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变坏是不需要理由的。只是有些人天生变不了坏——像扬洋;也有人一开始就非常知道他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像你。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就算身世隐晦、从来就是爹不疼娘不爱的,也会让自己过得很快乐,因为他知道,他唯一能掌握的是自己的人生,也只能为自己而活,所以让自己快乐是最最重要的事。我们都有渴望亲情的时候,但有的人是不懂得付出的,何必强求呢?」
任放歌深深看着她,觉得爱上她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了。幸福到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我总是对妳患得患失……」他在脑海里搜寻字句,好想跟她说话,说更多更多,只因明白她是知道他的。也因为爱她,所以她所说出的每一个字,都能深深撞击进他心坎里。「我知道妳可能不会介意她说的话,又希望妳对她能有一点点介意,因为那也许代表着妳对我的在意也渐渐地多了起来……」
「我只在意你。」她轻说道。只几个字,没有更多。
但这样简单的响应,对他来说,已经够了,太够了。
「我好爱妳,安安。」他的声音好低哑。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康茱丽觉得安安的小公寓愈来愈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当然,她还是有得吃有得睡,安安从来也没有赶她的意思,甚至表示了就算日后她被抓回美国,等下次来台湾时,还是愿意让她住进来。别看安安老是一副很冷淡的样子,其实她还满热情的。可是,如果任事情再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安安!妳不要跟任放歌走太近啦!」
这天,星期三,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叶安安在康茱丽的坚持下,非常无奈地陪她跷班出来吃下午茶。
再过两天,康茱丽就要回美国去了,刚开始她无比挣扎,到后来脑袋终于想通一件事——就算被抓回去了,她还是可以自己跑来台湾呀,那她现在到底在坚持什么?回家一趟、被骂一顿,有什么了不起的?对不!所以再没抵抗,乖乖打包准备回家去。
就要回美国了,当然要多一点时间跟好朋友相聚,也趁此慎重地讲清楚这件事。
「为什么不要?」叶安安不解地问。
「这是当然的呀!身为死党,我们都很唾弃别人重色轻友的行为。妳如果太喜欢他的话,就会重色轻友,然后我就会很寂寞耶!妳身边都没有我的立足之地后,我们的友情该怎么办呀?」
「爱情的本质向来就是重色轻友。」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以为叶安安是在暗指她前一阵子「年少无知」的行为,康茱丽垂下头,嗫嚅了好一晌后,开始滔滔不绝地忏侮起来——
「没错!我得为上星期我的重色轻友跟妳道歉。其实我本来真的很讨厌任放歌的,可是后来觉得他一点也不像他外表给人感觉那样痞子流气、一辈子做不了正经事的样子。他做事情很有计划,心机也满深的,在嘻嘻哈哈间就把很多事给做好。然后,只是一时的迷惑啦,我突然觉得他好帅,加上长辈又想把我嫁给他,我居然很期待耶。虽然每到夜深人静时,我都在天人交战,想说不可以让妳伤心,一定要找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我很快地找到了,想说我们干脆三个人结婚好了,有没有,有一套漫画就是这样画的哦!怎知还没来得及跟妳讨论这件事,任放歌的妈妈就出现了,把我所有不成熟的迷恋全打散了。我不想要有那种婆婆,然后,我就不想要任放歌了。安安,我是不是很没意志力又很没道义?」
叶安安脸上没什么表情,一点也不惊讶的样子。对于康茱丽的一长串自省,她只有一个看法。
「妳只是还没真正爱上一个人。」
「我有!我爱妳呀!」她最喜欢安安了,虽然说曾经有几天的「误入歧途」,可是她很快地知道,安安才是她的真命天女!
「茱丽,喜欢跟爱情是不一样的。」
「反正妳不可以否定我的爱啦!」好了,这话题到此为止。换别的:「安安,我不要妳太喜欢任放歌,因为妳独特的气质是最棒的,可是爱情会让妳平庸,会让妳失去原有的气质,妳不再老是面无表情,常常嘴边带笑;妳不再对人保持距离,妳让任放歌对妳毛手毛脚,还住进妳房里……妳喜欢妳现在这个样子吗?妳已经不像妳了耶!」
她不再像她原来的样子了吗?叶安安放下手中的茶杯,托腮想着。
「是这样吗?我变了?」
「当然是!妳变了好多!」康茱丽自认是最佳人证。
「那……」她笑了笑:「我一定也很爱他了。」
「乱讲!才不是!安安,妳千万别乱做出不确实的结论!」
叶安安没理会她,只是笑。
虽然从没有特意去想过这个问题,但听茱丽对她指证历历这么多,她好像该想一下了。
康茱丽看到叶安安的思绪一路往「歧途」钻去,还一去不回头的,气得她差点没把胸口那腔热血给喷出来!
「安安!妳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我不喜欢妳变成这样!」
「可是,我喜欢。」
喜欢?有什么好喜欢的?!爱情把她变成一个平凡的女人,她有什么好高兴的!怎么会这样?安安完全没反省之意也就算了,居然还更加沉沦下去,也不懂得要悬崖勒马一下,这怎么得了!
「安——」正要叫她,不意被叶安安打断。
「茱丽,我们结帐。」她突然站起身,眼神一直看着玻璃窗外的某处。
「怎么了?」康茱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状况,只能呆呆跟着起身,被安安拉着往外走。
「我看到熟人。」结完帐,走出去,脚步非常快。
「谁?是谁?」康茱丽小快步地追在后面。
「任放歌的妈妈。」
叶安安的答案让康茱丽更加不解,看到任放歌的妈妈又怎样?不是应该转身就跑,或装作没看见就好了吗?
「安安,我不懂,就算以后妳可能会嫁任放歌,但我不认为妳有义务讨好那个准恶婆婆耶。求求妳,不要太流俗啦,如果妳决定变身为阿信第二,我会哭的啦!安安——」
唉,没用,安安还是一直在走,叫也叫不停!
讨厌的任放歌,把原来的安安还给她啦1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你们想做什么?」方敏琳扬高下巴,冷冷地看着眼前三个围住她的男子。这三人一看就知道绝非善类,流里流气地跟在她身后很久了,她心里暗自警戒,抓紧手上的公文包,里头有一份重要的设计稿,闪失不得的。
「我们哪有要做什么?这条路只有妳能走喔?阿姨。」三个小混混目光一致盯紧她手上那只紧握着的名牌公文包,非常的不怀好意。
「你们别再跟着我了!」她低喝。四下看着,打算找辆出租车搭上去。
「别这么无情嘛,妳在找出租车吗?这条小路不会有出租车开进来的啦,要不要我们送妳一程呀?」三个人径自笑了起来,以三角形的态势包围住方敏琳,并不断地缩小范围。
「你们别过来!你们、你们——」方敏琳急了,偏偏这时附近又没有行人经过,让她求助无门!
「喂!你们做什么?」
这时一声大喝由远而近传来,在场的人都不自禁看过去,发现居然是两个骑机车出来巡逻的警察!三个混混马上闪得老远,可能是有前科的关系,没等警察走近,立即往三个不同的方向溜了。
警察的机车停在方敏琳身边。
「妳有没有事?」
「谢谢你们,我没事。我……需要你们帮忙,请帮我叫辆可靠的出租车好吗?」
警察点头,帮她叫了车,也等她上车走人后才离开。
不远处,叶安安拉着康茱丽道:「我们走。」
「去哪?继续吃下午茶吗?还是去任放歌那边跟他邀功,说我们暗中帮忙他妈妈,为善不欲人知……」
「帮她的是警察,不是我们。那三个人还没走远,正在那边说话,我们过去看看。」她注意到那三个混混又踅了回来,聚在不远处。
「乱讲,要不是我们把正在大马路那边巡逻的警察拉过来这边小路看一下的话,我看任放歌的妈一定会被抢……等等!妳说……我们现在要去跟踪那些混混?妳确定!妳知道妳在做什么吗?!」康茱丽低叫。伸手直扯着安安,希望可以阻止她这个不智的行为!
「别担心,不会被发现的。」
「妳凭什么这么保证?」
「因为我有经验,也从没被发现过。」
「什么!」
有经验?安安是哪来这方面的经验呀?!难道她以前参加过FBI夏令营那样的东西?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三个恶少聚集在一起满腹牢骚、互相抱怨——
「都是你动作不快一点,还在那边说笑,结果你看,事情没有办成,要怎么跟人交代?」
「反正事情就这样了啦,要不然还能怎样?」
「对呀,我们又还没有拿钱,你怎么知道我们帮他抢到皮包之后,他真的会给我们钱?我听说最近林鑫文混得很差,卖了假机密给一个大公司的人,害那个公司差点惹上大官司,结果买假机密的那个人被公司辞去头路,那个人放话说要找人给他盖布袋。你没看他现在每天都躲起来,找也找不到人,我看他早晚会落跑出国。」
「那他现在应该很缺钱对不对?」有人突然想到一个挺严重的问题。
「对厚,那我们帮他做事还能拿得到钱吗?」
「不行,我们不要再去盯那个女人了,等下次林鑫文打电话给我们的时候,我们叫他把钱先汇给我们,我们才要帮他去抢。要不然不就白做了!」
「对对对!本来就应该这样!就这么做。我们回去吧!」
「对,他别想把我们当呆子,我们走!」
短暂讨论过后,三个人意兴阑珊地走人了。
在路口的转角处,叶安安等了好久后,确定安全无虞,才示意康茱丽可以说话了。
「安安!他们是谁?好像是有个人叫他们去抢劫任放歌的妈妈耶!我一直知道他妈妈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但却从来没想过她会顾人怨成这样!这种级数简直是登峰造极啦!还有,既然知道有这样的事,我们要不要跟任放歌说一下?」被允许开口之后,康茱丽哇啦哇啦地问出一肚子疑问。
「问题可能不大,不过这种事最好还是跟他说一声比较好。」
「对呀对呀!我们马上去!」
「不,我还有事,妳去好了。」叶安安看了下时间,快五点了。
「为什么?妳有什么事?有什么事会比这件事更重要?」
「我得回去打卡。」
「打卡?!」仿佛叶安安说的是火星话,康茱丽一时不能理解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要回去打卡,才有全勤;有全勤,才有三千元的全勤奖金。」这是每一个摸鱼者都知道的道理。
然后,在康茱丽瞪大眼,满是不敢置信的表情里,叶安安挥挥手,搭出租车离去。
第十章
其实也不必任放歌提醒,方敏琳是何等角色,多年来为了在家族里争取到一个好位置,她自己就施展过不少暗地里的手段,对于保护自己,向来不遗余力。就算昨日那场小意外可能只是小混混的临时起意,她也不会轻忽以待。
原本打算处理完公事后,为了儿子的婚事,她愿意多留在台湾几天,好说服放歌听她的话,乖乖跟那个女人分手的。但现在不了,昨天回饭店后,她马上改变行程,订了明天的飞机,即刻回美国去。在还没上飞机之前,她不打算离开饭店,让别人有机可乘地伤她。
既然不肯走出饭店,那么就只有把她想见的人都招来饭店觐见她了。
她仅余的时间不多。所以行程排得很紧,不过也不至于紧到要让两组约会并在一起跟她会面吧!
「放歌,我以为这个时间来的人只有你一个。再不,多一个你父亲也算恰当,毕竟我们要谈的是你的婚事,可你带不相干的人来做什么?!」方敏琳的口气充满谴责。永远拿这个不正经的儿子没办法。然后,她冷淡地看向叶安安,语气更冷:「叶小姐,妳手上那只表的时间似乎不太准确。我与妳约的时间是九点,妳来早了。也许妳可以先到楼下的商店逛逛,顺便把时间调正确。」
「嘿,妈,妳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安安每天差不多九点就要睡觉了,妳约她九点见面,九点是她睡觉的时间,不会来的。可妳这长辈约她来,她如果没来的话就有点失礼了,还是妳儿子我死拖活赖地跟她磨说反正有我当车夫载她、反正我也顺路要来妳这里、反正一趟汽油钱省过两趟汽油钱,妳要知道石油价格今年已经调过五次了,我们要懂得节约之道等等等的,终于,安安才肯跟我来。」任放歌在一边邀功。说完似乎没注意到母亲的脸色依稀仿佛有点绿,转而看向亲亲女友道:「安安,妳忍着点。我想我妈要说的话不会太多,应该不会超过九点,但要是不小心超过九点的话,妳一边打盹没关系,要回去了我再叫妳。」
「喔。」叶安安随他去说,安静地坐在一边。
好,安顿好女友,可以谈话了。任放歌问母亲道:
「妈,妳好像是明天下午的飞机对不对?除了要我载妳去机场外,还有什么吩咐吗?」
「放歌!你别给我打马虎眼!你明知道我要你来是谈你的婚事的!」
「这我当然知道呀,妈。」任放歌举起一手安抚道。「所以我带安安来嘛,虽然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答应嫁我,不过我已经认定她是我今生的新娘了,趁妈妳人在台湾,大家把握机会多见几次面,免得以后妳们婆媳相见不相识,那就尴尬了不是?」
「我不会承认她的,你不必再说了!」
「妈,别这样嘛!妳这样气呼呼的,既会长皱纹,又于事无补,何必呢?」
「你就不能听话一点吗?!」气死她了。这个儿子从来不肯正经,永远吊儿啷当的,无法在事业上帮她也就算了,现在连这种事都要忤逆她!
任放歌举起双手做投降状:
「我有在听,真的,有在听。」
「那你为什么不照着我的话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