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得想想。”她说着,追上老爷爷的脚步。
汤玛土跟着,可怜兮兮地说:“别太为难我。”
“明知今日,何必当初。”绾书扫他一眼,突然想到一个主意:“有了!要我原谅你,可以、除非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让我帮你拍照。”
汤玛土蹙眉。
她接下去说:“我的行李箱里有一台照相机,等拿回行李,你让我照相,照到我气消为止。”
“这……”汤玛土犹豫地说:“不如由我来替你拍照,你想拍多少我都奉陪,这样可好?”
“不好!”她瞪眼说道:“我警告你,你不让我拍照片,我就永远也不原谅你!”
永远!汤玛士叹了口气,无奈妥协。
“行了,我让你拍,拍到你高兴为止。”
“耶!”绾书给他一抹灿烂的笑。在心底暗暗立誓,她一定会留下他们之间最美的一页!
第十一章
超能力又称念动力?!
“至少书里是这么写的。”绾书捧着一本从书房带来有关于超能力的书籍,蹙眉阅读:“是少数人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与生俱来?嗯,对!”
她点一下头,又接着往下看:但也可以后天训练而成。首先,找一只杯子——
“杯子?”她团团转,最后把自己喝下午茶的马克杯拿来用。
把杯子摆在离自己五十公分的桌上,然后凝神注视。
绾书全神贯注照着书上写的做。
心里想着移动……
“什么?”她叫,不信地重看一遍。“该死的!”她诅咒着,瞪着桌上依旧不动如山的杯子。
“活见鬼了,我干么训练超能力?”
她摔下书,抓起另一本。
超能!超越人类本能的能力。基本上,是属于潜能的一种。潜能其实人都具备,但只有少数人能将之发挥出来。
“好像有点道理。”绾书喃喃自语,换了个坐姿。
后天的超能力可经由训练而来,而先天的超能力会在人们还很小的时候显现出来——你可以观察你家的幼小孩童,通常孩童的年龄愈小,也正是训练的最佳时机。
一个人一般只具备一种能力,例如,他移动物品的能力较高,反之他的破坏力就较弱……
“是吗?"绾书想到汤玛士,他不止拥有一种能力啊。
人们只有一颗心,超能也是一样,你千万不可以太贪心,认为自己能同时拥有多种能力……
“乱七八糟,狗屁不通!”她忿忿地摔下书本,烦躁不堪,尤其看到书里最后一段的话,她更是惴惴不安。
干万不要过度使用超能,你极可能引火自焚!
“噢!”绾书叹了一口长气,沮丧地用双手捧住头。原本希望能从书里找出超能力的根源,借以解开汤玛士的心结,结果是弄得自己更烦,真是该死!
该怎么办呢?
“早安!”“哥哥”飞来,停在桌面上。
绾书不耐地扫它—眼。“午餐给你吃了,不早了。”
“早安!
“早你个头!”她烦躁地嚷:“臭‘哥哥’!”
“咕!”好心问安,怎么反被骂?“哥哥’委屈的。
“你走开,别烦我。”
“哥哥”其实是来传讯的,它避开主人挥来的手,努力表达汤玛土要它说的话:
“绾书——”
“滚出去!
“玛士见。”
“什么?”绾书猛地回头看它。
“玛士见绾书!”呼!说完了。“咕!
“汤玛士要见我?!”绾书大吃一惊。“‘哥哥’,你是来告诉我……天!汤玛士教你传讯?”
“咕!”
“天啊……唤! 我是说你做得很好。 ”她太意外了。不过,如果汤玛士能叫“哥哥”传讯,那她也可以请“哥哥”帮忙啊……一个计划慢慢在她脑海形成。
“见绾书!”
“好啦!你别催,我这就去找汤玛士。”她站起来,走到门口,突然又回头对“哥哥”说:“你留在这里别乱跑,待会我有事请你帮忙,嘻!”
“汤玛士!”
绾书由远奔近,立在大树下的汤玛士含笑回身,张开双臂。
“哇!”她兴奋地准备扑进他怀里。
“绾书!”汤玛士觉得身体一阵燥热,见到佳人,他竟像个情窦初开的毛躁小子,他不禁暗自摇头。
“汤玛土,我来了!”
同一时间,枝头的树枝松动,直直落下来。
“啊——”绾书及时煞住脚步,躲过树枝砸头的危险。“好险!”她低头看着树枝,它刚好掉在她和汤玛士之间。“真巧,也奇怪!怎么会刚好掉在这里?汤玛士,你说,是不是你故意吓我的?”
笑容僵在汤玛土脸上,他呆呆盯着树枝,一动也不动。
“汤玛士,是你……你怎么了?”
他看她一眼,摇了下头。
“是你的超能力吧?”她细看他的眼睛。只要一发动超能力,他的眼睛就会出现蓝光,但今天他眼色黑亮,并无蓝光。“不是你。那这树枝是自个掉下来的,真怪!”她看着躺在地上的断枝,又看看树梢。“好端端的发什么神经?”
汤玛士没接腔,只盯着自己的手瞧,脸色忧郁而古怪。
“算了,一场意外,别理它。”绾书随意摆一下手,挨近汤玛土身边。“你居然教会‘哥哥’传讯给我,真了不起。”
看到她动人的笑靥,汤玛士接下愁绪,换上笑脸。“了不起的不是我,是‘哥哥’,它实在很聪明。”
“那当然了!”绾书自傲地扬高下巴。“你不想想,它是谁养的?”
“你哩!”他爱怜地拧拧她的鼻尖。“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起染房来了。”
“别泄我的气。”她拉着他的手往屋里走。
“我们回去喝下午茶,然后我要你详细告诉我,你是怎么教‘哥哥’传讯的。”
汤玛土任她拉着走,不自禁回头望向树枝掉落处,眼底慢慢蒙上一层阴霆。
古堡的地下楼,有一扇石头做成的门,或着该说,石头做成可推开的墙——门上没有门把或扶手,它外形像墙,但可以往内推开。
门内是真正的禁地,自古堡落成以来,除了汤玛士,没有任何人靠近过。
这一天深夜,久不开启的石门被缓缓推开,汤玛土神色忧郁地走进来。门里空荡荡的,四面都是墙,偌大的空间里,只有面向门的墙上挂了一幅画,顶端一盏终年不灭的小吊灯。
他在画像前站定。画里的人英俊帅气,长得和汤玛士有几分相似,亦有一双篮眸;他是汤玛士的叔公,他爷爷的兄弟。
他们家族的魔力,一直是隔代遗传,上回是他的叔公,这次轮到他中奖。
汤玛士苦涩一笑。是了,魔力!在英国没有人会说他这一身力量是超能力,他们指称这是魔力;魔鬼的赐予,他是标准的恶魔之子。
也许有人会怀疑,为什么知道秘密的人都守口如瓶,不露半点风声?很简单,因为他们害怕,畏惧恶魔之子的报复!
他把眼光掉回画上,他的叔公,和他一样拥有魔力的叔公,他一生未娶,过着修士般的生活,与世无争,但还是被当时的人们以恶魔之名送上绞架,那时他才二十一岁!
自由,多少罪恶假以之名以行之。把自由换成恶魔两字,不知是否适当?
自从发生叔公这事件,他们家族就开始懂得注重隐私,藏于幕后,半个世纪下来,他们成了英国最神秘、也最富有的家族。
但这阻止不了诅咒,家族里的男人总是不长寿,短命早天是家常便事,人了单薄得让人惊异;而魔力拥有老是被诅咒的一群,一生注定是悲剧。
他们不能爱人,因为魔力会害了他们所爱的人!
汤玛土想着,心口猛地重重一抽,痛得地倒吸—口气。
叔公留下遗言来警告后世子孙,被诅咒的恶魔之子没有资格得到爱情!
所以……他得孤独一生?他必须放弃绾书?
汤玛士握紧拳,咬紧下唇,咬得唇瓣渗出血丝。他恨!他真的好恨!
室内突地刮起强风,一阵又一阵,吹得吊灯摇摇晃晃,吹得画框铿锵作响,吹得人几乎站不住脚。
好半晌,强风如来时乍然,止息了。汤玛土一迭声的喘气,然后抬起犹带蓝光的眸子,哀伤又绝望地望着画里英俊冷漠的叔公。
“诅咒开始了吗?”
“爱。”
“哎。”
“哎你个头。”听出“哥哥”语气里的漫不心,绾书瞪眼训它:“你正经一点好不好?我是很认真想请你帮忙,你该拿出身为一只鸟的基本礼貌啊!”
“哥哥”长长地“咕”一声,表示同意。“爱。”
“很好!如果你半个小时前就这么合作,我就赏你甜玉米吃了。”她在“哥哥”抗议前又道:“不过我们还有一个字要学,如果你愿意合作,我就给你两天的甜玉米吃!
“咕!
“好!来喔,学着我发音——‘吗’,表示疑问的‘吗’,你懂吗?”
“咕!”
“很好,‘吗’。”绾书发音。
“好!——哥哥”回应。
“臭‘哥哥’!”绾书勃然大怒,抓起抱枕迎头砸向它。“我养你。教你、供你吃、供你穿,你竟然在口头上吃我豆腐,以小犯大,你接得挺顺利,啊!”
“哥哥”振翅绕室绕飞,躲避馆书的枕头,一面开心地咕咕直笑。
“别躲,停下来,你这个大逆不道的臭鸟!”绾书追得气喘吁吁。
一时间,整个卧室鸟飞人跳,夹杂着羽毛、灰尘,喧腾得热闹滚滚。
“你们在做什么?”卧室的门洞开着,汤玛士站在门口,讶然看着这一团混乱。
“别躲,臭‘哥哥’!”
“咕!”
“哥哥”叫着直直撞进他怀里,同时绾书的抱枕也砸中他的头。
“别……呢……对不起,汤玛士……”她吐一下舌,用眼角余光瞪“哥哥”。“我没看到你。”
汤玛士一手抓下抱枕,另一手抱稳“哥哥”。
“你们在玩?”
“不!我要教训它!”绾书趁“哥哥”不备,一把抓过它,掐住鸟脖子。“这个大逆不道的。”
“好了。”汤玛士扳开她的手。“你会伤到它的。”
“那是它活该,谁教它吃我豆腐。”
“它吃你豆腐?”汤玛士吃惊得瞪大眼,来来回回看着她和“哥哥”。
“你想到哪儿去了啦!"绾书气急跺脚。“它在口头上吃我豆腐,我教它说话,发一个‘吗’音,它故意回我一个‘好’字,这不是吃我豆腐吗?”
“好。”“哥哥”又喊了句。
“臭鸟!
汤玛士失笑出声:“这其实怪不得‘哥哥’它是跟你学的。”
“我哪有教它……”
“’‘好’字是你的口头掸。遇到高兴的事,开口就说:‘好极了’、‘太好了’,再不然,就是说‘很好’,久而久之,‘哥哥’就学得透彻,运用自如了。”
“咕!”对啊!它也是有样学样,主子怎么说,它就怎么学嘛!
“哥哥’,你也有不对,你是故意说来气人的。一只有智慧的鹦鹉,不该做出这种事喔。”
“咕……”“哥哥”显然听懂也同意,叫声小了许多。
“向你的主人道歉,说‘对不起”“咕!”它是故意没错,而且汤玛土还说它有智慧,听起来挺受用的。好吧!“对不起。”
“哥哥”又准确又谦和的发音,让绾书心里百昧杂陈,她嘟着嘴酸酸地说:
“你这会倒听话了。哼!真不知谁是你主子,”汤玛士笑着搂住她。“吃醋啦?”
绾书默然不语。吃醋算什么?她是心疼啊!汤玛上非常得人缘,连一只鸟也愿意服从,可是这一身的力量却累他必须避居荒岛,这是多么不公平!
“绾书?”
“我才不会跟一只鸟吃醋。”她做作样地撇开头,掩饰眼底的心疼情绪。
汤冯士定定看她好一会见,嘴角咧开笑容。
“那就好。”他拍拍她的肩。“看你玩得满头汗;去梳洗一下,换套衣服,等会儿我带你出去走走,嗯?”
她颔首,汤玛士退出卧室,顺手把被扔在门边的遥控器抛回床上。
门合拢了。
绾书忧郁地回看“哥哥”。“你喜欢他更胜于我对不对?”
“咕!”“哥哥”展了展翅膀。“绾书爱玛士、玛士爱绾书吗?”它说。这是绾书这几天来一直教它说的。
“‘哥哥’!”绾书动容地抱紧它。
古堡是三楼建筑,外形和印度名胜那个被誉为爱的象证的“泰姬陵”有几分相似。蕾形的圆顶和拱门,建筑完美对称。
印度著名的泰姬陵有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传说位于阿格拉亚穆纳河岸的泰姬陵,是十七世纪时蒙兀儿帝国的沙贾汗为他的爱妻马哈尔所建的陵墓。泰姬陵印证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深情。
绾书不懂的是,汤玛士是基于什么心态,竟用一座象征爱情的陵墓为模型,来建构自己的古堡?
她想问,又不敢问。她和汤玛上的关系太薄弱,中间隔着一大段距离,她跨不过去,也不知该如何缩短。她怕……怕极了一个不小心就毁了她的初恋。
是了,汤玛土是她的初恋,她好希望这段恋曲能弹到永久,可是她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做?汤玛士又没说过爱她,她还能期待永远吗?
唉!好烦,谈恋爱都会这么烦恼吗?也许她该去访问一下,问问看别人是如何谈恋爱的……
绾书想得太人神了,浑然不觉危险将至,她头顶有块石头正在崩落,眼看就要砸中她。
“绾书,小心!”汤玛土惊喊,一把将她拉进怀里。
间不容发的,石块砸下来,砸在绾书脚边,跌个粉碎。破碎的石块惊醒绾书的神智,她吓得倒抽一口气。
“啊!”
汤玛土面色凝重地盯着石块看,不发一语。
绾书退出他的怀抱,蹲下身去瞧那块石块。
“啧啧啧!好险,要被这一大片石块打到,保准我脑袋开花。最近也真是奇怪,老有莫名其妙的东西相中我的头,好像嫌我这颗脑袋太可爱似的,总想砸碎它,真是怪了。”她抚着头顶嘀咕,复又对汤玛士笑道:“谢谢你又一次救了我。”
汤玛士心一恸,突然伸手将她抓起来。
“汤玛土……晤!”他的唇堵住她的,狂烈的情欲立即席卷她的神智。
虽然以往他们也曾相濡以沫,打得火热,但从没像过一次这般激烈。绾书完全没有办法思考,只能全神感受他的唇在她喉舌间嬉戏,探取她口里的蜜汁,在她肌肤上烙印属于他的印证。
热吻持续了好一会儿,就在绾书以为自己将死于窒息时,汤玛土蓦然一把又推开她,背过身重重喘息。
绾书双腿发软,背抵着墙,好不容易才站直身子。她看着汤玛士的背部,慢慢浮起一朵笑容。
这下总算弄明白了!他一定也很爱她,从他的行动中就可以窥知一二。他把情埋得很深,也不会把爱挂在嘴上,但他是爱她的。
“你走吧!
“啊?”
汤马土回过头,轻轻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