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他相看,在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珠凝视下,他的表情不自觉地逸出温柔,可是他的眼眸仍然是炽烈而具侵略性的。
易小奴暗暗咽了口口水。她想挪动身躯,无奈在他的注视下,脚步就是这么定着。
灯光虽然昏暗,可是他可以看到她的脸庞白里透红。他甚至注意到,厚重的镜片下,她眨动的羽睫是鬈翘而浓密的。
他的手贴在墙壁上,昂伟的身躯将她整个人包覆住。她看起来是如此软柔,让人想要轻轻啮啃,他的心跳快了起来。
冷风穿透不进由两个身躯所圈成的小世界里,她的脸红热得更为厉害。他贴近的气息,让她更加紊乱,心跳加剧。她从来不知道男人也有勾魂的眼睛,但是这男人真的有。
他觉察到她的紧张了,展开一记迷人的笑,身子轻倾靠上她已经嫣红的唇瓣。
“啪”地一记声音,清脆地响起,他的脸热辣辣地烧痛。
易小奴甩了他一巴掌。“变态,你想做什么?”她顺势将双手握成拳头,护在自己的胸前,蹲低了身子,一副随时准备打架的样子。
太恐怖了!她的心猛撞在胸前,还好她适时做出了反应,不然就要被这个不认识的男人吻到了。
任飞扬摸着火热的脸颊,到现在都还难以相信。“你打我?!”
“废话。”易小奴扳动手指关节。“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否则事情就不是一巴掌可以解决的了。”她从齿缝间迸出了两个字。“色狼。”
“我色狼?!”任飞扬几乎是失声吼出。“我哪一点是色狼?”拜托,向来只有女人巴着他的道理,还有他对女人用强的道理吗?竟然说他是色狼,这说法太污舋他了。
更让他气愤的是,话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你也不看看你自己,讲话粗俗就算了,还穿那什么功夫鞋。对你动手的人,不是色狼,而是瞎子。”他刚刚不知道是哪根神经错乱了,竟然有一瞬间,觉得她看来很诱人。
再度晃过这个想法,让任飞扬心神一悸。
易小奴气红了脸。“我穿功夫鞋,关你屁事啊?”她大声地嚷着。“你敢说你刚刚不是想要吻我?”他否认的态度,比刚才他想强吻她的意图,更让她觉得生气。任飞扬脸上掠过暗红。“如果你不是女人的话,我现在就打下去了。”他虚张声势,以掩盖内心的慌张。
没道理,没道理!就算她是他父亲钦定的未婚妻,可是他们才见一次,她又长得不美,他怎么可能被她迷了心窍。
“差劲。”易小奴嘴唇一努。“只会放狠话的男人最差劲了。”
“谁说我差劲!”他按住她的肩膀。“你把这话给我收回去。”
她拍开他的手。“不要。”她转身要走,但他步伐一跨,敏捷迅速地横在她的面前。
她吓了一跳。怪怪,她刚刚抓着他跑的时候,他还愣头愣脑地,怎么他的身手竟然这么俐落。
“收回你的话。”他拗了,拉住她的手。
“想都别想。”她往他的脚一踩。
见他的手一松,她飞快地逃离。
“别想走。”他与她在暗巷追逐起来。她是轻巧的羚羊,而他是迅猛的猎豹,就在她几乎要脱逃出巷口的时候,他将她一拽,扯入自己的怀中。
两人的喘息声浊重,他的气息满入她的鼻翼,她可以感受到他精壮胸膛的起伏,而她的心跳则是快得如同击鼓一样。
“收回你的话。”他把地圈在怀里,她软柔的身躯抵着他。他诧异地发现,她身上有股淡淡的香味。身体在这样的碰触之下,除了愤怒之外,竟然起了微妙的变化。
他的身体紧绷、炽热,对她……渴望?!
“放开我啦!”在他怀中,巨大的不安,以及从未有过的恐惧,吞掩着她。“神经病!我不要你赔钱了,你快放开我啦!”
再度听到她提钱这件事情,他极度不悦。“我会赔你钱,但是你要收回你的话。”
她抬头看他,沉重的眼镜滑下她的鼻梁,他在她眼前失了焦距。抓不到清楚的焦距,让她更惶恐。“我收回我的话。”她的声音中微微地发抖。
听她这样的声音,他突然觉得心疼,放开了她。
她敏锐地觉察到他的松懈,猛力地将他往对面的墙壁推撞过去;他立即撞向墙,去,几乎是同时,她的眼镜掉在地上。
她的视力本来就不好,灯光昏暗,眼镜一掉,她顿时失去方向感。她眯起眼睛,茫然地想逃。
他一跨步,横在她的面前,刚刚撞的那一下,让他脸色非常难看。“你还想逃?”
“当然。”虽然她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但不必想也知道他一定在盛怒之下。她绝对不会任自己坐以待毙的。
她扯住他横堵的手臂,直接朝上狠狠地咬去。
“啊!”他痛到倒抽一口气,这辈子听过的脏话,全部辟哩啪啦地骂了出来。他扣住了她,把她往墙壁压过去。
他的双臂像铁一般地把她箍住,用精壮结实的身子牢牢地钳制住她。
她动弹不得,眼睛又看不清楚,漫无边际的恐惧淹没了她。
她没有说话,可是他却察觉到,她正瑟瑟地颤抖。一下子,只一下子他刚刚狂卷上来的愤怒,已然消融无踪。
“你这女人。”他低下声音。“如果我是变态,你就死定了。”
易小奴皱了眉头。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听错,可是这男人的声音,突然变得很温柔。
任飞扬放开了她。易小奴愣住,很奇怪,她竟然忘了逃跑,甚至于不再那样害怕。
任飞扬低下身子,捡起了她掉在地上的眼镜。“这副眼镜真的很丑。”他嫌弃地说,却把眼镜交回她的手上。
摸到眼镜,易小奴急急地挂上。
他在她的身边说:“你不戴眼镜比较好看。”虽然她戴眼镜的动作很仓促,他无法好好细看她的双眸,可是从她浓密的眼陵中,他可以想像得到。
也许他的称赞只是随口的,可是易小奴的心跳却因为这样而失了一拍。她调整一下镜架,手心溽出汗来。“这和你没有关系。”她看着他,告诉自己,这男人是个变态,她绝对不能和他示好。
“你脾气不大好。”他叹了一口气。怪了,不是一向都是他在凶人的吗?怎么今天他对她会这样容忍?
“那还是跟你无关。”她仍然绷着脸。
他伸出手臂,让她好好看着她刚刚咬下的“杰作”。“这跟我、跟你都有关了吧?”
那一口太深了,不像是被人咬的,像是被狗咬到的。
易小奴脸上微红。“那你想怎样?”
“你觉得我想怎么样呢?”他拉起她的手,真该狠狠地咬一口回去的。
奇怪,他的动作是轻柔的,害得易小奴一时反应不过,只能愣愣地由着他牵。
卷上她的袖子,任飞扬才知道她的手有多瘦。不可思议,这样瘦弱的一双手,竟然这样有力量。
他的眼色一柔,在她的臂上轻轻含吮了一口。他——吻了她!
她怔怔地杵着,脸蓦地红热。
“记住——”他抬头,见她的表情,放开一脸的笑。“我是改变你一辈子的男人。”
他心满意足地放开她,转身走开。
“变态!”她在他身后咆哮。
他一笑,猜想这时候的她应该是精力充沛、张牙舞爪的吧?!
第二章
“遇到疯子了。”走在老旧横溢怪味的社区,易小奴嘴上没有停过碎念。她的手搓揉着刚刚被吻过的地方,不时恶地怪叫。
可恶,她回去一定要拿酒精消毒。
转进小巷口,一楼杂货店的老板娘叫住她。“小奴啊!”
“什么事啊?房东太太。”易小奴转过头去,换了一张笑脸。
“这是邮局寄来的。”老板娘拿了一个牛皮纸袋给她。“哪!里面有一位老先生等你好久了。”
“等我?!”易小奴皱眉,向杂货店里探头过去。这间杂货店开了很多年,东西都是卖给街坊,没什么特别装修,连光线都是昏晕的灯光。
黯淡的光线中,一个体型魁梧的老者走来,易小奴抬高视线看着那人。怪了,她应该不认识那人的,可是怎么那人一走过来,她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你是小奴吧?!任尚志开口。“我是你爷爷的老朋友,不知道你爷爷有没有和你提过我?我姓任,以前和他在同一队的,曾经受过他很多照顾。”
易小奴认真地看着他,对他点了一下头。“任爷爷,您好。很抱歉,我爷爷生前认识的朋友很多都散掉了,所以我并不知道您。”
任尚志急切地说:“我这里有一张照片,是我和你爷爷的合照。”他掏翻出皮夹子,拿出一张泛黄的黑白照,递给易小奴。
这张照片保存得很好,甚至还护贝起来,看到那张照片,易小奴心里涌上说不出来的感动。一个她爷爷不大常提到的人,却将她爷爷从年少惦到白头,甚至还特地来找她。
易小奴对他深深一鞠躬。“任爷爷,如果您不嫌弃的话,请到楼上来,我泡一杯茶招待您。”
“麻烦你了。”任尚志笑看着她。对她的态度,从头到尾都非常的满意。
易小奴领着他,走上狭小的楼梯。
她住的地方是三楼。狭长的空间,被隔成三间鸽子笼似的雅房,虽然是秋末冬初,可是任尚志一走进去,还是可以感受到房子里的闷热。
易小奴打开房间的门,将屋内的电灯打开。“不好意思,空间很小,还请多多包涵。”
“不会。”还没走进房间,任尚志就开始心疼易小奴。
房间里头铺了木头色的软垫,空间狭小,连一张床都没有,唯一的家具就是一张书桌。即使如此,摆满书的房间里仍然是整齐有秩序,壁上甚至挂了一把胡琴。
任尚志可以从房间的布置中,感觉到易小奴是个努力好好活着的女孩。
易小奴面上微红,对他一笑。“我只有茶包。”她并不以贫穷为耻,只是抱歉于无法好好招待他。
“这样就很好了。”任尚志回以笑容。
“请等等。”易小奴放下手边的纸袋,走出房门烧开水。
任尚志看着纸袋上的地址,纸袋是从某一家出版社寄出来的,任尚志暗暗记下那个出版社的名字。
易小奴来回几趟,将泡好的茶递给他。
“谢谢。”任尚志接过热茶,和她寒暄两句,饮啜了几口之后,说道:“看得出来,你一个人过得很好,可是……”
易小奴笑笑地堵了他的话。“我一个人的确过得很好,所以没什么可是。”她猜得出来,任尚志看她景况不好想要帮她,不过,她是不会接受的。
任尚志只好说:“人和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我当年就受了你爷爷很多的帮助。”他希望这样说,可以让她心安理得地接受他的帮助。
“对啊。”易小奴甜甜地笑。“所以我秉持我爷爷的精神,如果有能力的话一定去帮助别人。”她装死到底。
任尚志只好开门见山地说:“那你会接受帮助吗?”
“会啊。”易小奴与他对看,仍然挂着笑容。“只是我现在并不需要。”
任尚志一笑。他看得出来,易小奴是个心意坚定的女孩,要说服地并不容易。
他看着她,眼神中流露出对她的欣赏。“我这里有一份工作,你要不要听听看?”
“什么样的工作?”易小奴睁大了眼睛。
“这个工作包吃、包喝、包住、包玩乐;不打卡、不查勤、不考核、没有业绩压力。没有固定支薪,你要多少,就给多少,另外支付三节奖金,红包以百万计。只要我还没死,就一定不会让你失业;如果我死了,也会给你福利金保障。”他笑了。“听起来不错吧?!”
“这条件也太优了吧,你这公司不会倒吗?”易小奴皱紧眉头,上下瞅看着他。“请问工作内容是什么?”
“我有一个小我五十岁的儿子,好色、好玩、不是太成才。我老了,管不了他,我想把他交给你来管。”他说的很清楚,要她当他的儿媳妇。
易小奴放声笑出来。“不行、不行。”她摇摇手。“我这辈子做人只有两个原则,不碰男人、不碰狗,您可别想把这工作交给我。”
他眉一皱。“为什么不碰男人?”
她答得煞有介事。“男人会让我想到狗。”
怪了。“那又为什么不碰狗?”
她一本正经。“狗会让我想到男人。”
看他愣了愣,易小奴噗哧一笑。“跟您开玩笑的啦,您不要当真。说真的,我没有男人缘,把我塞给那个男人,对他太残忍了啦。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养不起自己的时候,我一定会考虑和您儿子相亲。我知道您是重感情的人,您把对我爷爷的感激之情,转成了想照顾我的心情;突然之间,我能多一个像您这样的长辈,我真的觉得很开心,我想这样就够了。如果您不嫌弃我地方小的话,我很欢迎您随时来找我。”
“好吧。”来日方长,任尚志暂时就不劝说了。
“喝茶吧。”易小奴暖一个笑容给他。
两人天南地北地址了一些话,这一聊竟然过了十二点。任尚志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手表,他已经很久没和人这样敞开心胸谈天。
因为实在太晚了,他只好离开。
踏出易小奴住所的时候,任尚志告诉自己,他一定要让她成为自己的儿媳妇,他对她真的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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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佣人把早餐准备好。
任尚志盥洗好之后,走到房间。他不像以往一下楼就是摊开报纸,今天他一看到仆人,就急急地问:“少爷呢?”
“爸。”任飞扬听到他的声音,匆匆地从盥洗室走出来,胡子才刮到一半。“我有事情要跟你说。”
“没规矩。”任尚志斥喝了他一声。
“喔。”任飞扬转过身。
“等等。”任尚志叫住他。“看你那么急,有什么事情要和我说。”
“关于要娶易小奴的事情,我想过了。”任飞扬把想了一夜的说辞向他父亲报告。“我昨天看过易小奴了,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女孩,我还挺欣赏她的。”
“你看过她了?”任尚志微感诧异,他破紧眉头,盯着任飞扬。“你这么肤浅,能欣赏她吗?!”
虽然他很喜欢易小奴,可是他看易小奴的打扮,不像是儿子会接受、欣赏的标准。
“爸。”任飞扬不满地抗议。这是一个做父亲该说的话吗?不对——任飞扬再一想,觉得他父亲的话语和口气,好像也见过易小奴。
任飞扬眉峰一扬。“你也去找过她了?”
“嗯。”任尚志并不打算瞒他。“我昨天晚上去找她,跟她聊了不少,她真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