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誉有仙女之姿的施琉仙,令谷莲修神魂颠倒,特为她建「留仙居」,取意盼她这位天上谪仙留下。冬晴自知地位卑微,无人敢拿她与大小姐比,正因为施琉仙也比不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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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下一碗珍贵的参汤,舔舔舌尖的滋味,林来弟辨不出好坏,只觉得感动。
她连人参是什麽样子都没见过,筱樵也是,托福跟著喝了一碗。
丁勤花皮笑肉不笑的朝春柔道:「石大爷待客之周到真是首屈一指。」太周到了,她暗想,石不华到底存什麽念头?
其实春柔也挺纳闷的,但她一向只会遵命办事,不敢多嘴,也因此博得石不华的信赖。她会被派来客房伺候,可见林来弟在石不华心中的分量。
「小姐体虚,自该滋补一番。」
春柔笑语晏晏,为来弟理好衣裳,梳妥少女发型。
「春柔姊姊,替我向石大爷道谢,他真是一个大好人。」
「奴婢不敢僭越,待会见了主人,小姐自可同他说。」
「春柔姊姊,你看起来才不像奴婢,比较橡位小姐哩!」
「蒙主人错爱,供我姊妹衣食无忧,但自知身分卑微,小姐万不可高抬我等身分,那会折煞我们的福寿。」
「这样严重啊!」林来弟信以为真,昨天还在想,当奴婢吃好穿好,挺不赖的,原来也有潜在的危险,禁不起别人的一句好话。「夏雪姊姊和秋心姊姊都是你的亲姊妹吗?」
「来弟,你又犯毛病了。」丁勤花出声警告。小孩子太爱发问了。
「不妨事。」春柔笑道:「夏雪、秋心、冬晴和我,都曾蒙受主人的恩情,心甘情愿跟随在他左右服侍,虽不是同胞姊妹,但爱戴主人的心是一致的,情谊更胜亲姊妹。」
「石大爷做了什么好事吗?」
「十二岁那年,故乡闹旱灾,为了求活命,很多人都饿死女儿,留下儿子。若不是主人经过,将身边的乾粮全留给我爹,换取我一命,我早已不在这个世上。」如今思来已不再心痛,旱灾与水患自古便是汉人百姓身上的两颗毒瘤,一旦发作,不是爹娘狠心,只能怨苍天不仁,能活一个是一个,只是先被牺牲的,为何总是女儿?春柔心中虽无恨,但也难免酸楚,是女子无用吗?她已经证明这是错误的。
「小姐,你怎麽了?」
来弟目中泪光点点。「我真为你感到难过,春柔姊姊,你的遭遇太可怜了。」吸了吸鼻子,她又说:「跟你比起来,我才知道自己很幸运,从现在起,我将不再埋怨自己的名字了。」
「你的名宇怎麽啦?」春柔不解。
「来弟、来弟,就是希望招来一个小弟弟的意思嘛!这名宇害我时常被同伴笑:‘来弟、来弟,偏偏就不来弟。’因为我娘一直没能再生小弟弟,我爹自然很失望,不过还好,他没有不要我,我不应该再埋怨才是。」
「我觉得这名字很好嘛!非常可爱。」春柔诚心的说,没想到能从一个小女孩身上获得安慰,觉得来弟非常善良可爱。
「真的吗?」她不信地问:「从来没有人对我这麽说过。」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春柔逗她。「不信你可以问主人。」
她听了,双眼似乎充满了夜星般光辉。
她自然不好意思当众问石不华这个傻问题,吃早饭时却胃口大开,吃下一大碗面条,还有卤味、煎鸡蛋和蒸腊肉,笑咪咪的直冲著石不华笑。
「我今天做了什麽好事吗?」石不华终於问了。
「你做善事救了春柔姊姊,而春柔姊姊的一番话让我觉得自己的名宇真是好,这不也是你的功劳吗?」
他看了春柔一眼,马上否决自己的善行。
「我救她不算行善,只是刚巧缺少一名侍女。」他的声音没有温度。「花钱买一名女婢倒不如作现成的恩人,教她铭感五内,甘愿为我作牛作马。」
来弟的笑容僵住了,丁勤花和林筱樵也都感觉不自在。
「怎麽啦?」他反倒大笑。「实话不好听,大家都爱听修饰过的场面话,真是奇哉怪也!来弟,我以为你会特别一点,你还小,千万别学会虚伪。」
「春柔姊姊根本不虚伪!」她气急败坏的说:「她真心感激你救她一命,服侍你是为了报恩,就算你心里不感动,也不要说话伤人,把别人的好心好意践踏在地!你太不知顾惜人心了,你坏蛋,你是坏人!」她气得哭起来。
在一旁的婢女全吓坏了,她们早习惯主人的怪脾气,谁也不敢和他争辩、触怒他。春柔想对来弟使眼色却使不上力,冬晴有点幸灾乐祸,暗笑:「不知死活的小孤女,有你苦头吃的。」她心有不平,这几个穷女人怎配和主人同桌共食?
石不华怔了一下,突然大笑出声。「来弟呀,」突如其来的将她整个人提抱起来,让娇小玲珑的她可以平视他含笑的眼睛。「我太感动了,这麽多年来,你是唯一肯对我说出真心话的人。」她不解的摇摇头,擦了泪。「人人都说我自负,倒也没自负到不知本身的缺点,骂我者有之,为我而哭的却只有你一个。」他在她光滑如镜的额上轻轻一吻,将她放下。
林来弟羞得满脸通红,他怎麽可以抱她、亲她,还当著众人的面?奇怪的是,她居然不感到讨厌,她是不是很不知羞耻?
石不华丝毫不知避忌,那只是感动的一吻,并无邪念。
「来弟,你愿不愿意跟我生活在一起?」
她露出一个迷惑的笑容,他还想要一个女儿吗?起初是犹豫,随後便肯定的摇头。「我不能当你女儿,人家会笑你太年轻。」
「现在我知道你将满十四岁,自然不会要你矮一辈。」他拉住她的手,亲切的直视她。「让我去同你舅舅说,把你许配给我,你可以住在石园和我一起生活,我想亲自教育你,亲眼看著你长大,等你够大了,我们才成亲。」
她半信半疑的看著他,尚未发育的身躯底下仍是一个小孩子的灵魂,没有来潮,自然没有女人的自觉。成亲,似乎是很遥远的事。她摇摇头,求助地看著丁勤花。
丁勤花深感不痛快,石不华未免太过目中无人,长辈在此,还敢厚颜无耻的向一个小女孩求亲。
这个男人连基本的礼义廉耻都不放在眼里吗?
多麽可怕的个性,说什麽也不能将琼花姊的小女儿送入虎口。
「这件事谁也作不了主。」丁勤花一句话带过,很会打太极拳的马上转移话题。「已耽搁了多天,家兄恐怕已盼得急了,主人的厚恩有机会自当回报,如令是该告辞了。」
石不华的嘴唇浮现懊恼的弧线,他不习惯被人拒绝。然而一思及他和郭冰岩的赌约,还有郭冰岩曾断言他适应不了外面的生活,便很快忍耐下来,反正他时间很多。
「传令下去,备好马车。」他眼一扫,夏雪立即恭身退下。「我要你们准备好的东西,准备得如何了?」
春柔走出花厅,不一会捧来一只食盒和一个小香囊,将食盒搁在筱樵桌前,笑道:「这是冬晴妹子自己做的一些零嘴糕饼,给姑娘们路上填饥,粗食不成敬意,勉强可以吃吃。」他将香囊交给石不华。
「来弟,这香囊你收著。」
「做什麽?」
他打开香囊,倒出一只两寸见方的精致白玉盒,打开盒盖,内装一粒粒的小药丸。
「我请李大夫为你调制出的止痛药,你带在身边,若再犯头痛,取出一颗服下,必能见效。」他把药收好,将香囊放进她手中,用他的双掌包住她的手和香囊。「记住,这是专门为来弟调配的特效药,吃了就不再痛了。」
「吃了就不痛了?!」来弟彷佛受到蛊惑,喃喃念著。
「正是,吃下药就不痛了。」他有力的声音似乎就是一种保证。
来弟看著他,缓缓绽出安心的笑意。
「谢谢石大爷!可是,我没有钱。」小小的玉盒子玲珑可爱,来弟虽然不识货,也知石园的东西没一样便宜的。「我可不可以只买药就好?」
「你这麽说,是侮辱了我作主人的诚意。」他皱起眉。「我就算穷得要当东西,也不会向客人收一毛钱。」
来弟只好把香囊收进怀里,低头不语。
「我又吓著你了?看来我得留心别在你面前发脾气。」石不华抬起她的脸,朝她笑。「小来弟,赠药只是我一点心意,没有其他企图,你无需放在心上,最好呢,是永远也用不著这些药。来,我送你们出去。」
马车已修理好,财福养息了多天,更是显得精神奕奕。他从来没这样享福过,不必工作便有饭吃,饭上还叠了两大块厚厚的酱猪肉或一只鸡腿,临走还赏了几块碎银子,他单纯的脑子没想过跟错了主人,只是很羡慕在石园当差的人。
出了石园,林筱樵马上打开搁在膝上的食盒,里头装的是蜜渍李、松子糖、枣泥梅花饼和桂花凉糕。她拿起一块做成梅花形的枣泥饼,前後翻看,惊讶道:「做得这样好看,怎舍得吃呀!不知是如何做出来的?」
「筱樵,我也要吃。」来弟并不感觉饿,依然被勾起食欲。
「不行,要留著孝敬舅舅,我们总不能空手去。」
「算了,有这分心意就够。」丁勤花知道大哥对石园有一股莫名的妒意。「这些东西不是乾粮,搁不久的,越新鲜时吃掉吧!」拿了一块桂花凉糕便吃起来,两女孩见她动口,也拚命往嘴里塞。
一走出石围,宛如由洞天福地重返人间,现实生活的种种跟著压回心头,心知再不吃些好的,往後只有馒头啃时再後悔也迟了。
没人将石不华的求亲当真,太不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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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渐地炎热,林来弟走进林里捡拾柴火,不时举袖擦汗,她的鞋底又磨破了,一直没时间补,生怕没做完舅妈交代的工作,不给白面吃,骂她是懒惰鬼,只配啃杂粮馒头,粗砺的食物几乎磨破她的喉咙。
一想到此,她动作加快,也许舅妈真的骂对了,她真是笨手笨脚,心里愈想快点做完,愈是弄巧成拙,搞得一团糟。
如果没有舅妈该多好!她常常偷偷这麽想。
刚进了家那二十天,日子好过得多,每天帮忙家务,没好吃的,但管饱。
她舅妈闵杏妃二十五岁时下嫁三十六岁的鳏夫,一进门便很快掌控了丁家的一切,连丁勤花都不得作声。
在邻村,人人赞颂闵杏妃是个孝女,为著照顾生病的老父而延误花嫁,父死後又守了三年丧,才由同宗一位叔公作主将她讦配给桃花村的丁秀才。有幸娶到名声良好的妻子,丁耕义自然乐意,况且还有七亩多的良田和两名婢女、一个长工陪嫁。
闵杏妃也不是很刻薄的人,只是她代父理财多年,精明惯了,不乐意家中白养多馀的人。当初说亲,只知有一小姑守寡在家,但她早已盘算迟早将她再嫁出去,若执意守节乾脆到尼姑庵去。哪知一进门,才知多了两张嘴,照她看,林筱樵青春貌美,不难择配良婿,将来说不定能从聘金上捞回本钱,所以没让她做粗活;至於林来弟,她一看便摇头,瘦骨伶丁,发育不全,白送人家都不见得有人要,注定是赔钱货!
既是赔钱货,自然该叫她做工抵饭钱。
闵杏妃很快看穿丈夫只是个空壳子,表面上尊敬他是读书人,私底下不免懊恼巧妇伴拙夫,她依然必须靠自己,自然能省一点就省一点,不得不吝啬些。若是丁耕义精明干练,不用她操心家计,她也乐意作个慈祥、温柔、大方的舅妈。
天既不从人愿,她的算盘只好重新打过。要放手大干,便须丁耕义不管事,於是她好言好语劝他专心读书,期待下次中举。丁耕义正有此野心,将家事全委托娇妻。
她首先给财福一笔养老金,叫他回家去;再来便是开始著意给筱樵、勤花我婆家,这两人一出嫁,就只剩一个吃白食的。
林来弟从不知白己这样惹人厌,怎麽做都不对。
她不曾感觉这样孤寂过,没人能在她无助时帮她一把。筱樵成天忙著做针线,自顾不暇;阿姨倒曾和舅妈说了一回,反而差点被舅妈给骂哭了。
来弟的思绪飘飘荡荡,彷如又重临爹刚过世那段最难捱的日子,娘伤心欲绝,筱樵只会抱著娘哭,没人有心去注意小来弟眼中的恐惧、焦虑和不安。她一个人缩在角落不敢去烦人,独自掉眼泪,就是没人想到要来安慰她,因为她太小,从不引人注目。
如今舅舅和舅妈也一样,没人肯疼她。
「来弟不是可怜的孤女,不是赔钱货,来弟会干活。」她一边念著,一边把柴捆成一束,她力气小,常常捆不紧,散掉了就得重来,已经被舅妈身边的大丫头琴心臭骂过好几回,琴心好比是监视她干活的工头。
才两个月,却像两年那麽长。
「来弟会干活,没有吃白食……」
「你在做什麽?」
一个声音突然吓住她,近来她很怕有人叫唤她,怕又叫她去挨骂。
石不华从阴影处走出,他观察她好一阵子。「来弟,还记得我吗?」
「你……石大爷!」来弟宛似见到亲人般激动。
「太好了,小来弟没忘记我。」他去一趟两湖,勘察那边可做的生意,心中已有腹案,便赶回来作安排,才空闲一日便从黑决明口中听到来弟过得并不好的消息。「来弟,你在忙些什麽?」临走,他曾交代黑决明留意来弟的事。即使早知丁家待人并不宽厚,但连一个小女孩也容不下吗?他必须亲自来看看。
「捡柴回家好烧饭。」来弟双手又忙起来。
「我来吧!你手劲小。」他三两下便将柴捆得结结实实。「来弟,把你的手伸出来。」她奇怪著,还是伸手给他看,一摊开手掌,自己却羞赧地马上缩回去,她的手好丑。石不华强拉来看,她一双手红肿、破皮,操劳过度了,才多久呀!
「不要看,很丑。」她挣不脱他的掌握。
「不,你的手不丑,丑的是虐待你的那个人偏狭小气的心。」他抚著她手破皮的地方,是流过血。「很痛对不对?」
「已经不痛了。」她不想自己总是留给人可怜的印象。
[别动。」把她手放在他的膝盖上,他伸手人怀摸出一盒膏药,抹在痛处,沁凉的感觉使来弟感觉舒服些。「你的手应该包扎起来,别再干活,好得才快些。」
「不行,不行,他们会不给我饭吃。」
林来弟跳了起来,已经耽误烧饭时间了,她必须赶快回去。
「来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