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如果爱一个人也算病的话,是的,那他的确病得很重。
“啊,学校到了。”范迎曦不等车停稳就打开门冲下车,“关大哥,你不舒服的话要记得去看医生,我快迟到了,先走了,再见。”
说罢便急忙转头冲进校门,丝毫不明白已有一颗男儿心被她伤得体无完肤。
关大哥?他笑容苦意更甚,她可知道,他不想只当她的“大哥”啊!
他不会再坐以待毙,他决定发动攻势,他终于明白,光只有空等待守候,爱情是不会降临的。
第六章
远处飘来的乌云掩去骄阳的肆虐,雷声隆隆发出预警,骤雨将至,闲人走避。
雨点如豆,打在身上毫不留情,绝对不会有人在此时突起浪漫情怀,漫步雨中。
好吧,世界人种干奇百怪,总是会有“异类”出现。
自大、狂妄、不可一世,就连病魔也不放在眼里,他是否出口认身强体健,绝对不会挂病号?
他抱胸慵懒地倚在墙边,对顶上狂泄不已的水帘浑然未觉,刀刻般的俊容面无表情,眼神专注地令人屏息。
他到底在看什么?这是来往的行人尤其是女人,心中所共同的疑问。
究竟是什么攫住他的目光,让他如此目不转睛、一心一意,浑身湿透也在所不惜?
“台湾的雨是酸雨你知不知道?”一柄伞落到他头上,杀风景的话响起,破坏这惟美浪漫的一刻。
雨中的忧郁俊男是多么地令人心动,而她,竟以一句“酸雨”轻松破坏,不可不谓高段。
又、是、她!司空列极横过去一眼,“关你屁事?”
此语一出,又震碎许多梦幻少女心,事实证明,帅哥也是会口出恶言的。
伞瞬间移开,范迎曦往后退一大步,“也对,我干吗那么鸡婆,你病倒对我只有百利而无一害。”“哪来的百利啊?”好狠的女人,分明在诅咒他。
古圣先贤真是太英明睿智了,最毒妇人心,果然所言非差。
“你想想,你如果生病了,很严重没人照顾,有可能会死,如果你死了,那我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拿回娃……呃,我开玩笑的。”哇,好黑的脸。
更是糟糕,说着说着太顺口,竟然将心里所想的一字不漏说出,看他的样子,似乎很想掐死她。“看来你似乎很恨我?”他说得咬牙切齿,方才酝酿的心痛心伤全消失无踪,只剩下满腔怒火。这女人很有将人逼疯的潜力,他会被她气到肝火旺盛。
“呵,呵呵。”她干笑数声返后几步,“你对我的误解真是太深了,我怎么会恨你呢,爱你都来不及了。”
“喔,你爱我?”感兴味地挑高眉,他怒火下降,笑意上脸。
她爱他?混乱中脱口而出的话算不算真心话?她可不可以不要承认?
“啊,那两个人好像在吵架。”转移话题。
原本司空列极不打算那么快放她好过,不过看到“吵架”的那两个人,俊脸又逐渐下沉,脸上闪过的,既怒且忧,是多种复杂的表情。
“你走开,我不要你的施舍!”拄着拐杖的男人挥开优雅美女欲搀扶的手,连带的伞也掉落在地上。
浑身湿透的人,又多了两个。
“亚衡,你不要这样,我们回家,你感冒就不好了。”美女有耐性地再度趋前要扶他,却仍是被挥开。
“你总是这样,总是当我是小孩子,你心里仍旧忘不了那个男人对不对?”愤恨地捶着地,骆亚衡的脸上分不清是雨水或是泪水。
他很恨、很气、很无奈,他绑住了她的人,却要不到她的心,她的心永远不属于他。
“亚衡,你不要无理取闹,这是街上。”无奈地环视来往围观的人一圈,纪裴希心脏猛地紧缩,差点换不过气来。
是他!他怎么会在这里?!怎么会在她最狼狈的时候,被他看到……
他脸上的表情好冷漠,眼神好无情,嘴角微微扯高,是在讥笑她的落魄吧,如果这是命,那她认了。
她突然好感谢这场雨,可以融合她的泪,遮掩她的心碎。
拾起掉落一旁的伞,她走向骆亚衡,“亚衡,我们回家再说好吗?”
她累了,真的好累,已经心力交瘁。
她突然浮现的疲惫让骆亚衡起疑,望向她背对着的那个方向,看到一张不该出现在这里的脸——司空列极!
阴魂不散!那个阴魂不散的男人竟然自马来西亚追到台湾,他绝对不会将裴希让给他的。
“你亲我一下我就回家。”收起无理取闹的嘴脸,骆亚衡脸上取而代之浮现的是撒娇的温柔。
“你……”握紧伞柄,纪裴希此时只想快快结束这场闹剧,只得依他所言在他嘴上轻啄了一下,不料却被整个拥进怀中,吻个彻底。
紧拥着在怀中气急败坏睁着杏眼瞪他的人儿,骆亚冲朝司空列极投去胜利的一瞥,“我们回家吧。”
“骆亚衡,你太过分了!”纪裴希在他耳边压抑地低吼着,然后扶着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在她背后的那两道冷冽视线刺得她几乎无力招架。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情愿就此消失,虽然背叛已成事实,但真正面对,却是痛彻心扉的苦。
“哼!”薄唇微微勾起冷笑,司空列极目送着他们的背影上了计程车离开,然后拽起范迎曦的手,“走,我们去喝酒。”
他要喝个痛快,不醉不归!那个男人竟然敢跟他炫耀,简直是嚣张过头,不借酒降降怒火,他恐怕会去踹断他的另一条腿。
“啊,我为什么要跟你去喝酒啊?”身不由己地被他拖着走,范迎曦微弱的抗议声被雨声淹没。雨,依旧在下;戏,已散场。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范迎曦在心中第N次地自问,却百思不得其解。
“来,干杯。”司空列极又豪气地仰尽一杯酒,范迎曦实在无能为力跟进。
他是酒国英雄,他千杯不醉,伏特加、威士忌一杯干过一杯,就算喝到血管中流的只剩酒精也不怕中毒。
天生好命哪!
人声鼎沸,纸醉金迷,融合着烟味、酒味、香水味的复杂空气熏得她头昏脑胀,酒不醉人人自醉——想吐。
她果然没有当有钱人的命,就连有人替她出钱供她靡烂都还无法乐在其中,只求对方能高抬贵手,早早放她解脱。
“你还要喝多久?”她搅着杯中的冰块,有气无力地问着身边的酒鬼。
呜……她想回家。
就算回家会看到背叛者小暮那欠扁的嘴脸,但也总比在这边自虐好,至少家中的空气绝对会比这边清新许多。
“看我什么时候醉。”他又干掉一杯,说得一脸理所当然。
怎么都喝不醉?到底是他酒量太好还是厂商偷工减料,酒精浓度不实?
“那你自己慢喝,我先回家了。”说着她便要溜下椅子,准备打道回府。
开玩笑,那要是他天亮才醉呢!那她岂不是要“陪酒”到天亮!然后还要很苦命地将酒醉的他给送回饭店。
这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她干吗揽下?又不是疯了,反正环视一圈,这PUB内有不少女人看来很乐意为他效劳,她从来就不是小气的女人,就让贤吧。
“等等。”看来似乎已有三分醉意的司空列极不肯如她所愿,持住她的马尾,“你不是说要陪我不醉不归的吗?”
做人要讲信用,不能因为自己是女人就失信,这样是不对的。
她闻言瞪大眼,“我哪有这样说过?”他分明是在做梦。
“我们心灵相通嘛。”他漾开邪邪的笑容,抛给她一个媚眼。
已然是夜,不知是否环境因素,范迎曦总觉得司空列极给人的感觉比早上更魔魅、更危险,浑身散发着要命的邪恶,吸引着女人飞蛾扑火。
这样的男人,本身就是一颗毒药,迷人的外表是糖衣,愿者上钩,毒死无赔。
“谁跟你心灵相通了啊?”红潮扑上了她的脸,明明酒没喝多少,却总是令人觉得她醉态横生。“你喝香槟也会醉?”而且才喝半杯而已。
他皱眉的样子实在很侮辱人,“我才没醉。”
虽然不敢出口比千杯不醉,酒力绝对无法与他相抗衡,但也不至于那么不济,半杯香槟就醉。
“你看起来想吐。”他指出她的不对劲。
不是喝醉,难不成是怀孕啊?
“那是因为这里的空气让我很难受。”她终于爆出自己的不满。
他哪里不好坐,偏偏选吧台最醒目的位子坐;而这里本来很空旷的,但渐渐地却愈来愈拥挤——而且以女性同胞居多。
他要骚包、要张扬干吗拖她下水?难道不知道联合国的香水味闻起来实在很呛鼻吗?害她的胃酸很不受控制地频频往上冒。
“原来你不喜欢受打扰啊?”他故作恍然大悟,执意误解她的意思,“那我们开间包厢自己喝。”这是间高级俱乐部,有钱的是大爷,虽说大部分人会在外面买醉并跳舞,不过仍是有提供包厢给少数需要的人。
说得没错,真的是他“自己”在喝啊。既然如此,为啥要拉着她一起插花?是觉得要死死一双会比较有伴吗?
怎么死?当然是醉死的。
“我不要喝了,我要回家啦。”
司空列极在她脸上啄了一下,“那可不行,我们两个今晚要一起尽兴。”然后不容她异议地拉着她往包厢的方向前进。
苦着脸,范迎曦在心中无力哀嚎。
救命啊,谁来救救她!这情况未免也太诡异了吧,为什么她非得陪他不醉不归不可?她跟他又不熟,况且他对她还有夺“爱”之恨耶。
哀怨地被他址着走,力量天生不如人也只能认命,范迎曦今天注定“陪酒”到底。
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要醉?
“不醉不归”只是一句形容词,他干吗非要奉行到底不可?难道提早回家睡觉不好吗?
瞪着已指向三的时针,范迎曦打着哈欠,撑着过重的眼皮,开始考虑要用哪支酒瓶砸昏他。
他这人是生来专门糟蹋好酒的吗?灌了那么多进去才只是薄有几分醉意,真浪费。
有钱就可以这样挥霍吗?她几乎可以预期待会账单上的金额一定足以让酒店经理拿他当衣食父母一样崇拜。
一座小酒瓶山呢!还瓶瓶身系名牌,都已经有钱到这地步了,竟还好意思要坑她一百万美金。“喂,我今晚陪你的酬劳,算一百万美金就好,够便宜吧?”有钱人,就是生来要给人坑的,尤其是一个半醉的有钱人。
快点头说好吧。
“你醉在梦里吧。”他冷笑地递给她一杯威士忌。
做梦可以,烈酒他免费供应,至于梦话就少说些,因为那永远不可能实现。
“你才醉死算了。”她非常之不领情地推开他的酒。
不醉不归,不醉不归,真是去他的不醉不归!
“只可惜我酒量好。”他举杯朝她一敏,接着仰尽。
她真的看不出他究竟是醉是醒,是醉得语无伦次或是条理分明,如果醉了—怎么还不快倒下?“是,你酒量真好。”她有气无力地继续撑着下巴干瞪眼。
“知道就好。”他又优雅地举杯,却微微皱眉,“你觉不觉得有地震?”
不然为什么地在摇、天在转?
地震?“哪有?”她狐疑地瞟他一眼。
“是吗,那我醉了。”他终于很好心地宣布。
“你醉得真清醒。”有哪个醉汉会承认自己醉了?怪胎一个。
不过只要他肯大发慈悲,放她回家睡觉,他要怎么怪都行。
“我们回家吧。”接过账单,他看也不看地爽快签名,亲自前来的酒店经理则乐得眉开眼笑。
这种“贵”客一晚的消费,更胜他们一个月的营业额啊,怎能不以礼相待,望他下回再光临呢。
“你回你家,我回我家,再见。”范迎曦在酒店门口与他分道扬镳,这一夜真是漫长得令她想哭。明天铁定又要变成兔子眼了。
司空列极扯住她的马尾,“让一个酒醉的人自己回家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
她抢回自己的宝贝头发,“我相信你还没醉到无法开车的地步。”
“你没听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吗?”真是个不守规矩的差劲国民,“你载我。”反正她没喝多少,一定没醉。
“那还有一种交通工具叫计、程、车。”她狠白他一眼,“我不会开车。”
要是撞烂了他那台酷炫的敞篷车,三百万美金再往上累积,她会吐血。
“让女士半夜自己回家是一件很不绅士的事。”他很快地改变说法,“我送你回家。”
绅士?他确定这两个字冠在他头上不会太好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将这两句电视上快播烂的话丢回给正在找车钥匙的他,她觉得畅快不已。
什么叫自掌嘴巴,这就是最佳例子。
“计程车。”他不容她异议地扯着她往酒店旁候客的计程车里钻,“天枢饭店。”
天枢饭店?“你不是耍送我回家吗?”
“我醉了,需要休息。”他闭上眼睛,对范迎曦的怒眼瞪视来个眼不见为净。
事实证明,要赖并不是女人的专利。
喝醉酒的男人,会变得比较不可理喻吗?“麻烦你,南京东路二段。”她决定不理会他,自力救济。
反正先送她回家再载他回饭店虽不顺路,但相信他不会心痛,横竖他钱多得花不完。
一叠千元大钞倏地丢在司机眼前,“天枢饭店,这些是车资。”
基于“有钱的是大爷”这个原则,司机利落的方向盘一转,克尽职责地往天枢饭店的方向而去。那叠钞票最少有十张,他何必跟钱过不去,逼良为娼又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事少管些才会赚大钱。
爱钱司机注定了范迎曦的命运,反对无效,目的地:天枢饭店。
为什么她会跟他上楼?理由只有一个:伺机而动。
他醉了,所以他会很快睡,如果他睡了,那么她就可以……
“你想都别想。”斜靠在床上的司空列极闭着眼打断她的妄想,“要不要试试如果你扛着它,走不走得出饭店?”
只要他一个命令下去,她插翅都飞不出饭店。
“你又知道我在想什么了?”她偏不如他所愿,走过去一屁股往他那张看起来极舒适的大床坐下,“我在想我该睡了。”
床那么大,他应该不介意分她一半才是,一个男人不该吝啬到这地步——尤其是个阔气的男人。
司空列极眼张也不张,放任她进占自己的地盘。
他想他真的醉了,发神经地将这个蠢女带回饭店也就罢了,竟还能容忍她在他面前放肆。
他一定醉了。
“喂。”就在他出口我催眠地要沉入梦乡时,一只扰人的手一直摇着他,不让他安宁。
还不醒,他是醉死了吗?
再接再厉,她可不希望身边酒味四溘,她是想睡,不是想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