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看你这么用心,我也不忍你伤心。”
“那你什么时候走?”温雪莉开心了,她还是傻傻地上勾了。
“很急吗?”
“当然喽!愈快愈好,不是吗?”她希望趁林月葵未改变主意前让它成定局,尤其这件事不能让曾元汉知道,否则他一定会阻止她走的。“还有,离婚证书要记得签。”
“离婚证书?”林月葵差一点忘了,她现在已经是曾太太,而非林小姐。
“对,没签这个,你人走了,也没法帮我。”
“那要去哪买?”
“我这有。”她老早准备好了,只是不知林月葵会这么爽快答应。
“那该怎么写呢?”
“在这,还有这、这,签个名,其它的我帮你补充,至于赡养费,我就给你一百万当作补偿。我的人不错吧?”
“是啊!你人真好。”林月葵是真的这么认为。
“别这么说,记住了,明天我来接你,行李打包好,别让他怀疑了。”
“我会很小心的。”
结果林月葵果真成了沈原仁的第二号接班人——烂好人了。虽说没有血缘遗传,但相处久了,一些观念、思考模式还是会被传染的。
她一离开,曾家可鸡飞狗跳了。曾母一回国,金孙不见了、乖媳妇也丢了,曾元汉第一个受到惨烈炮轰。
“他们怎么不见了?”
“我一下班,就什么也不见了。”曾元汉最可怜,他什么也不知道,就丢了老婆、儿子,而他还成了肉靶;今天子弹扫射,明天手榴弹丢来炸去,他虽体格强健也受不了每天照三餐的炮轰呀!
“不见了你还敢说!还不放下工作几天,出去找他们回来?”
“妈,我有工作耶!”
“工作重要,还是老婆、儿子重要?”曾母只心疼她的金孙,他可是家中的心肝宝贝。其它东西没了,可以再买——他虽也是用钱买来的,可是她也照顾他好一阵子,也有感情了,岂可让他白白失踪?不行,非催催元汉找出她来不可!
“妈,她不会真要走的,她现在没亲没戚,她要往哪去?再说她也知道你心疼焕宇,她不会这么狠心带他走而一句不吭的。”他也懊恼她,他现在正为他们一家的往后铺路,她却不见了。最重要的是他们既没打架、也没口角,她出走个什么劲?
还托人寄来个什么离婚协议书,她心肠也真好,胃口也不大,一毛也没要求,也没个理由,未免太令人生疑了。尾语还附注:别找我。更可笑的是,签名与附注的笔迹竟不是同一个人,这怎么能不教他生疑呢?
“最好如此,反正我不管了,我要你立刻找她回来。”在曾母的一再施压下,他只好行动了。
□
“培利,她走了。”他第一个先去找他的最佳损友兼换帖兄弟洪培利。
“林月葵吗?真的假的?”洪培利先是震惊,然后是不可置信,再是开心。
“我会骗你吗?”
“太好了,我又有机会了。”
“你这算什么朋友嘛!”曾元汉被家中的太君逼急了,太君已下御旨一个礼拜内不找回他们母子,他就准备以死谢罪吧!
“说真的,她怎么会走掉了?”洪培利也不相信她会走,她是那么死心眼的女孩,照理说她是没什么理由可以离开的。
“Idon'tknow。”
“太——太——不成理由了吧?你们没有争执、没有摩擦?”
“总之是没有!喂!你在办案是不是,这么审问人,洪大律师?”
“本来嘛!怎么说也绕不出去。Sorry,原谅我这个敬业的律师吧!”洪培利这个人说人才,也是翩翩美男子一个,虽有三十多岁,可是仍是风采不减!偏偏呢,死心眼得很,对味了,自始至终,永生不悔。他什么人不去中意,竟看上了曾元汉的合作关系人,而他这个敏感身分又是一大败笔。
“废话少说,你想他们母子会去哪?”
“她这个人很安定,她一定会先找个房子住下来,再找份差事做。不过,她现在身边有个小孩,也不好出门找工作。”律师分析案情总先针对个人的个性、经济环境去评判案主所走的路线。例如这种离家出走型的,无非是有外遇、或是家庭不温暖,索性周游列国去,而以上两点,在月葵及元汉身上,是无法成立的,再其次,判断她出走的动机,例如:生活太过一成不变、丈夫sex无力……等等,可是呢,他们根本一项也不符合,想来这件案子也真够棘手。“她应该不会有外遇吧?若真的有,那男人也该是我才对,既然不是我,就不可能会是其他人。”
“既然这一点也否决掉了,再下一点呢?”
“再来的可能性……是你的sex能力无法满足她?”
“胡扯!我若不够强,还有谁够强?”废话连篇也不是,他若不够勇猛,也不能留温雪莉在身边十年了,他自认在这一点绝对不逊“色”的。
“若这一点也推翻,那表示并不是你们之间的问题,一定有外来因素促使她出走!我这样的提示,你的心里有没个底?”洪培利也不是非要拆散他们不可,一个是多年好友、一个是有那么一点点意思的女人,他总不能见色卖友吧?做人道理可没这一条。
“经你这么抽丝剥茧,我倒想起一件事。”
“什么事?”
“雪莉来找过她。”他这才想起林月葵曾经提过,而他也警告过林月葵少和她来往。莫非这一回闹出走与雪莉有关?
“雪莉?她怎么——”洪培利对这个可能性感到讶异。
“心有不甘吧!”
“可是她是私生活很忙碌的人,她何必再来招惹你们呢?”
“不知道,搞不懂她到底存什么心理。”曾元汉想,若真要在此时让他重新做抉择,他一定不会再让自己的感情陷入迷惘中。美丽不会持久,永恒才是重要,他以为他们的生活乏味,其实她已悄悄植入他的心房,只是他一直未发现,现在她不见了,他才知道自己也将心丢在她的身上了。“反正不管她是什么心理,我已不再是以前那个为她痴迷的曾元汉,现在最重要的是快快找回他们母子,一方面交我妈那一边的差,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我自己。”
“你爱上她了?”
“有一点。不过可以肯定的,我的生命再也不容许没有他们母子存在的一天了。”
这点他自认立场明确,如同当初他坚持己见地与温雪莉来往相同。
“算了,爱不爱,找回她再说给她听。唯今之计是快布下天罗地网,缉拿她回来才是正确的。”
“从哪下手?”
“从她最熟悉的地方。”
“安南区。”他们异口同声,默契十足,交往一、二十年,头一回感到这么有默契,可惜却是用在同一个女人身上。
林月葵一出走曾家,又没朋友、也没家人,一只手推车,陪她四处流浪,最终她还是想起在安南区的老房子。
也许怕人取笑的成份也有,她也不敢回老家住,不过倒租赁在附近的平房。
当年继父的乐善好施也替她带来不少好运。
“哎呀!你不是阿仁的女儿月葵吗?”地球是圆的,尤其在同一区内,更是三步遇见熟人、五步遇见亲戚的,她才来两天,立刻被曾受沈原仁恩惠的妇人认了出来。
“伯母,你是……”她对这位知道自己的中年妇人陌生得很,不过对方既然喊得出继父来,定也是熟人,她总不好意思说“歹势,阮不认识你”吧?
“我是七妹,你们小辈全不认识了啦!仁哥他好心肠,当年若不是他助我脱难关,我现在都不知在哪里了。可惜他人死得早,对了,你不是嫁人了吗?怎么自己一个人带了孩子回来住?”七妹这么一问,令她不知该怎么回答,七妹见她不答以为她有什么难言之隐,也不多问。“月葵,你万一有什么困难,记得来找我,我住在这条巷子底,那一栋红瓦祖厝。”七妹还好心报路标,深怕她会找不著似的。
“好的,我若有困难会去找你的。”林月葵这时才感受到沈原仁这个烂好人也有被歌颂的一天,他真的没白活了。
她安安静静地过她的生活,而曾家却是如火如荼地寻找他们母子。
有时她也很庆幸沈原仁收留她们母女,使她不至于饿死,今天还能好好地活在世上。
他这个人,个性很好,待人和气,总是笑咪咪的。也许年轻时代武侠小说看大多,常想要模仿侠义之士行侠仗义、劫富济贫吧!可惜要他劫富他又没那个本事,只好努力赚钱救济有困难之人了。
“你回来了。”
她在家看小孩,外面突然来了三、四个人,害她吓了一大跳。
“你们是——”
“我是大胖他老婆啦!”一名胖胖的妇女向她自我介绍。
“我是汽水川仔的牵手啦!”
“我是老李他老婆。”
她们所介绍的人,她只认识一个,也就是那个一万五凑两万的那一位李伯伯。
奇怪了,她一回来比做官的更受欢迎,一会张三来、一会李四访,忙得很。不过他们的共同之处是受过继父的恩惠。
“月葵,来,这是三万块。你继父他借我们疏困的,再加个利息,照邮局的利息算七厘好了,林林总总一加,就当三万元好了。”
林月葵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一会三姑婆还个六千元,一会儿大胖川伯母还二万,她一下子竟成了沈原仁的帐户了,这五千、那三千,今天一天下来竟收回了本利十八万元,利息两万六千元。这原本她认为讨不回的帐款,现在却——原来烂好人并没白做。
当然,关于她回来的消息也立刻传到这里的里长耳中,自然他们也不难找到她。
“阿婆,林月葵这个名字你听过吗?你知道她住在哪吗?”他们两个大男人进了巷内便问第一个见到的路人。
“什么林月葵,谁是林月葵我不认识。”
“那,谢谢你喔!”他们自知问错年龄层,便礼貌地向阿婆道谢,并找下一个目标。
迎面而来的是一位年轻小伙子,他们还高兴终于找著一个合乎年纪的孩子,结果可想而知,他一句不知道,令他们气馁极了。不过他们铁定无法从这名年纪幼小的男孩身上问出什么结果来的,因为对方十七、八岁,他哪认识什么林月葵,若林月葵是他马子,或许他会有那么一点点印象。
待那年轻小伙子一走,洪培利问曾元汉:“老兄,你找人找呆了是不是?”
“怎么说?”
“他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林月葵已二十三、四了,他们怎么可能认识?”
洪培利笑他做事不合道理也就算了,还不合逻辑。
接二连三向人询问林月葵,总是一句不知道、二句不认识,后来一改问沈原仁,连三岁孩子也认得,因为他是安南区出名的大善人。
“仁叔啊!知道。”
“那他女儿住在哪?”
“就那。”他小手一指,他们才大叹人家大禹忙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而他们是在她的住处徘徊仍找不著伊人落脚处。
他们一进入内,看见她正在逗著孩子。
曾元汉轻轻敲了门,林月葵被突来的敲门声吓了一大跳。
“你们怎么来了?”她内心虽波涛汹涌,可是嘴里却镇定。
“你为什么要走?”曾元汉虽大致知道原因,不过他还是希望由她亲口说出来。
“我们似乎不投缘,所以我就走了。”
这是什么烂理由?都做夫妻了还不投缘,那什么才叫投缘?
“我们算了吧!”林月葵自认输温雪莉太多,心生自卑。
“你真的决定了?”曾元汉对这一次的婚姻也很矛盾,仔细想来,他对林月葵只生得一分爱屋及乌之情,若说到男女感情上,实在贫乏得很,莫非他们果真无缘?
“元汉,也许我们无缘吧!”也非她欲求不满,只是男女之间,不是应该有一点点异样的吗?怎么他们之间怎么也燃不起火花呢?
“不如,我给你半年的时间,这一份协议书我暂时保管,半年后若我们依旧没有火花,就让它成立吧!你觉得如何?”这也是个折衷办法,他也不希望他的第一次婚姻这么草率收场。“还有,焕宇由我妈照顾,你也好找份工作,日子也不会无聊。”
“这……好吧!”说真的,孩子带在身边,她什么事也做不了,反正又不是见不著了,就让曾母帮她带吧!
在彼此共识之下,他们暂时分居。曾母有孙万事不管,即使小两口已冷了感情,她也不在乎,她只在乎她的乖孙在不在她身边。
林月葵找著一份会计工作,是一家公司的帐务小姐,也许历经怀孕生子,整个人看起来更添加一分成熟与妩媚。
温雪莉来找过曾元汉。
“元汉,你们分手了?”她老早算计在适当时间出现,好摆脱嫌疑。
“你消息这么灵通?”曾元汉正对自己做调适,以前重心全放在工作及恋爱上,现在一有婚姻,反而调整不了步履,才会导致今天的局面,不趁这一段空窗期尽快理出头绪力挽狂澜,万一期限到了,自己没个主张,还拿什么与她谈判?
“她不适合你的。”
“适不适合我最清楚,不用你操心。对了,你怎么来了?”她已消失好一阵子,怎么又在这节骨眼出现?
“我一直无法忘怀你。”
“我们已无瓜葛,你趁早死了心吧!”他提醒自己,好不容易才抽身,别再走回头路。
“元汉,你对她不是真心的吧?”
“她是个好女人。”曾元汉这才发现,若以她们两人做比较,他的月葵虽称不上绝世超级大美女,不过她是很内敛且不虚华的女人,不像雪莉。
他与雪莉交往了十年,光首饰、附属品,他就不知在这上面刷去多少钱了;而月葵,他们在一起也一年多,却连个戒指也只是结婚、订婚用的才购买,她也不曾向他开口要个什么。光这一点他就很欣慰,她是与众不同的。
“我也很不错,不是吗?”温雪莉可不甘心他只称赞林月葵一个人。在她心目中,林月葵只是一朵平凡随处可见的野地向日葵,不出色、也不高贵,她凭什么与她温雪莉这朵唐代国花——艳冠群芳的牡丹相媲美呢?又凭什么可以让人赞美她是个好女人?
“你是不差,只是我们的世界距离太远了,根本没交集。若强求在一块,对你对我都是痛苦,不是吗?”曾元汉今天决定非要她死了这条心,以前为了她,牺牲掉自己的兴趣,现在脱离了她,不再委屈自己,那是一件多么自在的事,第二,是她爱出风头了,什么事都要争第一,无论衣服、首饰,甚至是男友也必须与她同出一辙,若他不肯,她又吵又闹扰得他不得安宁,直到投降为止,这一点实在令他难以认同。一个人有一个人的风格,他才不要像个傀儡般任人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