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和的冬阳从树梢处下来,枯枝影随风摇曳,在地上筛漏成无数的细碎光片。一辆以正常速度行驶在草原幽谷间的马车,不时扬起尘埃,把马车后方弄得一片灰灰沌沌的。
这是一辆由顺德府出发的骏马车,里头载着驻扎大臣桓宁的大女儿——锦晴格格。
车窗外的冬景枯燥荒芜,更加添马车上的人长途跋涉的烦躁,婢女没事做,便拿水里在杯子里倒了些水,递到锦晴的面前。
“格格,喝水。”
“不了,你喝呗。”
锦晴平淡的应了句,把全副精神放在闭目养神上。
婢女渴死了,仰头把水一口灌下,放下水里茶杯便拿起帕子擦嘴角,并注视着数日来一直在山谷上方、挨近跟着她们马车北行的驭马壮汉。
“格格,‘他’已经足足跟了两天,总是静静地、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咱们的马车,没关系吗?”
锦晴看也不看一眼,不为所动地说:“甭管他,路没了,他就停了。”
“算起来,他从你十岁的那一年起,就一直待在你身边教你读书、写字,偶尔背着老爷、夫人陪你玩玩刀剑,现在你就要出阁,他那么不舍,你却丝毫不留恋,不会太无情吗?”
婢女咕哝着,继续趴在窗口看着他,霎时只见他俯看这里的眼神,深邃难测,却又夹着一股浓浓的不舍之情。
锦晴冷冷地应道:“情?!什么情?师徒之情?男女之情?”
“都有。我如果是他,一定千方百计留住你,不让你走!”
锦晴在那一瞬间插开了眼帘,不置可否。
山谷上方的路布满岩石,有高有低,崎岖难骑,他一直跟、一直跟,一直到山路的尽头,才停下来目送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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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京城
鲜艳的桃红色花朵,衬在绿意盎然的草坪上随风摇曳,十分亮眼。灌木丛上的麻雀吱吱喳喳跳跃啄食,让景致更添生气。
下课时间一到,大批的皇族子弟潮涌般地从讲学堂走出来,处处充满了格格、阿哥们活泼的笑声。
“童师傅终于讲完他的‘子曰、孟云’了,听得我腰酸背痛,浑身都不对劲!”
三女两男的小团体里,个头娇小的水格格猛发牢骚。但由于她胸腔中上提的气没准备好,一张开嘴竟变成破锣嗓子,声音不仅分岔还沙哑。
“你那是什么声音?难听死了!”
两名年轻阿哥听得哈哈大笑,老大不客气的巴了她脑袋一下。
“你们打那么大力,小心把我念的书全打掉,师傅考试我答不出来,你们跟着倒大霉!”水格格揉着挨打的后脑勺,瞪着他们怨慰地咕哝着。
“跟我们来这套,再打她一下!”
“喂!很痛耶!”
湘格格一双大眼睛注视着天空想了一秒,下一晌突然转向他们问——
“你们听见什么没有?”
两名阿哥仔细听了一下,搔搔头没趣地应道:“琴声吧!”
“啊——书烈师傅!”
就在他们不以为然时,水格格及湘格格突然激动外加兴奋地尖叫出来,吓得两位阿哥震退一步,五官扭曲地捂住自己嗡嗡作响的耳朵。
“你们在说什么?突然大叫吓死人了!”
“别理他们,我们快去!”
“耶!你们去哪里呀?耶!”
也不理会阿哥的叫唤声,水格格与湘格格早已一溜烟地跑向文渊阁东面。
文渊阁的东面,有一座四脊攒尖的方形碑亭,周围以太湖石布置成绵延小山,前方有一长形水池,植有苍松翠柏,是一处非常幽雅的赏景地点。
她们到达时,由歌玄拂奏而出的琴技正好结束,现场掌声四起。
湘格格瞥了一眼就说:“我们动作太慢了,现在宫里只要是‘母的’,这会儿全跑出来了!”
“还挤得水泄不通!”水格格在花枝招展的女眷群中,跳上跳下地往里头张望。“耶,还好,刚才弹琴的是歌玄贝勒,他的那手琴技连我都比不上,不看也罢,现在可是正牌的琴乐能手上场了!”
“刚才的不是书烈师傅?”
“不是。”
“真的吗?太好了!”湘格格喜出望外之际,开始挥动手中帕子。“书烈师傅!书烈师傅!”
“弹琴!弹琴!”
女眷们倾慕的声音激烈地在空中散开。
书烈在琴座前坐下,吵嚷声立刻静了下来。
他的手指在琴弦上试了几个音,确定一切没问题之后,开始轻柔拨动发出如行云流水的流畅琴音。
曼妙的旋律短时间便营造出一种幽静情境。
渐渐的,指法弦法开始繁复变化,轻捻慢抚时,低低细细的琴音,有如传递情思,倾诉对情人的爱慕之意,急骤转折时,激烈高昂的气势,又如万马奔腾,势不可挡。
各弦交错拨弹,乐曲变化多端,时而刚烈时而细腻。
忽而弦音又起,爆发另一波震撼气势,手指于琴弦上快速移动,就像战士们冲锋陷阵,连续奏了一段时间,琴音更急促。
这时,曲转调折,乐音瞬间收入一个音,安安静静曲落,登时只闻在场人个个哑口无言,静穆无声。
突然的,台下爆出如雷掌声,一片叹为观止。
歌玄一直等到大家静下来,才微笑地说道:“你的学生很支持你。”
“只是一群单纯的小孩子。”书烈维持好看的笑容说道。
此时水格格与湘格格互看一眼,彼此交换一个眼神,拱手便大喊——
“书——”
“——烈师傅我们敬佩你,快娶我们回家吧!”
说时迟那时快,在她们张口的同一刹那,周边其他女眷竟亦不约而同爆出惊人的告白。
突如其来的示爱令书烈刹那间失去平衡,脚一滑,当场屁股朝下地摔坐在凉亭的地上,震起一大片轻尘,烟雾弥漫。
“哈哈……哈哈……”
在场的女眷们哈哈大笑地笑成一团。
歌玄不由得也格格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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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时分书烈带着一身泥尘,灰头土脸地回到袭简亲王府。
他一推开书房门,便看见一名男子闲闲地坐在书案前。
书烈眉毛一蹙,认出来者。“二弟,你在我的书房里干什么?”
“是阿玛让我找你。”雍怡不愠不火地低喃,整起了略绉的袖口。
“找我?什么事情须要特地派你来书房找我?”
“锦晴格格进京了!”
“锦晴格格?她是谁呀?哪家的姑娘?”书烈忙着拍掉膝盖上的泥尘,意兴阑珊地问。
雍怡耸肩。“不清楚。但我知道她是你未来媳妇儿的人选,额娘花了极大的心力去替你找来的意中人。”
书烈双手环胸,冷冷地瞥他。“谁告诉他们我要成婚了?”
“阿玛说、额娘说、所有街坊邻居都在说,因为你已经老大不小了。”
书烈反感地把脸撇开。“我反对!”
“今天是赫里亭将军的大喜之日,他的成婚对象是恳逻格格,琵琶都已经别抱,你也该觉悟了,大哥。”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书烈故作没事样地在书房里走来走去整理文墨、书籍,就怕那一点心思教人给看穿。
“恳逻格格的父亲与阿玛是世交,两家来往也算频繁,但是任谁都看得出她从没把你放在眼里过,你倾慕的心情也该放下了!”
“没……没有的事。”
书烈随口乱应,硬实的胸膛里,其实早已经隐隐作痛。
他真是个没用的男人!喜欢一个姑娘就是说不出口,现在可好了,人家都嫁人了,他那满腹情愫这会儿真的石沉大海了,唉!
“没有是最好,总而言之,额娘的意思是说锦晴是千挑百选的姑娘,叫你要把握,别再当痴情二愣子,她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到了三十还是个光棍儿!”
他手按着自己的胸口,垂下脸,有气无力地问:“说完了没?”
“说完了!”
雍怡咧嘴一笑,知道自己再不识相打住,两兄弟可能要撕破脸了。
“说完了就出去!”
“不成,阿玛让咱们送份厚礼去将军府道贺,你现在还得和我去虚情假意地恭喜人家‘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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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音弥漫在空气中,红灯笼晕红而温和,傍晚时分,将军府便陆陆续续拥进前来恭贺新婚之喜的宾客。
书烈仰头灌下一口烈酒,打了一个酒嗝,姿态颓然地靠坐在宴席的椅子上,心神恍惚地注视着没有焦距的前方。
雍怡说得一点也没错,他应该看破这段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情缘,但为何他还是耿耿于怀,无法平静看待这场婚礼呢?
恳逻……
打从他第一次看见她时,就对她产生一种莫名的好感,而她确实也是位非常体贴又善良的女孩,豪放不羁的气质尤其深深吸引他。
两人之间,虽然未曾有迸出半点火花的迹象,她的倩影却仍令他永难忘怀。
今天她就要嫁人了,新郎偏偏不是他?!
“可恨!”他倏然怒气横生地槌桌。
任凭他饱读诗书、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又如何呢?他连自己心仪的女孩子都提不出勇气坦然告白,除了像个书呆子对她穷傻笑做尽乌龙菜事外,他还会什么?
有够蠢!连他自己都看不顺眼自己,他就是这样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草包!
一想到这里,书烈仰头又是一阵狂饮。
远远的,他瞥见穿着一身金缎刺绣中国式红色旗袍的赫里亭走进大厅,笑逐颜开地向在座来宾作揖。
带着两分醉意,他站起来,傻气地微微一笑,朝他们走过去。
坐在一旁吃菜的雍怡,立刻停住筷子,尖锐地看紧他的举动,以防他作出啥不合礼节的夸张行为。
书烈定定的走向新郎倌,挤出笑意的同时,向他举高了手中的酒杯。
赫里亭俊逸迷人的脸庞,在迎上他的一刹那,闪过一丝讶异,但随即客气含笑地作揖。“原来是书烈公子。”
书烈笑弯了唇,以清晰嗓音对他说:“赫里亭,咱们算是旧识了,两年前听说你出任边关驻守,没想到两年后再度碰面,已是在你的婚礼上!”
而且娶的还是我爱慕已久的恳逻格格!
呵!他低头苦笑。“大家朋友一场,我敬你们白头偕老、永浴爱河!”
转眼间,他干了手中的酒。
赫里亭未多想,毫不犹豫干了这杯酒。
“再祝你早生贵子,子孙满堂!”
再干一杯酒,杯杯都是泪。
赫里亭接过家丁递上来的酒,笑道:“多谢,我敬你!”
“嗯,这还差不多。”
书烈深呼吸,硬是把眼泪往肚子里吞,苦哈哈地与新郎搂搂抱抱,起哄地对大伙说:“各位,难得大家沾了赫里亭将军的福气,齐聚一堂,冲着这点,我们再敬将军一杯!”
“没问题!”
“好耶!”
他很快就得到了答案,在场人人高举杯中物,一时间好不热闹。
“不过,人说‘春宵一刻值千金’,我们现在把新郎灌醉了,似乎也说不过去,既然由我起的头,这杯酒就由我来替新郎干了。干杯!”
“干杯!”
“来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大家别客气!”
“哈哈……哈哈……”
一大票男男女女笑逐颜开地喝酒助兴。
气氛被炒热了,酒兴自难灭,大伙时而借酒装疯、时而胡闹瞎扯,喜宴的现场转瞬间已围绕层层笑声。
书烈的笑声清朗快乐,和他百感交集的心境正好相反。
对于新娘子,他心里有千言万语想对她说,但此刻……呵,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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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宴散场后,书烈已经喝得烂醉如泥,走起路来东倒西歪,像条笨猫一样。
送这条笨猫回家的艰难任务,理所当然就落到雍怡的手中。
“小心!前面是暗沟!”他说,伸手欲将书烈拉回。
“不要扶我!”书烈哈着说,严肃地挥开了他的手。“我……我自己……会走……嗝!”
重重打出一道酒嗝,他迷迷糊糊地确认了暗沟的位置,泛了一抹得意的笑,安全兜过它。
“瞧这月色多好……月圆人团圆……全天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有我形单影只,强颜欢笑……呵呵……”
他苦笑连连,不断地摇头。
雍怡困扰地看着他,说:“做人真不干脆。”
“对!我就是不干脆!”书烈大剌剌的拍胸脯喝道。“可是那也是我的优点,我这人就是重感情,绝不轻易变心,只要是我爱上的女人……”
“疯言疯语!”雍怡嗤之以鼻,不以为然。
书烈一看他的表情,立刻绽出灿烂笑容。“嘘!你……知不知道我今天喝了多少酒?”
“关我什么事?”
酒气一向雍怡的脸上喷来,他立刻阴沉地像雷雨天,冷淡的回他一句话,索性忙着扶稳他。老天啊,他还真重!
“一……瓶薄酒,加五瓶烈酒!长这么大,前前后后加起来,我都还未喝过这么多酒,原来……我是海量!海量呀!”他哈哈大笑地道。东颠西箕像条大泥鳅,扶都扶不住,更别提他怪怪地执意往暗沟颠去的散乱步伐。
“回来啊,大哥!”雍怡大叫。“你就算要殉情,也别挑条小不啦叽的臭水道,传出去会笑掉全京城人的大牙!”
书烈扬起眉毛,困惑地瞥了他一眼。“谁告诉你………我要殉情?”
“不然干么一直往水道走?!”
书烈一听,伸出食指按在嘴唇上,神秘兮兮地说:“嘘,别告诉别人……我是要在水道旁打个盹!”
话还在嘴边,他已经贴近暗沟附近的墙壁,一副痴呆样的滑下身去。
雍怡见状,立刻命令自己闭上眼睛,缓和一下快昏厥过去的情绪。
眼前的情况变得连他都无法置信,他这位向来洁身自爱的清高大哥,现在竟然落魄到窝在路边睡觉,活脱脱就像个没品、找不到路回家的胡同烂酒鬼,要是教熟人撞见,他的一世英名从此毁于一旦!
雍怡其实是个性格刚烈的人,猛地拉起他的身子,对他吼道:“够了!就算你伤心难过也不必如此糟蹋自己,你堂堂钦点的讲学师傅,皇上对你寄予厚望,要是被人撞见你这德行,你还要做人吗?还有资格执教鞭吗?”
书烈一脸迷惑的看着他。
雍怡又说:“女人对男人而言只是附属品,可有可无,我才不相信事情有多严重,你别再借酒装疯了!”
书烈喘着气低笑一声,用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眸注视他。
雍怡以为他多少会听进去一些,没想到他环视了一下四周,摔然挥开他的手臂,便挣扎地朝伫足在客栈前买干粮的旅人走去。
“大哥,你干什么?别闹事!”
他不顾雍怡的警告,很快来到一位里着披风的陌生人身后。
在灯笼的昏暗光线下,他背着书烈站立,一人刚进客栈内交易,另一人则站在客栈门槛前数步的地点,背脊直挺,文风不动,安静等待同伴出来。
由于他背对着自己,所以书烈无从看清他的长相。
不过,这人的个头真娇小!
书烈心想,再也忍不住地发出笑声,低沉而颤动地说:“喂,四海之内皆兄弟,我们能相遇……就是有缘!要不要……进去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