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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彩虹的日子  第2页    作者:卫小游

  一切都是太压抑的结果。心理医生可能会这么告诉她。然后教她要放松。

  但那真是狗屁。

  甘舜知从来就不信任心理医生讲的话,更遑论躺在长椅上让一个陌生人催眠她。

  就在她病入膏盲的时候,何建楠出现在她眼前。

  他并不完美,以她的审美眼光来看,甚至也不顶吸引人。

  然而她就是同意跟他在一起了。以为这样就能治好她看到那些没有脸孔的健美的男体就浑身发麻、流汗腿软的毛病。

  结果大错特错。

  再一次失败的恋情,结果只是雪上加霜。

  那证明了两件事。

  其一,若不是她的前任男友根本缺乏爱的技术,就是她确实冷感。

  其二——在其一不成立的情况下才允许成立——她真正需要的男人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就算她挺努力地幻想自己是高塔里的公主了,但她所需要的英勇骑士却永远不会出现。而当她将就现实里可以找到的青蛙,却在吻了青蛙后才发现,这种青蛙根本不会变成王子!而且——没有变成癞虾蟆就要偷笑了。

  她不确定哪件事比较惨。

  是渴望自己生活里缺乏的东西?抑或她所渴望的,根本是不存在的事物?

  甘舜知不知道哪一桩比较值得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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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上的面纸盒转眼间空了。

  葛薇从皮包里拿出备用的小包面纸,拆开后递给甘舜知,同情又怜惜地说:

  “舜知,我觉得这个城市不适合你居住。”

  甘舜知需要的东西,在这个繁忙的城市里,很遗憾,恐怕找也找不到。

  在葛薇说完话后,甘舜知打了一个喷嚏。

  葛薇问:“感冒了?”最近正是流感的季节。

  甘舜知摇摇头,皱着眉道:“惨,可能又过敏了。”台北既污浊,湿气又重的空气也不适合她的气管。

  也许就如葛薇说的。这个城市不适合她居住。

  但若不住在这里,她又能到哪里去?

  成年以后,她的根就一直在这片钢铁水泥般的土地往下深扎。

  存款、汽车、工作、公寓,都在这里。甚至衣柜里的服饰也是台北服,只适合台北这个城市。拔开这些,她如何能生存?

  撇开这一切,重新来过,似乎是不可能的事?

  2 顺着命运的指引,就能幸福吗?

  “我告诉过你,天底下没有不可能的事。”跨骑在一匹刚驯服的棕色骏马背上,一个裸着上身的男人,甩着头,眼神里有着几分自负,颇有些得意地对着跨坐在栅栏上的老人说。

  老人——其实也还不老——有着与马背上的男人极为雷同的轮廓。

  “你是说过,但,小子,那跟你驯服这匹顽劣的马没什么关联,你只是运气和技术比别人好一些。起码你就不可能使时间倒流。”

  马背上的男人没有立刻跃下马背,仍然坐在无鞍的马背上,让胯下刚驯服的马匹熟悉他的体重和气味。这是一匹年轻的种马,他前阵子才从育马场将它带回来。前任马主人因为它野性难驯,不得已只好卖了它。

  而他却一眼相中这匹马的潜力,明知道有可能驯养失败却还是接受挑战地将马带了回来。

  那是一个礼拜前的事。

  直到今天、刚刚,他已经不知道从马背上摔下来多少次,也被牧场的工人和老头叨念得耳朵发痒,直说他买了一匹驽马。

  他仰着头说:“让时间倒流要做什么?与其依恋过去,不如展望未来——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会跟你这样说。”

  老人抽起烟斗。“如果时间可以回到过去,或许你现在就会过的比较舒服一点。”

  马背上的男人大笑。“你的意思是,你宁愿我回去坐办公室,把这个烂摊子丢还给你?”

  老人咧嘴道:“当然不是。但是你至少可以挽救你自己的婚姻。”

  绕着栅栏行走的马儿突然停了下来,男人从马背翻下来。对着栅栏外其他围观的工人呼喊道:“阿德,替我拿我的马鞍过来。”他回过头,眉眼与坐在栅栏上的老人几乎齐高。“你听清楚了,阿叔,我的婚姻是一场灾难,我如果曾经挽救,我就是白痴。而我很高兴我没有那么做。”

  利树宽咬着烟斗,吐出一口烟圈道:“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就不会这样说了。有个家庭,对男人来说,总是好的。”

  利海粟不同意地耸耸肩。“只有没结过婚的男人才会以为结了婚的世界是天堂。”阿叔是因为活了大半辈子还打着光棍,才会认为有个家庭是件好事。然而回首自己那灾难似的婚姻,他倒希望自己从来不曾踏入婚姻的围城。

  “所以你不会再婚喽?”老人挑起一双山一般的粗眉。

  “我疯了吗?”利海粟嗤之大笑。

  老人只是满意地勾起满是沧桑的嘴角。“是谁说的?天底下没有不可能的事?”

  “那也得看我有没有那个心啊。”

  牧场的年轻工人阿德适时拿来了马鞍。

  利海粟接过马鞍,试着让这匹刚驯服的马适应马鞍的重量。他边低语安抚马儿,边替马匹上鞍。

  一开始,马匹不适应突来的重量,移动着想把鞍具甩掉。利海粟只得全神贯注,没法再分神跟利树宽抬杠。

  他轻轻地吹哨,渐渐地,等马儿重新被安抚下来后,才再次尝试放上鞍具。

  牧工们在一旁看着,喳呼道:“这匹马扭扭捏捏,像个妞一样,老板,你确定它是一匹种马吗?”

  利海粟上好了马鞍,接着调整好鞍带。“当然,我亲自挑选的,绝对是一匹非常有种的马。”笑声自他的喉咙涌了上来。一群大男人之间略带腥膻的笑话和笑声也肆无忌惮地传遍了整座山谷。

  利家牧场,位在苗栗山区的一座山谷,与国家森林保护区比邻相接。

  邻近的土地除了这片牧场以外,还有一小块地方属于一家小型旅馆所有。

  而翻过山脊后,还有另外一座牧场。规模甚至比利家的牧场还要大。

  那家旅馆的位置刚好就卡在两家牧场中间,成了分隔点。而地势梢高的旅馆也是这一带视野最好的地方。这证明当初买下那块土地兴建旅馆的罗家人就算不懂风水,也的确有一点生意头脑。

  男人们的肆意谈笑,让这匹刚驯服的马显得有些焦躁不安。非得驯服它的人不断低声安慰不可。

  “嘿,给这匹娘儿们样的马取个名字吧,老板。”牧工们鼓噪道。

  利海粟握着马缰将马牵出栅栏。抚了抚马鬃,笑道:“我去试试它的速度先,如果速度很快,就叫闪电快,如果跑得不怎么样,嘿,就叫乌龟慢,如何?”是啦,很没创意,可他就是没有取名字的天份。

  许是不想被叫做“乌龟慢”,当利海粟翻上马背后,这匹还没有命名的马立刻像闪电一样地飙了出去。

  不过,最后这匹马的名字还是不叫闪电快。

  谢天谢地。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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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海粟放任马匹疾驰了好一会儿,才渐渐缓下速度。

  他一向喜爱迎风奔驰的感觉。

  每当他骑马奔驰风中时,总能感觉到体内沸腾的血液为那份自由而呼喊。

  也许便是这种呼唤,才会让他在商场上纵横了十年后,放弃一切,再度回到最初的这个地方来。

  这山谷,是年少时的他迫不及待想要摆脱的地方。

  那时他嫌牧场的生活缺乏刺激、工作太过无趣,他甚至有些憎恨起这块仿佛缚住了他的双脚,使他无法尽情奔驰的地方。

  因此大学一毕业,他便急着逃离这里,不顾家人的反对到城市去寻找自己的新天地以及新的生活。

  接着他结婚了。却也在过了一年短暂的婚姻生活后,闪电离婚。

  然而他还是没有回到这里,城市里对他这个乡下小子来说似乎具有某种难以抵抗的吸引力。

  若要他具体一点来形容,他会说那就像是飞蛾扑火。

  他是蛾,陌生的新生活则是火。

  那段日子里,夜夜笙歌,充满刺激与冒险的城市生活令他着迷。

  进出股市和国际期货市场的买卖让他日进斗金。

  赚钱变成太容易的一件事,很快地,他拥有了一家自己的公司。

  而这家公司又替他带来了大量的收益。他的银行存款增加的速度更是他从来都无法想像的。

  然而那样的生命型态却让他无法真正地感到满足。

  都会里,太多的刺激,渐渐麻痹他的知觉。

  仿佛在内心深处,无论他怎么努力,就是缺乏了某种他无法得到的东西。

  仅是小小的一块空虚,却辐射出了巨大的阴影。

  他开始在梦里被阴影追赶。

  为了不被那阴影吞噬,他便更努力地想赚更多的钱。

  然而他的存款愈多,那片阴影却变得愈大。

  当阴影终于大到足以吞噬他,他从梦中惊醒过来,满身是汗,身边躺着单身酒吧钓回来的陌生女郎。

  那个时候他的脑袋空白了许久。

  而充满血丝的眼睛和因为喝酒过量而颤抖的手指则警告他,他的生活已经变得太过糜烂,并且失去了意义。

  打发走那个陌生女郎之后,他自我嫌弃到了极点。

  再接着,他接到一通家乡的电话,才知道父亲留下来给他的牧场因为营运不善,面临被银行拍卖的窘境。

  幼年时候,牧场生活的种种情景像是老电影一般在他脑海里格放。

  他看见自己赤着脚在草原上纵情地奔驰。

  他看见他第一匹拥有的白色小马载着他,直直要奔向雨后的彩虹。

  他看见他的父亲捻起一把青草,骄傲地告诉跨坐在父亲肩膀上的他,他有多么以这片山谷中美丽的牧场为傲。

  他仿佛听见山谷的风在耳边呼啸的声音。

  他也仿佛看见坡地上的乳牛大嚼青草的呆样。

  他还看见了树宽叔叔倒骑着马娱乐大家的情景。

  只是曾几何时,他几乎忘了那一切。只记得牧场这片土地先是夺走了他的母亲,继而是他的父亲……

  他眨了又眨眼睛。却还是无法阻止温热的液体自眼眶溢出,顺着脸颊流下。

  也是在那一天早晨,他决定回家。

  奔驰中,不知不觉来到了牧场土地的边界。

  利海粟看到深深打进草坡地里的界桩。

  那一尺高柱状的界桩意谓着,越过这里,便是别人的权力范围。

  然而那片土地也有他童年的回忆。

  他进去过一百公尺远的那家山中旅馆,也认识旅馆的主人。

  罗家夫妇经营那家旅馆几乎跟利家经营牧场的历史一样久。

  不过罗家的旅馆已经变得有些老旧了。罗老大约在五年前过世了,现在旅馆几乎呈半歇业状态,只有罗姨一个人在守着。

  利海粟很喜欢老旅馆里那个慈祥的老妇人。小时候,他惹了祸不敢回家,经常会躲进旅馆里,罗姨总是会免费招待他吃晚饭,让他在旅馆里过夜。

  前阵子他拜访过旅馆,看到了旅馆的现况,又发现罗姨一个人经营旅馆早已力不从心以后,就已经决定把这家旅馆顶下来。

  旅馆的房屋结构还很稳固,只要稍微修缮一下,立刻可以恢复美观。虽然他没有经营旅馆的打算,但如果他顶下来,或许可以为旅馆找到新的用途。例如用来当作工人的宿舍之类。

  再说,罗姨膝下没有子女,一个人住在老旧旅馆里乏人照顾也不妥。

  打定了主意要顶下这块地连同旅馆,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比较适当。

  虽然他是出自好意,却担心人家根本没有卖地卖屋的打算。

  正打算将马掉头回牧场主屋时,一阵车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利海粟回过头,看见一辆黑色的房车往旅馆驶去。

  他眯起眼,脸上的表情变得凝重。

  方圆百里,就他所知,只有一个人会开那种骚包的房车在这块区域里晃。

  隔壁牧场的倪可衮!

  除了他,还会有谁?

  看清那踩着双擦得闪闪发亮的皮鞋踏出驾驶座的男人面孔。

  利海粟蹙起眉。暗暗揣测,倪可衮到旅馆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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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姨,我出的价位比市价高出一成,我的为人你是清楚的,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老旧的旅馆大厅里,一整身名牌西装,头发请了专业设计师造型的倪家牧场主人倪可衮坐在沙发前,一手端着罗老太端给他的热茶,一手摊开牛皮纸袋里的文件,诚心诚意地道。

  罗老太——本名韩西琳——戴着老花眼镜,一脸笑眯眯地招呼着客人。

  啜了口茶,倪可衮继续游说:“说实在的,罗姨,旅馆这么旧了,你现在又只有一个人,要维持这地方实在是太辛苦了。如果你肯把旅馆卖给我,我不仅会请人把它翻修得漂漂亮亮的,也会请专人来照顾。你知道的,现在山中旅馆业渐渐兴盛起来了,如果把你的旅馆和我的牧场结合在一起,可以吸引很多观光客来这个地方。观光型的农场是个不错的投资。”

  “嗯。”罗老太喝着自制的金萱茶,很仔细地看着倪可衮带来的合约。

  倪可衮继续说:“假如你舍不得这里的回忆,没关系,以后你还是可以常常回来,甚至我也可以替你保留一间房间,让你随时都可以回来住。只要你愿意把旅馆连同土地卖给我——”

  “你想得美!倪可衮。”突然冒出来的声音打断了倪可衮的计画。

  听这声音,不用抬头也知道来人是哪个蠢猪。

  还会有谁?

  隔壁牧场的利海粟。

  “罗姨。”利海粟站在纱门外,向罗老太打了声招呼后,才走进来。

  他狠狠地瞪了倪可衮一眼,修长的手指不善地指指门外。

  “倪可衮,你,可以滚了。罗姨是不会把旅馆卖给你的。”就知道他满肚子坏水,铁定来者不善。

  倪可衮还是稳稳地坐在沙发上。斜眼瞥了利海粟一眼。“咦,旅馆是你的?土地是你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嗯嗯。”罗老太放下手中的茶杯,因为轻微关节炎而行动不便的手指,以着缓慢的动作倒了一杯茶,递给利海粟。“利家小伙子,喝杯茶。”

  “罗姨,我来。”利海粟连忙接过茶杯,不顾热烫,一口饮尽后才道:“当然,旅馆和土地都不是我的——目前还不是。但我可以跟你保证,它绝对不会变成你的——因为,我、不、准。”

  “嗯嗯。”罗老太专注地听着利海粟撂下的话。耐心等候更进一步的解释。

  倪可衮一点都不受威胁。“哦,你要怎么样不准?我个人挺好奇的。”

  利海粟双手环胸,睥睨着他。“不管你开价多少,我都会开出比你更高的价码把地买下来。”

  倪可衮优雅地放下茶杯。“意思是,你会找碴到底就是了。”

  “正有此意。”

  倪可衮向罗老太点点头道:“那么看来我今天是无法达成目的了,罗姨,我改天再过来拜访好了。文件留在这里,你仔细瞧瞧,有不懂的地方尽管打电话问我。如果你想卖掉旅馆,随时让我知道。我会等你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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