起床耶!

  “绝书,你起来了吗?”汤玛士在门口叫。

  “哦,起来了。”绾书七手八脚爬下床,顺便把“哥哥”赶进浴室。“你等我一下。”

  汤玛士走到窗边,俯看下面的青绿草,阳光照在他黑亮的发上,竟反射出亮丽蓝色,绾书走出卧室,看到这情形,惊得呆了。

  “你弄好了?”他回头笑道:“‘我们去吃早餐,然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在他回头刹那,黑发在半空画出一道蓝色圆弧,美丽极了。他不是只有眼睛会呈蓝色吗?或者力量潜藏在身上,会令他随时产生这种迷人的色泽?

  她实在很好奇!超能力到底能做多少事?那随心所欲的能力,会有终止或衰竭的一天吗?当他到古稀之年,能力是增长抑或减弱?还有那眩惑人心的蓝,是为何而来?又为什么是多变的蓝,而不是其它的颜色?

  她有一肚子的疑问,却苦于难言,只有呆呆站着,眉头纠结。

  “绾书?”干么傻傻地瞪着他看?“你怎么了?”

  “喔,”她忙挪开视线。“没什么,我们可以走了。”

  汤玛士深深看她一眼,眼底抹过一抹不知名的光芒,然后他漾开笑容。

  “来吧,老婆婆煮了中式餐点,应该会合你胃口。”

  “嗯”

  吃过早餐,汤玛士拉着她就跑。

  “嘿!要去哪里?”

  “跟我来你就知道了。”

  “但……‘哥哥’快来——他拉她跑过长长的走廊,然后往地窖里钻。绾书忍住到口的疑问,跟着他来到一道石墙前。

  “用你的遥控器打开它吧。”汤玛士指示。

  绾书边在心里发誓不问问题,一面照他的话,掏出遥控器指向石墙。

  石墙慢慢往旁移开,原来这是第三道石门,绾书暗付。记得老婆婆说过,第三道石门是日光室。

  结果门一开,她就愣住了。

  “这……这是日光室?”她手指着,不可思议地问。

  “这是通往日光室的甬道。”他微微一笑。开始举步往现出的密道走。

  绾书只得跟上,边惊异地打量四周。名叫日光室,就算没有艳阳高照,也不该这样阴沉黑暗吧?可是看这甬道,阴暗潮湿,她甚至听得到海水滴在岩壁的声音,他们不会是在海里吧?雨道黑漆漆的,她全赖汤玛土拉着她才得以前进。

  好不容易看得到微光,她可以分辨出他们正置身在一个巨大的山洞底,空气变得比较新鲜,充斥海的咸味;洞里另有一个极大的水池。

  水池应该和外面的海洋相通吧。她忖道。

  “咕!”“哥哥”飞得很快,一路上咕咕叫不停,然后直直飞撞进绾书怀里。

  “安静”她搂住它,转身走到水池旁掬水一尝,咸的!“这是海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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