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什么要哭?”易小奴和他把目光转向这件事情的罪魁祸首。
那个小男孩好好地站在原位,对着两个人咧开笑容。
“喂!”任飞扬揪住他肩膀上的衣服。“你们老师没事,你哭什么哭?”
小男孩拍拍他的手,扬了扬眉头。“你没听过喜极而泣吗?”
好一个喜极而泣啊!任飞扬嘴角抽搐着。
小男孩挨向易小奴。“老师,他中文不大好的样子耶,你还要让他做你的男朋友吗?还是我比较好,你等我长大好了。”
再度听到“男朋友”三个字,易小奴快疯了。“他不是我男朋友!”她握紧拳头,激动地重申。
小男孩看了看她,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老师,你能骗得了那个笨记者,骗不了我的。”
我哩咧!易小奴嘴角一抽一抽地。“你错了。”她的眼神杀气腾腾地扫着小男孩。“我不能杀了那个笨记者,可是我能杀了你。”
她一拳挥过去,小男孩机灵地问躲,快步地奔窜入人群中。
“别想逃。”易小奴追杀出去。
任飞扬失笑。
这个易小奴啊~~不知道怎么说才好,还好她没事。
刚听到她住的地方变成危楼时,他竟然没有办法自己开车过来找她,因为一出门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双手发抖……还好她没事……
— — —
凌晨两点半,易小奴和任飞扬,一前一后地走在楼梯上。
任飞扬不悦地扬眉。“你为什么非要回来不可呢?这很危险,你知不知道?”
“你很碎碎念耶。”易小奴抛了他一记白眼。“要是怕危险,你就不要跟过来啊!”
他嚷着:“我怎么可能把你一个人丢着。”
“怎么不可以?刚刚已经鉴定过了,还不到危楼的程度啦。”因为他语气里那种保护的意味,让她的口气不知不觉地放软了。
“钢筋都露出来了,还不算危楼?”他对这样的鉴定非常不满。“你赶快收一收重要的东西,我带你去别的地方住。”
“为什么要去别的地方住?”她把门打开。“这是个好机会, 一来可以和房东杀价,二来旁边的人可能吓跑,我就可以付少少的钱享受大大的空间。”
他一步跨上,拉住了她的手。“你说真的,还是说假的?”一张俊脸,眉目凝在一起。
她嘿嘿笑出。“你怎么这么单纯,随便说说的你也相信。”
“易小奴。”他低吼,脸一沉。“你怎么这么无聊?”她不知道她刚刚这么说的时候,他的心弦一绷,紧张极了吗?
“嘻嘻。”她无赖地咧着笑,抬头看他生气的样子。
对啊,她真的很无聊,诌了这么一个无聊的说法,只是隐隐地她知道他会为了这句话紧张,所以她就让话脱口而出,没想到,她真的看到了他眉头堆拢的模样。
确实是无聊,可是她真的为看到他这样一个表情,而感到满足与小小幸福。
“还笑?”他瞪着她。
“没想到你这么好骗。”她拿开他的手,甩过头去。“不只笑,我还要唱歌哩。”话才说完,她就轻轻哼起。
“还唱?!”他大手一伸,作势要住她脖子上架去。
可恶,他一定要听听她的哀嚎声。
他单手一扣,扫上她的肩,把她钳入他的怀中。
“啊。”他的力气很大,让她身子失了平衡,她的心跳一快。突然间,房子再度摇晃了起来。
过了几秒钟之后,她才意会到这是余震。“啊!”她的声音转为惊恐。
“没事。”他顺势将她环住,有力的臂膀把她收贴在胸前,身子一低,本能地护住她。
惊恐的声音,消匿在他安稳的身躯中。四周仍然在摇晃,灯光一明一灭地闪着,闪烁不定的光影,让这一刻变得奇异而不真实。
他强健的臂膀刚好扣在她的腰际和胸前,形成温柔的压力,她的心跳快得要从胸口蹦出,他的气息太近,绯红正从她的颊边漫开。她的背弓着,感受着他胸膛的起伏。她不确定余震过了没,在他怀中,她觉得晕眩,又觉得安稳。
灯“啪”地熄掉,他们霎时跌入暗黑之中,她竟然没有叫出来。
余震应该是过了,任飞扬猜想。只是他无法确定,因为他的头脑正处于混乱之中。灯一暗,感觉上,空气变得冷飕飕的,而她的气息却在他的怀中暖了起来。
她的身上有股淡淡的香甜。他们两个像是情人一样的相近,只要再一公分,他就可以理入她软柔的黑发中;只要拢开她的发,他就可以亲吻到她弧线优美的颈部;只要他稍微扯住她的衣服,她就会顺势让侧颈,让光洁的香肩裸里,会有一小截的肩带,勾诱着他……
黑暗让他的想像无限地漫开。他的心跳正在加快,他的喉咙逐渐干热,他忘了地震刚过,他忘了他们两个被困在黑暗之中,他的身上绷紧、燥热、骚动,甚至见鬼地隐隐亢奋。
他厚实的掌心,侧边正抵覆着她浑圆而富弹性的胸部,他的呼吸一重,悄悄地将手游移到她的腰肢。
她的身子僵着,敏感地觉察他的移动。虽然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移动他的手,可是他加重的喘息,听起来男性而贪婪。
地震已经过了很久了吧,他似乎没有移开的打算,而她也默许。他的身体温热,给她足够的温暖和保护,四周太黑,她不想另外找出路,只想窝在他的怀中。他的喘息声有些暧昧,可是她不但不讨厌,甚至还偷偷地享受着。
夜色浓黯,掩盖她迷红的双颊。
“喂!”一道灯光从下方的楼梯逐渐移动上来。“小奴,你在上面吗?”传来的是老板娘的声音。
听到老板娘的声音,他仓促地松手,而她急切地跳开,两个人的脸上都掠过不自在的一抹红。
“小奴?!老板娘又叫了一声。
“我在,我在。”她心虚地回应。
老板娘拿着手电筒,走了上来。“我刚刚就觉得好像听到你的叫声。”老板娘看到任飞扬点头笑了。“任先生,你还没回去喔?”
“是啊。”任飞扬一笑。“我是怕她这个笨蛋死在这里没人知道。”
“对啊。”易小奴不客气地接口。“他来这里,也没什么用处,除了陪我这个笨蛋一起死。”
“易小奴。”任飞扬横眉看她。“你知不知道什么是感激?”
“任飞扬,不好意思喔。”易小奴咧嘴笑着。“在你身上我只能学会恶毒,不知道什么是感激。”
老板娘笑笑。“人家说的冤家,大概就是你们两个这样子了。”
“谁和他(她)是冤家?”两个人太有默契地哼了一声,纷纷别转过头。两个人的心跳又咚地加快,因为害怕被老板娘看穿,因为心虚,两个人竟然不约而同地把话放得狠了。
“好吧,好吧。”老板娘无奈地摇摇头。“小奴啊,看看有什么东西,你赶快收一收,今晚还是不要在这里待太久。哪,我多拿了一支手电筒上来,你们两个拿着,比较方便。”
“谢谢。”两个人转过头,同声道谢,几乎是同时,伸手接过手电筒。易小奴离老板娘比较近,动作快了一点点,而他的大手随即也覆盖上来。她抬眸,对上他的眼睛时,脸上飞过轻红。
他们两个对看,老板娘以为他们又要为了这种小事吵起来,干脆开口建议:“我看小奴拿着就好了。”
易小奴抬高下巴。“听到了没?”
“听到了。”任飞扬假装不在乎地抽手,转过头去。
老板娘觉得场面有点尴尬,赶紧说道:“我先下去啊,你们两个人自己忙。”
“好。”易小奴和任飞扬一起向老板娘道谢。“谢谢。”
老板娘走了之后,易小奴觑看了任飞扬一眼。“你为什么要学我?”他们两个刚刚有太多的动作和话语都太一致了。
“谁学谁啊?”任飞扬哼地一声。
“你学我啊,连这都不知道……”
老板娘一走,灯一亮,两个人依旧吵吵闹闹,只是不知不觉中,在黑暗里,已经变成他拿着手电筒,为她照出光亮。
第四章
数天后,夜里十二点半。
易小奴窝在书桌前写稿。写了几个字之后,她打了个呵欠,疲乏地趴在书桌上睡。
门突然打开,一个人走了进来,易小奴实在太累了,竟然完全没有觉察到。
“喂。”来人凑到易小奴耳边,喊了一声。
易小奴吓一大跳,蹦地弹起,一看到来的是任飞扬,她就气得开骂。“你做什么吓人啦?”
她真被他吓到了,一张脸惨白死灰,手还不停地拍着胸口。
“我才被你吓到。”他坐了下来,把手上拎的东西往她桌上放着。“你们都没关,万一坏人进来怎么办?!”
“我门没关?”她抓了抓头。也是,她门如果关好的话,他怎么能摸进来,只是……“我连铁门都没关吗?”说真的,她今天回来的时候好累。铁门有没有关,她实在想不起来。不过她的习惯向来很好啊,应该会关才对。
她虽然被他吓醒,可是困乏的样子,看了让人心疼。“你铁门有关,刚刚铁门是老板娘帮我开的。”他怕她已经入睡了,所以刚刚在楼下看到要关门的老板娘时,才麻烦她替他开门。
“原来是这样。”她点点头,忽然拧眉,横瞅了他一眼。“你很奇怪耶,为什么像鬼一样模进来?”
“你态度很差喔。”他手指点着桌上那一袋。“我可是来帮你送宵夜的,什么像鬼一样。”
“宵夜?!”她的眼睛霎时亮了,把桌上的稿子往旁边一挪,拉进他带来的袋子。“呵呵!”她笑出来,里面是一包卤味。
“谢了。”她随手从地上的面纸盒中抽了两张卫生纸,拿了筷子,挟起卤味津津有味地吃着。
看她吃得有味,他脸上浮出一笑。“你怎么还不搬家?”
卤味的热气散了开来,她眼镜一团雾气,她顺手摘下。“你说搬就搬啊,哪那么简单啊。”
“你把条件开出来,我两天之内帮你搬好家,最好是离开这个社区,这里的环境不适合一个单身女子。”他注意看着摘下眼镜的她,果然如他所想像的,她那副眼镜遮住了她眼眸里的神采。
她对上他,重新把眼镜戴上。“你又想拿钱砸人了啊?”
“你对我有钱这件事情,好像很介意。”他看着她,皱起眉头。“你不戴眼镜比较好看,不要老是戴着。”
“不戴看不清楚啊。”她推推眼镜。“如果我现在没戴,你在我面前就会散开了,这样很恐怖耶!你有钱是你家的事情,我有什么好介意的?只是拿人手短,我要是用你的钱搬家,以后不就欠你一个人情了,我才不要。”
“欠我人情,和在这里等着被压死,哪一个恐怖?”这女人脑袋真是不清楚。
“老板娘也还住在楼下,不会有事啦。”说她不怕,那是骗人的,只是没钱嘛,只好这样告诉自己喽。
他眉头一挑。“老板娘就快搬了。”
“好啦,好啦。”她暂时不想想这么多,挟了卤味还要再吃,眉心却突然一紧,揪在一起。
“怎么了?”他关心地问。
“肩膀痛。”她放下筷子,手压在肩膀上揉着。
“怎么会这么痛啊?”他看她的眉头一直不开。
“你没看我在写稿啊。”她敲着肩膀。“手都快断了。”
“对了。”听她这么说,他才发现她这里并没有电脑。“虽然说你是中文系的,不过不是也要用电脑打东西吗?难道你从来都没有电脑吗?”
“有啊,卖掉了。”她背向他。“你好心一点,帮我按一按啦,我快挂了。”
“我?”他愣了下,手按在她肩上,他这辈子还没帮人按摩过。
“拜托啦~~”她不知道他大少爷没有经验。
“这样可以吗?”他依着别人帮他按摩的样子,在她肩上揉捏。
“可以,可以,感激,感激。”虽然说她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法生涩,不过她可是半点都不敢嫌弃。
“不是满街都是什么中医诊所,有在做推拿吗?你难道都不去看吗?而且现在不是健保有给付吗?”
过了半晌,她才笑笑地说:“不错耶,你大少爷竟然有这样的生活常识。”
他往她头上轻敲。“什么话啊!”
“呜呜……”她哀嚎了两声。“我称赞你都不行啊?”
“我看起来有这么不知民间疾苦吗?”他皱眉。“说到这,你比我还奇怪,你怎么会宁可留着一把胡琴,而把电脑卖掉。”
那天地和他重回这间房间时,她第一个寻找的就是那把胡琴。他猜,那把胡琴对她一定有特殊意义。
提到那把胡琴,她突然缄默不说话。
她的样子太过反常了,所以他又叫了她一次。“易小奴,你在想什么?”
“喔。”她回头,对他展开一记笑颜。“留下胡琴,才能展现我的气质嘛!呵呵呵~~”她掩嘴笑着。“我可是中文系美少女。”
“中文系美少女?”他嗤之以鼻,转了个声调。“内衣内裤,一件三十,性感……”创伤极深,记忆犹新,他永远忘不了她的叫卖声。
“任飞扬。”她脸上一红,往他胸膛击去。“你很讨厌耶!”
他跳了起来,细着嗓子,学着她的声音。“你很讨厌耶……”
“你再说看看!”她一跨步,追着地打。
他一边躲,一边喊。“中文系美少女杀人了。”
他才不相信,她是为了气质才留下这把胡琴的。“气质”这两个字,实在离她太远了。
只是她如果不愿意说,那他就陪她演戏吧。
— — —
星期日,阴雨霏霏,下了一天的雨。
看着窗外的雨,任飞扬勾了一抹笑。这样的天气,夜市的生意一定会受影响的,他拨了电话给易小奴。
“喂。”易小奴接起电话,她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刚睡醒。
“猪头。”他在电话那头嘲弄她。“你不会现在才起床吧?”
“大少爷,要找猪头到市场的摊子去,我这里没有。”
她的语气听起来不是很犀利,而是有些疲惫。
每次看她,他都觉得她太瘦了。上次去找她,她也是一脸困倦,这几天生意好像也不是很好。
“喂,你怎么都不说话?”她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这是大哥大,通话费很贵耶。”
他回神,一笑。“今天下雨……”
她没好气地打断他。“我知道。”他不会是打电话来和她聊天气的吧。
看她没什么耐心的,他只好直接说:“我看你今天生意不会太好,不要去摆摊了,我晚上请你去吃好料的。”
“为什么要请我吃好料的?”她觉得很奇怪。
“庆祝你今天不摆摊。”他说的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