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天空,蓝得不见一丝白云,在台北内湖的某处,有座依山傍水的华美豪宅。
豪宅是三层楼、白墙蓝瓦、典型的欧式建筑,前院有个植满艳丽花朵的花园,以及一大片整齐得让人以为是翠绿地毯的草地,至于后院的面积,则比前院还要大上一倍。
可奇怪的是,后院除了一个水波湛蓝澄澈的游泳池,以及一旁种植整排的小叶榄仁堪称美景之外,入目所及,皆是一片荒凉的沙地。
这片脏兮兮的沙地?怎么会出现在这个美丽的地方里呢?
跟随母亲前来作客的黎巧心,歪著头,眨著水汪汪的大眼睛,如此疑惑著。
黎巧心的母亲廖承穗,与豪宅的主人——高正行之妻柯佩柔是手帕交,感情极好,两家往来密切,她打小跟著母亲,参加过不少母亲与阿姨们的聚会,颇得柯佩柔的喜爱。
大约一个月前,高家耗时一年兴建的宅邸完工了,在搬家的事宜底定后,高家夫妇便邀请几位至交好友来参观,顺道带孩子来玩玩。
现在大家正坐在前院的枫树下,喝著下午茶、品尝精致的点心,闲聊著大人们所关心的话题。而孩子们也依照年龄分成好几派,各自玩耍起来。
黎巧心因为年龄最小,才六岁,因此没被网罗至任何一组,没有玩伴又对大人谈话内容没兴趣的她,便独自一人在院子里到处乱逛,不知不觉来到后院。
她站在沙地边缘,望著相当于学校操场面积的广阔沙地,不觉出了神。
好可怕的地方!黎巧心拉著雪白的蓬蓬裙,恐惧地想著。
这和她打小生活的精致、美观、整洁环境,宛如天壤之别。高伯伯家为什么会有这么肮脏的地方呢?
她正发呆时,后头忽然传来男孩子粗鲁的吼声:“喂!你是谁?为什么站在这里?”
黎巧心转过头,好奇地顺著发出声音的位置望去。
牵著大狗的男孩一看见她的脸,霎时愣住了,脸上浮现些微红晕。
好——好可爱的女孩!不——不只可爱,甚至可以用漂亮来形容这个小女孩。
她有一头微卷的深褐色长发,用一只白色的缎带蝴蝶结,在头顶扎成公主头的样式,卷卷的发束整齐地披在肩上,这样的发型,让她看起来像个精致的洋娃娃。
在深褐色鬈发的衬托下,她的皮肤显得白里透红,剔透柔嫩。而最吸引人的,是她水汪汪的大眼和樱桃般的小嘴,令人舍不得移开视线。
她穿著一袭漂亮的白纱蓬蓬裙,至于一双白嫩的脚上,则是穿著昂贵的白色小牛皮童鞋,搭配缝缀著蕾丝边的小白袜,手上还挽著一只同色系、花朵造型的小包包。
和她比较起来,十岁的高腾飞就穿得随便了些,一件黑色条纹衬衫,搭配耐脏的牛仔吊带裤,不过看起来还是相当帅气。
“你在这里做什么?”高腾飞走到黎巧心身旁,不觉放柔了语调,唯恐一大声说话,就会把她吓跑。
“那你又是谁?在这里做什么?”黎巧心噘著小嘴,瞅著他问。
他是个很特别的小男孩,跟她以往所见过的人都不太一样。他长得很好看,可惜有点黑,不是她所喜欢的那种——白白净净的男孩。
“我叫高腾飞呀!你是跟著爸妈来我家的客人对不对?”
“你家?”喔!原来他是高伯伯与高伯母的小孩。
“喂!你还没回答我,你叫什么名字,在这里做什么?”高腾飞第三次问。
“我叫黎巧心,我在看这块地。好奇怪喔!为什么这里没有种草皮?你们没有按时浇水,所以都死光光了吗?”她好奇地左右张望,看到高腾飞手里牵著的黄金猎犬时,害怕地悄悄退了一步。
高腾飞哈地笑了一声。“不是死光光了,而是根本没种!这里是我练习越野脚踏车的地方,怎么可以种草呢?”
“越野脚踏车?那是什么东西?”
“就是那个。”高腾飞指著靠近屋子的脚踏车车库。
因为没有墙壁遮掩,所以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车库里停放了三辆脚踏车,高度略微不同,造型与颜色都很奇怪,好像她在图片上看过的可怕螳螂。总之,扭曲的造型相当怪异就是了。
“嗯……这种越野脚踏车,是用来做什么的?”她对这种怪异的脚踏车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是纯粹好奇他用这种怪脚踏车来做什么。
“用来竞飙呀!你没骑过对不对?要不要试试看?”
平日高腾飞最宝贝这三辆脚踏车,就算是自己的亲哥哥也不许碰,可是因为是她,所以他愿意破例让她骑自己最心爱的越野车。
“我才不要!”黎巧心的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
她才不要碰这种脏兮兮的东西,妈妈会骂人的。
“那我骑给你看!”只要提起心爱的越野车,高腾飞就会浑身燃起一股冲劲。
他从车库牵出越野脚踏车,双腿一跨,拉著手里的黄金猎犬,脚下一踩,两个轮子随即像风火轮般,快速转动起来。
他愈骑愈快,霎时间,黎巧心只见飞沙走石,眼前一片阴暗。
高腾飞以超龄的速度,高速骑著越野脚踏车,凡是车轮扫过之处,莫不像遭遇到沙漠风暴似的,扬起惊人的砂粒与尘土。
“啊——”黎巧心快速往后跑去,躲在安全距离之外,害怕地望著那团风暴。
“如何?”高腾飞高速飙了几圈后,将车骑到她面前停下。他单脚支撑地面,头仰得高高的,脸上挂著骄傲的微笑。
黎巧心惊恐地望著他,差点没尖叫出来。
好……好可怕喔!
他身上原本整齐洁净的衣物,在经历过这场风暴之后,沾上了不少泥沙,就连脸上也没能幸免,而他的头发经过狂风的洗礼,像刻意用发胶抓过似的朝天竖立,将从来不曾弄乱过一根发丝的黎巧心吓坏了。
“你真的不想试试看吗?还是你想跟我的狗狗玩?”高腾飞指了指自己的黄金猎犬,讨好地问。“它叫棕熊,最喜欢玩接飞盘的游戏了。”
棕熊?黎巧心瞪著那只不断吐舌头的狗儿,心里更害怕了。
它叫棕熊,那性格是不是也像熊一样,残忍粗暴?
“不要……呜……妈咪……”她的脚开始一步步往后退,准备随时逃跑。
“你不要怕,棕熊真的很乖,不信你摸摸它就知道了。”高腾飞迫不及待想证明自己的话,于是转头命令黄金猎犬:“棕熊,去跟巧心妹妹握手。”
才六个月大的黄金猎犬还很贪玩,高腾飞一放开它的颈链,它立即兴奋地扑上前,搭上黎巧心的身体,不断跳跃著,期望她能跟它玩。
“啊——不要——”
黎巧心尖叫著推开狗儿,低头看见自己漂亮的白色纱裙上,印上好几个灰黑色的脚印。她嘴一扁,哇地就哭了起来。
“哇——妈咪——”
“你——你怎么了?”
高腾飞傻愣愣地站在一旁,一脸茫然地看著她放声大哭。
“怎么哭了?”几个大人迅速赶来,安抚哭得好不伤心的黎巧心,好不容易才止住她的眼泪。
“腾飞,你这孩子是怎么搞的?怎么可以让狗狗吓坏巧心妹妹?马上进屋去,在巧心妹妹离开前,不许出来!”高腾飞的母亲责备道。
“呵呵,没关系的!”廖承穗赶紧打圆场道:“我相信腾飞只是一片好意,你千万别怪他。”其实她倒挺喜欢这个活力充沛的小男孩。
“腾飞,你喜欢巧心妹妹吗?”她笑著问高腾飞。
“喜欢!”向来大剌剌、粗枝大叶的高腾飞,竟然害羞起来,那腼腆的模样,逗笑了大家。
“那么——承穗阿姨把巧心妹妹嫁给你当新娘子好不好?”廖承穗开玩笑问。
“好啊!”高腾飞迫不及待用力点头。
“哇——我不要!”
黎巧心一听,却哇地一声,再度大哭出来。
第一章
十八年后
“巧心,还不打算睡吗?”
廖承穗走进女儿的卧房,微笑问道。
每天就寝之前,她一定会到女儿房间坐一会儿,陪她聊聊今天所发生的事。
“唔,再等一会儿。”
黎巧心仰头朝母亲一笑,又将视线转回面前的镜子,她正在替自己上发卷。
她是家人最疼爱的宝贝,父母结婚多年之后才生下她这个独生女,所以她从小就备受宠爱。
打从她出生起,经济优渥的父母就为她准备了许多进口童装,全都是昂贵的欧洲名牌,母亲喜欢将她打扮得像个小公主,而她也很喜欢母亲为自己做的打扮——像个漂亮的小公主。
还记得小时候,父母在这间米色调且充满蕾丝的房间里,摆满她喜爱的精致洋娃娃,以及一整柜的童话故事书。
看多了童话故事,她不免也开始幻想,自己是书中的公主,而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有个属于她的白马王子,正等待著与她相遇。
因此打从懂事开始,她就立志要嫁给白马王子,高瘦斯文、风度翩翩、面如冠玉,身上穿著白衣,身下骑著白马……她光想像,就痴迷沉醉了。
多年来,她一直在寻找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却总是遍寻不著,好不容易在两年前,她终于找到自己梦中的白马王子——关廷宇。
他是她父母商场好友之子,面容俊秀、身材瘦高、举止儒雅,虽然对人有些冷淡,但是并不傲慢,绝不是那种目中无人、高傲得令人讨厌的人。
她最欣赏他的一点,是他总是穿著一袭白色的衣服,西装、休闲服、运动服,全都是白色的,看起来既干净又优雅,完全与她最厌恶的黑色相反。
对她来说,如果白色代表正义,那么黑色就代表邪恶——她承认自己对黑色有偏见,但她真的不喜欢穿黑衣服的人。
穿黑衣服的人总令她感到猥琐、肮脏、心术不正……总之,她就是讨厌黑色!
虽然她与关廷宇相遇了,然而遗憾的是,那时他即将负笈前往国外念书,所以她并没有向他表白,而是默默守著这份单恋,等待他回国。
终于——他完成学业,即将返国,从她接获消息的那一刻起,就兴奋得难以入眠,每天扳著手指头数日子。
好不容易,明天就是他返抵国门的日子,虽然是一大清早六点半的飞机,但向来晚起的她还是决定不畏辛劳,前往机场迎接心仪已久的白马王子。
“妈咪,我漂亮吗?”她放下发卷,有些不确定地转头询问母亲。
“当然!我的宝贝是世上最漂亮的女孩。”廖承穗疼爱地抚摸女儿的头。
“那么——关大哥会喜欢我吗?”她忐忑不安地问。
“妈咪相信,最后他终究会喜欢上你,只是那可能要付出许多时间与心力作代价,你该明白的。”
其实她并不十分赞同女儿与关廷宇交往,廷宇那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冷淡了些,打小受宠的女儿若是真的跟了他,只怕不会受到太多的宠爱。
不过既然女儿喜欢,他们两老也不忍心让女儿失望。
“既然明天一大早要去接机,那就早点睡吧!”
她知道今晚女儿没心思多聊,所以只待一会儿,便起身离开。
母亲走后,黎巧心望著镜中的自己,露出一抹羞怯与期待的笑容。
明天关大哥就要回国了,他看见她去接机,会不会高兴呢?
隔天清晨——
黎巧心跨出车外,清晨微寒的晨风吹拂在她娇美的脸蛋上,总算让她困倦的神志清醒了些。
从小就嗜睡的她,每天一定得睡超过八个小时,所以晚上十一点就寝的她,在七点之前是绝对爬不起来的,以前上课时总要靠家中司机,发挥神乎其技的高超技术,在车阵中奋力穿梭,才能把她准时送达学校。
今天为了前来接机,她不惜在清晨五点钟起床,花了半个多钟头的时间装扮自己,再花四十分钟的车程赶到机场。
她小心抚平白色小洋装上的皱折,再摸摸特地搭配的珍珠项炼与耳环,心想:不知道关大哥会不会觉得她好看?
“巧心小姐,已经六点半了,若是再不进去,可能会错过了关少爷出关的时间喔。”司机提醒道。
“噢,我差点忘了!谢谢你,我进去了。”
黎巧心这才赶紧迈开步伐,快步往机场的接机处走去。
站在接机的人群中,她仰高脖子,忐忑不安地望著陆续走出的旅客,终于,她看到熟悉的身影走来,他依然是一身白衣——白色的休闲衬衫配上白长裤,只在肩上随意披了件天空蓝的薄毛衣,清爽的配色,看起来多么帅气呀!
“关大哥!”她举高手拼命摇晃,兴奋地喊道。
“巧心?”关廷宇停下脚步,有些疑惑地蹙起眉头。“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是来接机的!”巧心看见睽违已久的梦中情人,兴奋得脸蛋儿都红了,双颊的红晕,让她的皮肤看起来更加粉嫩、亮丽。
“是吗?”关廷宇轻轻地点头,反应并不若她想像中热络,黎巧心不禁有点尴尬。
“哟!原来你来给我接机了。”
一道爽朗愉悦、但熟悉得令黎巧心感到可疑的声音,从他们后方响起。
她霎时双眼瞪大、寒毛竖立、浑身紧绷,全身进入备战状态。她缓缓转过头,果然看见命中的天敌。
“高腾飞!”她几乎是咬牙喊道。
这个素来与她犯冲的家伙,怎么会在这里?
经过多年岁月的洗礼,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稚嫩的毛头小子,现在的他不但帅气英挺,英姿勃发,而且长得又高又壮,还有一身铜筋铁骨。
听好友颖婕说,他的拳头比砖头还硬,可以一拳打穿沙包,再加上长期在竞技场上飙车,因此脾气火爆粗鲁,常常打断他人鼻梁,为了印证自己的话,颖婕还拿了本杂志给她看,证明她所言不假。
对于她的震惊,高腾飞并没有太在意,只迳自转头对关廷宇说:“廷宇,有人来接我,不搭你的便车了,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好意。”
“原来巧心是来接你的。”关廷宇这才恍然大悟,随即颔首道:“我家的司机已在外头等候,我先走了。”
关廷宇朝黎巧心点点头,这才举步向外走去。
“等等——不是的!关大哥--”
黎巧心想解释自己是来接他的,但关廷宇已转身走开,她连开口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眼见心仪的白马王子走远了,黎巧心又懊恼又生气。
“高——腾——飞!”她用力转回头,很想生气,但又极力忍耐地瞪著眼前笑容满面的男人。
“什么事?”高腾飞无辜地咧嘴一笑,似乎不知道自己破坏了什么好事。
他已经二十八岁了,却还有著男孩般的灿烂笑容,当他微笑时,脸颊便会出现深深的酒窝,流露出一种纯真的气息。
她与他从小一起长大——可惜并不是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而是水火不容、几近仇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