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妮莎是个在伦敦待了太久的人,她的周围净是一些争名逐利的冷血分子。然而,若瑟琳根本是个天真的姑娘,要她冷血一点那是不可能的,她太信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教人吃惊的一点是,她真的爱着楼上那垂死的人。
而公爵聘请温妮莎来,正是为了这生死的一刻。他在这一、两个月就做好各项措施,卖光了一些额外的产业,把钱汇到国外去,然后他又购买各种旅行所需的装备。若瑟琳唯一得做的事,就只有离开而已。
爱德华·芙蓝明会如此安排,完全是为了避免若瑟琳被他的法定继承人压迫之故。他希望若瑟琳能拥有他全部的财富,享受她的人生,他不愿意把自己的金钱白白送给他那贪心的继承人马里司·芙蓝明。
因此,在新任的伊登公爵就位之前,若瑟琳就得离开,否则,她将难逃马里司日后的掌握。
然而,若瑟琳一开始就反对她丈夫的计画,她像个小孩子畏怯着未知的事与物;而且,她根本不认为自己在马里司的掌握之下将是如何的危险。不过,温妮莎能了解这种危险。
“夫人?”管家在走道上出现。
管家又叫了一声“夫人”,她才梦游般的清醒。在管家身旁的是大夫,大夫脸上的表情使人一目了然——公爵是熬不过了。
“还有多久?”若瑟琳低声的问。
“就在今天晚上了,夫人。”老大夫回答,“我很抱歉。我们早知道这是时间的问题,他早晚……”
“我现在可以见他吗?”
“当然,他要见你。”
若瑟琳点点头。这一年来,她学自她丈夫的是一种自信的态度与坚持一种高贵的平衡。她不能哭,不能在下人面前哭,不过,当他们独处的时候……
※ ※ ※
他才五十五岁而已。那头棕色头发也才在四年前变得有些灰白;四年前,若瑟琳第一次在她父亲的马场见到他。之后,他们就成了忘年之交了。
她父亲一过世,爱德华立刻为她而去,他提出一项她所无法拒绝的建议。当时,大夫已经告诉他,他的生命只剩下几个月了。他想娶她并非基于生理上的需求,他只是想拥有一个伴侣,一个朋友,一个能在他离开人间时为他流几滴眼泪的人。他是有一些朋友,然而都只是泛泛之交。
他喜欢对她说,她给了他多活一阵子的理由。若瑟琳也很感激他所赐予她的,他像个父亲、像个兄长、像个朋友、英雄,他几乎成了她生命中的一切,然而,他无法成为她的爱人。
爱德华在很久之前就失去性能力了。然而,身为一个十八岁的纯洁新娘,她对他并无遗憾,她甚至不觉得她在某方面有所缺憾。她就是那么单纯的爱他。
结婚之后,她享受到他全心的关爱与呵护;他使她拥有截然不同的生活,那是华丽的、奢侈的。现在,她又将面临一种新的生活旅程,而他竟无法再领着地前行了。
天!她该如何面对失去他的日子呢?
她轻声的步入他的卧房,他就躺在那大床之中悄悄的等着她接近。
他的眼神已黯淡,生命力似乎已经消失殆尽;那原本还算健康的脸色现已苍白,苍白得教人心疼。
“别这么悲伤,亲爱的。”
连他的声音都不再相同了。天!她如何能保持平衡的与他诀别呢?
她握起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然后,她温柔的吻了他的手。他虚弱的泛出一丝微笑。
“我没办法,”她低声的说。“我很悲伤,爱德华,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你一直都太真实、太无法伪装自己了,这是令我爱慕你的美德之一。”他原想微笑,只可惜,他力不从心。
“你很痛吗?”她犹豫的问。
“习惯了。”
“大夫没给你止——”
“等一下,亲爱的,我想在道别的时候,保持清醒。”
“哦!天!”
“嘿!别这样。”他试着严肃一点,然而,他对她总是严肃不起来的。“若瑟琳,你别哭,我是无法忍受你流泪的。”
她背过头去把泪擦掉,只是,她一回头,泪水又情不自禁的滴落。“我很抱歉,但,爱德华,我太难受了。我本来不应该爱上你的,不该爱得如此之深。”她坦白的说。
在几天前,她这种坦白会教他大笑的。“我知道。”
“那时候,你说只剩两个月,我以为我以为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不可能爱上你的。我想使你在最后这一段时间快乐,但,你为我做得更多。我没想到,愈接近……愈接近就愈痛苦。”她苦涩的微笑。“在一开始的两个月之后,我就陷得太深了。哦!爱德华,你不能再给我们一点时间吗?你让大夫惊讶过的,不是吗?你不能再给大夫一次意外吗?”
他也不想放弃这种生活,他不想放弃这迟来的幸福。然而,他不能愚弄她,他不能以谎言安慰她。他原可以其它的方式来帮助她,而他却自私的选择娶她这个方式。事实已造成,他也一点都不后悔,与她相处的点点滴滴都是他最值得珍惜的时光。只可惜,在这生离死别的一刻,她仍不免如此伤痛。他原先也没料到,与她分离竟是如此的痛苦。
他捏捏她的手,无言的暗示她面对现实。他叹息地合着眼,随即又张开眼看她。看着她,他心里就感到无比的快乐,现在,他就需要看着地。
她的美太不平凡了,如果他这么对她说,她一定会哈哈大笑的;的确,她的外表是一点也不时髦。她的头发红得像火一般,她的眼睛淡淡的绿又变幻莫测。她就是那种眼睛会说话的女人,高兴也好,不高兴也好,她的眼睛永远透露她心中的真意。她的肌肤像象牙般光滑晶莹。
她的脸,一张小小的鹅蛋脸,弯弯的眉,小小挺挺的鼻梁,温柔美丽的嘴唇。还有,那顽强的下巴。爱德华只领教过她一次的顽固,那就是她拒绝离开英格兰,不过她最后还是同意了。
至于她的身材,稍嫌瘦长了些。其实,她是一名活泼的女孩,这一个月来,为了他的健康都把她烦瘦了。
在他眼里,她是一位最可爱、最迷人的女子。
“我有没有说过,你同意嫁给我使我十分感激?”
“至少说过一百次了。”
他又捏捏她的手。
“你和伯爵夫人都收拾好了吗?”
“爱德华,我不觉得——”
“我们得谈这件事,亲爱的。你们必须立刻离开,即使在半夜也得走。”
“那是不对的。”
他了解她的心意。“葬礼是十分恼人的事,若瑟琳。只有你的安全才能使我放心。你得答应我?”
她无奈的点点头。他说得太实际了,实际得令她不敢想象。
“我已经把一份遗嘱的副本寄给马里司了。”他看着她,解释。“我希望他在获悉你已出国之后,他会满足于他法定的继承物而不干扰你。伊登公爵的法定继承品与爵位足以养活他那一大家子了。”
她不需要留下来等候宣读遗嘱,因为,除了法定由马里司继承的东西之外,爱德华把其它的资产都变成她名下的资产了。
“如果,你把一切都给他就——”
“甭想!我宁可把它们全捐给慈善机构。若瑟琳,我要你拥有我的一切,所有的一切,这就是我娶你的理由之一。我要确知你一辈子丰衣足食。我要你安安全全的活下去,我为你挑的那些卫士都是精英。一旦你离开英格兰,马里司就无法以法庭打击你了。等你年龄一到,或是再婚——”
“现在别说『再婚』,爱德华……别说。”她哽咽的说。
“我很抱歉,我亲爱的,但你是这么年轻,总有一天你将会——”
“爱德华,别说!”
“好吧。但是,你知道的,我希望你幸福。”
他不该说这么多话的,现在,他累了,他累得不想张着眼。然而,他还有好多好多话想对她说。
“这人生等着你……去享受。”
“我会的,爱德华,我答应你。就像你所计画的,我会去探险,会到处走走,到处看看,做尽任何我想做的事。”现在,她说话的速度愈来愈快了,因为,他似乎就要由她眼前消失了。她握紧他的手,要他看着她。“我会去骑骆驼、骑大象,到非洲猎狮,到埃及爬金字塔。”
“别忘了……你的马场。”
“我不会忘的。我会培育出最好的种马……爱德华?”
他的眼已合上,他的手失去了力量。
“爱德华?”
“我爱……你……若瑟琳。”
“爱德华!”
※ ※ ※
亚利桑那区,公元一八八一年
这山路窄得马车都快翻了。十月的上午,太阳热得教人消受不了。不过,墨西哥更热,还好,他们昨天晚上就离开墨西哥国界了。不幸的是,他们的向导也在昨天晚上溜了,所以,他们现在才在这狭窄的山路上进退两难——迷路了。
还好,他们反正不急着上哪儿去。
最近,若瑟琳都不晓得该上哪里去探险了,所以,她常常以掷铜板来决定下一站该上哪儿。接下来的旅途,她想还是看看荒凉的西部地带吧!她尤其想到肯塔基去看几个养马场,看他们有没有马能配得上她的爱马乔治。乔治也着实陪她玩遍了各地。
还有一个陪她玩遍全球各地的人就是那叫作“长鼻子”的家伙,他已跟踪他们三年了。他们从没见过他,也不晓得他的真实姓名;不过,他们一到一个新地点不久,长鼻子便能雇用一些当地的人伺机行动。
他们只有在海上,在她的私人船上才是真正的安全。一旦上了陆地,她便只好不断的更换旅馆,不断的用假名。
“哦!亲爱的,又在胡思乱想了。”温妮莎看着愁眉不展的若瑟琳。“热得很,是不是?”
若瑟琳猛摇扇子。“一个地方比一个地方热,墨西哥最可怕了。”
“那倒是真的。”
温妮莎看着窗外,她与若瑟琳是个奇特的组合;她是个三十五岁,身材惹火的美女,而若瑟琳则仍然是个瘦长的排骨美人;她们两人站在一起,一个修长一个丰满。然而,这三年的时间使她们成为一对最推心置腹的知己。
温妮莎不只是若瑟琳的好友,更是帮她出主意、帮她打点一切的人。温妮莎从来不抱怨她们这种旅行的人生,相反的,她也爱这种无法安定的生活。
除了温妮莎,若瑟琳尚有两名忠心的女仆,五名手下与十二名卫士。
“你该不是在烦恼这山间小路吧?”不久,温妮莎又问她。
“这路太窄了,不过,我倒不担心,我想这山路很快就会变宽了。”
“那么你在烦什么呢?”温妮莎问。“不是在想纽约遇到的那个家伙吧?你不是已经决定了,除非你先摆脱了处女之身,否则你是不会嫁给他的?”
若瑟琳对于这个话题已见怪不怪了。
“没错。”若瑟琳口答。“查尔斯认得爱德华,他们以前见过面了。我不愿意让查尔斯发现爱德华的隐疾,更不愿使爱德华生前的名誉受损。如果我就这样嫁给查尔斯,他就会发现爱德华的毛病——除非,查尔斯也是个性无能。但,他这么年轻,那是不可能的。”
“又那么猴急。你说过,他把你逼到屋角,差一点——”
“是的,所以,我们可以确定他对夫妇间的那件事是没问题的。”
现在,若瑟琳脸红了。那一天晚上,要不是温妮莎及时来找她,恐怕她就逃不了查尔斯的怀抱了。然后,查尔斯岂不是就会发现伊登公爵的遗孀竟然是个处女!?
“如果你在摩洛哥放轻松一点,”温妮莎又说。“你就可以和那个穷追着你的小子谈谈恋爱了,他不认识爱德华,不晓得你是个寡妇,连英文都不会说。亲爱的,你只要找到一个爱人,所有的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
“温妮莎,那个时候,我还在服丧期间,你别忘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你难道以为我是等伯爵过世满一年之后才有情人的?老天!不是的。女人的需求和男人是一样强烈的。”
“我可不晓得。”
温妮莎咧嘴一笑。“嗯!你现在是不晓得——不过,你以后会明白的。莫非,你又在穷紧张了?”
“才不!”若瑟琳说。“是解决这麻烦的时候了。光是了解那种过程是无法满足我的好奇心的。只是,我也不能随随便便找个男人就做了。”
“当然不行。第一次的对象总是得找个教人神魂颠倒的,平平凡凡的可不行!”
“我一直在找。”
“我晓得,亲爱的。只是墨西哥那些黑黝黝的男人不合你的口味。如果你早一点下定决心就好了,那么查尔斯不就不会白白的丢了,多可惜的一个结婚对象。”
“但,我又不一定得再婚。”
“我警告过你了,这种事是会自然发生的,恋爱都是无意中造成的。”
“我还是不想结婚。结婚之后,我就失去了今天这么自由自在的日子了。”
“找对了人,你就不会在乎这点了。”
她们已经讨论了很久,若瑟琳的未来是可能再婚的,为了维护爱德华的名誉,她只有在婚前先除去她那处子之身的证据。毕竟,寡妇与处女是毫不相干的两码子事。温妮莎说过,医师也可以帮她解决这种麻烦。只是,她宁可找个情人。
然而,找个情人又何尝容易。她是个毫无经验的女人,又有长鼻子到处在找她麻烦,她根本无法在某地久留。因此,她根本无法与任何男人建立“关系”。
“我并不想念查尔斯,事实上,我很少想到他这个人的。你看,我是不是压根儿没爱上他呢?”
“亲爱的,你的确认识他不久。有人说,爱情是可以一见钟情的,不过我自己就没这种经验。大部分的爱情都是需要时间培养的。可惜,你和查尔斯才相处了三个星期。但是,这些年来,我发现你对环境比对男人有兴趣多了。现在……告诉我,你为什么担心我们那个老朋友——长鼻子?你不会认为他又跟上我们了吧?”
若瑟琳不禁一笑,温妮莎凭什么以为她的脑子里只想着查尔斯与长鼻子这两个人。
“不,我不觉得他这么快就发现我们南下的行综,也许,他以为我们回欧洲了呢。”
“本来,我们也不晓得他跟踪我们到纽约了。我担心我们这儿有他的奸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