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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士奇男孩  第3页    作者:宋语桐(宋雨桐)

  女人的举头能看吗?当然不能,不过,因为她的娇小,她的拳头又乱挥乱舞的,好死不死的刚好落在他腹部的伤口上。

  斐焰疼得脸色发白,冷汗直冒,他松开了手臂,身体却失控地跌坐任地,半声不吭,最后索性倒躺在地上。

  「你……你怎么了?」季晴男吓傻了,忘了刚刚自己还在死命搥他,担心的奔上前去将他扶起,「你……天啊……你的伤口流血了!老大……我……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知道我……我是说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反正妳是护士,伤口裂了再包起来就是。」说完,斐焰愣了一下,住了口,脸色微变。

  怪了,他干嘛疼得要命却还假笑着安慰她?要是往常,他一定会气得马上要这个女人滚,他是怎么了?只不过是个慌慌张张又大惊小怪的女人而已,他为什么会对她特别?

  是是是,她是护士,她怎么忘了?

  季晴男一听,连忙起身把昨晚用的急救箱又拿出来,手忙脚乱却又乱中有序的替他处理着伤口,「今天我去医院再替你带点止痛的、消炎的药回来,这样你就不会那么痛了,幸好那发子弹只是从你腹部的表皮擦过去,要是子弹留在你体内,尔是非上医院不可了。」

  他直勾勾的望着她,不语。

  「不过尽管是这样,这伤口……还是挺大的。」说着,季晴男皱起了眉,「如果可以,我想还是应该给医生看看比较好。」

  「不用了,我死不了的。」

  「难说。」季晴男包扎好伤口,起身把东西归位,心里还在想着该如何处理他的伤,「我认识很多医生,我可以私底下找一个人来替你看看伤口,这样我比较放心,好吗?」

  啧,她比较放心?

  她不只说话的嗓音柔,连说话的内容也柔,柔进他的心坎里。

  「老实说,妳是不是喜欢上我了?」否则,平白无故地,她怎么可能对他这么好?

  背对着他正在弄东西的季晴男一听,手上的东西倏地从她指尖滑出,铿锵一声落地--

  「你……胡说八道什么!」她忙着捡东西,脑袋瓜子嗡嗡嗡地,全都是他刚刚问她是不是喜欢上他的那句话。

  她怎么可能喜欢上这个毛头小子?她敢打睹,这个男人一定比她小,而且小好几岁,光是这一点,她就不会喜欢他了。

  「我胡说八道?」坐起身,他将背靠在墙面,懒洋洋的瞅着她,一样,只看见她的忙碌的背影,她似乎很习惯让他看她的背,而不是她的脸。

  「就是。」

  「那妳说说……刚刚被我吻的感觉怎么样?」

  嗄?季晴男一愕,手上的东西差一点又掉下去。

  他……哪壶不开提哪壶?该死的!提那种羞死人的事不尴尬吗?

  是啊,他当然不会了,以他刚刚吻她的样子及技巧来判断,他根本就是女人杀手,和女人上床也是家常便饭吧?才想到这儿,季晴男竟觉得有些不是滋味了,只要一想到,刚刚吻她吻得晕头转向的那张嘴还吻过成千上百个女人,她就为自己的初吻不值!

  他怎么可以吻她?就连现在正在跟她交往的男朋友都还没吻过她,他却该死的捷足先登了,这样,叫她怎么面对方浩凯?

  一想到方浩凯,她的神情温柔了,内心的慌乱渐渐的平息,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自责与不安。如果他知道她被别的男人吻了,他还会喜欢她吗?如果他知道她昨晚和另一个男人共处一室,还被对方抱了亲了,他会不质疑她的清白吗?

  不,她绝不能让方浩凯知道她家住了一个男人……

  他珍惜她,就如她珍惜他,她打算与他共度一生,只有他看得见她的好,何况,浩凯是这么优质的男人,一个百分之百母亲会喜欢的女婿,说什么她都不想错过这样的好男人。

  她已经二十七,不年轻了,在台湾家乡的母亲也一直催着她要结婚,嚷嚷着她若是再老几岁就更嫁不出去了。

  季晴男的唇边露出一抹笑,想起了母亲叨叨念念的模样,有点烦,却让长年待在纽约的她觉得亲切而甜蜜。

  「妳在想谁?」

  斐焰不知何时已移驾到她面前,两手交叉在胸前,一脸纳闷又不悦的望着她脸上那平静而温柔的笑意。

  究竟是谁可以让她突然间忘了他的存在,自顾自的笑得这么幸福而甜蜜?

  她的人就在他眼前,可是,刚刚那一刻,他却觉得她一下子离开了他,跑得老远,让他摸也摸不着。

  他不喜欢这种被忽略被屏弃在外的感觉,就好像小时候他突然被自己的双亲给抛下,一个人孤单无依的感觉……

  神情一凛,斐焰镇住心神,不让自己的思绪因为眼前这个女人而莫名其妙的回到他不喜欢的过去--那个他一直以为自己已经遗忘的童年。

  第三章

  「纽新医院」是位在华人区与苏活区交界处的一家中型医院,病患有三分之二都是华人,长廊里来来去去的人,有说中文的,有说英文的,有说广东话的,也有说台语的,还有北京话、德语、法语,活像是个联合国。身处纽约,这种情形大家见怪不怪,只要可以沟通,说什么都成,何况这里是医院,重要的是把病治好,其它的都是其次。

  「方医师,我儿子从昨晚就一直发烧到现在,烧一直不退,请你替我看看他好吗?」一名妇人神情不安又紧张的抱着一名小儿,神情专注的看着医生。

  「发烧到几度呢?」方浩凯边说边将听诊器放到那名哭泣吵闹的孩童胸前,又移到他身后倾听了一会儿。

  「三十九。」

  「有用塞剂吗?还是吃退烧药?」他一边问,一边替小男孩检查两边的耳朵有没有发炎。

  「有,塞了一颗,一直冒汗,身子一下子变凉凉的,可是早上又烧起来了,没有咳嗽,也没有感冒症状,就不知道是怎么了?」妇人说着,担心的叹了一口气,紧紧的抱着孩子。

  孩子生病,最担心的总是母亲,有时候,母亲会比生病的小孩还要神经质几分,所以,方浩凯最先安慰的也总是小孩的母亲。

  「感冒不一定要先咳嗽流鼻水,也可能无发烧,小孩子抵抗力不好,这是常有的事,妳不必担心。」说着,他笑咪咪的拍拍小孩的脸,「来,嘴巴张开给叔叔看哦,叔叔替你抓虫虫哦,抓完你嘴巴的虫虫,你就不会不舒服了,嗯?来,啊--哇,好大的嘴哦,是谁的嘴呢?是大象的还是恐龙的?」

  小孩被逗乐了,嘴巴张得更开,方浩凯动作迅速的在小男孩红肿的喉间喷了药,再次笑咪咪的摸摸小孩的头,「你好棒啊,来,叔叔给你一颗糖和一张贴纸,回去后要乖乖吃药,这样下次叔叔还会给你糖和贴纸,知道吗?」

  「知道了。」小男孩开心的笑了,抱着他的母亲也笑了。

  好像阴雨天突然转晴,沉闷了一个晚上的心情也终是拨云见月,清朗了起来。

  「谢谢医生。」

  「下客气,妈妈放心,他回去按时吃药,多喝水多睡觉,很快就好了。」

  「谢谢,谢谢方医师。」再次感谢,妇人如释重负的抱着小男孩出去了。

  这是最后一个病人,开完处方,方浩凯阖上计算机,洗了手,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眼,脱下白袍,正要坐回椅子上休息,转身却看见一脸温柔笑意的季晴男正安静的站在门边瞅着他。

  「晴男?来了怎么不出声音?」方浩凯走上前轻轻地拉住她的手,「我下班了,一起吃饭?」

  季晴男柔顺的点点头,「好。」

  「想吃什么?」

  「都可以。」和他一起时,她通常都依着他,只要他开心,她就开心了,没有非得坚持的事。

  「那就去……幸福酒吧?」

  季晴男的眼睛一亮,点点头,「好,可是没事先订位,不知道还有没有位子?」

  「应该有吧,都这么晚了。」

  可现在是晚上十点耶,正是幸福酒吧才要开始热闹的时候。

  她下班时都会沿着幸福酒吧门前的那条路慢慢走回家,为了安全,也为了感受一下它带给她的温暖感觉;有时甚至走着走着便会弯进去喝上一杯红酒,吃几块手工烘烤的饼干,老板说,那是会带给人幸福的饼干。

  「那就走吧,那里的饼干很好吃。」

  「晚餐只吃饼干?」

  晚餐?她吃过了啊!那个……为了替在她家里疗伤的那个人买晚餐,她买了便当便一路小跑步跑回家,将热腾腾的便当送到他面前,那个男人一闻到香味便食指大动,狼吞虎咽的模样好似很久没吃饭。

  真怪哩,他明明不胖,却要吃那么多,不像方浩凯,两个一样瘦,方浩凯却吃得极少,一份六盎司的牛排还不一定吃得完。

  那个男人呵,今天听到她用锁开门的声音时,差点没冲到门口像只猫咪在她跟前打转,不过也差不多了,他那晶亮亮又无辜的眼所流露出的神情就跟小猫饿着肚子等主人回来时一模一样。

  现在他是不是也饿了?也许,等会儿去幸福酒吧可以替他带点饼干回去。

  「晴男?」

  「嗄?」

  「想什么突然出了神?」

  季晴男红了脸:心虚的摇摇头,「没有,对不起,你刚刚说了什么吗?」

  方浩凯低头看着柔顺的季晴男,温热的掌将她的小手握得比平日紧,季晴男也感觉到了,愣愣的抬起头来看着他。

  此刻,月光温柔的照拂在方洁凯斯文白皙的脸上,突然,她看见他的嘴巴动了动--

  「如果真没位子,可以把东西带到妳家吃吗?」他柔声问着,眼神却带着异于往常的热切。

  交往了半年,他还没去过她住的地方,她也没去过他住的地方,因为礼貌,因为怕逾越份际,因为怕吓坏了她,他一直表现的很君子,甚至连吻都没吻过她。

  但,是时候了吧?他们两个都是成年人,即使季晴男比一般女人来得矜持保守许多,但他相信她已经很喜欢他了,如果这个时候发生男女关系,应该只会让彼此的感情更进一步才是。

  「到……我家?」音调微扬,季晴男吓得松了手,见到方浩凯那瞬间受伤的眼神,她好想咬掉自己太激动的舌头。「那个,方医师……」

  「妳叫我什么?」月光下,他的脸更苍白了,是被气白的。

  「不,对不起,浩凯,我只是被吓一跳。」

  「没关系,晴男,如果妳觉得不方便,我也不会勉强。」

  「不是的!」季晴男怕他就这样生气掉头走开,第一次主动伸手抓住他的手,解释道:「那个……因为这几天有一只狗突然跑到我家门口,我看牠可怜便收养了牠,可是牠有点野,喜欢东咬西咬的,所以现在我家好乱,我怕吓坏你,改天好吗?找一天,等我把家里整理好了之后,再请你到家里来吃火锅,可以吗?」

  血色稍稍重回方浩凯脸上,他的掌心也逐渐温热,回复到正常状态,「那只狗长得什么模样?」

  呃……长得什么模样啊?

  「他……呃,是只黑白相间的狗,眼睛很亮,毛很长,很像狼狗,看起来优雅又骄傲,乍看之下挺吓人的,因为他像狼狗一样霸气又野性,可是当他放松的时候看起来又很温驯、讨人喜欢,尤其笑起来的样子相当可爱……」本来只是信口胡诌,可越说却越像是真的了,她把她对那个男人的印象及感觉表达出来,一直到方浩凯那带点疑惑的眼神撞进了自己的眼,才惊觉她刚刚脱口说了些什么。

  她心虚的别开眼,望望天空,看看街灯,就是不敢看他。

  方浩凯一笑,「妳谈到那只流浪狗的神情像是在形容一个情人,如果那只狗是个男人,我真要吃醋了。」

  「嗄?是吗?」她尴尬又羞涩的低眸,心乱七八糟的跳着,就怕谎言一下子被揭穿了。

  「星期一我休假,就那天吧,去妳家吃火锅。」

  听见他的话,季晴男终是松了一口气,柔柔的一笑,「那就星期一,我可以跟同事调班排休。」

  届时,家里那只流浪狗也该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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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开幸福酒吧的木门,挂在门上的铃铛叮叮当当的响,映入眼帘的是胡桃木色家具,深红色方砖地板,红色砖墙壁面有着白色格子窗,错落有致的藤蔓攀沿在四周的墙上,每张木桌上都立着古典浪漫的长条蜡烛与烛台。

  夜晚,烛光在微风中摇曳,轻柔的爵士乐回荡在每个人耳畔,似情人的低语声,让人觉得温暖。

  大家都吃得很惬意,很享受,很自在,可是店里的老板和唯一的一个女伙计却忙得像条狗一样,一会儿从厨房端着盘子冲出来,一会从吧台里端着客人要的酒冲过去,好几次两个人差点撞成一团,也好几次手上的盘子惊险的差点飞了出去。

  她真的好命苦喔,真的!

  她开这家店是要让自己觉得每天都很幸福的啊,怎么现在大家都幸福了,可是只有她这么不幸呢?才一个伙计请假她就累得像条狗一样,要是连盼儿都累倒了,耶地是不是干脆把店收一收比较快?

  想着,夏绿艳忙不迭把站在吧台边喘气的顾盼儿给拉进了吧台。

  「老板,我不懂酒的……」顾盼儿面有难色的看着橱柜上的一堆酒瓶,两手一直摇,「妳叫我调酒的话会把妳的店搞垮的,真的!我劝老板一定要慎重考虑清楚,我不是那块料,我……」

  「我知道我知道,大小姐,我只是要妳进来坐着休息,休息会吧?就像那些客人们一样坐在位子上吃点东西喝点东西,偶尔对人家笑一笑就行了,这样会吧?嗯?来,跟我笑一次哦,像这样……」夏绿艳随手顺了顺发,摆出了一个风情万种、绝对可以电死男人的媚笑。

  帅哩!老板,真不是盖的,这一笑,当真倾国倾城,难怪古代的皇帝会要美人不要江山,如果她是皇帝,老板是她的妃子,她铁定也是宁可抱美人不抱江山的。

  顾盼儿看得呆掉了,傻愣愣的,眼眨也不眨地,直到夏绿艳那媚笑陡地转为狰狞,朝她逼近--

  「盼儿!」

  「是,老板。」顾盼儿吞吞口水,正襟危坐。

  「妳可别告诉我,妳有特殊倾向。」色瞇瞇的,像个男人一样,有没有搞错?她们两个可都是女人!

  「我当然没有啊,老板。」顾盼儿急得从高脚椅上跳下来,「妳不可以诬赖我,我还想嫁人耶。」

  「嫁谁啊?黄毛丫头。」她都七老八十了还没想嫁出去,这小女孩倒比她还急,这世界真的变了,啧。

  「就……就是……那个……」顾盼儿结结巴巴半天,脸红得像苹果,却一个字也没从她嘴里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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