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轮马车以老牛拖步的速度行进。
敝旧的车厢和劳累终生的驽马是丁家少数的贵重财产之一,和坐在前头赶车,一辈子都在丁家服劳役的老奴财伯一样,是用来代表中年秀才丁耕义与一般村民的身分大不相同的重要象徵。
「筱樵,你看,多优美的田园景色!」那个趴在窗口、姿势不怎麽规矩、随著马车晃动而摇头晃脑的女孩,正张著一对兴致勃勃的眼睛打量著她们即将定居的新环境。「这个大村庄真是少见的好地方呢!一路上所见到的田地、菜园、果林、花树都那麽生机盎然,不见一片荒地废土,连路边的野花也笑得花枝乱颤。筱樵,快过来看嘛!」
「我以後再看,现在我的头好晕,我想我大概晕车了。」年长她两岁的姊姊林筱樵,有气无力的软瘫在座位上,和阿姨两人互相偎靠著闭目休息。
「好奇怪,我连一棵桃树也没瞧见,为何叫桃花村呢?」
「我不知道,也许很久以前是有的。」她是个软心肠的好姑娘,不忍妹子老是唱独角戏,勉强半睁开眼皮应和她。「我弄不懂你,来弟,怎麽你依然这样有精神?你一点也不感觉疲倦,或头晕吗?」她们可是第一次坐马车。
「不会啊!坐车子很舒服。而且,我一想到新的环境、新的生活,心里既期待又欢喜,早忘了疲累这回事。」
林来弟陶醉的凝望窗外富饶的田园景观,这意味著不会有贫困和饥饿的威胁。想到过去一个月,等待舅舅丁耕义的回音,眼看家中的存粮一天天减少,每晚入睡前都恐惧著没人肯收留她们这一对孤女,筱樵还提到要去有钱人家里当奴婢赚钱养活她,吓得她每每抱住姊姊大哭,直到五天前姨妈出现为止。
幸好,最糟的时刻已经过去。
丁勤花只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快摇散了,漫长的旅途令人疲惫不堪,雨後的道路满是泥泞、凹凸不平,三个人加上行囊,挤在狭窄的车厢里,不是她这身老骨头消受得起。
一路上,除了林来弟的吱吱喳喳声,真是沉静得愈发使人提不起精神。为了省下每一分钱,她们不住客栈,运气好时可以借到农家或猎户家的地板窝一夜,两床被枕是筱樵、来弟少得可怜的值钱宝贝之一;既然自己有铺盖,还需花钱住客栈吗?多浪费!丁勤花给她们的见面礼是:节俭!再节俭!吃的是从丁家带出来、放一个月也不会坏掉的硬帮帮的乾粮,偶尔会有一片咸肉乾佐味;经过市集时,若丁勤花心情好,也肯买两粒果子给她们解解馋;碰上吃饭时间就买四碗热呼呼的杂烩汤好泡软乾粮下肚,再多就没有了,喝的是自备水葫芦中的清溪水或井水。如此这般节俭,丁耕义所给的盘缠才勉强够用。
若是将盘缠全数花光,丁耕义起码会摆起臭脸一个月。丁勤花太了解大哥「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的性格,所以能省一分就多省一分,这也是为两名外甥女著想,不要一开始就留给了耕义一个「奢侈」的坏印象。
总算,快到家了,她有欣慰也有烦恼,家道中落的丁家如今又添两张嘴……
「天哪!那是谁家的宅第?」
伴随一声响彻整个车厢的尖嫩嗓音,林来弟突然跳下她当成椅子坐的老旧衣箱,掀开车门布帘,以敬畏的眼神看著可望而不可及的奇迹——一条岔路分开了两个世界,那条以石板铺成的私人道路一直延伸至彷佛遥若天边的私人宅院,庭院深深无可窥视,远远的只见一角飞檐突出於苍翠林木之上。
「多麽壮观的府邸,理应放在京城才是。」林筱樵也以敬畏的口吻说。
赶车的财伯好像知道她们的好奇心,将车暂停於岔路边。
「筱樵,这儿果真是好地方,我没说错吧!」
「来弟,你真是的。」妹子就爱胡思乱想,八成已在幻想巨宅里住著某位神秘的英雄人物。想到这,她情不自禁的露出微笑。「一间漂亮屋子,不表示这里一切都很完美。」
「至少是个不错的地方,不然谁肯花钜资在这里盖大房子。」
「说的也是。」
丁勤花大声吩咐,「财福,赶路。」她似乎不乐意多停留。「来弟,把车帘放下,姑娘家瞧见什麽都好奇,太不像话!」
老马拖著一身老骨头继续赶路。
「阿姨,那里面住著什麽人?」来弟挨近问。
丁勤花原想闭目不理,但瞥见筱樵亦是求知若渴的模样,倒不忍心了,这孩子长得貌美如花惹人怜爱,而今又没爹没娘,往後要多爱护她些。
她似乎忘了,没爹没娘的不只筱樵一个。
林来弟生得瘦瘦小小,一副发育不全的样子,不出声的时候,很容易使人忽略她的存在。
「如今村里的人都称它为石园。」丁勤花对筱樵说:「那个园子原是前朝梁姓大官退休回乡所建造的居所,在过去是登封县属一属二有名望的人家。在咱们村里梁家就好比皇帝老子一样伟大。怎奈富不过三代,後人不争气,没能力养护这个园子,任它荒废了好些年,直到两三年前突然来了大批的工匠在里头敲敲打打,花了一年工夫将它改造得焕然一新。听说连粱家原有的田地和产业也全被他买过去,成为这里的大地主。」
「可是,你没说他是谁呢,石园的新主人?」来弟在一旁问。
「不知道,村里的人都没见过他,只知主人姓石,而负责管事的人姓黑,黑心肝的黑。」丁勤花语气刻薄的说。
「阿姨,你讨厌那个人?」来弟感觉敏锐。
「胡说,我根本不认识他。」丁勤花对林来弟是瞪白眼的时候多。「你就不能多学学筱樵,安安静静的不惹人心烦吗?」
「可是我好奇嘛!既然往後我和筱樵要在村里生活,如何能够对村中第一号大人物和他手底下大总管的事迹半点都不闻不问?你说对不对,筱樵?」不忘拉姊姊下水。
林筱樵犹豫一下,点了点头。好奇之心谁没有?
「‘村中第一号大人物’这句话不许再出口,你舅舅不爱听。」丁勤花不得不严厉对待她,这孩子没定性、问题多,怕不能讨得丁耕义欢心。
「为什麽?听阿姨叙述,就知他是村里最有钱的人……」
「有钱不见得有名望,你舅舅在桃花村算是最有名望的人。」
「是吗?」她嘟起小红唇,眼睛瞄向乾粮袋,咸肉乾吃光了,今早她只吃了一小块乾粮,连碗热汤也没有,实在食不下咽,有名望的人每天就吃这些?
「你这是什麽态度?你娘没教过你长辈怎麽说你就怎麽听吗?哪来这麽多问题!你这孩子毛病挺多,太令人烦心了。」
「你不解释清楚,我怎麽会懂呢?娘常说不懂装懂才是不好的。」她觉得被伤害了。两年前爹去世,剩下母女三人相依为命,日子自然清苦得多,却也温馨,没人嫌过她,「慈爱」是寡母唯一给得起的奢侈品。
「我不得不说琼花姊太纵容你了。」
来弟薄怒。「说死者的坏话,你不害羞吗?」
「来弟!」筱樵快吓昏了,妹子竟敢触怒长辈。「来弟,不要乱说话。」她忙移向衣箱和来弟一起坐,拉住妹子的手示意她别多话。「阿姨,我代来弟向你道歉,她不懂事,你别动怒,以後我会管好她的。」来弟很不服气,但她不想害姊姊挨骂,所以圆睁著一双秀目,敢怒而不敢言。
「你最好说到做到,管住这匹小野马,为了你们两姊妹的将来。」丁勤花的口气意外地温和。「毕竟,我们全要寄人篱下,告诉来弟,不要太任性了。」说完,她彷佛疲倦极了,合上眼睑小憩。
但她的警语已在两姊妹心田投下一抹阴影。
丁勤花十六岁出嫁,七年来无所出,夫婿暴病而亡,婆家容不下吃闲饭的人,将她送近娘家,从此依恃兄长过活,在帮著了耕义操持家务的日子里虚度了七载春秋,曾经有再婚的机会,但丁耕义以「烈女不事二夫」为由回绝了媒婆,扬言他养得起苦守贞节的孀妹,赢得村里人的赞佩。丁耕义不以现实角度考虑她未来的日子怎麽过,只看重丁家的清誉,只在乎村人敬重仰慕的眼光而打肿脸充胖子。丁勤花差不多对自己死心了,她只有提醒林来弟,随心所欲的日子已经过去。
「我才不怕。」林来弟小小声的咕哝,赌气的成分大。
「来弟,我们不能给舅舅、阿姨添麻烦。」筱樵拥著来弟瘦小的肩膀,柔声劝慰,相依为命的感情浓郁。
丁勤花没有睁眼,由鼻孔哼出一声。「下月初六,你舅舅的续弦夫人就要过门了。」
宛如要为这个号外加强震撼效果,马车的右轮突然陷人了一个大窟窿里,车厢受到震荡,倾斜了一边,车里的人被颠得东倒西歪,老马失蹄伤了脚,嘶呜不已。老财福鬼叫咒骂:「该死的雨!泥浆掩住了凹洞,害车轮陷下去。」
意外突起,难免惊慌失措,莺啼燕号,一片混乱。
丁勤花是最先能够冷静下来主持大局的人,先是自个儿小心翼翼的下了车,再把两个面色惨白的女孩抱下车。
老天爷大概看她们不够可怜,此刻又下起雨来,虽说寒冬已过,湿凉的春雨仍教姊妹两人搂在一起还感觉冷。林筱樵抱住比她矮一个头的瘦小妹妹,没多久浑身已湿淋淋,抖著身子,无助的看著丁勤花和财伯以肩膀顶住车尾奋力地推车,两人弄得一身狼狈,还是没办法让笨重的车轮从大窟窿中脱困。
「筱樵,我们要不要过去帮忙推车?」
「我们使不出力,没办法的。来弟,你冷是不是?」她俯下脸贴著来弟冰凉的额头,有点著急。来弟这两年来一直没再长,显得比同龄女孩弱小。爹尚在时家里还有足够的东西吃,一个多月少说也能吃到两次鱼或肉,爹去後就一天不如一天,能有两顿粟米粥填饱肚子就算好的了。希望以後能让来弟吃得好些,帮助她发育。
两人跑到一棵树下避雨,等候中,来弟的肚子饿得咕噜叫。
「忍一忍,到了舅舅家就有好东西吃了。」
「我不要再吃乾粮,我想喝热粥。」
「我也想喝粥。会的,来弟,我们会有热粥吃的。」
「真的吗?舅舅好像很穷,他真的不在乎多养两个人?」
「你不要胡思乱想吓坏自己,舅舅怎会养不起我们?他有仆人还有马车,比一般人好多了,咱们家可从没使唤过仆人。」
林筱樵天生娇怯的嗓音说著保证未来的话。此时雨下得更大,一个念头掠过她脑海:她想坐在厨房的火炉旁,喝上一碗热气腾腾冒著白雾的肉粥,她们好久都没喝到肉粥了。後来
她又想到这些日子以来所吃的乾粮和坚韧得像老羊皮的咸肉乾,她的期望自动缩到最小——只要不饿肚子就好了。
「我看,有仆人似乎也不太管用。」
遥望看起来比老马车年轻不了多少的财伯,林来弟打了个冷颤,心里始终不踏实。自从爹仙逝後,她时常恐惧著噩运会再一次降临打击孤女寡妇,不想娘真的被带走了,使她们完全失去依靠。所幸舅舅肯收留,可是谁敢保证她们未来衣食无忧?
屋漏偏逢连夜雨,若没有这一次意外,马车直抵村尾的丁家,教来弟一直抱持著「时来运转」的快乐心情,就不至於想太多,弄得自己忧心仲仲。
林筱樵知道她必须做点什麽转移来弟的注意力,免得来弟又发病。不需阿姨挑明了说,已懂得人情世故的筱樵也揣测得出舅舅并不乐意多养两个赔钱货,若需再支付一笔额外的医药费,他铁定要说出刻薄难听的话了。
她连阿姨都没告诉,来弟的病是这两年来才突发的,每次发病都是因为生活突然发生变故令她无法承受。她只要让来弟保持精神愉快就好了。
「不会有事的,来弟,相信姊姊。」蓦然,她的心往下一沉,她想到: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来弟不再叫她姊姊。
她温暖柔软的指腹轻轻抚平来弟蹙起的眉头,语若春风拂心坎。「深呼吸,来弟,放松心情,深呼吸,慢慢的,对,慢慢的吸气、吐气,不要慌,什麽坏事都不会发生,这个小意外很快就会过去,我们都会平平安安的抵达舅舅家,坐在火炉旁喝热粥……」令她揪心的是,她一介弱质女流无力保障来弟的生活,让来弟产生不出安全感、依赖感。
不一会,来弟觉得好过多了。筱樵想尽早结束这个意外。
「我看我过去帮忙推车好了,你留在这儿不要走开。」
「我也去。」她最怕发生灾难时自己却被独自留下。
「你太小了,不行。我们就在前头,你看得见的。」
她冒著雨跑了出去,来弟跟著走出树荫,但听话的没凑上前去,只是想在雨中看清楚他们。雨不断下著,湿滑的路面使他们定不住脚跟,使出的力道也因此消去一小半,即使加上筱樵也没多大帮助。唯一的男人是财伯,他偏偏又老又瘦。
林来弟意识到他们必须借助好心人的帮忙才能尽快脱困,可是路上连一个人都没有。离此最近的一处民宅是那座不晓得多富有的石园,光是那条私人道路,和雄踞於外人眼前的壮观围墙,就不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敢厚颜亲近的。
但眼前已顾不了那许多,林来弟迈开两条细腿去讨救兵。
她唯一的一双棉布鞋就穿在脚上,她一向珍借得很,出门时才穿,已经穿了三年,而今被污泥浸泡得看不出鞋面上原有她白己亲手以细棉线绣出花姿可爱的凤仙花,感觉泥水正由鞋底破洞浸蚀她的脚趾头,有泥沙磨肉的不舒适感,但她已无暇理会,只想快点摆脱厄运,害怕更糟的事情会发生。
她滑倒了两次。她的两手被磨痛了,双膝也隐隐作痛,只是她人还好好的,爬起来又继续往前跑。
恐惧苦涩地涌上喉头。自爹去後,一切彷佛都不对劲了,生活已成一叶急湍中的小舟,随时有可能舟毁人灭顶。
她想哭,但那毫无用处,哭泣从来都解决不了困境。
石园已在望,她想到:如果她叫不开门呢?听说有钱人会在家中豢养凶猛的狼犬,为了赶走讨厌的访客,会放出恶犬把人吓走。即使内无恶犬,在这麽糟糕的天气下,谁肯走出乾净暖和的居室,为一个小姑娘弄脏自己漂亮的衣裳?
她眼里充满了泪水,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天真?她的模样比一只落汤猫还狼狈,通常有钱人都厌恶被穷人碰到衣角,怕沾了晦气似的。
她已经跑不动,拖著脚步走在石板路上,像小狗一样张嘴喘气,冷空气吸进肺中使她咳嗽起来,喘得加倍厉害。这一切真是糟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