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的,塞巴斯蒂安,生活本来就是危险的战场。”她在冰淇凌小山上倾倒快要流成河的沙司。“这事说不定还挺好玩呢。”为了证明她的观点,她又用鲜奶油为整个冰淇凌盆景盖上了厚厚的云层,然后以一个炫耀的动作,把碗放在塞巴斯蒂安的面前。
“没有果仁?”
她把一个调羹塞到他手里。“我不喜欢果仁,这是咱们两个人吃的。”重新坐好后,她把自己的调羹深深地插进了圣代。“你没准儿会喜欢他,”她嘴里塞得满满地说,“纳什。他有一种无拘无束的傲慢劲头,男人们认为那样才像男子汉。”其实本来就是,她愤愤地想。“而且,很显然,他有非常流畅的想象力。他跟动物合得来——潘恩和卢娜对他反映不错。他还是我母亲的狂热的崇拜者,幽默感挺强,人也聪明。还有,他开的车很迷人。”
“听起来你的魂儿快要丢了。”
假如嘴里的冰淇凌还没咽下,她肯定会被噎住。“别那么无理。我觉得他这个人有趣而且有吸引力,并不意味着我像你说的那样——你说得真无聊——丢了魂儿。”
塞巴斯蒂安高兴地发现她在发怒。这总是一个好征兆。摩根娜离愤怒越近,就越容易透露实情。“那么,你还是挺小心的。”
“我当然小心啦,”她回击说,“也许只是作为预防。”
“你小心是因为你紧张不安。”
“紧张?别荒唐了。”然而,她已经在用手指敲打桌子了。“他不就是个男人嘛。”
“你呢,除了天赋以外,也是个女人呀。用我告诉你吗,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事?”
她紧紧地握住了双手,以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我懂生活的道理,谢谢你。我就是真把他当情人,也不关你的事。说不定我还愿意呢。”
塞巴斯蒂安很高兴她已失去了对冰淇凌的兴趣,一边自顾自吃着一边点头。“问题是,和情人一起堕入爱河的危险总是存在的。小心点儿,摩根娜。”
“爱和情欲是不同的。”她一本正经地说。这时,潘恩从桌子底下,从塞巴斯蒂安坐的那个位置,抬起头,轻轻哼了一声。
“说到那个……”
她站起身,眼里充满了警告。“放规矩点儿,塞巴斯蒂安。我可不是说着玩儿的。”
“别担心我。开门去吧。”随即门铃便响了起来。塞巴斯蒂安暗自笑着,看着她大步走出屋外。
啊,摩根娜开门时心里叫道。纳什看上去太帅了。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肩膀上搭着一个破旧的帆布背包,牛仔裤的膝盖上破了一个洞。
“嗨。我想我来早了一点儿。”
“没关系。快进屋坐下。只是厨房有点乱……需要收拾一下。”
“怎么这样说你的表哥呀?”塞巴斯蒂安捧着那碗快要吃完的冰淇凌,从走廊那头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你好。”他对纳什友好地点点头。“你一定是科特兰了。”
摩根娜眯起了眼睛,不过说话的语气十分愉快。“纳什,我表哥塞巴斯蒂安。他正要走。”
“哦,我还能呆一会儿。我喜欢你的作品。”
“谢谢你。我不认识你吗?”他打量着塞巴斯蒂安,凝视他的目光由温和变成了机警。“法外超人,对吧?”
塞巴斯蒂安的嘴唇动了一下。“惭愧惭愧。”“我研究过你办的一些案子。即使那些死硬的警察,对你在西雅图擒住雅皮士杀手也是赞不绝口。也许你能——”
“塞巴斯蒂安讨厌谈他的本行。”她对纳什说。她转向她的表哥时,露出了可怕的威胁的眼神。“是不是?”
“实际上——”
“你能顺便看我,我真高兴,亲爱的。”她从他手中把碗夺过来时迅疾地发了一把力。“别像个生人似的。”
他让步了,因为他觉得现在探望摩根娜并深入讨论她的境况毕竟为时尚早。“保重,亲爱的。”他给了她一个长时间的吻,久久不愿打住,直到他觉得纳什可能已经坐不住时才放开她。“上帝保佑你。”
“上帝保佑你。”摩根娜机械地回答着,一下子把他推出门外。“啊,再给我一点时间,马上就能开始。”她高兴地把头发向后一甩,因为她听到塞巴斯蒂安在发动他的摩托车。“你要喝点茶吗?”
他的手塞在裤兜里,眉毛拧作一团。“我更想喝咖啡。”他跟着她向厨房走去。“他是个什么样的表哥?”
“塞巴斯蒂安?常常让人讨厌的那种表哥。”
“不,我是说……”在厨房里,他对着二人美餐后狼藉的饭桌皱了皱眉,“亲表哥还是绕了三圈的远房亲戚?”
她将一把老式水壶放在炉子上,然后又向一个非常现代的洗碗机里放盘子。“我们的父亲是亲兄弟,”看到纳什宽慰的神情,她忍俊不禁,“此生此世。”她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
“此生……哦,当然啦。”他把背包放到一旁。“这么说你们是投胎转世。”
“投胎转世?”摩根娜重复着。“嗯,还算贴切。不管怎么说,我父亲、塞巴斯蒂安的父亲、安娜的父亲都出生在爱尔兰。他们是三胞胎。”
“你不是开玩笑吧?”摩根娜打开一小听罐头时,他斜靠在桌子上。“比起第七个儿子的第七个儿子,你们一点也不逊色。”
她摇摇头,掂量着准备放进茶里的草药的分量。“这种事倒不是非这样不可,不过,他们娶了三姐妹,”她继续说,“也是三胞胎。”
潘恩向纳什的腿上靠了靠,他摸着它的头说;“真绝了。”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一种非同寻常的安排。可是他们认出了自己的爱人,以及自己的命运。”她微笑着回头瞄了一眼,然后把一小壶冲好的茶放到一旁。“他们命中注定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在某些方面未免让他们感到失望。他们六人中间,可以说是爱心洋溢,而且他们本来也会向一大群孩子表示爱心。可是老天不遂人意。”
她在银托盘上放了一壶咖啡。托盘里已经摆好精致的磁杯、装糖和咖啡伴侣的两个小罐,形状都是狞笑的头颅。
“我来端。”纳什对她说。他端起托盘时,向下看了一眼。“传家宝?”
“卖廉价小玩意儿的商店。我想你会喜欢的。”
她领他进了客厅。卢娜蜷缩在沙发的中央。摩根娜在卢娜旁边坐下,示意纳什把托盘放到桌上。
“要伴侣和糖吗?”
“都要,谢谢。”看她使用面目狰狞的容器,他觉得很有意思。“我敢打赌,万圣节的时候你一定挺忙。”
她递给他一个杯子。“孩子们大老远赶来,让女巫治病,或是跟她捣乱。”每年的万圣节前夕,由于对孩子们的钟爱,她总要等最后一个糖果袋装满后才能安排自己的庆祝活动。“我想有的孩子会失望的,因为我不戴尖帽子,也不骑扫帚把儿。”她向杯里倒茶,琥珀色的茉莉花茶晶莹剔透,手指上的银圈在台灯的照耀下光辉照人。
“大多数人对女巫持有两种看法里的一种。要么是长着鹰钩鼻子的干瘪老太婆,到处散发毒苹果,要么是手持星状魔杖、头上罩着光环的幽灵,告诉人们世界上没有什么地方和家一样。”
“恐怕我哪一类都不是。”
“正因为如此,你才是我需要的。”他把杯子放到旁边,伸手去掏背包。“可以了吗?”他一边问,一边把磁带录音机放到桌上。
“当然。”
他按下录音按钮,然后又在背包里掏了起来。“今天一整天我都泡在书里——图书馆啊,书店什么的。”他递给她一本薄薄的软封面的书。“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摩根娜弯起一道眉,对着书名琢磨起来。
“《命运、财富和爱情:烛光仪式大全》,”她把书扔到他的腿上,态度之洒脱,足以令他打退堂鼓。“我希望你没为这本书破费太多。”
“六块九毛五,而且从我的税额中扣除。这么说这类书你看不上眼喽?”
耐心,她对自己说,一边蹭掉脚上的鞋,盘起双腿。红色短裙只遮住了大腿的一半。“点燃蜡烛,然后背诵一首耍小聪明的歌谣。你真以为凡夫俗子看一本书就能呼风唤雨?”
“你总得从什么地方开始学起呀。”
她嘴里怒斥着什么,又抓过那本书,胡乱翻着。“如何引起别人的嫉妒。”她厌恶地念着,“如何赢得女人的芳心。如何发财。”啪的一声她又扔掉了那本书。“你好好想想吧,纳什,而且你应该感谢它不是在人人身上都能灵验。比如,你经济拮据,债台高筑。你很想买辆新车,可信用卡已经透支。于是,你点上几根蜡烛,许一个愿——也许还跳个裸体舞以增加效果。阿布拉喀喀布拉。”她伸出了双手。“你发现自己得到一张十万元的支票。惟一的问题是,你敬爱的祖母只有撒手归天才能把钱留给你。”
“那好,看你怎么介绍你的魔法。你当心点儿。”
“跟我来。”说着她甩了一下头。“凡事都有前因后果。你希望你的丈夫更浪漫一些。沙赞姆。咒语刚一念完,他突然变成一个见谁爱谁的唐磺——和城里的每个女人都有一手。可你还要不失风度,再念一道咒符去阻止一场战争。灵倒是挺灵,可结果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她嘘了口气。“对没有准备的人或不负责任的人,魔法是不灵的。而且,从某本愚蠢的书上当然也别想学到。”
“好啦,”他被她的一番理论所打动,举起了双手。“我服了。我要说的是,我花七块钱就能在书店买到这本书。人们感兴趣。”
“人们一直都很感兴趣。”她转身时,头发滑落到肩上。“他们的兴趣使他们被吊死、烧死或淹死,这种时候还少吗?”她啜了一口茶。“今天我们比过去文明一点了。”
“正是这样。”他赞同道,“我之所以要写现代的故事,原因就在于此。现代,有移动电话、有微波炉、有传真机、有语音邮件的现代。可是人们仍然对魔法乐此不疲。我可以采用几种方式。写那些拿羊作牺牲品的狂人——”
“这方面我可帮不了忙。”
“没关系,这我猜出来了。不管怎么说,这也太容易了……太……啊,太平常了。我一直在考虑采用我在《享受宁静》中采用的更富戏剧化的手法,也许再加上一点罗曼蒂克。不只是性。”卢娜已经爬到他的腿上,他正在抚摸它,长长的手指一直向下摸到它的脊柱。“我的想法是把镜头对准一个女人,一个碰巧有些特别之处的华丽的女人。她如何对待男人、对待工作、如何……我不知道……和商店打交道?她还必须认识别的女巫。她们都谈些什么?她们做什么事逗自己开心?哎,你什么时候断定自己是个女巫的?”
“大概是在我从婴儿床上飘然升空的时候。”摩根娜看着他眼里的笑意,淡淡地说。
“这正是我想要的东西。”他向后靠了靠,卢娜像个小毛毯似的伏在他的腿上。“当时肯定让你母亲大惊失色。”
“她倒是有所准备。”她活动身体时,膝盖蹭了下他的腿。他的腿立刻觉得发烫,不过他不认为那是魔力的作用。纯粹的化学反应。“我告诉过你,我是一个世袭女巫。”
“不错。”他的语调使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么,这件事有没有让你心烦——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她纠正说,“当然啦。作为一个孩子,控制魔力更难一些。你经常会由于情感的缘故而失去控夜间出没之物,正是他得意的谋生之道,换个其他的方式他还不愿意呢。
这倒不是因为他相信什么妖怪精灵或孤魂野鬼,或者,在写女巫的时候,真地相信女巫。男人不会在月出时分变成狼或蝙蝠,死人不会行走,女人也不会骑着扫帚把儿在夜空中穿行,除非是在书里,或者在忽明忽暗、影影绰绰的银幕上。
在那里,他愉快地说,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
他是个明达之人,懂得幻想的价值和纯粹娱乐的重要性。他又不愧是一个想象力十分丰富的梦幻者,知道如何从民间传说和迷信故事中塑造幽灵的形象,供大众消遣。
从《浮影》开始——那是他的第一部电影剧本,而且出人意料地成功——七年来他一直令恐怖电影迷们如醉如痴。
事实是,纳什喜欢看到自己的想象在银幕上变成现实。钻进住家附近的电影院,开心地嚼着爆玉米花,身边的观众或屏气凝神,或拼命尖叫,或以手掩面,这种乐趣实在无法抵御。
看到那些为他的电影掏腰包的观众能够享受物有所值的战栗,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他研究起来总是不厌其烦。写那部令人毛骨悚然但又不失雅趣的《午夜血》时,他在罗马尼亚用了一周时间走访一个人。那人发誓说自己是德拉库拉宫廷执刑官弗拉德的直系后裔。可惜的是,这位宫廷后裔并未生出尖牙利齿或者变成蝙蝠,不过却也证明了他满肚子都是神鬼故事和传说。
正是这样的民间传说给了纳什编织故事的灵感,特别是在讲述者以自己的信仰为这些传说增添了活力的时候。
在人们的心目中,他是个神秘怪异的人。通过十七哩露天影院入口时,他这样想着,暗自笑了一下。纳什知道自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至少按加利福尼亚的标准是这样。他不过是以想象谋生,靠的是玩弄基本的恐惧和迷信,而人们得到的乐趣实际上是一种愚蠢的恐惧。他觉得自己对社会的价值就在于、他能把魔鬼从密室中请出来,再将其彩色的形象投射到银色的幕布上,通常还要掺入少许不加掩饰的性和闪闪烁烁的幽默。
纳什·科特兰能赋予怪物以生命,把谦和的耶吉尔博士变成邪恶的海德先生,或帮助妈咪们吓唬小孩儿。所有这些靠的是把字写到纸上。也许这就是他有些玩世不恭的原因。哦,他实在太喜欢编织超自然力的故事了。但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些全是杜撰而已。故事。而且这样的故事他有成百上千。
他希望,摩根娜·唐纳凡,那个受人喜爱的蒙特雷女巫,能帮助他创作下一个故事。过去的几周里,纳什忙着拆行李,愉快地布置新家,间或尝试一下高尔夫球技——最后终于承认自己不行而放弃——有时干脆就在阳台上欣赏外面的美景。其间,他总有一种冲动,要写一个关于巫术的故事。如果真有命运这种东西,他想,那么命运可以说对他青睐有加,把他引倒此地,只需轻松地开一会儿车,便可就教于一位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