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见她唇上那抹浅笑越拉越长,越笑越开心,他脸色一沉,“笑什么?”
“没,没有。”他认真思考的样子好可爱啊!辛红低头闷笑。幸好现在提著咖啡壶,否则恐怕会忍不住伸手去摸摸他的头。
会对著他的脸笑,原因通常只有一个。费橙希盯著她强忍住笑的模样,缓缓开口:“以你那天乱七八糟的行为来看,你只是运气好,没有被发现。”就算不说出她做的事,也有必要制止这样的行为。
“乱七八糟?”竟说她精心策画过的行动乱七八糟?辛红敛去笑意,盯著双手环胸的他,“请解释。”
他冷然目光扫过她裹在长裤下的修长双腿,“你不该把枪藏在那种地方。”
“哪里?你说这里?”辛红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双腿,“藏在裙子里有什么不好?难道那天我该在腰上系著枪袋,大摇大摆走进去吗?”
“那样……取枪太慢。而且你是警察,应该要端庄一点。”说真的,她要把枪藏在哪里不干他的事,但一想到她家常便饭似地当著男人的面,如此香艳地拔出枪来,他就有种快要脑溢血的感觉。
当然他绝不会承认,这是因为他从没这么近距离看到如此刺激的画面,心脏有点负荷不了……
也许这对她来说没什么,他却有点希望——这一幕除了他之外,不要再有别人看到。
“太慢吗?我不觉得……”瞥见他严厉的目光,辛红耸耸肩,“好吧,你是前辈,都听你的。”真罗唆,连她前任男友们也没管过这么多。
“还有,哪有警察会把枪给别人的?你在学校没上好课吗?你的枪是你的伙伴,你们同生共存,它就是你的一部分,随便把枪给别人,等于把性命交出去。”这点他最不能苟同!
她嫣然一笑,眸中闪耀著全然信赖的光芒,“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害我呀。”
“你……有听懂我的话吗?重点不是我会不会害你,而是你不应该让枪离开你的手!”发觉自己险些被她柔柔的嗓音蛊惑,忘了谈话的重点,他脸色骤寒。并非怪她嘻皮笑脸,而是暗惊自己的定力,竟轻易被一个只见过两回的女子撩拨?
他忽而绷紧的面容却让辛红解读为生气,这才正色了些,“在那种情况下,我也只能那样做啊。”
“你只想得到那种自杀的做法?”
“那个男人拿枪瞄准我的时候,我就知道很难脱身了。”辛红慢条斯理地解说当晚瞬间作出的决定:“你在江振达的书房里鬼鬼祟祟地找东西,就算目的跟我不同,至少也不会是我的敌人;而且你又和那个男人交换眼神,这表示你们认识。因而我推断,只要我从屏风后现身,让他能对江振达有个交代,你就可以安全地留在屏风后。所以我决定出去应付江振达,把枪给你,以伺机帮忙。”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救你?”费橙希不让自己太快流露出欣赏的表情,严苛挑剔:“万一我不救你呢?”
“别忘了我有两条腿。”凤眼弯出狡狯的弧度,“两条腿,两把枪。你若不来救我,我也可以自救。”
“万一我是江振达的手下呢?”
“如果你是江振达的手下,为什么不在你老大来的时候就现身?倘若你是来偷东西的,谅你也没胆子现身。总之,只要你敢做出不利我的事,你是江振达的手下,我就抓了你老大当人质;不是,我就毙了你。”
计算精密的每—步,设想了所有可能情况而作出的决定,她并不是没头没脑就把枪给他的。
他再不能遏抑对眼前女子的欣赏,却只冷冷道:“可惜你那天的行动终究没有成功。”少年得志容易得意忘形,稍微刺她一下,免得她真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哦,这点请容我提醒你,那天要不是你说话的声音被听见,我怎么会被发现?再说,”辛红狡猾一笑,“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成功?”
“什么意思?”
“我是说,我成功脱身了。”她巧妙地回避话题,反问:“轮到你回答我的问题,那个走到屏风后面来的男人是谁?你认识他?”
“算是认识。”
“我们有个线民潜伏在江振达身边,听说原本是由你负责和他联系的,就是他吗?”
“你知道的可真多。”
“好歹我也是专案小组的人,能运用的情报当然要随时掌握。反正你现在回来了,以后我们就能跟他连络上喽。”他似乎看出她有“不良企图”,不肯正面回答问题。
无妨,这让她更添了几分把握,八成就是那个人,她会自己想办法去取得联系。倒是先摆平眼前的事要紧。“你不会把我溜进江家的事说出来吧?”
“也许不会。”费橙希语带保留,“得看你的‘表现’如何。”
“是说我若不再犯,你也不会去告密喽?”好样的,威胁她啊。辛红笑咪咪地说:“当然喽,第一次去就被你抓包,我以后都不敢再去了。”反正已经查到想要的资料,短期之内也没必要再去了。
她走出茶水间,忽然想到一事,“那你又为什么去江振达家里?”
“这是我个人的事。”看她好奇的表情,想必同事们没跟她提过半年前的事。他不愿多说,瞥了她的短发一眼,问出多时的怀疑;“你以前是长发吗?”
“嗯。前阵子剪掉了。”
“你去过‘silver Pub’吗?”
“偶尔会去。我有朋友在那里工作。”她已开始计画如何连络上那个神秘的线人,没想到他为什么问这些,迳自转往会议室走去。
果然是她,那晚决绝甩掉男人,还说著「想当警察想疯了”的女子。
比照她潜入江家的行径,他相信她确实有点疯,那不顾一切的大胆,很像……他半年前殉职的好友。
只是她更聪明,判断迅速、思考周延,有成为一流刑警的绝佳资质。只消好好琢磨一阵子,会是重案组的生力军。
伹若没有人从旁指点她,任凭她自己摸索,也许她会像他的好友一样,一步走错,将自己的命赔进去。
他深思地望著她背影,泛起淡淡微笑,逐渐加深,直到双颊凹出一对醉人的酒涡。
原本只打算回来两、三次,把案件的情况交代清楚就走,现在——计画也许要改变了。
但愿,她是块值得他改变计画的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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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生日当晚在自家书房里“昏倒”,江振达被家人送往医院,住院数日才返家。
各界的慰问潮水般掩至,江振达只能一一应付,等到闲下来已经是傍晚了。
江振达坐在书桌后,环顾书房内或坐或站的手下一眼,才道:“查出是谁干的了?”
没人吭声。意思就是还没查到。
“废物!”江振达一拍桌子,暴跳如雷,“只是一个女人,竟然查不出来?你们当我住院就是一去不回,大家都逍遥了,不用做事了,是不是?!”吼得太大声,后脑伤处又是一阵隐隐作痛,坐下来呼呼喘气。
“至少……至少名册、帐簿那些都还在,没被动过……”一个手下怯怯应声。老大发怒,谁都不敢开口,他已经是提了十几次的勇气,才发出声音来。
“有什么屁用?!”江振达一句脏话脱口而出,又怒骂:“保全系统都被破坏了,东西要是被人家看过又放回去,没丢掉又有什么用?”
这十余人是江振达的亲信,也是权力核心,平常手下还统领几十个兄弟,一言不合就可以出家伙拚生死,如今被老大问候到自己老母,个个一声都不敢吭,就怕被拿来开刀。
“我想,那个女人没有找到什么东西。”一旁高大的男人开口,字字徐缓,低沉的声音相当具有说服力。
连江振达也没反驳,“你怎么知道?”
他淡淡道:“她如果偷到手,何必放回去?花了大番工夫破解保全系统,是不会想空手而回。现在东西还在,表示她根本没有找到。”
那晚他之所以放过美艳的红衣女郎,没将她从屏风后揪出,是因为她和费橙希在一起,或许也是要对付江振达的。只要能对江振达不利,不管是谁,他都不吝于帮上一把。
“也对,那个系统至少要花一个小时才能破解,她既然大花工夫破解了,没必要东西偷到又放回去。”江振达喃喃自语:“一定有共犯,不然她离开我的视线也没多久,怎么就混进书房……对了,是跟她在一起那个男的!阿隶!”
他上前一步,微微躬身。
“你去找他们两个人。找到了,先问清楚他们有没有看到我的任何帐簿或名册。不管有没有,都把他们杀掉。现在就去。”
“是。”他应声,却不移动脚步,低声道:“如果这次的工作做得好,让您满意,我是不是能……见我妹妹?”
江振达闻言,眼神一厉,凶狠向他瞪去。
他却只是不卑不亢地站著,俯首的姿态像是无比恭敬,从不敢违抗主子的任何命令。
江振达冷冷—哼:“好,如果你做得让我满意,我就让你见她。”
“是。”他不再多言,退了出去。
江振达对著关上的门瞪视半晌,又哼了声。
早就察觉,蓝隶表面上对自己依旧服从,其实心思早已偏离。人才纵然能成为得力的左右手,但越有能力,反叛时也就越可怕。
不过他早有准备,想要养头噬人的猛虎在身边,就得随时准备好喂养的饵食。只要掌握了他的要害,再凶猛也得乖乖听话。
江振达头一点,“阿原,跟著他去。别让他发现了。”
另一个手下应声而去。
他嘴角露出一丝狞笑,这头猛虎是永远离不开他的。
第四章
狂欢过后的Pub一片凌乱,黄之勤和堂哥闭门花了近两个小时整理,终于在早上五点多收拾完毕。后来堂哥有事先走了,她洗完最后一块抹布,就见辛红蹒跚地从二楼走下来。
“你今天不上班,怎么不多睡一下?”
“睡不著。”辛红揉揉眼,坐到吧台边。好友即将结婚,几个闺中密友为她举办告别单身派对,一伙人疯狂玩了一夜,她的身体倦极了,脑细胞却静不下来。
“喝点茶醒酒。”黄之勤倒了两杯红茶,递一杯给她。
“我醒得差不多了。”她喝了一大口红茶,懒洋洋地趴在吧台上,满足地叹息一声:“唉……偶尔这样疯一晚、放松一下,真不错。”
“你最近似乎很累。”
“有某人专找我麻烦,”微微磨牙:“怎么能不累呢?”
黄之勤微笑,“是那位费先生吗?”
“不然还有谁?”讲到这几天的遭遇,辛红火气就上来了,“我们本来隔天开会一次的,他要求改成天天开会!害我会议纪录都做不完!这也算了,好不容易开完会,大家都走了,他又把我留下来一个小时!”
而她的主管及男同事们竟毫无异议,任由她被一个“民间人士”摆布!
“他把你留下来?只有你和他?”
“没错,不但要我背一些基本程序和法条,又得做一堆行动模拟,他如果不满意还要重来!而且不能报加班!我真搞不懂他,又没人要他做这些,且他回来七、八天了,该讲的早就讲得差不多了,干嘛还不走?”
她怀疑,他是藉此在惩戒她的擅自行动;虽然他是个好老师,她的确学到不少,但是……为何只针对她一个人啊?!分明是在整她!
“也许,”黄之勤深思地道:“他是为了你留下来的哦。”
辛红差点喷出红茶,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为了我?”冷笑一声,“喔,这也有可能,他大概是为了整我才留下来的。”
“整你?不是吧?照你说的,他该说的都说完了,没必要再留下来啊。开会的时候针对你,开完会还特地把你留下来,他的目标一直是‘你’本人哦。”黄之勤清澈的眼难得泛起八卦的光彩,“这情况不是很明显吗?”
辛红沉默片刻,“你是说他……对我有意思?”
“不是吗?他每天早上都会经过这里呢。”
“那是因为他慢跑,刚好经过。”她前天值夜班,下班时已经凌晨了,顺道过来“Silver Pub”,第一次遇到晨跑的他。
昨天则是和妹妹来喝两杯,准备离开时,跟前天同样的时间又遇到他。
“未免太巧了,我之前都没看到他,你认识他以后,他却连著两天都经过这里。”黄之动摇头,不信辛红的推论。
“只是巧合而已。”
她明白自己的魅力,也明白想追她的男人会有什么表现,而他每天来组里的一个半小时,除了与案情相关的问题,不曾与她有过半句闲聊;接下来,两人关在会议室里做行动模拟时,他也从不问她会不会累、需不需要休息,问题一个接一个抛来,不断地轰炸她,压榨她已经忙碌了一整天的脑子,连喝口水润喉的时间都没有。
喜欢她就是整死她?这种只有小学生会用的手法,请恕她敬谢不敏。
不过,她倒还满喜欢他看自己的眼神。他多半时间都很严肃,但在她表现良好的时候,虽然他口头上不说,眼中却会流露出淡淡的赞赏,绷紧的面孔也会放松,勾出类似欣慰与满意的微笑。
他肯定她。这让她得到进入重案组以后,从未有过的成就感。虽然真被他整得累惨了,但却越来越期待每天开会后,与他独处的时间,甚至会推测他可能提出的问题,事先去找资料。
她为何这么积极?
也许因为他是前辈,是这一行的佼佼者,得到他的肯定,比得到男同事们的肯定更具有挑战性。
也许因为……她喜欢看他笑。一般男人对她的皮相不外乎是露出惊艳、垂涎的表情,她早已厌烦不已;但,纯粹对她个人表现表示肯定的笑意,就格外显得新鲜诱人。
而他只在她答出他要的答案时微笑,经由她的努力所换来的一粲,更像是一份难得的奖品,莫名勾动她心绪。
“时间差不多了,他应该快来了。”黄之勤抬头看钟。
“说不定他今天偷懒,还在家里睡觉。”辛红走到门边往外看。
今天是星期日,时间还不到六点,马路上只有几辆车、几个行人。
辛红看了眼腕表,前两天他都是五点五十分左右经过,现在已经五十一分了。回头看了黄之勤一眼,“来打赌,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你输了得请我吃早餐……”话还没说完,远远就望见熟悉的身形转过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