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写作一向没什么太大的想法,也从没有立志过,只是说一段故事吧。
几年下来,没秩序的东一本西一本,慢慢才发现总不离我省籍混合的“台湾调”;大概源于我闽北(老被归于外省人)、闽南、客家的血统,从小被训练成说一口标准的国语,另外三种语言都要学听学讲,再加上后来的英语,可想见我一出生就必需如何耳聪目明地在各亲族之间生存和沟通,也就变成我今天四皆不像的小说了。
我的“台湾调”,即我的现代故事,每一本都以微妙方式相关连著,错落有致的成为一九四○年到二○○○年。从台湾北部、以致旧金山、到纽约的众生图,由早期的悲情压抑,到中期的追寻出走,到后期的海阔天空,再到回首寻根,虽是言情框架,但都不出这些主题。
“相思行歌”即是这个调的一部份,也是我希望未来能完成整幅图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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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国三、四、五十年代
这年代,我写过本省家族的“长相思’系列,是有些大胆,因为:
一,那不是我的年代(最多沾个边儿),写起来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
二,尚有数不清第一手资料的当事者,轮不到我来插嘴。
我之所以如此自不量力,是因为人生里早就“前无古人”,多少会爱去想像祖父母、父母的青春岁月,那身心两方面比我们都忍苦的一辈。
有点感情用事,又有点傻气吧!
在书写的过程中,文字重建远比预计中的困难,比如记忆凌乱模糊啦,资料残缺不全啦,后来就决定以手头已有的片断来描述,不知者为不知。
也许想像误谬粗简,也许非此又非彼,就当作是时间之河上一场遥远的眺望,用后生晚辈的眼睛去捕捉前人的光影,很唯我的角度、色调和感受,就如“长相思”之名,纯属怀念,不关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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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写承熙和涵娟的故事?
在我的另一本书中,承熙和涵娟原是“背景”,但有读者特别关心他们,不满足于只是“带过”,一直在询问。
没错,在教育不普及的年代,贫民区的孩子较乏人书写,往往在都市建设的不停拆迁中消失无踪,既然我手中有现成的线索,就向大家交代一下吧。
我小时候就听说“涵娟抛弃承熙”的种种传闻,一直就把涵娟当成坏女人,是一段爱情的恶例。
坏女人当然不会有好报应啦!涵娟后来景况凄惨,却是承熙不顾众人反对,接她到身边照料。
于是我对这段感情产生好奇,有哪种女人会让男人终生难忘,即使历经背叛负心之后?他们当年的分手真如外表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吗?
恰好也有读友问我“天长地久”的爱情,到底存不存在于现实中?
我相信有,因为看过许多令人感动的例子,自己也正努力实践著。
丑陋的例子也有,但那是人性自私脆弱造成的,就不必当作指标去信奉,让自己变得恐惧讥诮。
以各种理由写这段故事,也是想探讨哪种女人和哪种爱情比较容易“天长地久”?不过也要说明,这只是一段抽样,并不代表什么,就稍稍对比一下今日的爱情况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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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眉眼我的愁
这本书的书名原来一直定为“你的眉眼我的愁”,代表男女主角以对方忧而忧、乐而乐的深情,后觉“愁”字太萧索,才决定改掉。
“行歌”即歌谣。古人青山绿水结伴出游,常有“行歌互答”;侗族青年男女互相对唱叫“行歌坐月”。我想,承熙和涵娟相爱分离,又隔洋遥望,悠悠数十载,也可称为“相思行歌”了。
承熙和涵娟的确也曾是一则久远的金童玉女传说,湮流于市嚣巷谈之中。我所做的,便是找出其中的生命脉络,成败和兴衰,永恒和无常,以矜悯心情,小心下去批判,为那些深刻活过的人,做一段纯粹的记录和叙述。
若觉沉重复杂,因为是人生;也希望人生的故事,是能够阅读到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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塯公圳
因写老台北,我曾侧记过一些。
(“塯”,此圳亦用“玉”部首,Word没有,故用“土”旁。)
承熙和涵娟是看著塯公圳圳水长大的。
巧的是,二○○二年,我刚完成这本书的初稿时,报纸发布一则消息,塯公圳被票选为台湾十大土木古迹之首,由一七四○年筑成起,源源两世纪,对大台北地区的形成、发展、繁荣有极大的贡献。
我心一悸,仿佛那消失已久的大圳,再一次回眸,对我微笑,并且眨眨眼睛。
楔子
每次回台北,总会到大安森林公园,在某处静静地坐一个下午,想著所知道的、关于这个地方的故事。
那多少年来没有人注意到、提起过,或早已遗忘的悲欢离合。
虽然椰子树林和塯公圳都不在了,也不曾见过那传说中的石底小洞,但仿佛依稀,那近半个世纪前的少男少女,那笑与泪,仍留在景物全非的烟尘中,如叠沓的魂魄,游移于气流,慢慢形成一缕飘飘长带,近到耳畔时,释出一首歌,一首来自心灵深处的歌--
初次相遇是分离的开始
梦般的青春年华
只为了学会与前世情缘告别
曾有的爱恨痴嗔
只为了学会忍受撕裂的痛楚
渐行渐远了在已无法
转圜的道路上
少年心呀伊人梦
你的眉眼眷恋
我的愁绪徒留
深秋里的红叶细雨中的残荷
写著一生相思的颜色
第一章
民国四十八年(西元一九五九年) 台北
天蒙蒙方亮,星已稀疏,月在西方将落未落,淡淡的青灰中,城市犹沉睡著。
若仔细听,在鸟雀未鸣,雄鸡未啼之前,已有潺潺流水声响在瓦房叠屋间,如一首怕惊吵人的乐曲,温柔地轻奏著。
是塯公圳,引新店溪的水,经过景美、公馆、新生南北路,最后注入基隆河的一条灌溉沟渠。有两百年的历史了。两岸杨柳扶疏,应和著水流摇摆,一座座小桥横卧其上,常有人联想到遥远的江南。
渐渐的,出现三三两两的身影,是挑桶到圳里取水的农人们,行行浇灌著田地。
七点钟,酱菜车已两回跨过信义路和新生南路交叉的石桥,摇著铜铃的老人停一会,望望左边的日式大宅,再望望右边的国际学舍,然后将两轮小车推往位于中间的一排违章建筑。
这块扭曲脏乱的破落地叫“中段”,他是其中的一户居民。
此时天已大亮,三轮车和脚踏车穿梭街头,偶尔夹掺几辆汽车。空气一分一秒加入更多烟嚣,原先笼罩在树梢水面的一层薄雾,也悄悄地散了。
伍涵娟坐在自家破门前的小板凳上,一双眼睛复习著早上要考的算术,一面还望著路的另一头,等待家人出现。
“阿娟呀,你不上学吗?”酱菜老人问。
“我妈还没有回来,弟弟还在睡觉。”她乖巧回答。
有好几年了吧?自从伍长吉夫妇在市场租摊位卖菜后,需要半夜去批发蔬果,涵娟就过著这样的日子--自己起床穿衣,并照顾三岁的弟弟。
“喔,”老人点点头又说:“再不走,就要迟到了。”
涵娟没有钟表可看,这一听,一张小脸愁得天要塌下来似的。倘若迟到,不但会因赶不上升旗而被迫在南校门罚站;还会误了算数考试,被老师叫上讲台打,毁了她优等生的名誉,更是难堪。
明年就要考初中了,还有谁比她更重要呢?
每一天都是这样忧虑的开始,似无止境的梦魇。虽然次次都安然度过,她不曾迟到,保持全勤;没错过考试,名列前茅,但太阳一东升,紧张的压力丝毫未减少。
哎!糟糕了,由新生南路走来的师大附中学生愈来愈多了!
总算,看到了洪金枝的身影,涵娟立刻以跑百米的姿势往学校方向冲。
“给我站住!”金枝从远处就吼:“看到人也不会打招呼,是你作贼,还是我作贼呀?”
“快迟到了呀!”涵娟头也不回说。
“迟到会死人呀?”金枝进屋内又出来喊:“夭寿!又没买早餐?我不过是叫你到街角买个豆浆烧饼,又不是让你生煤球煮稀饭,你就懒成这一款?在我娘家呀,女孩子十二岁还不晓煮三餐,早打断手脚了!”
涵娟没时间和她理论,迳自穿过马路。但金枝不放过她,追到马路中央继续念:
“你以为读书就多厉害呀?女孩子读书是讨债兼浪费,没有用的!偏偏读得跟废人一样,连豆浆都不会买,真不知你那神经阿爸头壳是怎么想的……”
涵娟咬著牙,直挺身子,依然稳定她的步伐,假装一切与她不相干。终于,窄屋内传出弟弟宗铭嚎啕的哭声,才阻止金枝的泼妇骂街。
丢脸吗?不会。
这一带的孩子哪个不被当街打骂过?涵娟算幸运了,金枝不敢对她动棍子,因为伍长吉以疼女儿出名,若伤到一点皮肉,他也不饶人。
难过吗?也不会。
反正金枝不是亲生母亲,看前妻的孩子不顺眼,是天经地义的事。
涵娟沿著一排整齐的灰墙走。墙头插的碎玻璃,在阳光下闪著锐利的芒锋;墙内的桂花,则放出浓郁的秋天香味。
这庭院深深的日式大宅,和另一边森严的军队驻防基地,总透著许多神秘。那富贵慑人的气息,与中段违建的贫贱成强烈的对比,在涵娟渐晓人事的心灵中,产生的是更复杂的迷惑。
为什么天底下有这么多种人,过这么多种生活?一样是两条腿,怎么走出如此不同的路来?是谁安排规定的?能不能改变呢?
如果她放任自己一直想下去,就会有很可怕的感觉,像整个宇宙压覆,庞然无际的浓黑要将她吞噬。
以她的年龄而言,那还是寻不到答案的痛苦。只知道唯有努力读书,全心在那规律有目标的世界中,才能减轻恐惧。所以她喜欢上学,包括天昏地暗的补习和考试,那带给她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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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的制冰工厂处,她最好的朋友余曼玲已等在那里。
曼玲患小儿麻痹症,个子十分瘦小,才刚除掉拐杖,两只脚仍弯曲得很厉害。她们由五年级同班就一块上下学,涵娟很自然的替她背书包拿便当。
余妈妈做裁缝工,正在中段屋前和她们挥手,肩上还披著量衣尺。
“快来不及了!”曼玲说。
“我知道!”涵娟更著急,却又不能走快,只见同校的学生不停地超越她们,愈发无可奈何。
“你妈真凶,活像一只母老虎,声音比我们训导主任用扩音器还大好几倍,我好讨厌她喔。”曼玲为她不平说。
这种难堪事,涵娟向来藏压心底,愿意谈的就是一些光明开心的话题,只说:“对了,你阿姨的那批衣服拿来了没有?”
曼玲的阿姨在天母地区的美国人家帮佣,手头常有衣物食品等洋货,多的便送到余家,使余家成为邻居们羡慕的对象。
“拿来了,都很漂亮。我妈说美国衣料就是好,还给你留了几件,可别告诉你妈喔,免得她抢光光。”曼玲说。
两个小女生边走边聊,涵娟偶一回头,看见一个高高的男生沿著墙慢走,在视线交会时,他又仰首望天一脸傲气。
是他们五班的班长叶承熙……
涵娟原本够坏的心情,这下更跌到谷底。他在她们身后,必然看到方才金枝怒骂她的那一幕,肯定在心里嘲笑她吧?
所以呢,他有长长的腿就故意不走快,想羞辱她个彻底。涵娟整个人火烧似的,脸也通红,为何偏偏被他撞见?
才不,她根本不在乎他!一个普通男生,在五年级以前的记忆中几乎是不存在的,那时她已是优秀学生,他还是身高和功课都平平的男孩子,只偶尔放学路上在她背后怪叫几声而已。
奇怪的是,他今年突然窜高,三级一跳的,连课业也跟著突飞猛进,不但升任班长,还被指派为全年级级长和学校对外总代表,成了一时无比的风云人物。
人一有了自信,模样气质也随著改变。他本来带点土味的浓眉大眼,渐渐形成阳刚的深刻,男人的雏形出来了,唇上淡淡的须根也很清楚,在这一群尚未发育的小男生堆里,堪称鹤立鸡群。
每当升旗时,他站在比他矮的校长和主任身旁喊口令,那领袖的架势和低沉的嗓音,使所有男生臣服,所有女生著迷。在那没有电视又不懂偶像的年代,叶承熙就成了学生们崇拜追逐的中心。
因为他表现太出色,学校都刻意忘掉他来自贫寒家庭,对他补习费的迟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敢向一个比自己高一大截的学生收钱呢?”老师们调侃说。
当众人愈崇拜他时,涵娟愈对他冷眼相待;这除了她天生的个性外,还另有原因,一件她的隐密伤心事,他却知道,就像握有她的弱点一样。
她从小到大都一迳坚强,最恨弱点,像除不掉的讨厌疙瘩……
“呀,我不能再快了!”曼玲扶著涵娟的手喘气说。
她们已经尽全力了,没有在铃响前走进校门,只有沮丧地和一排迟到者并列,等著导护老师拿教鞭训人。
意外的,叶承熙并未超前,反而比她们来得更晚,帽子歪歪一脸笑容,那半大人的神情带著无畏和不羁。
“怎么?你也迟到了?”导护老师惊讶地说。
“对呀,真惨,校长一定在找我集合升旗了!”叶承熙面无愧色,还大咧咧说。
“还不快点去!”导护老师挥挥手,晓得他向来有免罚权。
“还有她们两个,余曼玲没办法走快,伍涵娟帮她拿书包,不应该算迟到。”他顺便“救”人说。
“都去!都去!”导护老师放了他们三个。
曼玲兴奋极了,忙热切地向叶承熙说:“班长,谢谢你!”
“不客气,以后早点出门就好。”他微笑说。
你自己呢?涵娟在内心责问,没看他,也不吭声,等他大步跨开,才瞄一下他高挺的背影。她并不喜欢这种忸怩不大方的心态,但又克制不住,偏只针对叶承熙一个人。
因为那件隐密伤心事,她相信他一直拿她当笑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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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夜晚来得特别快,操场上还呼呼卷著寒风。黑暗中,六年级升学班教室灯火通明,送晚餐的家长刚散去,校园更荒静,只剩下朗朗的读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