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筝在当时,不过是个高中刚毕业,懵懵懂懂、极欲一窥这个世界的小女孩。
利用联考后的空档,严筝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寻找短期看护工作的广告。
应征的当天,严筝穿了一件和那天的天空一样水蓝的洋装,由家里骑著脚踏车,来到这个前山碧绿葱葱,侧面却是坚石陡壁的山脚下,那栋白色的小木屋前。
停下脚踏车,严筝再仔细的对过一次报纸上的地址,确认无误后,才在白色的栅栏前左右张望著,想要找个按门铃的地方。
忽然,一阵小狗的叫声,由远而近的朝她吠了过来。
几秒钟不到,只见栅栏里头,多了一只白色蹦跳著的玛尔济斯犬。
“来罗!”
一个年约六、七十的男人,微驼著背向著栅栏走来。站立在门前,男人对著蹦跳著的小狗喊著:“妞妞!坐下。”
小狗听了那男人的话,果真安静的坐了下来。
“不好意思,我们没有装门铃。小姐,你是来应征的吗?”
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著严筝。
“是啊!我叫严筝。”
严筝青春的脸庞,经过了大约二十多分钟的脚踏车车程,那原本白皙的瓜子脸蛋,此时红通通的,像极了熟透的红苹果:一双无邪的大眼睛,泰然自若的面对著那男人审视的眼光。
“你还是学生吗?”
那男人的眼神里,很明显的透露出对严筝的年纪不甚满意。
“我今年刚毕业。”
看到那男人的态度,严筝微微的仰起了下巴,毫无畏惧的回视著面前的男人。
“我们要找的是看护。”那男人仍然满脸怀疑的看著严筝。
“我知道啊!这是你们刊登的广告,上面写不需经验的。”
严筝边说边将手中的广告递给那个男人,证明自己并不是不自量力。
“张伯,让她进来。”
一个低沉男子的声音自屋里传了出来,严筝直觉的向声音源头看去,在白木屋的窗口,她看见了一个迅速离开的男人身影。
那个被称做张伯的男人,终于将栅栏打开,放严筝进去。
一进到屋里,只见一屋子的木制家具,简简单单,并且干干净净的置放著。
“少爷,这位严筝小姐是来应征的。”
张伯对著沙发上的男子报告过后,便转身下去泡茶了。
“严小姐,请坐。”
年轻男子指了指一旁的沙发,示意严筝坐下。
当严筝坐向了那年轻男子指示的位子时,她正好可用极佳的角度观察她面前的男子。
那男子的年纪大约二十五岁上下,身材十分瘦削,头上戴了一顶枣红色绵帽,一双眼像两潭深不见底的湖水般,荡漾著忧郁,高挺的鼻子,以及薄削的双唇,使他整个人隐隐散发出一股坚毅无比的独特魅力。
“我叫季岚平,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是我父亲为我取的。严小姐,你今年几岁?”
“十九岁。你应该谢谢你父亲,他帮你取的名字很好听。”
严筝直觉的报出了自己的虚岁,她完全没有欺瞒的意思,只是习惯性的这么告诉别人。
“这份工作很简单,只需要按时提醒病人吃药,偶尔陪他去散步,病人发病时,陪在他身边照顾他;这些都是很简单的事情,你应该都做得来。”
季岚平看著严筝那双皎洁如星子般明亮的眼眸,那青春的气息,是他一直渴求的。打从十二岁第一次发病的那天起,他就不断的和病魔搏斗著。
高中时,他不得不放弃学校的学业,改由父亲为他请家庭教师,在他病况稍微好转的时候,为他上课:最后,在他的要求下,只留下了教他绘画的老师。那一段时间,陪伴他的,除了病情之外,就是那些堆了满屋子的画具了。
“我虽然没有做过看护,但是,季先生,我有把握我一定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你说的病人……”
严筝下意识的用眼睛搜寻著屋子,希望能找到她将要“服务”的对象。
“我就是那个病人。你愿意接受这个工作吗?薪水一个月三千。”
就在这个时候,张伯端了两杯茶出来,深深的皱著眉头,似乎是不甚满意季岚平的这项决定,却又不好当面反对。
张伯的表情,严筝早就清楚的看出了,然而,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她决定尽全力一搏。
“什么时候开始上班?”
“如果可以的话,就明天吧!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这样的上班时间会下会太长?”
季岚平的模样,除了那抹浓得化不开的忧郁色彩之外,与其他同龄男人的差别其实并下大。
“不会,我反正也没什么事。季先生,明天早上八点见!”
严筝说完,很快的起身告辞,深怕走太慢。会因为张伯而有所改变。临到门口,严筝又俏皮的回头,对著张伯大声的说著:“张伯,明天见了!”
然后一溜烟的跑出了前院,在开栅栏的时候,她看见了依然乖乖坐在旁边的小狗妞妞。于是,她又在妞妞的叫声下,跨上了脚踏车,离开这栋清幽的小木屋,一路开心的骑了回去。
回到家,她并没有告诉父母她找到这份工作的事。她知道,她的父母一定不会准许她到外面去打工赚钱,毕竟,她的父亲虽然不是什么大企业的老板,但在花莲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不仅包办了花莲的运输业,还开了一家大型的采石场,运销南北各地。因此,如果真要打工,她的父母一定会要她待在家里的公司,那可就一点挑战性都没有了。
以后几天,她只在她父母看见她出门时,告诉他们她和同学们出去玩。她的父母每天忙著运输公司的事,根本无暇注意到她。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心疼的认为,自己的女儿为了大学联考,已经辛苦的熬了那么久,如今考完了,是该痛快的去玩一玩。况且,他们的女儿向来十分的聪慧以及灵巧,才会得到他们完全的信任。
一直到两个月之后,当他们的女儿必须到台北的大学报到时,他们才发现,他们的宝贝女儿竟然做出了震惊全村的事。
才上了两天班的严筝,除了和那个成天窝在画室里,不说一句话的季岚平相处得普普通通之外,和张伯、妞妞,倒是和乐的打成了一片。
“张伯,你快来看,妞妞在跳舞呢!”
趁著季岚平又躲进了那个禁止任何人进入的画室时,严筝便在前院的草坪上,和妞妞追逐戏要著。当她看到妞妞用两只后脚,直立且有节奏的旋转著,惊讶的张大了眼睛,像发现新大陆般,开心的叫著在一旁正在修剪花草树木的张伯,要他一起过来看。
“妞妞的那些动作都是我教的,它还会拿报纸,叼拖鞋呢!”
望著开心的严筝,张伯忍不住也邀功似的自夸著。他可以感受到,这个小木屋自从有了严筝之后,似乎整个活了起来。
“哈哈!好,妞妞!不要舔了,我快要喘下过气来了。哈哈!”
此时,妞妞和严筝,已经滚在了一起。只见妞妞摇著尾巴,不停的在严筝的脸上、手上,甚至脚底,乱舔一气。
待在画室里的季岚平,早已听到那欢乐的声响,立在窗前观看这幕在阳光的泼洒下,美丽且动人的珍贵画面。
一个念头闪过,他决定将这个画面,用他的画笔捕捉下来。他迅速的在画布上涂抹著颜料,不过十多分钟的时间,严筝那迷人的笑容,以及青春的身躯,便被攫取进了画布:接下来的几笔,是白色浑圆可爱的妞妞,当绿色的草坪铺了下去,金色跃动的阳光也凑足了热闹,整张画就算是完成了。
一股作气的将那眼前的美景捕捉了下来后,季岚平感受到他的全身像是正被上百只的虫蛊给啃噬著,他咬牙忍著痛,挣扎的走出了画室后,就痛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季岚平第一眼便看到了紧抓著自己的手,哭成了泪人儿的严筝。
“季先生,你醒过来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是我爱玩,没做好我份内的工作,才会害你病倒在地上。季先生,你随时都可以辞退我,我想,我可能真的太年轻,太不晓得轻重……”
看到天真无邪的严筝,一双圆亮的黑眸,竟然为了自己哭得又红又肿,季岚平不由得伸出了手,轻抚著严筝细嫩的脸蛋。
“小傻瓜!不要哭。这么漂亮的一双眼睛,哭肿就不好看了。不要被我的病吓倒,答应我,千万不要因为我的病而离开,好不好?”
严筝黑亮的眼里,依然饱含著泪水,却不住的点头。她也不知道究竟为了什么,自己会如此心疼躺在病床上的季岚平。当她带著妞妞进到客厅,发现了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的季岚平时,那种感觉,就像是看到自己的亲人般的令她伤心、难过。
当天晚上,由于季岚平一直是忽而昏睡、忽而醒转,并且梦呓不断。于是,严筝和母亲撒了个谎,说她在一个女同学家过夜,而继续陪在季岚平的病床旁,照顾了他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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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筝,这是张伯为你准备的早餐。”
当趴在病床边睡著了的严筝,被刺眼的阳光照醒时,她直觉的看了看床上的季岚平,却发现床铺上空无一物:正紧张的想起身时,却听到了季岚平的声音自她的身后传了过来,她迅速的转过身子。
她看见穿了一身白的季岚平捧了个餐盘立在房门前,他高姚的身材,使他整个人看起来相当的帅气,精神奕奕的一双眼,更使严筝觉得自己还在梦境之中。她揉了揉双眼,发觉不是在梦里,她立刻紧张的起身,并向季岚平急急的走了过去,两手接过餐盘,放到一旁的茶几上,又急忙的将他推到床边。
“你怎么自个儿起床了呢?你先躺好我去拿药过来。”
严筝就像个老妈子似的照顾著季岚平,深怕他再有什么意外。
“早上的药我已经吃过了,今天的天气好好我好想出去走走,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
站在床边的季岚平面对著窗户,闭著眼,享受著阳光照拂在脸上的温暖感觉。
“我……我问看看张伯,你昨天才晕倒过,今天身体才刚刚好一点就出去吹风日晒的,如果在外面你又不舒服……你等一下!”
看到季岚平难得兴致勃勃且精神奕奕的模样,严筝实在不想扫他的兴。可是,她并不是护士,她根本无法掌握季岚平的状况,这个时候,她也只有推出张伯,她相信张伯应该会阻止他。
“这可是你说的喔!只要张伯同意,你就得陪我出去,下许黄牛!”
季岚平病了一个晚上,这会儿醒过来,倒像个小孩般,对严筝撒起娇来了。
严筝问过了张伯,却意外的得到了张伯的首肯。严筝当然下知道,大清早,季岚平一起床,便向看著他长大的张伯哀求这件事。他告诉张伯,他们都知道他所剩的日子并不多,他只希望能够快快乐乐的度过剩下的日子,让他这一生不至于如此的空白,毫无色彩可言。
疼爱他的张伯根本禁不住季岚平的哀求,况且,看著季岚平自小便受病魔折磨,如今难得见到他那精神饱满的模样,他倒真的希望,这个年轻漂亮的小丫头严筝,真能带给他们一些奇迹。
“可以走了吗?”
听到季岚平兴奋的声音,严筝和张伯两人同时回转过身,看到了穿戴整齐的季岚平,满脸笑意的站在他们面前。
既然张伯都一口答应了,严筝也下好意思再有意见,点点头,随著季岚平往门外走去。
“严筝,这是少爷的药,你随身带著。”
张伯叫住了严筝,将一小包药品塞入严筝的手中。当严筝再度走出大门,张伯还是忍不住叮咛了一句:“小心少爷!”
“我会注意的,张伯,你放心,我们很快就回来,不会走太远的。”
严筝回头说了几句安抚张伯的话,才又快步的跟上了季岚平。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儿的风景,保证你一看见,就会禁不住的爱上它。”
像小孩子出游般兴奋的领在前头的季岚平,眼里闪烁著奇异的光芒,朝山上走去。
“你常常爬这座山吗?”
严筝因为年轻,所以走起山路来,刚开始倒是脸不红、气不喘的,但是,严筝不禁担心起季岚平的身体,他是个有病在身的人,走这种山路,对他来说会不会困难了些?
“爬过几次。”
此时,季岚平忽然停住了脚步,一双眼深深的望进了严筝的眼底。他知道严筝的心里想的是什么?于是,他用两只手紧紧的钳住了严筝的双臂,认真的、一字一句的说著:“今天放你一天的假,从下一秒钟开始,你不是看护,我也不是病人;就把我当成你的一个朋友,不要想到我的病,可以吗?”
看到季岚平那认真的表情,严筝直觉的对他点了点头。她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反正就是有一股力量,让她总是无法拒绝他。
走了大约三十分钟,沿途的风景确实美得出奇。就在这个时候,季岚平忽然停下了脚步,神秘兮兮的告诉严筝:“再穿过一条小路就到了,把你的手给我,我带你过去。”
严筝听话的将自己的右手交给了他,一股暖意迅速传到了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胞。为了掩饰她那涨红的脸,严筝低著头,专心的注意著脚下狭窄的路径。
“到了,你看,美不美?”
走了几分钟,他们到达一个较宽敞的地方,季岚平才轻轻的将严筝的手放开来。
他们现在所站的位置,正是这座山的侧面,由一列陡峭的岩石所组合而成的。放眼望去,远山近山,苍苍渺渺、层层叠叠,偶尔一阵白云低低的飘过,所有的景物便似幻似真的隐约了起来。
缭绕在山区间的虫鸣鸟叫,配合上风和树之间的沙沙声,整个山间,就这么响起了一阵自然界律动的旋律,像是歌颂著欢乐的生命力。
“真的好!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这些景物都好不是真的,我们不是在梦里面吧?”
严筝从小便出生在花莲,对于群山的风景早巳见惯了而不觉为奇,此刻,她却被这宛若仙境般的景物给震慑住了。原来,山和山之间,云和天之间,风和树之间,可以产生这样的一个联结。
“这个地方是我有一次心情烦闷的时候,不小心发现的,我称它做‘半天崖’。站在这个地方,你有没有一种感觉,像是在苍茫广阔的天地之间,你忽然成了那个重要的平衡点。”
其实,发现“半天崖”的那一天,正是季岚平来到花莲休养,第一次发病的那一天。那时的他,极端的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于是,瞒著张伯,一个人溜了出来;然而,当他找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他的第一个想法却是要将它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