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元已晴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我……我长得又不是什么大美女,身形秽拙无法满足您的需求,更没有力量去潜入黑道,替国民政府做事啊——」
「谁要你用肉体来满足我的?」汤凌霄没好气地看着这个在病床上发抖的小女人。「瞧你没三两肉的模样!你的想像力果真厉害,还当间谍呢!我是想要请你写一系列的报导。」
「写报导?」
「是的!替我做一系列的总统府侧写报导。」汤凌霄提出了他的建议。「我希望可以在贵报开一个专栏,为期大概三个月左右,能有一个记者近身采访,将总统府秘书长每日所做的工作或是工作的心得、趣闻将它们呈现出来,让大家知道总统府在做些什么、关心什么,而不是一味地只注重我的外表和绯闻。」
「这个我可以替您效劳!」去!早说嘛,害她紧张个半死,以为真的要以身体赔偿!
「不过……」
「不过什么?」汤凌霄的一句「不过」,让元已晴立刻进入高度警戒。
「不过,我现在可是被麻烦的黑道人物盯上了,再加上我的官邸被毁……」汤凌霄顿了顿。「要找可以让总统府秘书长安心住下来的地方可真少。」
就在两人谈话之中,病房的门唰地一声被打开,进来的正是柳一奇。
「汤先生,我们都准备好了。」
柳一奇看着神情诡异的两个人,视线在他们两个身上绕啊绕着,最后停留在病床上的元已晴。
爱妻兴奋的说她撞见汤凌霄跟女记者两个人的激情场面,不过为何在他的眼里看来,这个女记者活像是被汤凌霄的鹰爪叼走的小鸡?
虽然和汤凌霄相识多年,有时候主子的品味是他们无法理解的……
「是吗?那很好,我们可以动身了。」汤凌霄站了起来,顺便拉着元已晴。
「能走吗?我记得你的脚没有受伤。」
「什……什么?」元已晴吃惊地瞪大眼睛问道:「为什么我要跟你们走?走去哪里?」
「回你家。」柳一奇淡淡地说出了最终目标,事不关己的模样让元已晴好想尖叫。
「回我家?为什么要回我家?我家又不是总统府秘书长官邸!回我家干什么?」元已晴大声抗议。
「因为我们现在让秘书长的替身暂时住进饭店中,使用调虎离山之计,让歹徒以为秘书长住在饭店里,实际上我们要找一个完全让歹徒意想不到的地方,藏匿起来计画大事。」柳一奇耐心解释,「刚好您来到官邸拜访,这不在我们原本的行程中,所以他们绝对料想不到我们会跟媒体合作,藏匿在记者的家里。」
「等一下!我可没有应允说让你们就这么大大方方的一票人住进我那个小窝!」元已晴还是誓死抵抗。
开什么玩笑?那一大票禁卫军随扈这么明显,一群男人粗手粗脚的,她可是只有一个人住耶!靠摇笔杆维生的她,哪有办法应付这么多臭男人?她又不是代父从军的花木兰!
「只有我一个人会进去住。」
眼见这个大近视眼的房东不肯收留自己,汤凌霄从容不迫地拿出西装外套内的支票本,很快地顺手写了几个字之后,撕下支票丢给元已晴。
「你身为中华民国人民,应该要履行做一个国民应尽的义务,现在总统府秘书长需要徵用你的房子三个月,这是国家给你的租金!」
元已晴用完好的左手,接过汤凌霄递给她的绿色支票,将自己的小脑袋靠得十分接近,几乎是快要贴上支票了,她这才发现这上面的七位数字实在惊人——
好、好吓人的租金!
全台湾最有价值的黄金单身汉,即将要在她的小窝里面跟她共度三个月,还付给她七位数的租金?
这下子,也许她是全天下最幸运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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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飞来归鸟数只,金黄色的余晖染红了大地,万家灯火四起,好一幅美丽幸福的安宁美景。
整齐划一的巷道内,提耳聆听,隐约可以听到各家厨房传来的炒菜声,或是小孩的嬉闹声,彷佛下班后回到避风港内,一切的疲惫都可以获得纡解。
「什么?!」
沈蕾的声音彷佛就要从话筒那一端冲破自己的耳膜,元已晴连忙将话筒拿得远远的。「沈蕾,你、你说话小声点……」
「你要叫我怎么冷静?」话筒那一端的沈蕾兴奋大叫,「你现在正跟全台湾女性公认最性感、最有价值的男人同居耶!你真是捞到宝了!」
「拜托!他也不过是因为被黑道帮派炸坏了官邸,他们在找出真凶之前需要一个藏身之处。」
她一边低语,一边开启瓦斯开关,「啪」地一声,蓝焰小火雀跃炉上,点放光芒,再从冰箱里拿出一把当令时蔬,冲洗干净青绿菜叶,就准备开始料理今天的晚餐。
「你小声点,目前他居住在我这儿的消息只有你知我知。」她压低声音告诫好友,「千万别说出去,否则连我都会有生命危险!」
「哦!真是太罗曼蒂克了!」只见沈蕾完全不顾她的辩解,状似陶醉地大喊着,「果真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被陈约翰抛弃是对的,瞧瞧你,你现在可是全中华民国最接近白马王子的人了!」
「我不可能跟他有什么关系的,沈小姐。」她压低声音,缓缓说出她跟汤凌霄同居的现况。「你了解我们的日常起居,你就知道我们根本无法有交集。」
「怎么说?」
「他每天早出晚归,出席一堆展览会、记者会,普天之下的苍生都等着我们的白马王子莅临,还有一批随扈大军忙着保护他,有时候我跟累了,就自个儿先回来,他……那么忙!」
元已晴按下了电话扩音播放键,让沈蕾的声音播送出来,再笨拙地将自己的长发系好,由于右手上的伤口让她的行动减缓了许多,她必须花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去料理晚餐。
报社里的人,一听到要让元已晴开个专栏侧写总统府秘书长的计画,立刻点头答应——也没有说不的余地;于是为了让她能随时跟在汤凌霄旁边采访,让她自由决定她的上班时数,只求写出三个月份的随笔专栏。
也多亏了这次爆炸,她总算学会了如何戴隐形眼镜,而不再用厚重的镜片遮住脸庞。
「不过这很难说的!」沈蕾倒是一点也不死心,「总之近水楼台先得月嘛!擦枪走火时有所闻,只要你脱下你那一身老古板的套装,换上黛安芬性感内衣,让他瞧瞧你的好身材!」
照他这么忙的情况之下,她会跟他有什么火花产生?元已晴苦笑了出来。沈蕾更是想太多了!
「你啊——」
她拿着菜刀,转身正想对电话大叫「别妄想」,却没想到迎面恰好看到在玄关处脱鞋的汤凌霄。
「我回来了。」汤凌霄帅气的脸上多了副太阳眼镜,这是他回家变装的道具之一,不过也多亏这副眼镜,他眼眸的笑意没被瞧见。
他的视线很快地将眼前这个小女人扫过一遍,只见她纤细的身子罩着一件有些过大的套头毛衣,蓝色的牛仔裤反摺了又摺,露出她白皙的莲足,未施脂粉的脸上有着最自然的红晕。
她真的是那个语出犀利的女记者吗?在他眼中,元已晴就像个可爱的邻家女孩一样。
哦!真糗!
他全听到了?他什么时候开了门进来?他听到了多少?
元已晴染红了俏脸,内心的窘迫让她好想用菜刀劈出一条地道钻进去。怎么什么时候不回来,现在回来?
「沈蕾!我、我要挂电话了……」
「喂!你——」
她连忙将电话切断,害躁的热浪简直要把她的小脸给蒸熟了,她结结巴巴地看着眼前的汤凌霄,「您、您怎么这么早回来?」
「今天是提早回来的。」汤凌霄的视线仍没有离开过她,总觉得元已晴的反应可爱极了。
「最近台北县在筹备碧潭的国际独木舟大赛,请我出席演讲,所以今天先提早日来休息,顺便练习演讲稿。」
「哦……这、这样啊!」她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要死了!之前跟他处在同一个屋檐下,见面时间也不久,出门也有一堆随扈将他们两个隔得十万八千里远,现在突然成了两个人独处的时间,她反倒不习惯这样的模式。
「您……您听见了?」她大胆地问出她最担心的问题。
「都听见了。」他强压住到了嘴边的笑意,一本正经地回答她。
「您……您从什么时候进来的?」老天爷,他听到多少啊?
「嗯……从开始讲白马王子很忙,到某人要穿戴安芬的性感内衣勾引王子为止。」他的嗓音里面透着笑。
她的小脸忽白忽红,真好玩,他喜欢看着元已晴手足无措的模样。
哦,天啊——
「我跟您保证,刚刚她说的话都只是在开玩笑。」她一本正经地跟他拍着胸脯保证。「我们之间的关系只存在于我替您写专栏,请不要介意我同事乱讲话。」
「我知道。因为你跟她们不一样,没有一开始就爬上我的床。你是个认真的记者。」他幽她一默,不过锐利的视线却扫过她宽大衣裳下的身体。
「对!对,我是认真的记者……哈哈哈——」她陪笑,觉得这个场面好冷又很白痴,她最讨厌打官腔了。
他摘下眼镜,看见她手上拿着菜刀。「你在煮晚餐?」
「嗯……是啊!今天吃火锅!」元已晴顺道客气地接话。「您吃过了吗?如果不嫌弃,我可以一起煮两人份的……」
「那就麻烦你了。」汤凌霄答得也爽快,一个微笑让她看得出神,他大步走进自己的寝室内更衣。
「好的!」她转身,一溜烟地逃回小小的厨房里。
怦怦……怦怦……
都是沈蕾该死的话让她心跳急速!
元已晴呆呆地握着菜刀,不敢回想刚刚发生的窘境。
呜——这下子他该不会误会自己对他有意思吧?她可不想让他以为,她是他那一群疯狂FANS里面的其中一个啊!
她绝对要把沈蕾千刀万剐……呜——她的形象都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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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暖暖,洗好的翠绿青菜切齐,白嫩嫩的鱼丸加上黄澄澄的蛋饺、小巧的鱼饺、柔软的乌龙面条,全「扑通扑通」地一个个进了白瓷大锅中,电磁炉火力全开,这些食材便咕噜咕噜地发出诱人的热腾腾香气。
淋浴完毕的汤凌霄推开门,迎面而来的是一股温暖的食物香气。
他有多久没有真的坐下来跟别人安静的吃一顿饭?
他真的忘记了。
每一次、每一个饭局,全部都是政治意味浓厚的餐会;除了要保持微笑之外,还要记住来者每字每句谈笑风生之间的唇枪舌剑,是否关系今后国家的利益……
就算他深夜返家,吃的也只会是女佣替他热好的食物,配菜便是一堆批不完的公文。
他很早就忘了什么叫做人与人之间的温暖。
曾经,他有过这样的温暖,是「她」给予他的;可是没有想到那只是虚假的片段,是他记忆里最斑驳的不堪回首……于是他故意忘记所有温暖的渴望,将自己武装起来。
「怎么了吗?」
他被回忆拉回过去,再回神只见那个小女人手足无措地站在自己对面,忐忑不安地问着。
呜呜——是不是自己的厨艺太烂,配菜没有汤凌霄平时吃的好,所以他一直站在浴室的大门口不出来?
可是……可是她手受伤,最快、最迅速解决民生问题的菜肴,当然属火锅啦!全部丢下去就好了咩!
「不,没什么。」汤凌霄微笑,拿出挂在浴室的大浴巾,一边擦头一边出来。
「很久没有吃火锅了,所以有些惊讶。以前在大学时代——」
他猛然住口,心中那抹都快要遗忘的身影又出现了。他不该想起,偏偏又睹物,难免回忆伤情。
「大学时代我也常吃。」他收嘴得快,元已晴没仔细察觉他的心思,吐了吐舌头说:「那时候常熬夜K书,报告多得吓死人,天气又冷,我们不想上街买吃的,常常违规在宿舍里面就煮起大锅菜……」
「我也是。」他笑了。
两个人坐定位置之后,她掀起透明玻璃盖,袅袅热气扑得她小脸红红的,不晓得为何,一股暖意染上了汤凌霄武装的心。
呜呜——他的视线怎么像X光一样紧盯着自己呢?
完全不了解汤凌霄心思的元已晴,不敢直视他,忙着丢菜丢肉,心中大喊不妙。
是不是因为刚刚她解释得还不够清楚?会不会他以为她邀请他吃晚餐,其实是别有意图?
胡乱想着,小手随便抓住一颗蛋,准备把蛋黄蛋白分离,好刷上肉片增加美味,但元已晴却忘了自己的右手「残废」的事实。
「你这样弄一天,蛋白跟蛋黄也不会分离的。」
汤凌霄眼尖,瞧见她想表演单手打蛋,却又气恼破不了蛋,于是好心地伸出手想帮忙,这么一伸,恰好两人的手指相触——
他触碰她的手,就这么一秒定格。
这么一秒,却令人屏息。她抬起了窘红的脸,穿过热腾腾的蒸气,两个人四目相视……
他除了工作需要,很少主动去碰触女人的手,可是元已晴的手……配合着这一桌满满温暖的气氛,他的胸口有一种很不可思议的感觉。
好像……好像温暖的感觉在多年之后回来了。
被他遗弃的温柔,被他武装的心房,好像有某个遗落的东西,被元已晴悄悄的、慢慢的推了进来。
叮咚!
「我、我去开门……」他们视线交会的气氛被莽撞的电铃声给打扰了,元已晴立刻站了起身,慌慌张张地跑走,粉脸更红了。
刚刚是怎么一回事?
他的眼眸就像是黑夜里的海洋,深邃得教她不忍转头过去,想要一探他内心深处最深刻的秘密……
想要一探?
她不晓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欲望,想要探索他那双黑色温润的眸子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故事。
这么一个令全台湾女人疯狂的黄金单身汉,为何一直迟迟不结婚?他的不婚主义远近驰名,究竟他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秘密?
元已晴实在不能理解,这么一个极具吸引力的男人,怎么会不谈恋爱?就连刚才这样四目交接,她都觉得心中的小鹿撞死好几头了,真不晓得这顿饭该怎么吃下去?
按下紊乱的心情,元已晴很快地打开大门。「哪位?」
她话才说到一半,脸上的表情却僵住了。
门外站着的,正是晃头晃脑的陈约翰。
陈约翰看看她,再看看墙上的门牌号码,重复了这个动作好多次。「……请问,这里是元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