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累哟!
早知道写「古装小说」这么累,我就不敢自讨苦吃了,至少不敢挑一个这么远的「古代」写。
人家原本只是因为向往那遥远的时空,想说那个时代的人谈起恋爱一定给他浪漫个半死,才会想试看看的,想不到……唉!套一句我同事爱讲的话:
「早知道,早知道就发了,就不用在这里说:『欢迎光临』了。」
咦?说到哪儿去了,所以我就说嘛,挑太久的年代写,人的脑袋也会跟着「老」掉,实在不是普通的恐怖。
不过写都写了,总不能写到一半才给他政朝换代吧?那编辑不被我整疯掉才怪。
(整疯编辑?喔,这个点子好像不错,反正作者跟编辑之间的关系,简直可以说成『亲密仇敌』,我看下次改写散文,题目就定为:『一O一逼疯编辑妙方』好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好像又离题了喔!最近老是这样,为了避免按错钮、算错帐,我看我还是赶紧把我那小小的、可爱的魂儿从春秋时代叫回来好了。
春秋耶!
喔,这可不是盖的,超级难掰,啊!不素啦!是有够难写,由此可见我有多么敬业了吧!
人家我也是为了亲爱的读者朋友们着想,想说偶尔应该用功一点;(特别声明,我可没说自己以前的作品都在乱写喔!你也知道,人总是要往前看的嘛!所以当然要一本比一本精采。)写写必须引经据典的东西也不错。
但一开始写,我就晓得自己完·蛋·了。
这个春秋时代那么遥远,而且诸侯割据,君臣之名有哪些?穿什么衣服?吃什么东西?听说那个时代的女人没有名字,家里姓什么,就在姓之下加个「氏」字,像我若生在那个年代,就叫「喜氏」,哇咧#&%$……好像卖喜饼的人的名字,很耸耶!
什么?你说「喜洋」也「有点」耸?对啊!就是耸搁有力,才有「可能」红嘛!我很谦虚了,没有说「肯定」大红,因为红不红,要靠各位朋友们赏饭吃。(夏天的话,改赏我们店里的凉面比较好。)
糟糕,又扯远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写那个春秋时代,光那些诸侯,什么王呀!公卿的,就快伤透我的小脑筋,我说小脑筋,可不是在装可爱,而是我的脑真的不大,写来才会如此艰苦。
后来,我又发现诗也不能乱写,成语也不能乱用,因为万一把唐诗末词或清朝才有的成语用到春秋去……哇!那我不成了「哆啦A梦」了?
不过诗词可免,成语难免,幸好后来我也想通了,你要说我「豁出去」了也成,就是爱情小说嘛!最重要的还是「爱情」,对不对?
只要男女主角爱得惊天动地、天翻地覆、天地变色、天荒地老、天花乱……啊!不对,是天怒人怨,啊!更离谱了,你看看我,才疏学浅,有关于「天地」的成语只能想到这么多,换句话说,安啦!就算把成语搬动了时代,应该也不多,你要是看到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暂时的独眼龙,要不然,也可以把我当反面教材,看看不认真读书的……不能说下场,因为我现在的情况还不错哩!
Anyway,有关于男女主角的爱情,我可是卯起劲来写,看看分量,简直就是买一送一,所以恭喜你了,当你买这本书时,就已经赚到了,好比买浓缩果汁,一杯等于两杯,哇!你不但幸运,而且很聪明哟!
至于我嘛……算了,虽然写这本书粉累、粉累,不过我想爬格子的人,不管是在稿纸上写或在电脑上敲,都有些被虐待狂,只要一想到读者翻开我们的书看,别人我是不晓得啦,但我只要一想到那种画面,连帮客人结帐时,都会送上傻笑耶!
所以,看在我粉累的份上,如果书上出现「一些」非春秋时代的产物或言语,你就当做看好莱坞的电影,不要太计较啦!
要是连阿汤……哥(其实我本来想叫阿汤叔的,你也知道依我的年龄,实在无法跟他列为平辈,不过为了怕你们抗议,我也只好从善如流。)骑摩托车枪战的戏,大家都可以接受,只顾着流口水说帅、说酷,那用白话文写春秋爱情戏,应该也能够看得你血脉偾张。
我保证这本书好看,但你可不要流太多鼻血,喔,那下回见啰!
第一章
西周末年,天子势弱,群雄并起,光是晋国境内就有十多个卿大夫的宗族,这十多个宗族无论在财富和势力方面都一天天的扩大,互相兼并的结果,起先是剩下韩、魏、赵、范、知、中行六大宗族,即为「六卿」。
在六卿当道的时期,晋国国君的权力已被剥夺,国内政治全由六卿主持,后来,六卿之间又开始火并,剩下韩、趟、魏、知四家。
然而「四卿」也不能相安,晋国的情势于是如周朝其他诸侯国一般,动荡不安。
「嫁到晋国君家去?」杜薇回应她父母的「告知」,最想知道一件事是,「嫁给谁?」
「君焉。」她的父亲杜坤藤说。
「那是谁?」她嘟起嘴,不怎么戚兴趣的问。
「乖女,是晋国君家的公侯呀!」杜氏笑咪咪的说:「你嫁过去,就是公侯夫人了。」
「真的吗?」一听能当夫人,杜薇一双眼睛立刻闪闪发光。「爹,娘说的是真的吗?我真的可以成为公侯夫人?」
「当然是真的。」杜坤藤呵呵笑道:「齐君亲自跟我提的亲事,还假得了吗?」
「是君王钦定的婚事?」瞬间,杜薇整张脸都跟着亮起来,「那他一定是个有钱人啰!」
齐国国君最宠信的大夫之一杜坤藤,被爱女的反应逗得乐不可支。「你看看这个孩子,要把她嫁出去了,她却只想到未来夫婿的财势,都没想到我们舍不舍得。」他跟妻子说·
「唉呀,爹,难道你希望女儿过得苦哈哈的,什么也享受不到,不会吧?」
「都怪我们把你宠坏了。」嘴上这么说,却看不出杜坤藤这位齐国大夫有任何责怪女儿的意思。
「不这么宠,能够养出天生的娇贵之气吗?」杜氏沾沾自喜、洋洋自得的说。
「夫人说得是,要不是这样,君王也不会选上我们闺女了。」
他们说得开心,站在一旁的上官采萱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脑袋里只有一个字--累!
好累、好累,从清晨开始到现在,她工作多久了?好像一直都在忙,连饭都是站着吃的。
真的好累!
其实也不是今天才这样,从两年前被舅舅带回齐国开始,她的日子就没有轻松过。
每天总有忙不完的事,做不完的工,说她是齐国大夫杜坤藤的甥女,还不如说她是杜府内的一名仆佣,甚至是奴才。
是啊!奴才。
「我会收留你,把你带回去,但只是这样而已,你休想过贵族生活,因为你根本不配,就像你那不知羞耻的母亲一样。」杜坤藤朝一身素服的她说,毫不留情,更不顾念一旁棺木中的妹妹尸体或许还未寒。
「请不要侮辱我的母亲。」自小受的庭训让她虽不至于顶撞亲舅舅,但也无法容许自己坐视他人污蔑母亲于不顾。
不料,得到的回应竟是一记声音轻脆的耳光。
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上的采萱完全没有挨打的经验,更何况打她的,还是除父母之外最亲的亲人。
「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出身,我妹妹堂堂一个千金小姐,却被你父亲拐骗出府,还逃到鲁国来,继续他寒酸的教书生涯,现在可好,自己溺死不算,还没钱留给妻子、小孩;结果呢?我那笨妹妹病死了,最后遗留下你这个累赘给我。」
「我可以自己留在鲁国。」被打的脸颊虽又肿又痛,但采萱还是无法保持沉默。
「然后呢?再给我找个穷小子嫁,生一堆野种?不!当初是经不起我母亲的恳求,我父亲才没有派人一路追杀你那胆大妄为的父亲,和不知羞耻的母亲,也才会生出你这个小孽种!不过我不一样,」他昂然矗立在跪着的采萱面前,就像个她无力摆脱的庞大阴影。
「你听清楚了,你外公、外婆已过世多年,杜府由我当家,你虽是我妹妹和教书先生所生的小杂种,但体内仍保有一半我杜家的血液,所以一定得带回去。」
这言下之意就是,不允许她自力更生、结婚生子,想到未来黑暗的日子,采萱不禁不寒而栗。
但眼前不跟他回齐国,又能怎么样呢?无父无母、无依无靠的她,毕竟才只有十八岁啊!
况且,他是齐君的宠臣之一,鲁国这边就算有人原本想要收留她,现在知道了她的身分,也没人敢了,或者应该说也没人争了,毕竟亲不过娘舅,周围的人都以为她就要去过好日子。
结果呢?当然不是他们所想的那样。
别说是好日了,简直就此她从前的生活还不如五倍、十倍。
每天、每天,她都有做不完的事,而且舅舅和舅母还常常专挑最辛苦的劳役给她去做。
府内认识采萱之母的老仆已经不多,但那两、三名老仆人每次看她饱受折磨,都会为她抱不平。
「没关系,没关系的,我挺得住。」每一次,采萱也都是这样跟他们说。
不然还能怎么样呢?他们也老了,力不从心,偶尔采萱还会反过来帮他们的忙,让他们更加舍不得。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半年前,有一天,杜薇的侍女躲在墙角哭哭啼啼,被刚好抱着一篓洗好的衣物要去晾晒的采萱碰个正着。
「小怜,你在哭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采萱姊姊,我完了,这次小姐一定饶不了我。」
「什么事这么严重?」
小怜拿出一方绣帕来给她看,原来是绣线脱落,导致花朵缺了一角。
「这也值得哭成这样?」采萱不明白。
「采萱姊姊,你不晓得小姐的脾气,她说不定会打死我呀!」
「不会的,你想太多了。」
「真的、真的,」小怜一脸惊惶,一迭声的说:「看见她最喜爱的绣帕被我弄成这个样子,她真的会打死我的。」
哪有因为这样就打死侍女的道理,顿时,采萱心中涌上一股不平之鸣,「交给我,我来补绣。」
「你会?」小怜意外的说。
「当然。」从前在鲁国,她母亲可是出了名的巧手,自己多少也遗传了一些。
「真的会?」小怜仍然不放心。
「不试看看怎么知道,走,到我房里去弄。」
结果这一弄,竟让自己陷进更悲惨的境地去--担任表姊杜薇的贴身侍女。
地位好像高了一些,不必再做一些粗活,但杜薇的脾气坏得惊人,花样又多,好几次,采萱都想要求让她再回去做一般的仆佣,实在是因为受不了她的骄纵。
「采萱,你听到没有?」杜氏的声音把她飘然的思绪唤回来。
「舅母叫我?」才应道,脸颊便吃了记巴掌,采萱不由得叫了声:「啊!」
「啊什么啊?」杜氏继续发飙,「谁说你可以这样叫我的?」
「但是……但是……」不是说好在「私底下」,也就是没有外人在的情况下、她可以喊他们舅父和舅母的吗?
「但是什么?难道还想顶嘴?」
「采萱不敢。」纵有天大的委屈,也只能往肚子里吞。
「不敢最好,敢的话,看我不剥掉你一层皮。」
「娘,」杜薇出声了。「你剥了她的皮,谁来帮我梳头更衣。」
「对呀!夫人,难得有个下人女儿使唤得顺手,你就别跟她太计较了。」杜坤藤跟着表示。
「哼,计较,」杜氏顺势下台说:「她凭什么让我跟她计较?未免太抬举她了。」
想当初尚未进杜府前,就听说杜家有个秀外慧中、样样皆美的女儿,初嫁进来时,也见她果然一如传闻,令杜氏嫉恨不已。
后来可好,她竟然跟教书先生私奔,真是大快人心,表面上她当然也跟着大伙儿着急,其实心底却比谁都还乐,这下杜府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再没有一个女人比她这个媳妇儿美了吧!
想不到二十年后,那女人的女儿又回到杜府内,而且比她那不知羞耻的母亲还美。
是的,自己是女人,当然知道什么才叫做真正的美女。
真教人不甘心,当年她比不过她的小姑,如今杜薇又比不上她的表妹,实在令人不甘心到极点。
所以她一定要折磨采萱,最好能折磨得她不成人形,唯有如此,杜薇才能继续保有她的美名。
「要我不计较也成,」杜氏冷笑道:「从今晚开始,你给我日夜赶工。」
「赶工?」采萱不敢再多说一个字。
「对,刚刚你没听见小姐就要嫁到晋国去了吗?我要你负责她所有嫁妆的绣工。」
什么?那需要多少时间与精力呀!
「好极了!」杜薇已经先拍起手来,「谢谢娘,我知道娘对我最好了。」
「知道就好。」杜氏开心不已。
「咦,难道爹就不疼你?」杜坤藤说。
杜薇马上应道:「那要看爹拿什么给女儿当陪嫁,够多的话,就表示爹的确疼我。」
「什么?你看看这孩子顽皮的。」他嘴上埋怨着,和妻子却笑得比什么时候都来得兴奋。
采萱的泪水涌了上来,只得藉俯首来掩饰,若让他们一家三口看到她流泪,还不晓得要惹出什么样的风波?
她不恨他们,因为从小到大,父母就没有教过她恨人,她学到的,都是爱与温暖。
「这世界已经太乱了,诸侯割据,天下动荡,还提仇恨做什么?只要我们一家三口能够平平安安的,那就比什么都还要富足了。」采萱记得父亲生前不只一次这样说。
「对啊!有你、有萱萱,我这一辈子已经没有任何遗憾。」母亲也总是这样说。
虽然,她有时也会为有娘家却归不得而难过,但最常告诉采萱的却是,「萱萱,将来你找夫婿,一定要是自己喜欢、自己爱的,不然,娘宁可把你留在身旁一辈子。」
「娘,你说到哪里去了?」每次她也都撒娇道:「我才不嫁,我要一直陪在妳和爹的身旁。」
「傻丫头。」最后爹总是这样结论。
是啊!自己真是个傻丫头,当时怎么没想到人生有「生离死别」这四个字呢?
奇怪的是,杜薇嫁人之后,不就要跟她父母分开了吗?为什么她一点儿都不难过,反而那么开心?
「还站在哪儿干嘛!还不跟我走。」杜薇朝她喊道。
「表--」想到刚才挨的那一巴掌,采萱立即改口,「小姐,你要安歇了?』
「对,」她趾高气昂的说:「我要安歇了,过来服侍我就寝。」
谢天谢地,她就寝以后,自己至少也可以略事休息了。
想不到杜薇却又突然回过头来说:「对了,从今晚开始,你搬到外头的佣仆室去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