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么?你每次见到他都在唱戏吗?”一名年纪较大的阿哥,出声泼自己妹妹冷水。
“你少说风凉话!”十八格格含着泪,气呼呼地骂他。“总而言之,我不准书烈师傅去娶妻,他要娶了妻,我……我……我怎么办?!”
几名阿哥一听,个个翻眼摇头。
“你还没睡醒啊?八百年前你就已经许配给漠南蒙古苏尼特部的萨穆丹,要书烈师傅做什么,还梦想他骑着白马背着弓弩去救你吗?”
十八格格嘟着嘴猛跺脚。“人家不管啦!”
“你想管也管不着,迎娶新娘子的仪仗队,几个时辰前就已经由袭简亲王府出发,现在……”阿哥看看桌上的西洋钟。“恐怕就快拜堂了。”
包括十八格格在内,几名格格一听,哇的一声,当场哭出来。
阿哥们互看一眼,忍不住批评道:“真不懂你们这些女孩子看男人的眼光在哪里,没错,书烈师傅是很有学问,博古通今,但是他在骑射方面完全不行,你们要只白斩鸡做什么?”
男人嘛,当然要体魄强健才叫男人!
“不许你们说书烈师傅的不是!”
“就是嘛!也不看看你们自己是啥德行,一个一个胡渣蓄满脸,皮肤黑得像黑炭,跑马一趟回来,就全身流满臭汗,恶心死了!”
“而人家书烈师傅就不一样了,举手投足间尽是书卷气息,温文有礼,如沐春风,一看就知道是有水准的人,你们差得远了!”
几个阿哥们当场一脸诧异地张大嘴,听到这番评论,仿佛自尊心被扔在地上踩。
他们气不过,马上斥回去。“那又怎样?眼前他就要娶别人了,你们这几个皇族大花痴,就在这里流口水干瞪眼好了!”
“你们……你们……哇——”
格格公主们找不出话反驳,鼻一酸,倏地痛哭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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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简亲王府的大堂正厅中,张灯结彩,喜字高悬,远从府旧府邸出去的嫁娶队伍,在一路吹吹打打的乐音中,此时已穿过京城街道,浩浩荡荡到达王府门前。
金碧辉煌的大红喜轿缓缓停下来,高举着各式华盖的仪仗队让出一条大道,十多个手持红色大灯笼的婢女一字排开,场面壮观而喜气。
“新娘子到!”喜娘扬声喊道。
然后便是一连串的礼节、规矩,终于,红色轿帷缓缓由喜娘揭开了,珠围翠绕,头顶红盖头、身着描金绣凤大红色喜袍的新娘子就此下轿。
高效如她,底高五寸、上宽而下圆的花盆底踩来稳稳当当;王、金、银右左共六对的手镯垂叠在手腕间,显得尊贵而华艳;一大串象牙珠子垂戴在脖子上,右手轻靠身侧,左手交由喜娘微搀,身影修长婀娜之间,犹然存着一股神圣不可侵犯的气势在。
“这边走。”喜娘轻声交代着,引着新娘子入内。
身后的鞭炮僻哩啪啦响起,声震云霄。
新娘子提膝跨进门槛时,袭简亲王与简福晋以及其他长辈亲眷就坐在大位之上,笑容满面等待着这一刻来临。
书烈看着新娘,脸上茫然,心里是百感交集。
一大群好友见他不知道在发什么呆,索性起哄的将他一把推出去,害他突然重心不稳地冲向新娘子,差些将她撞个满怀。
“对不起……”他怯怯的道了声歉,依旧了无娶妻过门的喜悦感。
新娘子没出声,反倒是新郎的好友们看到他这样子,急得在旁边不是猛抓头、就是猛踩脚,不晓得他是笨,还是反应迟钝,摆那是什么脸嘛!
“书烈,把彩球递给她,人家等你拜堂呢!”
“快给她呀,还发什么呆?!”
“知道了!”
他把彩球另一边的红带子递给了新娘。
“行礼!”司仪大声喊道。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
新人慎重下跪、叩头,一连串行礼后,两人双双站起,而后司仪一声“送入洞房”,两人便在喜娘及丫环们簇拥下,暂别大厅,步入洞房。
身后紧接着响起的,是震耳欲聋的恭贺声和喜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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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内
书烈站在卧床前看着他的新娘,一脸惶乱的表情,喉咙像被东西梗住似的,说不出、动不了,活脱脱就像根大木头,外带一脸菜色。
而新娘子锦晴盖着喜帕,一直端端正正坐在床沿。
捧着喜秤的喜娘就站在床侧,在她的身后,是一排等着侍候的盛装丫环。
此时,喜娘朗声道:“请新郎用喜秤掀起喜帕,从此称心如意。”
“啊?!”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书烈吓了一大跳。
喜娘再说一遍。“请新郎用喜秤掀开喜帕,从此称心如意。”
书烈上前一步,手微微发抖的拿起喜秤,挑开喜帕。
喜帕落下,书烈看着他的新娘,情不自禁屏住了呼吸。
锦晴的秀发整整齐齐绾在脑后,梳出一个简单而平整的发型,一丝不苟。板形旗头高耸于头顶,一朵硕大的红色牡丹花配在正中央,周边镶置数对金饰,流苏垂于脸颊,红妆翠眉、樱桃口,他霎时了解自己娶了一个何其华贵而艳的美娇娘,不过……
就是性格偏执了点!这逗趣的想法让他神色稍微放松下来。
不料,此时锦晴倏然毫无预警抬眼凝视他,一触及她严厉的视线,他的胃马上纠结起来。
“请新郎新娘喝交杯酒。”喜娘又说道,将喜秤喜帕移走,换上两杯酒。
“祝新郎新娘早生贵子!”
喜娘说了满嘴的喜话,收回酒杯,放着新人并坐在床沿上即退出房去。
转眼间,新房内静得仿佛连银针落地都听得出,书烈原本以为两人可能要这么地一直相敬如宾到天亮,此时竟意外听见她细细透出一口气来。
锦晴不带感情地道:“我们成亲了,你就是我的丈夫,明天一早,我们就回顺德见我的父母。”
“这么快?!”
“丑媳妇也得见公婆,早见晚见都得见。”
“当然是得见见你的父母,但完婚第二天就走人,未免太说不过去?额娘及阿玛还等着抱孙呢!”
锦晴把瞳光偏了他一眼。“抱孙这事重的是付诸实行,我和你就算在这里待上十几二十年,也孵不出个屁来。”
她毫不避讳地说。言下之意,想抱孙?做梦!
书烈听得一肚子火,真不知道自己娶这个媳妇回来干么?
“好男不跟女斗,罢了!”
他抱怨一句,知道自己斗不过她,索性转过身倒头就睡。
“你干什么?”锦晴问,两眼直盯着他横躺在床上的背影看。
“睡觉啊,玉雕马。忙了一整天,我累了。”书烈自顾自地躺在床上,头也不回地道。
“玉雕马”意喻只能看不能骑,是极猥亵且无礼的俗话,有修养的读书人绝不会把这种词挂在嘴边,不过现在情况特殊,他只能耍耍嘴皮子逞能了!
悲哀的人生!
“下床去。”锦晴直截了当地道。
书烈错愕地回过身,微略撑起身子看她。“下床去?去哪啊?”
这可是他躺了十几二十年的床耶!
“睡地上,我们不同床。”锦晴加重语气强调着。
书烈脸都绿了,张开嘴想抗议,却哑口无言,半晌才吐出气愤的话来。“睡地上?你怎么不自己去睡?”
“因为你打不过我。”
锦晴才道,便猝然一把扼住他的襟口提起他,一对黑瞳子炯炯地瞪着他。
书烈愣住了,她的这番话,真令他不爽到家。
他不是没用的软脚虾,他只是不喜欢以武力解决事情,而他必须严正的告诉她这一点!他突然出手按住她的肩膀,一个使劲,翻身将她强压在床上,自己厚实的身躯就悍然覆盖着她的,他在上她在下。
他敛容道:“君子动口不动手,你别以为我不反抗就是怕你,真要动起手来,你的力量未必胜得过我!”
女人到底是女人!
锦晴眸光一怒。“试试!”
她两掌用力一撑摔然将他整个人推起,右腿往腹间一缩,猛力一蹬。
“啊——”
随着一阵剧痛的狂哮迸出,书烈整个人飞弹出去,砰的一声,再狠狠摔入地面,然后,凌空飞出来的是棉被和枕头,一件一件堆在他头上。
“喂!你别太过——哎呀!”
他话才出口,扔出来的旗头一击就打在他脸上。
一滴赤红的鲜红从他的鼻子流出……霎时,他不得不承认这残酷的事实——他打不过她!
第三章
翌日
“那边那两个,细软全部搬出来了吗?”
“搬了,屋内没了!”
“水囊送上马车没,啊?”
“拿上去了,放心吧!”
袭简亲王府的大门前,一大清早便聚集了十来个丫环仆役,嘈嘈杂杂地将细软行囊送上马车。马儿不时摇着尾巴,驱赶臀部上的苍蝇,不过这地方压根儿没半只虫子。
简福晋望着自己的媳妇、儿子,感到一阵不舍。半晌,才缓缓地说:“难道就不能再过些时候吗?你们俩成婚了,于情于理是该让书烈陪你回顺德去向令尊令堂奉茶请安,可晴儿昨天才进门,今天又要出门,来匆匆去匆匆的。”
“锦晴思乡心切,真的等不及了。”锦晴露出一抹浅笑,不慌不忙地说。
“额娘,你说服不了她的,现在能治她的,大概只有天王老爷。”书烈悻悻然地出声,话一出口,立刻赢来锦晴不动声色警告性的一瞥。
“夫人,别这样。”
“老爷?”
亲王爷轻悄的把双手搁在妻子的肩头。“锦晴从小到大都待在顺德,来京城也几个月了,终身大事既然完成,她当然想回去看看、走走!”
他这么一讲,简福晋就更担心,连忙问:“你们该不会从此一去不回吧?”
“怎么会呢?相公的家在这里,锦晴的家也就在这里。”锦晴接话说,漾开贤淑的笑容,主动伸出双掌包住书烈的双手,表现得温柔极了,仿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定了。
书烈张开嘴,复又静静抿起双唇。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背,意外发现覆盖着他的这双小手,有着无数厚茧及疤痕。他明明知道那些分明是她舞刀弄枪下的战果,但莫名的,一股怜惜之情竟在心头油然而生。
他八成是疯了,才对这家伙心软。
锦晴一瞥,注意到他奇怪的神色,缩手没让他多看上一眼。
她转回头,继续没事样的对简福晋说:“锦晴向福晋保证,这趟旅程一定早去早回。”
“唉,也好吧。看你心意如此坚定,再说下去也是白费口舌,你们小俩口索性把这趟旅途当成培养感情的最佳时机。途中,该办的事情,要多办几回!”闻言,书烈与亲王爷嗤的一声,差点没被自己岔开的气噎死。
“咳!咳!”
书烈拼命咳个不停。
“福晋,这里人多,别口无遮拦。”亲王爷出声制止。
简福晋嘟嘴,百般不以为然。“本来就是嘛!”
“好了!好了!你的嘱咐他们都听进去了,时候不早了,就让他们启程吧!”
简福晋说不过自己的丈夫,只好应允,抬眼看见他们爬上马车,赶紧从贴身丫环的手中接过两包东西,追了上去。
“书烈,这是庖房里刚出炉的咸馒头,带在身边,饿了路上吃。”
书烈接过那包熟食,感触良多。“谢谢额娘。”
“傻孩子,哪儿的话。”
简福晋宠溺的掐了掐他的脸颊。锦晴斜瞄一眼他们母子相处的情景,一道光芒掠过她眼底,但随即消失在她倨傲的五官下。
她不稀罕!
简福晋掐完了儿子,接着回过头望向锦晴。
锦晴以为她要交代啥话,没想到冷不防塞进她手心里的竟是一包同样热呼呼的零嘴。
她瞪大眼,一瞬不瞬地望着简福晋。
“晴儿,我不知道你爱吃些什么,那天在你家看见凤凰糕,我索性自作主张推敲你也爱凤凰糕,特地吩咐庖丁做了十来个,路上好垫垫胃。”简福晋慈祥地笑看她。
待书烈和锦晴都上了马车,福晋这时才挥了几下手中的帕子,朝车夫喊道:“启程!”
“驾!”
“早去早回!路上小心!”
尘沙的颜色灰灰浊浊的,简福晋依依不舍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尘沙中。
锦晴沉默看着手中的干粮,表情严肃,但眼神几度漾过淡淡的暖意。
直到她发现书烈又在研究她,她才扔给他一个不甚友善的眼色。
# # #
顺德与京城不过相距一、两个省份,依照主要陆路的走法,书烈锦晴一行人,由北京出发,路经保定、保真、赵州,便可顺利进入顺德,是段不算太遥远的路程。
快马兼程,连续十多天日以继夜的赶路后,马车在入夜时分终于进入赵州。
赵州的夜晚算是温暖,他们在荒山野岭的一处树荫下停下来,车门一推开就可以感受到黄沙路面散出的热气吹打在他们的脸上。
远方有声音在叫,是土狼。
车夫兼惟一的下人,摸黑捡了一堆干材,在书烈自愿帮忙下生起了火,两个大男人便以最简单的烹调器具煮了一锅热汤,味道不太好,但也只能将就了。
“少夫人,汤热,小心。”
车夫把第一碗盛满的汤,首先递给了锦晴。
锦晴沉静接过,“谢”字也不说一声,便径自喝了起来。
果真是派头十足的千金大小姐。
书烈对她叹了口气,把烤热的烙饼,递了一大半给车夫,客气地说:“别忙了,要吃要喝我们自己来就行,你先吃东西!”
车夫开心的点点头。“谢谢少爷。”
看得出来他真的饿了,一被允许可以吃东西,立刻狼吞虎咽起来,一下烙饼、一下热汤、一下茶水,一股脑儿地全往嘴里塞。饿死鬼胎,莫过于此。
书烈莞尔一笑,轻轻摇头。
锦晴默默地评估他的模样,发现他长得挺不错的。眉清目秀,身高植长,不是勇壮型的男子,但书卷气息极为浓厚。
她从来没见过那么老实的眼神,尤其是当她眼对眼、短距离凝视他时,她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忐忑不安的心跳,无言地祈求着不要再靠近他了;她也从没见过那么浓密的睫毛出现在男子的脸上,又翘又长,就连他下巴的曲线亦柔和得像个姑娘家的脸蛋儿,这张脸实在可称得上古典型的俊美。
与他相较,她自己反而显得太强势、太有力、太难以应付、太权威地支配了他生活的全部,而那只是短短的几天工夫。
她明白,除非她肯罢手,否则他这颗棋子,永远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锦晴,饼……”
书烈一转头,赫然对上她的眼瞳,两人间的距离又近到他一不小心就可以碰到她的唇。
“什么?”
哪怕被他逮到她正在偷看他,她仍表现得不慌不忙,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