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适才和那位英俊男士的对话,他大致明白了,并非存心偷听,而是哈弟习惯在这小小三角绿地上「灌溉」兼「撒黄金」,他总不能没人性地硬将牠拖走吧。
被甩的经验足够他写一本心路历程,他很能了解个中滋味,只是……像她长得这么漂亮、精致、光彩夺目的人儿,竟也会阵前失利?是不好相处?太骄纵自傲、任性跋扈?
假使他有像她这样的女朋友,他狠得下心来说断就断吗?唉,连哭都这么美,美得让他胸口跟着紧缩发痛……
Stop!Stop!
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不能再乱乱想。
从小,他就立志要追个美女当老婆,虽然他长得不顶帅、不顶俊,感情路上受过不少挫折,但志向从未改变。如今,他现任女友娇美可爱,属中上等的美女,两人正热烈交往中,他应该专心一致,怎么能随便就精神出轨呢?这是不道德的。
用力甩头,他捉回神志,略宽的嘴有些保守地扬起……
「我扶妳起来好吗?别再哭了,我怕哈弟会控制不住,牠从小就怪怪的,超爱舔眼泪,逮到机会就替人『洗脸』,特别是年轻美眉和小孩子的,妳……妳的妆全花了。」不是哭花,而是被大量的口水洗礼。
程家欣怔了怔,还来不及出声,男人的一双大掌已分别放在她的背和手臂上,将她扶起。
「汪!」
循声垂下脸,那只漂亮的哈士奇正仰着狗脸,冲着她拚命摇尾巴,嘴里叼着她的手提包,笑得挺谄媚……呃,笑?狗也会笑吗?她不确定,但真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彷佛还想扑过来尽情尽性地舔她的脸……
蓦然间,像是想到什么,她两手捧住脸蛋,美眸瞪着他……
「我、我是不是很丑?我现在是不是很丑?」
叶甘庆挑挑眉,不小心被美女的丽眸电了一下。「呃……不会啊,妳很漂亮,一点也不丑。」两人站得极近,他一只手还托着她的手肘,自然而然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淡雅清新,像栀子花的香气,害他心脏漏跳好几拍。
「你别骗了,你们男人都爱骗人啦。」她一竿子打翻整艘船,伤心事又被触动,不禁委屈地抗议:「呜呜呜……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都一样啦,刚开始说得多好听,为爱两肋插刀,在所不惜,死了都要爱……可是根本不是那样,你们、你们只想玩爱情游戏,不想负责任,不愿意承受压力,最好来场『体液交换』,然后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各过各的最开心,呜呜呜……」
她生气,气前几任那些猪头男,更气自己,为什么明白这样的道理,却还是不肯放弃地寻觅,然后一而再、再而三地受伤失意?
见她这模样,叶甘庆抓抓耳朵又搔搔下巴,有些无奈。
他承认他只爱美女,这或许是他天性中的缺陷,没办法扭转,但每谈一段恋情,他必定全心投入,而「分手」二字,通常都是女方先开的口,因美女们总仗着自己条件好,选择机会多,坐了这山犹望那山。
他长相不算难看,朴实归朴实,也有可取之处,只是别人比他帅气一百倍、潇洒一百倍、英俊一百倍,马上将他踢到外层空间去。
他也算得上事业有成,是国际间知名的连锁饭店企画部经理,房子、车子、银子一样也没少,可偏偏人比人气死人,比他多金豪气的大老板、企业家小开比比皆是,美女们将他当跳板踩、当驴子骑,没谁希罕他的真情相待,但他依旧坚持到底……只娶美女当老婆。
挺起胸膛,他据理力争,不愿蒙受不白之冤……
「小姐,我不玩爱情游戏,我会负责到底,也愿意承受压力,我如果和谁『体液交换』了,绝不会拍拍屁股走人……哈弟,坐下!」见大狗呼呼喷气,八成又想扑到美女身上,他连忙沉声喝阻。
听他这么一喊,程家欣忽地一跳,神志有些清醒了。
她定定望着那张麦色脸庞,男人神情好专注,也定定回视着她。跟着,微沉的脑子终于意识到自己方才说出的话,脸颊不由得涌起一阵燥热。
老天,她有这么爱张士泰吗?他一提分手,她头都昏了。在男人面前,她向来优雅自信、美丽大方,怎会做出如此失态的事情来?
丢脸哪……
「我、我……我走了。」胡乱抹了把脸,她避开他的目光,一手揉着后脑勺,边弯下腰想从狗嘴里把自个儿的手提包拿回,可那只大狗不知在兴奋个什么劲儿,眨了眨圆溜溜的眼,喉中还发出呼噜噜的声响,竟叼着包包掉头就跑。
「耶?」她一怔,呆呆地目送大狗助跑加跳跃,帅气地飞跃七里香。
「哈弟!」叶甘庆简直不敢置信,「给我滚回来!」
哼哼,狗才不理咧。
原想飞腿去追自己的爱犬,但身旁女子踩着三吋高跟鞋,后脑勺刚才还受过撞击,走路都不太稳了,更何况是跑?叶甘庆心里叹了口气,只好托着她的手臂,沿着巷弄慢慢走来。
「别担心,哈弟只可能去一个地方。」他安抚着,不由得苦笑,「那是我朋友开的一家咖啡馆,哈弟要是捡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全往那个地方送去,我常怀疑,牠八成被咖啡馆里的某人下了魔咒。」
程家欣不太明白他的意思,反正她认命了,注定恋情结束便要大交厄运,在心里,她倒很阿Q地安慰自己……至少这证明,张士泰不是她的Mr. Right。
再休养生息个几天,她相信,自信心就会全数回笼的,届时,她又是那个美美的莉莉安,又会有一拖拉库的男人围在她身边打转,她能找到那个真命天子的,她都这么、这么努力了,一定可以的。
忽然,叶甘庆转过健康的麦色脸庞,丰唇勾勒,细长眼中熠熠生光……
「真的很对不起,妳的包包要是坏了、脏了,我会赔偿的,妳不要担心,也不要生哈弟的气,我想……牠应该很喜欢妳,嗯……」他耸耸肩,眉心拧了又放,坦率地说:「可能感觉得出妳是好人,还有,哈弟超喜欢大美女。」
「呃……」
称赞她漂亮美丽的话,程家欣从小到大不知听多少人说过,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假狗之名,拐着弯说她是美女。
她感觉得出这男人对她有好感,却不咄咄逼人,很绅士、很自然,不太像她曾经交往过的那些……迎向他的视线,她心中突然一热,连忙压下那古怪的想法。
他的确不像她历任的男朋友。她喜欢「奶」一点的男人,就是皮肤要白些,五官英俊,唇红齿白,眼神懂得放电,最好笑起来要带点邪气,懂得哄女孩子开心……反观他,除颀长身形外,长相没一点符合她的既定条件,她不可能对他产生异样感觉,绝、不、可、能。
深吸口气,她假装要拨弄头发,藉以避开他的扶持,声音持平:「待会儿找到包包,我就离开……谢谢你。」
美女不笑时,比冰山还冷。叶甘庆深深凝视她姣好的侧脸,有些自嘲,原打算跟她自我介绍的,看样子也省了。
「已经到啦。」他下巴一努,双手改插在口袋里。
程家欣顺着望去,那小小的招牌十分精致,虽不特别显眼,却很有自我风格。
叶甘庆率先爬上圆木阶梯,边说:「这家店取的是德文名字『cluck』,跟英文的『Luck』是一样意思,代表幸福、幸运。进来吧,这里的咖啡和点心很不错,可以尝尝。」
鼻间漫开奇异的气味,她一时间分辨不出是何味道,只觉得有股无形的力量正悄悄拉扯着她的心,彷佛在梦中的梦中的梦中,她来过相似的地方。
不由自主地,她脚步跟随着他,当悬挂于门顶的铃铛轻颤响起,她走进了那扇玻璃大门。
就在此时……
「汪、汪!」悠闲的爵士乐中混进两声狗叫,程家欣发现自己立即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因那只破坏一屋子安宁氛围的哈士奇已从里边冲了出来,要不是走在前方的男人替她挡着,那壮硕的狗八成又要压在她身上。
「汪、汪!」
「哈弟,冷静下来!安静!」叶甘庆弯下身半跪着,两手小恶劣地扯着大狗的颊,不住地摇晃。
「汪、汪!汪……」牠玩心重,动不动就窜上窜下,加上有美女在场,要牠安静实在是天方夜谭。
程家欣没养过狗,但这一次她确定牠的确在笑,咧着大嘴,笑得傻愣愣的,冲着她拚命摇摆尾巴,眼珠子还兴奋地变换颜色。唉,牠真的很喜欢她。
「你别虐待牠,牠会痛的……快放手啦。」她忍不住扯了扯他的手臂。
冷艳美女竟然替狗求情?叶甘庆微微一怔,有些不是滋味。
「这是家教问题,狗也要有家教,不教会越来越野,这不是虐待。」
「唬汪……」这声吠叫抗议意味浓厚。
程家欣蛾眉一挑,探出纤手摸了摸狗头,那毛茸茸的身躯马上靠过来,谄媚地贴着她的大腿磨蹭。「既然是家教问题,那你爸爸妈妈教你时,也会狠心地扯着你两边脸颊拚命摇晃吗?」
「呃?」这是何意?她拐着弯骂他是狗吗?或者只是单纯质问?叶甘庆没办法从那张略微冷淡的美颜得到解答。
他们两人一狗的对话,早引起咖啡馆里许多人的注意,有人忍不住笑了出来,而其中笑得最响、最亮的一位,正从柜台后方走出,朝他们迎了过来。
「小叶大哥,你这一任女朋友很不赖喔,有Face、有身段,反应也快,真好。」巫筱晓嘿嘿笑着,丽容镶上蜜似的,甜孜孜的。
左胸悄悄浮动,叶甘庆瞪了她一眼。「别乱说,我和这位小姐今天才第一次见面。」萍水相逢,连名字都还不知道,更何况,他还有个现任女友,感情蜜里调油,他专一得很。
巫筱晓眨眨水眸,瞧了眼脸容淡红的程家欣一眼,菱唇微抿,似笑非笑的又说:「唉唉,人和人之间,总是由第一次接触开始呀,不是吗?」
叶甘庆就怕这古怪的小妮子说些玄之又玄的话,忙转移话题:「巫奇呢?怎么不在这儿?」他喝惯老板巫奇煮的咖啡,虽知道店里的点心口碑极佳,但他向来不爱甜食,很少尝试。
巫筱晓又笑,「怎么大家都想找我哥呀?他贵人事忙,早出去啦,我在不好吗?」
叶甘庆眉心微乎其微地皱折,想直接询问那只手提袋在哪里,然后掉头走人,可是巫筱晓快上一步,亲亲热热地挽住程家欣的手臂,拉着她往里边走去,边走边说:「妳终于来啦,我准备了一份点心给妳,是我自己做的,味道很不错喔,妳一定喜欢。」
程家欣愣了愣,搞不太清楚状况,不由得问:「小姐,请问……我们认识吗?」奇异的店、奇异的场景、奇异的俏丽女子,她似乎闯进一个用常理无法解释的空间。
「我们不认识吗?嗯……」巫筱晓步伐一顿,歪着小脸,食指轻敲着下巴,忽然,疑惑一扫而空,笑得亮丽。「重点是妳会吃我做的点心,至于咱们认不认识……呵呵,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啦。」
「咦?」
第二章
Gluck Cookies?!
望着小圆桌上放在白瓷盘里的那个金黄颜色、五芒星形的可爱手工饼干,程家欣除了微感愕然,还有些啼笑皆非。
从走进这家咖啡馆到现在已过去半个钟头,她借用店里的化妆室清理了脸上和衣裙上的脏污,卸完妆当然要重新上妆,但随身携带的化妆包塞在手提袋内,她尚未取回,然而思绪刚转,一侧眸,适才被哈弟叼走的手提包竟好端端搁在洗手台边,彷佛它一直在那里。
她瞇起眼怔了好半响,最后决定不理会心中的疑惑,俐落地为自己化了一个精致优雅的淡妆,拢了拢蓬松亮眼的波浪鬈发,左边角度OK,右边角度OK,前后上下都很OK,几分钟前的狼狈、凄惶、苍白,譬如昨日死。
用手机打了通电话给某家上市电子公司的小开,和张士泰的这段恋情虽已结东,等着候补的人多得是,她想找个临时司机简直易如反掌。
心情稍稍平复,她的优雅自信也一点一滴回笼了,深吸口气,对着镜中的自己扬眉微笑,她提着手提包走出化妆室,等候她的却是一杯冒着苦甜香气的热焦糖玛奇朵,和一块巴掌大的立体造型饼干。
「这饼干是特别留给妳的。」巫筱晓对她招招手,「还有,我替妳煮了一杯焦糖玛奇朵,妳喜欢吧?」
不仅是喜欢,那是她的最爱。程家欣再次感受到某种神秘的氛围,心脏轻轻鼓动,眸光不自觉瞄向同样坐在小圆桌边、举杯啜着咖啡的男子一眼。
他正皱着浓眉,将杯盘放回桌面,淡淡吐了句:「不喜欢,太甜了。」还是巫奇的手艺合他口味。
巫筱晓软软哼了一声。「小叶大哥,没人问你意见哩。」
叶甘庆不置可否,望见程家欣立在三步之外,美丽瞳底藏着戒备和淡淡冷漠。他是喜欢美女没错,眼前这一个也的确有骄傲的条件,但他欣赏她的外表,却还不至于拿着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既然小姐的手提包找到了,那妳们慢慢聊吧。」他站起身,转向巫筱晓,「我先带哈弟回家,晚一点再过来找巫奇。」他和巫奇是高中死党、是Body Body,年轻气盛的岁月里,什么狗屁倒灶的事都干过。
「汪、汪、汪--」哈弟大抗议,不走就是不走,见叶甘庆从口袋中取出绳子,牠不让他系上,一溜烟躲到程家欣脚边,可怜地瞪大眼睛。
「哈弟?」程家欣有些于心不忍,放下手提包,人已蹲了下来,小手温柔地抚着牠的头和背脊。她还是头一次看这么大、这么壮的狗拘扮忧郁,又呆又愣,无辜得不得了,实在好可爱。
「呜……」忧郁到底,彻儿干脆将大头趴在两只前脚上,发出可怜兮兮的呻吟。
巫筱晓装作没瞧见,偷抿着笑,自顾自地喝起咖啡。
叶甘庆双目细瞇了起来,爱犬重色轻主,实在很削他的面子。另一点教他不是滋味的是,她都已经叫出哈弟的名字了,对他的姓名倒一点也不在意。唉,这年头,狗竟比人还吃香。
「过来,哈弟,我们回去了。」他往前跨近。
程家欣美眸一扬。「你口气不要这么坏嘛,养狗跟养小孩一样,都要用爱的教育,你不知道吗?」她两种都没养过,倒说得脸不红、气不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