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最繁荣的朱雀大街两旁,各式商肆林立。
众多商肆中,人潮如江水源源不断的,便属秦家客栈。
这会儿,占地之广、能容纳百桌的秦家客栈内照例座无虚席,热闹万分;令人食指大动的饭菜酒香照例弥漫方圆十里街坊,客栈里的饕客无不频动筷箸,享受精馔佳肴、闲聊是非,好不快活。
唯一的突兀,来自于客栈一隅,就见角落那张食桌上,摆了——
一盅「冷盘」——冷掉的青葱炒蛋。
一壶「凉茶」——凉掉的清茶。
以及一碗没扒几口的「剩饭」——隔餐剩下的白饭。
且这些饭菜茶水还被推到一旁,被简陋的文房四宝登堂入室,霸占那些碗盘该放置的位子。文房四宝的主人,安静地手执毫笔、埋头书写,在飘散饭菜香的客栈里显得格格不入。
如此看来,「民以食为天」,暂时不适合套用在这名衣着整净简朴的豆蔻姑娘身上。
而那双专注于瑕疵宣纸上的清眸,在店小二扬声招呼上门的食客时,总会从桌案上抬起,滴溜溜在来人脸上转了几圈后,又状似失落地再度回到纸上。
她没有颠倒众生、沉鱼落雁之貌,无法令人惊鸿一瞥便失了神、掉了魂似的移不开眼,但一张清秀白净的瓜子脸上镶了对黑白分明的圆眸,眸中总是流转着活灵活现的思绪,再加上此般特异的行径,倒教旁人忍不住朝她多看几眼。
「王大爷,您又带一家大小来光顾了,里边请坐呀!」
跑堂的店小二一见熟客上门,立刻宏亮有劲地招呼着,为客倌带位后,还先体贴地以抹布擦拭早已收拾干净的桌椅,足见秦家客栈待客之周到。
「小二,那位姑娘今儿个又来写字了?」
王大爷一家好奇地望向客栈角落的姑娘,她也抬头瞧了他们一眼,于是又蹙起柳眉、低下头审视纸张。这回,她只手托住粉腮没有动笔,看似烦心。
小二也不计较对方在客栈内问这种问题着实奇怪,扳起手指数计着:
「是呀,写了有十余日了吧。」见怪不怪哩!
「她都在写些什么?」听见他们的讨论,旁桌客人也加入八卦的行列。
「这小的就不清楚了。」小二笑着搔搔头。每当他好意去询问那位姑娘需不需要帮忙,只见纸上全是一堆涂涂改改、圈圈叉叉的墨迹,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
不过,此番「奇观」倒是让客栈多了意外的营收,也让京城百姓多了茶余饭后闲磕牙的话题,还有不少人闻风而来,就为了凑凑热闹、看看这个到客栈不是来吃饭而是专来写字的「写字姑娘」。
「姑娘。」小二忙完上茶点菜,来到豆蔻姑娘身边。
豆蔻姑娘眸也没抬,目光依然胶着在不太满意的文句上,倒是清清润润的嗓音自菱唇流泄:「我占着饭桌了吗?这样吧,我去门外等,待有空位时再进来。」她一边动手收拾散布桌面的纸张。
「不是的,您尽管坐,小的是要替您热茶。」这位姑娘有所不知,就算桌位不够,客倌们宁可在门口多排一会儿队,也不愿打扰她写字的专注神情。
「多谢小二哥。」豆蔻姑娘抬眸,浅笑道谢。
连日来挑上这家客栈饭馆,就是因为他们不会因她只花小钱吃饭而仓促赶人,还每每贴心地替她温茶,她往往待上一整日也不会被打扰,还能好好观察……
「姑娘,您的饭菜要不也热一热?凉了可就不好吃了。」经小二提醒,豆蔻姑娘这才想起她搁在一旁的午膳还没吃完,不甚在意地耸肩笑了笑。
「无妨,我吃惯了。」语落,她放下毫笔改执筷箸,扒了几口冷饭冷菜。
就在豆蔻姑娘张嘴咬住筷箸的同时,眼角余光瞥见走进客栈大门的「美色」,她正要移回纸上的目光陡地一怔,整个人宛如被点穴定身般盯着「美色」看,连眨眼都嫌碍事,先前稍嫌落寞无神的双眸此刻就像点亮的宫灯,剔亮无比。
就见客栈掌柜恭恭敬敬上前迎接那位「美色」,眼尖的小二也迎了上去行礼问安,足见被人恭敬相迎的「美色」来头不小,身后还跟了个身穿藏青衣衫的年轻男子,似乎是随行的仆从,两人行事颇为低调,没有打扰饕客用餐,仅是信步走上客栈二楼。
豆蔻姑娘怔圆了大眼,一瞬也不瞬地死盯住「美色」,追随的视线寸步不离,还随之缓缓转动头颅,目送「美色」上了二楼。那「美色」似乎察觉一道巴着不放的「饥渴」目光,于是微微撇头,朝目光来源抿唇一笑。
轰!
平地一声雷,瞬间击中豆蔻姑娘脑门,她突感茅塞顿开——
这、这不就是传说中活生生、亮晶晶、灿烂烂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吗!
见视线中的人影就要消失在楼梯口,豆蔻姑娘右手立刻抓起一瓶小墨罐,左手捏起一迭纸张,飞也似地追上楼。
她来到二楼,急切地左右张望,不一会儿功夫就瞧见「美色」坐入得以尽览热闹街景的靠窗雅座。雅座周围以一扇精雕云屏、及十来株象征富贵的牡丹花丛为掩映,隐隐约约可见座中人的举止风采。
好极了,总算找到了既顺眼又顺心的美景!
豆蔻姑娘心一喜,于是挑了个视野极佳的空桌坐落,纸往桌面上一摊,大眼继续盯着对方瞧。虽说视野极佳,其实也只不过比其它角度好了点,可也看得辛苦,从此处望去净是繁枝花叶,视线不时得找空隙钻。
无妨无妨,看得到就好!
豆蔻姑娘白晰柔荑迅速抓下叼在唇边的细杆,蘸墨,落笔,雀跃专注的眸光在宣纸与「美色」之间来来回回,小嘴还若有似无低低喃念着什么……
两刻已去,专注眸光在纸上停留的时间愈来愈长,桌面上的白纸益发减少,而写满黑字的宣纸以从未有过的惊人之速,迈向第六张。
「姑娘。」一道温醇好听的男性嗓音在她面前响起。
「我是秦啸日的女人,识相的话就走开别烦我。」
豆蔻姑娘头也不抬,冷淡熟练地打发对方。这些天来,她都是用这个借口成功避掉男人们别有用心的搭讪,屡试不爽。
「看姑娘似乎在写手稿。」男子看了眼娟秀字体,黑眸里多了抹兴味与趣然。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请你快离开,否则我要叫人了。」她依然专注于笔尖,笔势如行云流水,文思泉涌的快感教她怎么也舍不得停笔。
「在下是个寻手稿的书商,可否向姑娘借来一看?」男子即使遭拒,态度仍不失温文有礼。
他这话,总算吸引了豆蔻姑娘的注意,笔尖微顿。
「你说你是个书——」这一挑眸,她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他、他他他他……不就是那个「美色」吗?!
他现在就站在她面前,扬着倾国倾城、冲路断桥的绝美笑靥朝她微笑……
豆蔻姑娘杏眼圆瞠,忙不迭跪到椅子上与对方同高,双手撑在桌上,腰杆抵在桌缘,整个上半身隔着桌子往前凑去仔细猛瞧。
天呀!他好高,而且近看更好看、更可口!轮廓分明,朗眉星目,又不失男性的轩昂英风,虽然不是她目前所「阅历」过最俊俏的男人,却是最最顺眼的了!
「没错,在下是个刻坊书商。」男子不甚介意她大剌剌的打量目光,甚至还大放送似的,咧开一抹风采绝伦的微笑。
当下,豆蔻姑娘咚地坐回椅子上,抓起笔杆蘸墨又迅速写了好几行字,下笔如有神助,移腕如有鬼推!
「姑娘?」不理他了?男子莞尔一笑。
适才甫坐定位,他便发现这名小姑娘以极其滑稽的姿态,小巧下巴几乎贴在桌面上,透过枝叶繁花偷窥他,倒教他好奇,她看着他,到底在写些什么?
「这还是我头一回看到筷箸也能这样运用,真是大开眼界了。你也是第一次撞见吧?」他朝立在身后的贴身护卫笑问,那名沉默的清瘦男子轻一颔首,同样的好奇在矜淡的瞳眸中浮现。
「用笔写字应当比较顺手,筷子得频频蘸墨不是吗?」男子微笑道。
筷子?豆蔻姑娘总算发觉似乎有哪里不太对劲,定睛一瞧——
咦,她手中的毫笔何时变成筷子了?难怪老觉得墨渍在纸上会糊成一团,书写的动作也滞碍了许多。
「你先别走,我去拿笔,你还没要离开吧?」豆蔻姑娘再三确认,得到对方的允诺后便提裙冲下楼,临走还不忘回头大声叮咛。「你保证不走,不能走喔!」
「在下可否拜读姑娘的大作?」男子觑得了空,再问。
「那还不是什么大作啦,你想看就拿去看!」清润嗓音消失在楼梯口。
待豆蔻姑娘拿了笔,跑回客栈二楼时,男子已跳过那些涂涂改改的纸张,将桌上崭新整净的手稿约略浏览过,总是带笑的黑眸若有所思。
「让你失望了,是不?」豆蔻姑娘耸肩轻道,从男子手中收回自己的手稿,对他人看完手稿后有所迟疑的反应早就习以为常,白净小脸上没有任何赧然困窘。
「违背礼教、见不得光、孟浪卑劣、怪力乱神,我大抵知道你的感想为何。」
「不,在下很有兴趣让这份手稿付梓成书,不知姑娘意下如何?」男子扬起浅笑。
豆蔻姑娘一楞,纤纤素手指向自己俏挺的鼻尖。
「你愿意替我出书?!」她没听错吧?这太诡异了,她向各书肆自荐手稿不下十数次,其中还包括京城最大的秦家书肆,但都以她方才所言那些评语为由退稿,这还是头一回有人才看了短短几张文稿,就愿意替她出书!
「双方若能签订合同更好。」他笑容可掬,不失诚意。
「你是谁?」思及客栈上下对这男人的礼遇,她更加狐疑了。
俊雅男子好看的唇角,噙着百年不变的温文笑意。
「在下正是秦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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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朱唇翕张,气吐如兰。
不好,太普通。
美人朱唇翕张,气吐如兰佛如吐吶勾魂魅香,舌尖若有似无于朱唇上舔弄。
不好,有点恶心,词藻也不够优美。
美人翕张的朱唇气吐如兰佛如吐吶勾魂魅香,舌尖红艳艳的丁香小舌若有似无于朱唇上舔弄兜旋轻绕,此番撩人春色不禁教书生三魂七魄全给吸了过去。
不好,又不是玩吸元大法,还灵魂出窍咧!
美人翕张的朱唇气吐如兰佛如吐吶勾魂魅香,舌尖红艳艳的丁香小舌若有似无于朱唇上舔弄兜旋轻绕,此番撩人春色不禁教书生三魂七魄全给吸了过去。心荡神驰,意乱情迷。
不好不好,这样描述也不够挑情!
媲美龟速在纸上爬行的笔尖再度顿止,执笔者猛摇头,小手用力揉掉这张已修改得凌凌乱乱的上等白麻纸。皱巴巴的纸团随之被扔入字纸篓,却因篓子已满,纸团弹至地面,滚到同样散落一地的同伴身旁静静躺下。
相隔一方珠帘,立于帘外的中年管事见状,轻叹了口气,毋须出声询问,便主动走向一名坐在红桧椅上的俊公子,客气打发对方离开后才掀帘而入。
「柳姑娘,那位公子已经是今日的第二十人,」他瞧了眼完整的页数,苦着脸比了个「二」的手势。「你只写了两张。」
正确来说,应该是距离只剩不到两旬日的出书日,这姑奶奶只写了两张文稿。
「是吗……」进度这么慢呀……柳娟娟蹙起柳眉,无力地趴在桌面上。
唉,书肆管事替她找来的男人们长相俊是俊,但看来看去都没有秦啸日顺眼,已经好几日没看到他了,她的文思也跟着不顺,稿子写得好没劲!
「管事大叔,我何时才能见到秦少主?」柳娟娟哀怨的语气,好比后宫佳丽询问皇帝身边的总管太监,何时得以如愿见到心心念念、日思夜想的夫君。
「我家少主商事繁忙,何时能来书肆我也不清楚,你就尽量多写一些吧。」管事无奈道。柳妃娘娘,这并非奴才能决定的事,请您多保重玉体啊……
「你也看到了,光写两张就折磨掉我好几天的光阴,怎么多写一些?」
皇上,您不来看臣妾了吗,呜……
「这……」管事也爱莫能助。
姑奶奶挤不出文思,苦;他这个在旁「鞭策」的人,更有满腹说不出的苦啊!
说起这名姑娘,是三个月前被他家少主偶然发掘的璞玉,年纪轻轻就写得一手好文采,少主于是延请她替秦家书肆写书。
少主也果真是识人之人,她的书一出,尽管是充斥着男欢女爱的艳情故事,却甫没多久便一传十、十传百,不到一个月就风靡全京城;再加上「秦家书肆只出好书」的招牌,那本《活色生香》虽不到人手一书的程度,但至少荣登延烧街头巷尾的话题宝座,没看过就好象跟不上时代似的。
《活色生香》并非春宫书,而是以多个故事集结而成的杂记传奇,以前少有此类书文被印刷成册,顶多是风流文士与青楼女子间的余兴之作,经少主这么一「促成」,他寻手稿寻了二十多年,还是活到这把年纪才知道这种书是多么打动人心,不,套句柳大姑奶奶所说言,应该说是——符合人性。
但说也奇怪,她写书时有种「嗜好」,就是得看着美男子才能静下心工作。他依少主之令寻遍京城各角落,替她找来多少相貌堂堂的男人,却都入不了她的眼,非得少主亲自出马,她姑奶奶才会文思泉涌、妙笔生花。可他家少主是个家大业大的大忙人,哪有闲空天天跑来让她看;况且第二本书都已经预告出书日了,版刻印刷迫在眉睫,进度却只有区区百来字,这实在是两难哪……唉!
他从未见过这种贪看俊美郎君才能写文章的人,真教人想不透,她看着美男子时,脑袋里究竟在转些什么——
欸!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啦,无论少主多繁忙,他都得快去向少主报告这情况,请少主想个对策,别让这株摇钱树枯了才是!
最要紧的是,他不想再因为「到处找男人」被人投以异样的眼光了,连他老婆都开始带着怀疑的目光看他,不要不要了啦,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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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南城,地处江南,繁花似锦,四季如春。
时过戌时,官衙一隅的屋内仍是烛火通明,里头的人仍埋首于案牍公务。
亥时甫过,那名官差才拈熄烛火离开官衙,伟岸身影走入寂静无人的大街,即使经过一整日的劳心劳力,气宇依然轩昂卓然,步伐依然威凛沉稳,沿途还四处逡巡有无偷偷摸摸干坏事的小贼子。
「老大,你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