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婆,你记得哦,他最喜欢女人撒娇了,女人一撒娇、迷汤一灌,他骨头就酥了,说什么都肯点头。”
“知道啦,罗嗦!”
“事成后,你答应买一件亚曼尼衬衫给我,可别黄牛哦!”
“事成再说。”何欢匆匆收了线,亚曼尼衬衫多贵啊!简直就像把钞票穿在身上,这般奢爹浪费的家伙,怎么不遭天谴?
“小姐,一位吗?要不要我先帮你带个位子?”一个侍者向何欢微笑。
何欢也勉强回个微笑给他。原想到一见邓元和,就马上冲到他面前,低声下气,款款劝说,得到他同意就走人,根本不必消费,但这下小,还得等上半个多小时,看来这一餐饭的钱是省不了了。
佳肴的香味,逗得她口水直流、肚子咕咕叫,想想,心一横,就点头了。
“唉——我就坐这儿好了。”餐厅里到处是人,唯独这一区,却空下一大片座位,何欢不想去跟别人挤,就选择坐在这里。
“对不起,这区有人订位了。”侍者抱歉地说。
但餐厅里除了此区外,几已座无虚席。
只剩靠窗的角落边,还有个双人双人座位。
侍者带她过去,可是李靖华正巧也同时被另外一名侍者带来,捷足先登了。
座位摆不平,两个陌生人要不就坐在一起共餐,要不就有一个人还得等。
结果,何欢就只好和李靖华同桌共餐了。
才坐下,何欢已等不及到食物区去席卷一番。
一盘吃完,又一盘。到这种随人吃到饱,吃到撑死才够本的欧式自助餐厅,几乎每个人都是埋头苦干,恨不得吃回本,最好还捞点油水,占点便宜才甘愿。但何欢也着实惊人,才几分钟,已经干掉十六只生虾、一盘生鲑鱼、两块奶油羊排。
瞧得李靖华难叹为观止。他也是那种特能吃的人,但比起她来,可就逊色多了。
“哇卡,我面前坐的,该不会是伊索匹亚难民吧?”李靖华不带恶意地开开玩笑搭讪。
“没听过宰相肚里能撑船啊?我吃的东西,距离一条船的容量,还差得远呢!”何欢挤了点柠檬汁到生虾上,吞进嘴里,嚼也不嚼,直接就咽了下去,滑腻多汁的生虾溜过喉咙,滋味美极了。
“嘿,你知不知道,你有些角度和我认识的一个女孩挺像的。”李靖华突然盯着何欢说,他方才就差点认错人。
老桥段!许多男孩在和女生搭讪时,最常用的就是这一招,无聊!何欢不理他,塞进一大口烤鲑鱼。
“我是说真的,她叫何茜!”
“何茜?”何欢一惊,受到太严重的震吓了,满口烤鲑鱼哇地吐出来,喷了李靖华满脸。
太夸张了吧?李靖华哭笑不得,这模样优雅的女孩,运动之粗鲁,还真是世间少见。
“你,你还好吗?”何欢心里偷笑,暗骂对方活该,同时对自己闯祸的功力大为自豪,嘴里却假惺惺地。
“不骗你,你真的和何茜很像!”李靖华说,边用湿巾擦去脸上被何欢咬得烂烂的恶心的鲑鱼泥。
是噢,她会像何茜?放屁!但想想,似乎也不无可能,毕竟她与何茜是同父异母,有着一半上同的遗传因子。
“当然不是说和双胞胎那么像,只是脸型、五官配上这头美丽的长发,就有五、六分像了,只要是认识她的,无论谁看,都会觉得你们像姊妹。”
原来是这头假发惹的祸!何茜正是留着类似的一头长发。但怎会这么巧,他正好就认识何茜。世界还真小,不是吗?
发型对人的影响有这么大吗?她一披上长发,就会与何茜相像?那她发誓这辈子不留长发了,何欢长发的模样仅此一回,绝无例外。
李靖华探究似地看着何欢。
何欢也忍不住多瞧了这个竟然认识何茜的大男孩一眼。
老天,怎会有男孩的眼睛这么幽邃,像一潭不可见底的深渊。何欢感觉心脏猛然跳了一下,脸马上微微发烧,连忙把眼睛转离。
“我猜,你该不会那么巧也姓何吧?”
“姓何不姓何,关你何事?”
何欢耍了个嘴皮子,一心记挂着别的事,根本懒得回答这类无聊问题,她要侍者收走空盘子,又想去拿另外一盘美食,瞧见那尚无人坐的保留区,忍不住抱怨。
“真是差劲,订了位也不来,害得大家没地方坐!”
“你知道那是谁订的位吗?”李靖华神秘兮兮地。
“谁?”
“职篮球队。”
“原来哦——”
何欢乐死了,幸好方才没有坚持要去等别的位置。
“他们今天要在这里开庆功宴。”
李靖华一副万事通的模样。
“我早就知道了,还要你说!”何欢冲口而出。
“你也是专程来等他们的?”李靖华表情疑惑。
“没错——”何欢突然住了嘴,嘿,逢人只说三分话,天知道这家伙想干么?
发现对方满脸疑惑,何欢又吞下另一个生虾,改口说:“也没干么啦,邓元和是我们班许多女孩子的偶像,听说他会在这里出现,所以我们班的邓元和迷就公推我来这里请他签名喽……”何欢掰得脸不红气不喘。
“这样吗?我帮你。”李靖华自信地说。
“你方才说‘也’,原来你‘也’是专程来等他的?”何欢突然想起来。
李靖华笑而不语。
“难不成你也认识他呀?”
“我不认识他,不过——我就是有办法,信不信?”
“什么办法?”何欢好奇极了。
李靖华未及回话,职篮那票人已蜂拥而至,引起现场不少好奇争睹的眼光。
邓元和更是一下子就被一些小男生小女生围住,找他要签名。
何欢连忙站起来,却听见撕——裂——裂的一声,糟糕?她吃太多,竟然把裙腰给撑裂开来,而猛然站起来,脚不慎踩到长裙裙脚,裙摆拖拖拉拉的蕾丝,也给踩下了一块。
何欢羞红了脸,不知该先到厕所整理一番,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挤过去,这一迟疑,李靖华早就先一步过去了。
“阿和,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太好了!”李靖华很有技巧地挤开旁人,手极自然地搭上邓元和的肩。
但邓元和一脸茫然,似乎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认识对方。
“怎么?我是阿华呀,忘记我啦?我们小时候一起打过无数次的篮球,你真是贵人多忘事,这样太过分了啦,人不能出名,一出名就忘记老朋友。当年,你苦哈哈的,连买个篮球的钱都没有,还是我把自己的篮球送给你,你才能天天练习打篮球,而你——”李靖华一脸委屈,叹气地说:“算了,既然你已经忘记我了,我干么还拿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李靖华那种爽朗无邪的良好气质,原就容易使人产生好感,不易心生怀疑。而谁都知道邓元和是穷苦人家出身的孩子。邓元和伙伴们,都起哄说邓元和太烂了,绝不能成名就忘记过去的老朋友。
连那一千围着请他签名的崇拜者,也开始对邓元和露出不屑的表情,同情地望着大男孩。
李靖华好会假仙,装出一脸受伤的样子,转身要走。
“哈!我想起来了,”群情难敌,邓元和慌忙地揣住那大男孩,露出恍然的笑容,拍着自己的脑袋说:“你不就是那个——那个——”
“阿华!”李靖华替他接口说。
“对对对,就是阿华,我想起来了。”邓元和果然是很识时务、重视形象的,马上装出热络的态度。
就这么三两下子,那自阿华的李靖华已经加入这一群,与人家谈笑风生。
席间,他趁着邓元和上洗手间接空档,悄悄附耳和他说了好些话。
“阿和,就这么一言为定喽!”
“一言为定,一言为定!”
从洗手间出来,正好碰上也是刚从女厕出来、一直在等待适当机会接近邓元和的何欢。
“阿和,我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妹子,她好崇拜你呢,想要你帮她签名,你就帮她吧,我还有事,先走了,晚上我再去接你。”临去前,李靖华悄悄地向何欢眨眨眼。
经过这一番折腾,从要邓元签名,到说动他也拍公益广告,何欢的心血终于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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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般来说,若透过经纪人安排,邓元和接拍片子,通常有一定的价码,但何欢以“公益”为由,把演员车马费又压低了一半,于是转手又多赚不少。
但约好第二天早上十点钟进摄影棚,全组人马左等右等,都中午了,却还未见邓元和的踪影。
这样一次租棚出机,就要好几万元,如果拍成,费用当然由传播公司付,如果没拍成,费用可要何欢自己负责,那还得了?
何欢死逼活逼,硬从奎子的同志爱人的一表三千里的亲戚处套问到邓元和的住址,急匆匆杀过去。
那小子竟然还在作春秋大梦,睡得稀里糊涂,气得何欢七窍生烟,却也只能按捺住脾气,低声下气、好说歹说,拖他下床,等着他梳洗完毕后,押着他赶到摄影棚。
一个下午拍下来,邓元和一直呵欠连连,眼睛都睁不开似的,不免NG。
“不能全怪我哇!昨天庆功宴完后,我还被那个阿华硬架去拍了一支广告片,三十秒的广告片,一直拍到凌晨四点才结束,我困死了。”
“啊?他是拍广告片的?”
“童年玩伴的忙不帮,好像也不太说得过去,可是说实在话,我到现在都还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和他一起打过篮球,他又什么时候送过我一颗篮球?我的记忆力怎么变得这么差呢?”邓元和喃喃地说,搔着脑袋,他想了一天一夜,还是想不出丝毫头绪。
嘿,这可不是扮猪吃老虎吗?
何欢清楚记得那大男孩说过他根本不认识邓元和的。
“你被骗了啦!”何欢忍着“呆瓜”二字没有说出口。“你太纯洁、太老实了,一点都不懂得怀疑别人。”何欢摇摇头,其实说对方纯洁老实,真正的意思不如说是蠢!
这么呆,又长得一脸蠢相的家伙,只因为四肢发达、会打篮球,就可以成为女孩子的偶像,何欢真是搞不懂那些女性同胞们的爱情细胞是不是有点秀逗?
不过,别人愈蠢,她愈多赚钱的机会。
动机一动,趁着短片还在拍摄中,她溜出去,在市场里买了几件一百五十元的T恤,一遇到NG空档或休息时间,就磨着会画点漫画的邓元和一件一件在上面签名,以漫画画上自画像。
“拜托啦,好不好嘛?人家好渴望拥有你的亲笔漫画T恤哦——”何欢嗲声嗲气的,还故意用手撩了撩长长的假发。
这动作是向何茜学的。
果然,邓元和乐呵呵的,更显得一副没啥大脑、只是四肢发达的蠢样。
“你这么迷我啊?”邓元和踌躇满志的,拿起大笔就挥。
迷你个头啦!何欢在心里暗笑,表情却装得一脸崇拜似的。
管他呢,只要达到目的,叫你爷爷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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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假后,何欢把这些T恤带到学校去,顿时成抢手货。
开玩笑!职篮明星邓元和的亲笔漫画T恤呢!
一件三千元,不得讨价还价。
那些女同学们争相认购,爽快地付了钱,把T恤当宝见似地捧回去。
有些消息较不灵通的,来得晚,还买不到呢!
何欢的同父异母姊姊——何茜听说有邓元和的亲笔漫画T恤,爱得不得了,却也拉不下脸来去向何欢买,美极生妒,妒极怒生,气得两天吃不下饭,遇到何欢就瞪白眼。
何欢才懒得理她呢!
口袋赚得麦克麦克,比什么都实在。
就这么东攒西赚的,加上吝性坚强,才只是个专四学生的何欢早已是小富婆一个。
利用春假接了一支宣导短片的小案子,铿不啷当地就进帐几万元,辛苦是辛苦点,却还是挺值得的。
钱才收到,奎子就要来追讨他的亚曼尼衬衫,何欢躲着他,想把他给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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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课,何欢赶紧脚底抹油先溜,省得奎子到学校来找她,被逮到。
她从车棚里牵出脚踏车。
明丽的阳光晒在她纯白的T恤、短裤上,衬得那一身健美的肤色,更显耀眼。
她红扑扑的脸蛋上,微微冒汗。
在繁花馥郁的校园里骑车,是愉悦的,迎面凉风袭袭,草花香扑鼻而来。
快出校门口时,突然,迎面一团火红的影子,挡在她的面前。
又是何茜!她与她的几个死党一起,抱着原文书,似笑非笑地。
“长不长眼睛?这样骑车?哼!”何茜挑起修长的眉,冷冷地盯着何欢。
何茜原美艳逼人,长发披在脑后,添了浪漫风情,剪裁合宜的大学服和紧身的军训窄裙,更将她细致的肌肤衬得白里透红,高挑而丰满的身段显露无遗。
同样是专四学生,同样是中印混血儿,何茜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美丽而成熟,在学校出尽锋头,何欢却像个男人婆,动作大喇喇地,说话行事作风没半点女人味。
“真难想像你们有血源关系呢!”辛瑜芬啧啧摇头。
“哼,我们只是碰巧不幸有同样一个不负责的老爸。”何茜没好气地白了辛瑜芬一眼。
何茜摆明是要挑寡。
忍忍忍,何欢在心底默念,淡淡地看了她们一眼,掉转车头,不想理会。
“怎么,见到你姊姊,不打声招呼啊?连叫都不懂得叫一声。何茜,你妹妹怎么这么没礼貌呀?你也不教训教训她?”何茜的死党之一辛瑜芬尖着嗓子挑拨。
何欢面无表情地望着,心想:奇怪,她怎么不去念戏剧?否则正是演刻薄女人不必化妆的最佳典型。
何茜不说话,像在等着她的反应。
忍忍忍忍忍。何欢想起母亲哀伤的脸,咬着牙,闷闷地叫了一句:“姊姊好。”何欢勉强一笑。
“别叫得那么好听,我可从来没把你当姊妹。”
“随便你啦,我要走了。”
“不——行!何茜冷冷地说。“整个春假你疯到哪里去了,奶奶打越洋电话来问,你为什么没有写家书回去?”
糟糕,她都忙忘了!当初要来台湾念书时,奶奶规定她们每个月都至少得以毛笔写一封家书回去,一方面磨练文笔,一方面不要荒废了从小学习的书法底子。
她这个月忙东忙西,钞票是赚了不少,却把这件事全给忘了。
“该做的事不做,害我得替你听奶奶罗嗦半天,连带地还被训斥一顿。”何茜抱怨。
“我相信你二姨如果知道这件事,一定会要求何欢向你道歉!”又是辛瑜芬这个多嘴多舌的婆娘,她似乎是不扇起战火绝不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