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会变心的,方。
很讽刺的一句话,不过短短九个字,却道尽了说话者的指控——肯定、坚决,毫无 转圈余地,好像她早已变心过几百遍。
真的很讽刺,这句话竟然出自她相恋一年的男友口中,原因就出在他说完这句话后 便上了飞机,远渡重洋准备一圆他的留学梦,而她到机场送他上飞机时是带著一脸的灿 笑,不是两只又红又肿的核桃眼。
因为这个缘故,让她被冠上“准变心者”的罪名,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不是她一点也不在意他的离去,只是她就是没有泪水夺眶的冲动,一点也没有。
也许真的该算一算她变心的机率有多少,否则相恋一年的男友出了国,算算也有几 千几百个夜得尝相思苦,更别提远在地球的那一端会有什么诱惑在等著他,而她竟然完 全不担心。
所以说,她会变心的机率远大于他喽!也难怪他会说出这样的一句话,至少他还表 现出了离情依依的不舍。
时间与空间都是爱情幻灭的重要元素,而她的爱情目前正遭受两者的侵袭,这份爱 情能维持多久,连她自己都不敢下保证。变心……嗯,绝对有这个可能。
七月分的太阳毒辣得几乎要榨干方原本就显得单薄的身子骨,晃了一上午,她有一 点头重脚轻,晃过一间大型书店时,清凉的冷气从敞开的门窜了出来,呼唤她的脚步转 向书店。
一进门,又强又冷的冷气驱走了些附著在她身上的暑气。“好舒服!”她大大的吸 了口气,感觉活力又回到她身上了。
一阵清凉铺在她的肌肤上,窜进她的四肢百骸,让她好想就此待在里头,一步也不 用再走出去。
晃晃吧!一个突来的念头让她的脚步更往里头走去。
书柜上摆著一本一本的书,每本书都是作者的心血结晶。看到这么多的书,让她彷 彿又回到在学校的图书馆找书翻资料写报告的日子。才毕业一个多月,她竟然已经有种 好陌生的感觉,原来每天无所事事当米虫会麻木一个人的脑袋瓜子。
真是太可怕了……她当米虫的日子竟然有一个多月了。
她是故意的。她生来个性就极端淡泊,要她寄出一堆履历表推销自己以求到一份工 作,那可是会要了她的命,所以当她的同学一个个陆续当起了社会新鲜人,惟独她对米 虫一职乐此不疲。
当米虫啊,可不是每个人都当得起的,没有断然的决心,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能够 整天无所事事晃来晃去而不嫌厌烦无聊,多亏她天生一个懒得与人争的性子,所以,再 当个一阵子的米虫吧!
有了这个盘算,每天的闲晃对她来说倒也不是个苦差事。
想到这时她的同学已经开始忙碌的上班族生涯,而她还能窝在书店吹冷气、看小说 ,她不由得得意的笑出了声。
随便抽出一本小说。嗯,梦幻得无与伦比,不适合她,放下,再抽出一本,希望这 本能勾起她翻下去的欲望。唉!头两页就开始翻云覆雨、春情无限,短暂的激情泡沫已 不能满足她了。
食指一点,随便再抽出一本。
《爱情打烊的时候》——“好五○年代的书名。”她看到书名便先笑出声。难道复 古风也吹到小说界了吗?
她翻到书末看结尾。这是她看书的习惯——先看结局。如果结局公式化得在其他小 说中都有似曾相识的影子,那么她拒看。她去吾欢刺激的冒险感,太平凡无奇没有创意 的剧情,她只会看到呵欠连连。
“咦!没有结局,男主角没有娶女主角,他干什么去了?也没死,他们在搞什么啊 ?”言情小说的不变定律不就是不得有悲剧收场,一定要皆大欢喜吗,怎么会违反公式 ?这家出版社真勇敢,敢出这么不市场性的小说。
她嘟囔著,再翻到前面作者写的序,想先看看作者的辩解,再来批判这个没什么名 气的作者。
“你的世界没有我”——“八股!”她一看到序名就先给了一个评语,但她还是选 择先看几行——我爱上一个男人,别问我为什么会爱上他,如果我能告诉你们我爱他的 理由,我也不会爱得这么、痛苦。我爱他多久了?我想有很久很久了,从大学毕业一直 到现在,我都不曾放弃过爱他的权利。他爱我吗?从以前到现在,五年了,我想我不曾 被他爱过,一直都不曾。这样悄悄的爱著一个不爱我的男人,到底值不值得?我会告诉 你:值得!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多到会让你觉得窒息,找到一个爱你的人比找到你来 爱的人容易得太多,你可以学习著被那个爱你的人爱著,但是你无法勉强自己去爱一个 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去爱他的人。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至少我是如此,叫我去爱一个完 全勾不起让我有爱他的冲动的人,不可能,我做不到!
这辈子,我被多少男人爱过?我没那个精准的记忆力去记,但是肯定不少。我又无 情的拒绝了多少男人的爱?我的无情换来的报应全反映在那个男人对我的态度上,我暗 自称他为T。没有人知道我爱他,他知道吗?我想应该不知道吧!我伪装得那么好,在 他面前,我一定要克制住我对他那么热烈的爱,否则他不会让我在他面前出现。我受不 了见不到他的日子,所以我藏起我对他的爱。很苦,那种苦涩的感觉尝久了,还真的会 让人受不了,但是我爱他啊!再大的煎熬我也能承受。
我爱他,他却永远也不可能知道我爱他,以前不知道,以后也不可能会知道,因为 当你们看到这段文字时,也许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我将带著我对他的爱一块死去。 我用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写下了我与他的一点一点滴滴,也许这本小说永远不会有人 欣赏,但是足够了,就算我对这段爱恋的最后纪念!
如果能够,我希望我能够亲口对他说:“我爱你,T。”
“没了啊!”方心有存疑的合上书。
这个T是谁啊!
他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吗?能让一个女人这样为他神魂颠倒……但是话又说回来, 真的有T这号人物存在吗?现在的小说市场一片混乱,想要在小说界闯出一番名气,还 真不是容易的事。这会不会是这个作者为了想引人注目而使出的噱头呢?
真惨!为了成名,还得诅咒自己死。
“你就不要让我看到你出第二本书。”除非她在九泉之下日子太过无聊了。
她有八成的把握这个作者在搞噱头。别的作者送笔记本、签名照,热热闹闹的宣传 自己,她却咒自己死,拼不过就搞这种把戏。
“我来拆穿你的把戏。”抱著看戏的心态,她拿著书走向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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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什么东西啊!”抱著刚从邮局领回来的包裹,方在密密麻麻落下的雨网中奔 向离邮局不远的宿舍。
由于米虫的身份未退去,为了省钱,她和房东又续了一个学期的租约,所以她现在 还是住在学校附近的学生宿舍。
也不知道她和老天爷是对上什么冤仇,在家中窝著时,一颗火红大太阳还往天际高 高挂著,才迈出门口,天空便成了微微阴暗的颜色。才想不过十分钟的路程,以她健壮 的双腿,躲过这场雨是绝对OK。只是OK是她许的,老天爷可没准,当下便赏了她一身一 头的雨水。
“找我麻烦啊!早不下晚不下,偏偏在我出门的时候下。”满口的碎念在她奔回宿 舍后才稍有停歇之势。
她将怀里的包裹扔在地板上,然后拿了条毛巾擦著那头湿发。湿发才稍微干了,她 便迫不及待的拿起包裹。
“出版社寄来的。”效率还不错嘛!才寄出那封抗议信函没几天就得到回应了,可 见她的抗议受到出版社的重视了。“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买了那本《爱情打烊的时候》,回家她就写了洋洋洒洒的一篇抗议信函致那本书的 作者艾倪,揭穿她的阴谋,并且警告她不要以为所有的读者都是笨蛋,随便唬弄便想要 一书成名。
打开包里,里头有一封出版社编辑的信和两本像是日记本之类的书。
亲爱的读者你好:你寄来的信件我们已经收到了,关于你在信中所提的疑问,我们 必须要告诉你:这位作者已于上个月、病逝了,她的序、又所写的一字一句都是真的。 很遗憾的,她并没能够亲眼看到自己的作品问世,而你是第一个写信给她的读者。这两 本日记是她寄放在出版社,要我们转送给她的第一个读者。很感谢你喜欢她的作品,也 希望你能够继续支持我们出版社其他作者的作品……还有一些琐碎的客套话,她已没有 心情再看下去,将信纸丢在一旁,她急急的拿起一本日记本。
她死了,真的死了……她被这个事实吓了一大跳。艾倪死了,那么她的抗议反而变 成一种可笑的正义。
T呢?真有这么一个令女人死心塌地爱到死的男人吗?
一股难以言喻的渴望让她急急的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五日—— 今天真的是我的幸运日,我录取了!我可以去博群上班了,我也可以再见到迷人的总裁 了。他真的好nice,又幽默又风趣,那天的面试,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他一直给我信 心,他的微笑化解了我的紧张。面试完后,我就一直在祷告,希望我能被录取,虽然参 加面试的人实力都很强,但是为了他,我还是每天祈祷一百次。哈哈!我的祷告果然发 挥效果了,我录取了!太棒了,我今天一定会睡不著觉,我要叫他T,这样就没有人和 我分享属于他的秘密了。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他了,我从来没有对一个男人有过 这种感觉,我是真的爱上他了,爱上一个人的感觉真好。
一九九六年十月五日——今天是我进入公司以来第一次参加聚餐,还是菜鸟的我已 经得到不少男同事的青睐,但是他们都没有希望了,因为我的心中已经藏了一个人,我 只能和他们就抱歉了。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今天我听到了一个青天霹雳的消息——他竟然结婚了 !我该怎么办?已经有一个女人占有他了,我好难过喔!我要怎么去面对他?纵使他从 来就不知道有一个我这样默默的喜欢他……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四日——好高兴喔!我忍 不住问了坐在我隔壁的周姐他的老婆是怎样的一个人,结果责令人高兴。他是结婚了, 不过也离婚了,所以我还是能够光明正大的喜欢他,不必再忌讳那该死的道德观。我就 是喜欢他!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今天是愚人节,但是今天我是最幸运的人,我辛勤 的工作终于有了代价,人事命令下来了,我调职做他的私人秘书,老天真是大眷顾我了 !以后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待在他的身边,了解他更多的事了。
她看了几页,心中莫名的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惆怅。
由于艾倪的日记并不是一天接著一天的连贯,而是跳著写的,因此她看得颇快,但 是塞满她心中的浓烈悲怆却令她无法一口气的看下去,她稍作休息,给自己倒了一大杯 冰开水,再做好心理建设,继续看这个没有结局的爱情故事。
良久,她不经意的抬起眼瞄向窗外,这才惊觉,不知何时,窗外的雨已经下得这么 大了。如果她迷信点,她会说:这雨是艾倪的魂魄为她不完美的爱情所发出的悲鸣。
**
*因为紧张,也有一点兴奋,方的手心微微的冒著汗。
这是她二十二年来第一次的跟踪经验,对像就是博群集团的总裁汤伯凯。
幸好艾倪的日记中曾经提起博群的名号,所以她也不需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寻谁是那 个令艾倪死亦不能忘怀的T。她并不想向出版社打听艾倪的真实姓名,只想靠著性格中 些许的冒险因子去解开艾倪与T的爱情故事。
她承认她是被迷住了,被艾倪的日记所叙述的种种情事。是暗恋,是痴恋,或是不 伦之恋?也许是一种怎样也说不出口的爱恋,总之,她的好奇被活生生的挑起,急著想 一窥这也许可歌可泣、也许可笑可悲的爱情故事。
她跟踪汤伯凯三天了。别问她是如何知道这个,就是汤伯凯,只要是住在台湾的人 ,不管是男人女人,都一定认识汤伯凯这个名字、这张脸,尤其是女人,衣柜里如果没 有汤伯凯设计、博群出品的“绝代”系列的内衣内裤,那可真是枉费身为女人了。
而汤伯凯本人更是媒体追逐的对象,商人的市侩气息完全在他的身上找不到,相反 的,他高大挺拔的身材、俊秀的外表,以及充满活力的热情,使得他成为社交圈闪亮的 一颗星,也是许多女人心目中的最佳夫婿。
“这么了解女人的男人,看不出来是会伤女人心的人。”看到旁边有人经过,她拉 下墨镜掩人耳目。
这楝大楼就是他居住的地方。她抬头望著这栋二十层楼高的大楼,心里直犯嘀咕: 到底他是住在哪一层楼啊?
不说别的,那看起来颇尽忠职守的警卫会不会让她进去才是个大问题!
她可真无聊,米虫生活过太久了,难免嫌安逸,非得找个差事来玩玩,玩到现在, 只让她更进一步的认识汤伯凯这个人,仅此而已,她连这栋警卫森严的大楼都进不去。
“不知道艾倪有没有去过他家。”说完,她自己倒笑了起来。“她是他的私人秘书 ,怎么可能没有去过他家呢!”
她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进去“参观”一下他家呢?
直捣黄龙吧!
最直接也是最有绩效的方法——进去,问警卫,然后光明正大的晃过他家,说声哈 ,然后拜拜走人。
太简单了,太完美了,太……不可能成功了。
她的气势整个都弱了下来。
“哪有我想得这么简单呢!”她又望了大楼一眼,颓然的靠在墙壁。
就算进得了大门,她也未必见得到汤伯凯本人。他如果那么容易就见得到,那么那 些八卦杂志的狗仔队还需要想尽办法去挖他的风流韵事吗!
“小姐,你是不是要进来?”
一个操著台湾国语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她抬头。“你是……”
“我是这栋大楼的管理员,我看你一个人在外面站了老半天了,你是不是不敢进来 ?汤先生的人其实很好,你不必怕他。”管理员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