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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嫁有情郎  第5页    作者:简璎

  她就知道那个姓莫的男人别有企图,没想到他连掩饰都不做。

  徐秘书依然挂著温婉的浅笑。

  “这是莫总特别交代的,我也不清楚,如果凌小姐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他,我想他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

  “那么他人呢?”

  徐秘书看了看表,“应该快来了……”

  门被单手推开,一名高大挺拔的男子踏著大步,步如疾风,门板随即自动甩回。

  “徐秘书,帮我冲杯浓茶!”莫冠驰边走进办公室边交代得力助手。

  “是。”徐秘书笑盈盈的出去了。

  莫冠驰笔直走到圆月面前,直接摘掉她老气的黑框眼镜。“你是几时近视的?”

  她那一双如秋月般清澄的眼眸,竟被这副死气沉沉的老处女眼镜给掩盖住,在简报那天,他就很想这么做了。

  圆月本能反应的打掉他没礼貌的手,倒退了一步。

  莫冠驰不理她,眸光从镜片穿出去,他扬起眉。

  “平光?”他看著她恼怒又戒备甚严的模样,“为什么这么做?是谁给你出的馊主意?你不知道自己不戴眼镜比较好看吗?”

  “这是我的自由,况且我从高中时代便一直戴著这副眼镜,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基于诸葛财团目前是她老板的大金主,圆月只得忍耐。

  “说谎。”莫冠驰挑起眉,“高中三年……不不,加上国中三年、小学六年,我从来没在你脸上看过这种丑东西。”

  圆月一时之间噤口不语了,困惑的打量著眼前的男人,没错,他的眉目之间是很熟悉,可是……她还是没有印象。

  “你究竟是谁?”她终于问。

  他叹一口气,“我很伤心你居然认不出我,我有变那么多吗?”

  相较于她的没良心,他可就有心多了。

  这些年来他心中只有她一个,没有衣锦还乡前他不敢见她,他一直记得自己给的承诺——要她等他,他会回来娶她!

  然而没想到重逢会是这样的情况,她代表朝代公关广告公司来作简报,她的口齿依然像他记忆中那么伶俐,可是……眼中没有光彩。

  为什么她要屈就自己?为什么她没朝最爱的建筑界发展?为什么她明明不得志却看起来恬淡又甘之如饴的认命?

  为什么?

  一连串的疑问都是他急欲弄清的,私心使他不顾贺城西和卫十戒对自己“天涯痴情男”的嘲弄,将她“要”来了诸葛财团上班。

  “亲爱的,我是莫冠驰。”

  见她实在打量不出来,他索性死心的告诉她,但心中是不无惆怅的。

  他记挂了十年的女子,她是他心底深处打拼的目标,而她……竟把他忘了?

  他真的很难接受。

  “莫冠驰?!”圆月惊跳起来。

  这个名字尘封在她记忆十年了,现在忽尔又跳出来……怎么会?都十年了,她怎么会突然再度和这个名字扯上边?

  “就是我。”他再度叹口气,天杀的,她还真的不认得他。

  圆月还在被强烈的震撼侵袭著,“你……以前很瘦、很瘦。”

  现在的他何止挺拔,初见时她就已经觉得这个男子魁梧高大了,他手指关节的粗大,不是那种办公室的文弱小生可以相比的。

  不可讳言,他比当年那个瘦不拉几的竹竿莫冠驰好看多了。

  现在的他显得气势十足,一身时髦的雅痞西装早已脱离当年的土味,更别说修剪得极有型的发型,将他浓眉锐眼的五官衬托得更加迷人。

  听到她说的话,他的强烈失望及不满一扫而空,总算有点安慰。

  原来她认不出自己是因为她记忆中的莫冠驰,始终停留在离别那年的夏天,他瘦瘦长长的模样,因此才无法与现在高大的他作联想。

  这么一想,他心情好多了,嘴角多了条笑痕。

  “只要好好的吃,就会长胖,不是吗?”他微笑道:“这些年来我都吃得不错,现在一百八十三公分,六十九公斤,拥有结实的四块腹肌,如何?还合乎你的标准吗?”

  莫冠驰迷人的笑容让圆月有点慌,“你……你在说什么?”

  这小子,该不会……还牢记著当年他一厢情愿的无聊誓言吧!

  自从他入伍之后就像在小镇消失了一般,即使她放假回家,也没听闻过他的任何消息,根本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久而久之,这个人也就淡出她的脑海。

  “怎么不说话?”他走近她,她不得已只好往后退,一直退到无路可退,腰际抵到办公桌边缘。

  她润了润唇,警觉自己再不说话不行。

  “莫冠驰,我想你得弄清楚一件事,我们都长大了,不能像小时候那样胡言乱语,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且以你现在的身份地位,也不适合说这些话。”

  她的话使他很不是滋味,他又逼近一步,将她因在办公桌与他之间,联想到另一个可能。

  “莫非你有男朋友?”他问,挑起眉。

  这是他想过最坏的情况,可是他不把那视为阻碍,就算她有十个男朋友,他也会把他们统统赶跑——或打跑。

  圆月瞪视著他,还无法消化这人是莫冠驰的震撼,而且显然的,他打算再度缠住她,就像他过去理所当然缠了她六年一样。

  她的太阳穴隐隐作疼了,那真是个噩梦啊!

  两个人大眼瞪著小眼,一时间,室内静默无声。

  突然间,有人叩了两下门,徐秘书微笑推门而入。

  她恭谨的站在门边,仿佛对眼前的一幕视而不见,又像见怪不怪,早已习以为常似的。

  总之,她没有任何意外的表情,只是公事公办的报告道:“莫先生,开会时间到了。”

  “嗯。”莫冠驰点了下头,视线还是盯著圆月,“中午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到时候一起吃饭!”

  他转身走出去,接过徐秘书呈上来的会议流程,边走边翻看,徐秘书则加快脚步跟上他,絮絮说明。

  圆月松了口气,深觉刚才就像历经了一场大灾难。

  她还是很怀疑,他真的是莫冠驰吗?

  如此强势霸道,除了名字一样,他哪里有像当年那个瘦弱不堪的莫冠驰啊?

  优雅的义大利简餐坊里,圆月瞪著正卷起面条入口的莫冠驰。去他的,这人现在怎么会变得这么卑鄙?

  早上她接到朱世豪打来的电话,耳提面命她在诸葛财团工作的期间,一切要服从莫总经理的旨意,不可违抗莫总经理任何指示,否则就点点点、叉叉叉……她老板左一句莫总经理,右一句莫总经理,小心翼翼的惟莫总经理的马首是瞻。

  因此,当她一口拒绝莫冠驰的午餐约会时,他立即就作势要打电话给朱世豪,这也是她明知道会是场鸿门宴,还必须赴宴的可恨原因。

  “你为什么都不吃,不合胃口吗?”他看著她几乎没动半口的局饭,很关心地问。

  圆月摇摇头,低头认命的扒她的洋芋培根局饭。

  任何人到这种地步都会了无胃口的,她与他难道真是前世的孽缘,今生要来偿还?

  哪有人的缘分这样深?从国小、国中到高中不够,现在间隔十年,居然又与他碰头了。

  当年如果他家有钱给他读幼稚园,他们连幼稚园也会同班,因为小镇也只有一家幼稚园。

  当她好不容易吃完二分之一的局饭,还是因为很倒胃而吩咐侍者撤下了。

  “你以前比较会吃,现在则食量小得像麻雀。”莫冠驰注视著她,顺手点起一根烟,嘴角勾起一抹潇洒的笑意,“这也算一种现在台北人的文明病吗?”

  记得高中时圆月从不像班上那些无聊女生一样,一天到晚嚷著减肥,她总是把一个不大不小但非常丰富的便当都吃完,还会吃一份家里给她准备的饭后水果帮助消化。

  不过大概是她家里开武道馆的关系,她也从没有胖过,总是维持匀称的好身材,运动细胞还是全班女生里最强的。

  现在的她比过去白皙了些,也更纤细修长了些,低腰牛仔裤穿在她小小的腰肢上显得十分迷人。

  幸而她没有像时下那些女强人时兴剪超短的短发,仍然留著一头柔顺长发,没有染色,又黑又亮。

  “坦白说,是你让我毫无心理准备,我才会吃这么少。”圆月直率的说了出来。

  决定不再先礼后兵,这次她要先小人、后君子,否则她肯定会重蹈十年前那甩脱不掉的无奈,被他一路纠缠。

  奇怪了,不是都说智慧会随时间增长吗?怎么经过了十年,他的智慧还是毫无起色?

  莫冠驰微笑起来,很有兴味的看著她。

  “圆月,你该知道,就算没有这次意外的重逢,我迟早会去找你,原本我想等成就更大些才去找你,没想到我们会在台北意外重逢。”他的笑意加深了,“我们很有缘分。”

  她瞪著他,过分、过分、太过分了!

  以前他还不敢直接叫她的名字,起码连名带姓的叫,现在他居然直接喊名字!

  “莫冠驰,不要再把以前跟现在相提并论,我说过,我们已经长大了,不比过去,再这么童言童语的……”

  “等等。”莫冠驰假意思量,“我记得我们分别时都已经是青少年时期了,你认为那时说的话叫童言童语?”

  圆月憋著气,忍耐的说:“我的意思是,那时的玩笑话不可以当真,我也从来没有当真。”

  “那么我重新追求你,这总可以了吧?”他用温柔的眸光看著她。“你可以把以前那个家境清寒,除了打球外一无是处的莫冠驰忘记,现在坐在你面前的是诸葛财团的总经理,身价上亿,一个成熟有魅力的二十九岁男子……”

  “胡扯,我们同年,你明明二十八岁。”她不由得出口纠正他,虽然这不是重点啦。

  “错。”他凉凉地纠正她,“我晚读一年,国小三年级时,我被一个喝酒醉的白目仔开车撞到,整整复健了一年才健步如飞。”

  “好吧,就算你二十九岁、身价上亿又有魅力,加上你是诸葛大财团的总经理,这也不代表我们有什么发展的可能,你……”

  “你何不听听我的奋斗史?”莫冠驰打断了她,不想她继续用长篇大论来拒绝他。

  奋斗史?

  圆月蹙蹙眉心。

  确实,他从一个乡下的清贫农户子弟,到现在一跃成为众所瞩目的上市公司总经理,这家伙是怎么飞黄腾达的?

  “退伍那年,我既没有高学历,又没有一技之长,在小镇也没有适合的工作,我老爸的小农地更因为还不起欠银行的钱被拍卖了,使我连种田这惟一的志愿都飞了。”

  “然后呢?”她问,忘了继续说服他对自己死心。

  或许——她是说只是或许——或许潜意识中她有点关心他的下落,毕竟这人整整痴缠了她六年之久,而且她死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初吻是被他好狗运夺走的。

  “然后好运突然降临在我身上了。”莫冠驰弹弹烟灰,表情却淡淡的,不置可否。“我在美国开餐馆的堂叔需要一个可靠的人手,他愿意出机票钱,叫我过去帮忙,有这么好的机会,我当然立刻答应了。”

  “你去了美国?”她实在惊讶。

  一直织著留学梦的她,十年来安安分分的待在台湾,而过去从未想过会离开石盘镇半步的他,反而去了外国,命运的安排真是叫人无从猜臆啊。

  “到了美国之后,我在餐馆很勤快,堂叔对我也很照顾,我边学边做,晚上则猛K英文自习,一年后,已经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他笑了笑,按熄烟蒂,啜了口咖啡。“接著,奇迹发生了。”

  听到这里,圆月只有惊叹的份。

  功课超破的他能在一年内就说好一口流利的英语,已经是天方夜谭级的奇迹了,居然还有更奇迹的事发生在他身上?

  “什么奇迹?”她连忙问,像听故事一样欲罢不能。

  “我在餐馆捡到一位娱乐大亨的皮夹,里面有五万块美金现钞,还有一张盖好发票人印章的空白支票,我没有将这笔意外之财据为己有,依皮夹里名片上的地址找到那位大亨,将皮夹原封不动归还他。”

  圆月倒抽了口气。

  五万块美金,那不就是台币一百七十多万?再加上没有填写金额的空白支票,捡到的人随时可以填个一亿去盗领……“就这样,那位大亨很欣赏我,要我去他的公司帮忙;在美国的第二年,我从一个餐馆的跑堂小弟一跃成为纽约上流社会的白领阶级,在他的鼓励与资助下,我顺利完成哥伦比亚大学的学业。”

  她低呼一声,清眸瞪得老大。

  “你完成哥伦比亚大学的学业?”

  想像中,莫冠驰若能从一所三流二专夜间部毕业就已经万幸了,她可没想那么多、那么远,远到了美国去……“足以匹配你这位T大的高材生吧?”他调侃地逗弄著她。

  圆月的脸有些红了起来。

  过去她一直比他优秀,甚至知道他身为诸葛财团总经理的身份后,依然对他的财富存有那种“买彩券一夜致富”的主观,她从没认为他会好好求学问,还求得这么高。

  莫冠驰假装没看见她的脸红,继续说道:“我在大亨身边学到很多,他把做生意的诀窍倾囊相授给我,后来他有意投资东方市场,成立了诸葛财团,全权交给我和他的得力爱将贺城西、卫十戒管理,每年的分红都有八位数以上,足够我将所有家人都安顿稳当。”

  她还能说什么,只能说他是出门遇贵人、天公疼好人吧。

  “这就是我所有的际遇,够勇敢、够坚忍、够感人吧?”他促狭的笑了笑,招来侍者,“给这位小姐一客草莓圣代。”

  她心一跳,如擂鼓般震动。

  “我没忘记你最喜欢的口味——草莓。”他再度用温柔的眼光看著她,非常专注地问!“我显然已经变聪明了,你呢?什么时候要嫁给我?”

  第四章

  手机的定时闹铃一响,圆月便睁开了眼睛。

  昨天真像场梦一样,她居然和莫冠驰重逢了,现在还必须跟他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这对她来说究竟是福还是祸?

  不管是福还是祸,总之是福就不是祸,是祸就躲不过……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

  都是莫冠驰害的,他没出现以前,她的生活是一片宁静;他出现了之后,她的生活是片刻不静。经过了一夜的沉淀,她还是想不出因应莫冠驰的追求之策。

  十年前在小镇共同生活了那么久,那可以说是缘分,但十年后又遇到被自己列为头号敬谢不敏人物的他,那就只能说是孽缘了。

  他变了那么多,不再是她随便一句话就可以吓阻住的人,而且现在他显然也不怕她的优秀了;在他的心目中,她肯定没有过去那么高不可攀,他变成了台北上流社会最有价值的单身汉,所以她就贬值了。

  他凭什么认定她凌圆月是他的?因为临别那个她失策接受的便当吗?

  哪有人用区区一个便当当订情之物的,他以为随便在便当盒底下黏贴一句“等我娶你”的纸条就可以让她痴等十年吗?荒谬!她又不是现代王宝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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