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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女斗恶男  第4页    作者:岑扬

  「是因为下午见面的男人?」

  「你果然看见我了。」不说还好,想到就有气。「喂!就算两军交战也要以礼相待,我跟你打招呼,你竟然甩都不甩,装没看见掉头就走,知不知道『礼貌』两字怎么写啊?!」

  「妳一定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

  「什么?」突来一阵风,吹散了声波,叶秋没听清楚。「再说一遍,刚刚风大,我没听见。」

  「我说,喝太多啤酒容易下半身水肿,叶小姐。」话才刚说完,孟旸谷就接到对方送来的回礼。

  当啷一响,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在地上滚过几圈,溅出几滴酒沫污了他卧房的磁砖。

  「怎么样?」抬头望,始作俑者挑衅地朝他比出「YA」的手势。「我说过总有一天砸到你的,哼哼。」总算报了之前N球之仇。

  「看样子,妳的心情好多了。」没有动怒、没有嘲弄,孟旸谷唇侧弯起浅不可见的上扬弧度。

  「我的心情本来就很好。」

  「是吗?」底下飘上来的语调极淡。「那就好。」

  叶秋很明白自己刚说的话是真是假,对于孟旸谷一反之前与她舌战对峙,转而任她撒泼迁怒的作法,她虽然不解其意,却很清楚自己太无理取闹了点。

  「你为什么不把窗户关起来,睡你的大头觉去?」真烦!让她觉得自己好像欠了他什么似的。「都快一点了。」

  「妳又为什么一个人在天台喝闷酒?」他还她同样句型的问题。

  又说她喝闷酒!「我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哪来的闷酒?!」

  他皱眉,决定坏心击溃她逞强的防护罩。

  「今天是阴天,妳脚边也没有湖泊,要从哪冒出月亮跟影子?」

  哇你咧……

  当啷!

  孟旸谷房里再添一个空铝罐。

  第三章

  B秀致的脸蛋刷上苍白,眼睁睁看着A将C搂进怀里,低首在她耳畔细语,神情举止无不写着怜惜。

  这样的A,B不曾见;那样充满疼惜的神情,也是她不曾在他脸上见过的。

  至少,在她面前,A从未对自己展露这样的神情。

  他真的爱她吗?一瞬间,B问自己,A对她的感情是爱吗?

  或者只是--

  铃……铃铃……

  「要死啦!又是哪根不长眼的葱蒜苗打扰本姑娘赶稿,不要命就说一声,老娘我马上拿刀杀进你家砍你个十段八段--」

  「又在赶稿了?」电话线那头对这串惊天地泣鬼神的开场白不以为忤,显然对叶秋赶稿时的暴走状态很习惯。

  认出对方的声音,叶秋火气减半。「色仔啊,找我干嘛?」

  「告诉妳几百遍了,不要叫我色仔!」那厢咆咆熊吼:「叫我山光也行,水色也好,就是不要叫我色仔!」

  「拜托!谁叫你没事取个『山光水色』这种落落长又拗口的笔名,」赶稿的言情小说作者就像正在吃饭的宠物狗,就算是主人靠近,也会汪汪汪地狂叫,撂下「再近一步,就要你好看」的警告。「不是色仔就是色狼,再不就叫本名,你自己挑一个。」

  「……只要妳高兴就好。」迫于淫威,笔名「山光水色」,本名「陈金火」的男人只好屈就。

  「说!找我干嘛?」

  这个问题,陈金火--色仔答得飞快:

  「我上个礼拜过稿,早上才刚领到稿费,本来是想找妳出来吃饭聊天……」

  迟疑未竟的话用不着说,叶秋也猜得到。

  「你是故意在我的伤口上洒盐吗?你知不知道在伤口上抹盐会导致伤口发炎溃烂加流脓?!陈金火!你好狠的心啊。」

  「calm  down、calm  down!冷静点,我亲爱的秋小姐。」色仔尽同行情谊,耐心安抚道。

  啧!认识不少同行,有的专写散文,有的偏向文学,有的同他一般走言情路线,他们之中气质型、娇艳型、斯文型、俊挺型比比皆是,就没见过像叶秋这种型的,一到截稿日就好比看见满月的狼人,完全兽化,丧失人类该有的理性。

  深呼吸几口气,叶秋叹声:「抱歉,我只是最近情况不好。」

  「遇到瓶颈了?」

  「我哪来的瓶颈可遇?」真要遇上,不就等于宣告江郎才尽、罹患不治之症?她才刚出道耶!

  「的确,如果才出几本书就撞墙,前途堪虑。」被退稿事小,找不出题材可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那是泰半写作人闻之色变的癌症。

  「我只是心情不好,连带我的ABC也走不下去。」

  「啊?ABC?」色仔一时间会意不过来。「妳什么时候开始教英文了?」

  「去!我是说稿子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想不出主角名字的时候就会用别的代替。」是不是朋友啊?

  「拜托!」那头的色仔重重叹息,「妳统一使用特定符号行不行?上次用的是甲乙丙,这次换成ABC,谁记得了这么多?」尤其又是这种毫无意义的事,记了只会浪费脑力。

  「我下次要用『狗咬猪』。」ABC,狗咬猪--刚好配一对。

  「读者知道会哭的。」色仔好心劝说:「到底是什么事让妳秋姑娘情绪大乱?告诉哥哥,如果帮得上忙,我一定两肋插刀。」

  「做人不要太有义气,老兄。」朋友的安慰让她宽怀些许,噗哧笑出声,「你已经因为太重义气,老是为人两肋插刀,把自己搞得千疮百孔了,还不怕啊?」

  「有千万人之力,当为千万人之事,图谋千万人之福祉。」

  「哈!好个国父再世,失敬失敬。」

  少说也认识叶秋一两年的色仔岂有这么轻易被她打哈哈混过。「秋,是不是因为『那个人』的事?」

  听见文友提及最敏感的话题,叶秋执话筒的手不由得一僵。

  「说我太重义气,妳又何尝不是?明明喜欢他,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当红娘帮他拉线。」一向率性的叶秋只有遇到关于那人的事时才会变得阴阳怪气。

  「他爱的人不是我。」

  「妳又确定妳那个大学手帕交对他也有感情?」

  「至少雨萍很依赖他。」她是从这点推断的。「她不是那么容易去依赖别人的女人,我知道,所以她对他有感情,只是自己还没有察觉;或者,潜意识里,她害怕面对另一段全新的感情。」

  「还没有结果之前,每个人都有追求的权利。」

  「即使明知会失恋?」问完,她立刻作更正:「不,是已经失恋。」

  「妳确定?」

  「让柏烈旭改变的人不是我。」身为旁观者,自然能洞察一切。「除了爱情,还有什么理由能让一个男孩逼自己成长,好追上已经领先一大步的心上人?」

  「爱情没什么道理可寻,也许--」

  「朋友『夫』,不可欺。」叶秋打断他的劝进。「再说,我是那种有异性没人性的人吗?」

  比起柏烈旭,她更重视与同窗梁雨萍之间的姐妹情谊。

  或许这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发现柏烈旭心仪的对象是好友时,自己连一点点嫉妒怨怼都没有。

  由此可见,她对这个曾是学弟的男人并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只是--

  难免会因为心动却不能告白、还得撑出笑脸当红娘这事感到沮丧和失落。她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知道苦劝无用,色仔也懒得再说。

  谁教感情事除了自己,任何人都无法介入。「很多感情融洽的朋友,不分男女,一旦发现好朋友跟自己一样爱上同一个人时,什么姐妹情谊、兄弟情义都像过往云烟,风吹雾散就罢,有时候还会反目成仇,从此彼此针锋相对。妳是个例外,值得为自己感到骄傲。」

  「谢啦。」叶秋没好气道。「虽然打定主意要帮他,情绪还是会受影响。不好意思啊,刚对你发火,实在是原本写得很顺的故事因为他约见面,之后无法避免的情绪低落让我的故事卡住,也让我心烦意乱。」

  「妳赶稿的时候本来就是非人状态,现在只是程度高低的差别而已。」

  「讲这样!」就算是实话也要给她几分薄面,保留地说嘛!

  「妳不必强迫自己一定要写完正在进行的故事,何不转个心情、换个题材?」色仔建议道。

  「比方说?」

  「把妳失恋的感觉写成一本书如何?」

  「啊?」

  「反正现阶段妳卡稿是事实,干脆豁出去,把自己这种乱七八糟的心情写成一本小说,一来发泄失恋的苦闷,二来,如果过稿,还能赚进一笔稿费--就算达不到后者,至少也藉由写作抒发情绪了嘛。」

  叶秋侧首想了想。「这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

  「不错吧?我书名都帮妳想好了。」

  「哦?说来听听。」

  「失恋期未满。怎么样?不错吧?」色仔说得比要写的人还兴奋。

  「失恋期未满……」叶秋重复低喃,「失恋就像罐头食品,总有一定的保存期限,过期了就应该丢掉……」

  身为同行,当然了解这是「赋比兴」中的「比」,飞快接下:「但也有因为在制造过程中添加太多防腐剂,以至于保存期限过长的情况。」

  「嗯嗯,像雨萍就是……哈!」

  突然吼这么大声吓人啊!「下次尖叫前麻烦请事先通知,」色仔抱怨道,「万一耳聋妳赔我啊?」

  「爱死你了,哥哥!」没错,就是这样!

  「这表示妳决定换个题材?」

  「嗯。」叶秋重重点头,不在乎对方是否看得见。「不过不是拿自己当主角,而是……色仔,我决定出卖朋友,为他们量身订作一个故事。」那个故事里,也许有虚构的未来,但也有她眼见的真实,就这样决定了!

  「啊?」色仔压根是有听没有懂。

  叶秋才不理他是否顿悟,自顾自地一股劲高兴直说:「如果你不是同志,我一定会爱上你!」

  「少来。」这等肤浅的迷汤岂能灌醉他。「上回请妳到欣叶吃饭妳也这么说,说的时候还一边吃茶碗蒸。」有人这么示爱的吗?没诚意!

  「别这样嘛,」拨开云雾见青天,找到宣泄的管道,虽然还未开始,叶秋已经跃跃欲试。「等我完稿,换我请你吃饭!」

  那厢传来弹指的声音,显然很为文友想通了的结果感到高兴。「就这么说定,我等妳的电话。」

  「好!」叶秋答得干脆。

  两人再闲拉胡扯一阵后,愉快地结束通话。

  叶秋起身为自己煮杯伯爵奶茶,回桌前坐定时不忘作个深呼吸,确定静下心后,她想想自己、想想好友,再想想大学时代所发生的点点滴滴。

  待脑中浮现轮廓,确定故事纲要之后,按按鼠标关闭旧档案,重开新档。

  跶跶跶跶……打字声再度响起,抡动的十指在键盘上弹出轻快的节奏,少了之前踉踉跄跄的中断,多了行云流水的顺畅。

  小说总是那样--真亦假来假亦真,假亦真来真作假。

  现实生活与小说世界,有时只是一线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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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跶、跶、跶……挂着「孟旸谷律师」名牌的办公室内,除了规律的键盘敲击声,还有主人偏中低的嗓音,口述要助理打下的字句。

  在等待助理打字赶上他所说的话时,冷不防说了句:

  「叶秋打得快多了。」

  从那晚独喝闷酒之后,直到前天,他才又听见隔壁传来急切干脆的打字声,还有避无可避的深夜声乐及嘈杂难以入耳的鬼吼鬼叫。

  可见隔壁劣女的情绪已经好转,重新振作起来;而昨夜,他的挑衅得到对手精神奕奕的响应,这更让他觉得满意。

  只是他仍然疑惑,那个让她情绪低落的男人跟她究竟有什么关系?

  沉溺于谜雾之中,孟旸谷忽略了心底那抹刚刚萌芽的介怀情绪,脑袋忙于推敲那两人的关系。

  跶、跶、跶……叶、秋、打、得--「叶秋?」突然冒出陌生的名字,章婕妤从计算机屏幕前抬头。「老板,委托人的姓名是李有田还是叶秋?」

  跳离推测的思绪,孟旸谷被问得一愣,会意过来后,笑着更正:「是李有田。」

  「那么叶秋是……」

  「我的新邻居。」

  邻居?对一向不把「敦亲睦邻」四个字放在眼里的老板来说,会提起邻居的话题很是难得。

  没有听见打字声,孟旸谷收回眺望窗外景致的视线,落在助理身上。「怎么了吗?」

  章婕妤低头看表,十二点零三分,已经是午休时间。「刚好午休,这份文件也不急,我们聊聊,以朋友的身分。」

  法律人说话的逻辑总是如此,主张什么身分拥有什么权利,现在的章婕妤要求行使朋友的权利--关心自己的朋友。

  「可以。」孟旸谷并不反对。

  只是这在与法律不相干的人眼里,这两人大概就像法庭上的两造,一方诘问,一方反诘问。

  「第一个问题,叶秋是男是女?」

  「这有什么差别?」他反问。

  「认识你这么久,第一次听你提到邻居,甚至还记得对方的名字;身为朋友,难免感到好奇。」

  「如果妳见过她,也会对她留下极度深刻的印象。」再加上以那种方式。

  回想起初见面的情景,孟旸谷唇边再度染笑。

  那个迷糊的女人一直以为他们两个初次见面是在社区里,事实上,在那之前他们已经见过。

  两年前,他应某大学法律系学会之邀前去演讲,在容纳百人的会议室里,坐在第二排正中央的女学生,以呼呼大睡响应他准备了三天的演讲内容。

  更令人绝倒的是,这女学生晃头晃脑睡到一半,突然像脖子被人砍断似的,整颗脑袋往旁边重重一掉,撞上隔壁同学肩头,唉了好大一声,中断他的演讲。

  他还记得,当时的叶秋睡眼惺忪地醒来,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事之后,俏脸迅速胀红、烧上耳廓,他没见过有人能像她脸红得这么快、这么彻底的。

  突然成为会场焦点的她先是像只惊慌小兔,眼珠子不安地四处乱飘,最后飘到他这个演讲人身上。

  四目交会,他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但见她力持镇静,佯装严肃地咳了几咳,以手势无声地示意他继续。

  他没有立刻接续被她中断的演讲。情非得已,他必须先安顿满腔急欲冲出的浓烈笑气才能开口说话。

  天晓得,那个场面好笑到连他日后不经意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有趣。

  那样的初次会面,让他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但因会后她冲离现场的速度飞快,两人来不及有任何交集,这段堪称经典的相遇最后也只能收在记忆的盒子里,不是继续摆着,就是任它逐渐淡去。

  又或者,因为某日的因缘际会再度想起--好比那日清晨。

  当她心有不甘地开门想取回自己的拖鞋时,那张火红的脸蛋像把钩子,勾出他尘封在脑中某处的记忆。

  他忆起她,可惜她似乎不记得他,这让他有点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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