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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金刚芭比  第16页    作者:镜水

  小佑连眼也忘记眨,只觉得超级出乎意料。

  幸好是下午茶时段,客人不多。倒霉的年轻服务生不知道怎么处理,还是老板出现才镇压住场面。

  「不好意思。」

  小佑看到巨人上前对西装叔叔说了这句话。心里只想抱不平:人家刚刚把你讲得很难听耶!

  「你干嘛对他那么礼貌?他刚刚一直在我面前说你不好!」

  她跺脚生气,当场捅人。

  小佑拼命点头附和,看着油头西装叔叔满脸胀红。

  「妳……你们……」一股怨气吞不下去,转头看见小佑拿橡皮筋对着自己,他恼羞成怒,骂道:「你这个小孩子想做什么?真没家教——」

  举起手掌就要打下去,小佑大吃一惊,只能下意识抱着头。

  预期的疼痛没有出现在身上,他悄悄张开眼睛,看到巨人从后面抓住西装叔叔的手腕,硬生生地截住他暴力的动作。

  「抱歉。」他放开手,并且给对方台阶下。

  也许不想斯文扫地,也许是两人身高体格都差太多,也许根本就知道自己是一时气昏头失态,穿著昂贵西装的男人甩开手上的箝制,重重地哼了一声,拿起公文包,转身就走。

  「我庆幸自己没有选你,我老公脚踏实地,强壮正直又可靠,至少不会狗眼看人低,比你好一百倍……不止,是一百万倍!」有人还是不甘心地呛声。

  「不要这样。」

  巨人叔叔安抚着。

  「为什么不要?你知不知道他说话很难听?那么瞧不起人,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讨厌别人说你坏话!」

  「……好了。」

  「好什么好?他一点都不了解还敢乱讲,你一直等到经济稳定的时候才肯成家,我又不是白痴笨蛋,我知道你为我们之间的事情想很多,很辛苦地默默耕耘着,这间餐厅和店面好不容易买下来,他有什么资格说的一文不值?」

  「……妳在哭什么?」

  「我哪有哭!」

  虽然漂亮阿姨赖皮不肯承认,不过她明明就是在巨人叔叔的胸怀里红着眼睛撒娇,还拉着他卷起来的衣袖不停啜泣。虽然是个大人,却又像个和自己同年纪的小女孩一样任性。

  他小学四年级耶……

  「……大家都在看了。」

  巨人叔叔低声说,漂亮阿姨停住,吸了吸鼻子,五秒钟之后抬起头,花花的脸不见了,一切都神奇地恢复正常。

  小佑瞠目结舌,实在没瞧过这么厉害的特技。巨人叔叔虽然面无表情,却还是安抚着漂亮阿姨,用一种好象保护公主的感觉。不小心和他眼神相会,心脏猛猛跳了好大一下,小佑慌忙别开视线。

  糟糕!暗暗叫一声,但是却不知道糟糕在哪里,只是感觉自己脸颊好热。

  没有多久,妈妈来接走他。

  好象有种叫作依依不舍的情绪盘旋着,他回头看向没有表情的巨人叔叔,还有那个生气起来就会变得凶巴巴的漂亮阿姨,突然觉得好羡慕。

  「一定很幸福吧。」

  小佑喃喃自语。半夜躺在床上,又想到明天讨厌的数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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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下的漂亮阿姨看到我穿著制服裙子,表现出很惊讶的样子。

  「原来妳是女孩子!」

  像这样子非常意外地说,好象我是从异世界跑来侵略地球的外星人。

  老实讲我有点伤心,虽然胸部还没变成木瓜的形状,但是我也打算开始留长头发了。

  倒是巨人叔叔,什么反应都没有,我想他早就看出我是女生吧。我是用猜的,不过其实有百分之九十九能够确定。

  也许他连我们家没有「把拔」的事情都知道了。

  现在,只有半天课的那天,我放学都会坐在餐厅里写功课,等妈妈回来。不是白吃而已,我有用三十元买阳春面或卤肉饭带去,叔叔会另外请我喝奶茶或果汁,妈妈又说不可以占人家便宜,不过叔叔要请我也没办法啊!只要别说出来就好了吧,就当成我跟叔叔的小秘密。

  妈妈只要一喝醉,就会说自己没有看男人的眼光,我想我应该没有遗传到没眼光的缺点。

  今天,漂亮阿姨终于发现我的目的,她坐在我面前,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是,虽然妳是小孩子;第二句是,但还是不能让给妳。

  她虽然很有礼貌地在微笑,但是眼神好认真,认真到好象要找我决斗的地步。

  女生都容易有这种直觉吗?我好想问妈妈,不过妈妈一定会用铁沙掌揍我的屁股。

  被揭穿就算了,至少她没有笑我。

  哪像我们班男生,到现在还在欺负女生,扯人家头发最无聊了。

  我忽然想到电影里面那个很假的大金刚,牠会抓走女主角,应该是因为很喜欢她才会这么做吧。电影的结局是什么?大金刚死掉了吗?我因为想睡觉所以没有仔细地看。明白大金刚会那么做的原因之后,我心里有点酸酸的。

  隔壁的欧巴桑在倒垃圾的时候又在聊叔叔和阿姨感情不好了。一定是叔叔习惯没有表情,阿姨又很爱假仙的关系。

  到底怎么样才叫感情好呢?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如果有一天叔叔抓走阿姨爬上大楼,阿姨绝对会变脸把救援的直升机全都打烂,然后不准大家去吵他们,就这样幸福地和叔叔生活着吧。

  对了,楼下餐厅的名字叫作「芯之园」,当我打听到叔叔和阿姨的姓名后,就觉得这个名字真是很俗。

  后记

  大哥说:「我已经看腻妳的小说。」

  其实大哥也算是我的忠实读者,我的每本书他都会带回家,慢慢阅读之后,有时候还会给我几句感想。

  他这么跟我说的时候,我心里跳了一下。虽然我笑着反驳我自己当然没有办法像他看惯的书籍那样厉害,但是我想,这些都不能拿来当作我自己被看腻的借口,大概是我的努力不够吧。

  我很感谢他会跟我这么说,因为他可以看到我看不到的盲点。又有别于朋友的友善感想。

  我也不知道怎么才不会被看腻,只能努力认真对待自己的故事,我想还是只有尽力吧。

  我讨厌写俊男美女。

  在第十本的时候被读者来信问过了,那是有各种理由的。

  我自己偏好普通人士的设定,路上绝大部份都是平凡却幸福的情侣,我讨厌以貌取人,外在条件并不代表一切,只喜欢长相或只因为长相而喜欢就代表很肤浅。

  其实我是个偏激的人。

  我喜欢默默地写稿,默默地交稿,默默地等待挂号信,默默地期待稿子成为书本。

  这个时期,我几乎不看小说,偶尔跟朋友出去吃个饭,笑闹一番,他们的言谈很少涉及我的写作,可能他们知道当面提及我会很害羞,我也很庆幸他们的领域都不在这里,因为他们不会给我压力,也不谈论,只帮忙我纡解。

  回到家之后,我换上另外一颗脑袋,自己关在小小的房间里,打开计算机就只有稿子。

  有时候朋友打电话来,我发现我的语言能力好象退化了,有些词不达意,还会突然忘记简单的形容词。

  写稿的时候,我几近自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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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厌和喜欢也许只是一线之隔。

  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这么想着。

  会这样写,也是因为自己的感受特别深刻。

  话说从前从前从前有个笨蛋少女,很梦幻地在心里列出了男友的条件。长相最好普通,避免招蜂引蝶;他一定要温柔深情,又要老实体贴,还必须对自己很好很好。但是当喜欢上的时候,她却发现,对方根本与她要求完全相反,而且还是她最讨厌的那一种类型。

  她真的很讨厌他,讨厌到不行。

  但是,却又喜欢上他。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她想破自己愚笨的脑袋。

  虽然是讨厌,但是喜欢上了也没办法啊!她在心里大叫。

  至少他是个专情的人,这一点对她来说最重要。她三言两语安慰自己。

  挣扎在喜欢与讨厌的分界线,那是一种很有趣的状态。不会只有那个笨蛋少女才这样认为吧?

  长大以后的她,想法又不一样了。她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有条件和限制的,当喜欢上了,那就是喜欢……

  六月底的时候,才刚苟延残喘地写完《衣衣不舍》,项姐就告诉我,还有个圣诞套书。

  懒散到了极点的我,应该是没有可能一连接下这种重责大任。

  但我答应了。原因有两个,一、两位主角的故事已经在我脑海里存在,原本就是要写,刚好符合;二、距离交稿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这是两个很重要的原因。对我而言。

  七月一整个月,我按照既定计画休息,但是脑子里却不停铺陈架构,厚厚的小笔记本被写掉三分之一本。

  八月开始,我打开一个新档案,慢慢地开始写。

  这一次,我不知道另外三个同伴是谁。不过还是说一句:我会尽量努力不要变成累赘……

  老实说我的抗压性很低,很低很低,个性也很鸵鸟。

  我习惯慢慢地写,慢慢地,让主角之间的感情自己产生。我会尽量让自己不要迟交拖累大家,但是不到最后一刻,我也不会提早交稿。就算我月初写完,我也会到最晚的月底才交稿,加上构思,我又写了四个月。有时候真想感叹,真是岁月如梭啊。

  朋友问过,能够写完就赶快写完,为什么我要拖拖拉拉的?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我希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在成书之前,能够再改进,再改进,再改进,一个错字或一句话也好。就算以我浅薄的能力不可能到达完美的境界,但至少从我手中出去的时候,我会认为它已经没有地方再需要改进了。

  虽然是这样讲,但通常交稿不到两个星期,我自己就会发现里面一堆缺点,然后觉得自己写得好烂。没有关系,那我就记下来,下次不要再犯。

  这算是我的一种执着,现在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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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开始写的时候,男女主角就都已经有了雏形。初遇发生的背景是在几年前,台北创低温四度还五度的那一年,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阳明山真的下了雪,我还因为看到新闻而冲上山玩,虽然那好象只是接近雪的一种结晶。

  书里时间随着主角成长前进延伸,到现在。会一直充满「炎热」的感觉,是因为我想到有一年,直到过农历年前一个月我还在穿短袖,还有,我在写稿的这几个月天气实在非常地热。

  在我写完第二章的时候,有个朋友跟我说:「妳借笔记的那一段骂到我了。」

  我回答她:「我也骂到我自己了。」

  我想也有很多人有过这种经历吧,写起来真的很有趣。

  另外一个朋友则笑我说:「妳又写了讨人厌的主角。」

  其实我这次并没有故意要把女主角写成讨人厌,只是觉得:这样的人是存在的,所以我就把她写出来了。事实上我自己觉得她还是有可爱的地方。

  虽然心里有点害怕,不过幸好出版社从来都不管我写什么乱七八糟又奇怪的东西,万分感谢。

  林铁之是林熙然的哥哥,他和弟弟一样难写,我不知道他们兄弟究竟是像还是不像,也许有各种不像的地方,但是某个温柔的部份又完全一模一样吧。

  旁听的设定,是有来源的。我记得念书时,我修物理化学这门课,总是有一个陌生人坐在第一排角落认真听讲。那是谁?有人问。却没人知道。

  我们都没有特别理会,他也不特别跟我们交谈,只是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他似乎根本没有修这门课。他究竟来做什么?我至今仍没有确定答案。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我听着美妙的旋律,知道这是莫扎特,我看着丰富的色彩,知道那是毕加索,我享受学到的一切,学习,是为了让自己快乐。

  那篇文章很棒,我非常喜欢。

  我想真的有人喜欢学习吧,不为任何其它原因的。我不喜欢把人事物用框框给框住,因为我觉得很多事情不是只看表面。我有个同学,长相和行为都很流氓,他用机车大锁把人揍到住院,但他却是音乐世家出身,钢琴弹得一级棒。

  什么人会做什么样的事,不是学历或者外表可以断论出来的,没有相处亦无法得知。我好象常常在重复,不过这真的是我本身的想法和经验。

  本来我也没有打算要写林家其它兄弟,只是故事就这样自己跑出来了,现在也没有办法承诺我会不会写完剩下的二弟和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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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写之前,我去了公馆的那所大学。我始终不想点名它,不知道为什么,好象会破坏某种东西。

  我和某个曾经被我非常讨厌的人,带着照相机,徒步行走,看到什么就照什么,我脑海里设定的东西更是三张四张加上特写的照下。

  我原本就时常在公馆附近活动,不论是朋友间的晚间小聚餐,或者那边书量丰富的租书店,又或者我要去找那个我曾经非常讨厌的人,他就读那所大学后面的另外一所大学的研究所。

  一个星期我最少都会去一次。以前我也去那个好大的总图书馆查过资料,我甚至逛过他们的园游会,跟朋友约还会约在大学的校门前面。

  但毕竟我不曾在那里就读,我发现我对那所大学还是太陌生了。

  所以我拿着照相机,东照西照,我知道能够得到的可能不会很多,但还是希望可以感受一下这里的气氛和气息,可以成为书中的主角,记忆这个地方。

  那天我注意到几件事。到处都是脚踏车,在我的腿走到快要断掉的时候,我惊觉我也该骑一辆,虽然我根本不会骑。树木又多又高大,蝉鸣真的很大声,运动场总是很多人,入夜到处都是蚊子,蚊子不太叮我,却一直叮我旁边的人,可能是我体温低他体温高的关系,还有,我大概真的有夜盲症。

  公布栏里面有课表,我实在很想要。不晓得照相机拍下来清不清楚?还是伸手进去偷撕好了?然后隔天报纸一版就会写着「某大学课表被偷」。

  天黑了,景物都看不清楚了,庆幸的是我想要的东西都拍到了。就算没拍到,以后还是有机会的。回家之后,相片传到计算机里面,我一张一张浏览着,课表的部份放大之后非常清楚,不愧我没有真的偷撕。

  我感受着照片里面的气氛,写稿的时候,脑海里总是浮现某条延伸到雄伟建筑物的大道。

  至于细节部份,是热心的朋友帮忙的。

  当知道背景是在这所大学时,我朋友笑着说:「我有很多资源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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