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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是狼人  第1页    作者:孟珩

  楔子

  商别端着泡面,手不停地将面送入口中,眼睛却死盯着电视荧幕。

  这个节目是由外国某个研究机构所提供,主要内容是介绍野狼的生态。

  如今世界上的野狼数目越形减少。这个研究单位指出,如果再不加以保护,有朝一日,这种凶猛美丽的野兽将会完全灭绝——

  而且是在可预见不久的将来!

  为了防止这种可怕的结果发生,所采取的措施除了画设保护区,立法禁止猎杀之外,还有彻底研究狼的习性、组织。

  其实最特别的是这个机构鼓励人们认养野狼!

  但这并不是说将一只野性十足的猛兽饲养在住家中,那是不被允许的,而且是不道德的。

  认养野狼的意思是,认养认每月寄一笔固定的款项到研究机构中,由一匹狼就会得到更仔细的照顾。有点类似认养孤儿院的孤儿一样,差别只在于人兽之分罢了。

  商别放下手中的碗,抓了一张纸,抄下电视上的地址,然后很满意地又端起碗,将剩下的汤汤水水净扫下肚。

  在这个世界上,她从不曾拥有一样完全属于她的东西,但是不久之后,她就能实现这个梦想了。

  她终于再也不是孤单一个人了!

  第一章

  “商别,再五分钟节目就开始!”

  节目助理小乔透过麦克风对我说。我朝他比个OK的手势,又低头检测一下资料;五分钟后上了空中,就不容许有一丝闪失产生。

  经过仔细的检对后,时间也差不多了。小乔在录音室外向我示意,我点个头,一待他手挥下,我马上对着麦克风:

  “各位听众朋友你们好!很高兴在午夜蓝调中与你空中相见,我是商别。经过了繁忙的一天,你的心情是否已沉静下来?为你播出SKY,这是一首民谣,述说所有悲欢离合,就如天上云彩,变幻莫测、不可预知!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希望你也喜欢!SKY……”

  我放出音乐,而后拿下耳机。玻璃外的小乔对我竖起大拇指,我也回他一个笑。

  我叫商别,这并不是艺名;在我被扔到孤儿院门外时,这个名字就跟着我了。这个名字一点儿也不象正常的名字,但是孤儿院里的人太忙碌了,既然有现成的姓名可用,他们自然不会多费心神。所以商别这两个字,就一直跟着我到今天。

  几岁了呢?我想一想,大概是二十或二十一吧?我也搞不太清楚;我想在这个世界上,要真有人知道我的真实年龄,恐怕非我娘亲莫属!但是人海茫茫,既然我不知道娘亲在哪儿,这个问题也不须太追究,反正也追究不出个所以然来,何必伤脑筋?

  有时,在某个自觉脆弱的时刻,我会想,为何我的爹娘不要我?其实这是孤儿院中每个弃儿心中共有的疑问;为什么我们被丢弃?为什么我们从来不能了解,什么叫亲情?

  可是这种问号其实不常出现在我心中,只是偶尔会闪现。因为我很明白,那些什么血缘脉系一遇上现实,根本薄弱如纸!人,说穿了,就是为了自己。为一个暂时借居的身体——甚而利用痛楚达到探看这个世界目的的一个躯体——实在也不必再为我牺牲什么。毕竟娘亲她好歹也是拼了命挤出这团肉,到鬼门关前转了一转。所以,也没什么好怨的!

  想到这种种,我真的不怨我娘亲。反正这世界,其实也没什么事非得坚持不可的。是非成败转眼成空,根本就没什么好坚持计较!

  从我懂事开始,我一直如此想,因此我最大的心愿院里的院童,被一户好人家收养,或是找到亲生父母;这些,无非事为了满足从小就渴爱的心灵。

  我不是。我在孤儿院中,天天算日子,只希望能早点离开那里,脱离那股似乎永生哀愁的氛围。

  院里的孩童,他们最大的心愿是被人收养,从此生活在温暖中!

  实际上,真正被领养的少之又少。

  每会只要有个幸运儿,被哪家人看上,其余的院童,总是用那双饥渴羡妒的眼睛瞪着,恨不得杀死那个幸运儿,让自己取而代之。

  那种感觉真叫人惊骇!因此我日日夜夜盼望自己快快长大。到了十五岁,我离开了那里。

  十五岁上下时,我离开了孤儿院,半工读完成了高职学历。我的观念是,这是个文凭挂帅的时代,如果我只得个国中毕业,能干些什么事?还不就是那些出卖廉价劳动力的粗工。那不如趁现在苦一些,将来毕业后找的工作也许在一般人眼中是看不上眼的,但绝对比你是个国中毕业生强;反正我也没有想大富大贵的野心,日子过得下去就行了。

  我一直是这么打算的,所以在学时也挺怡然自得,还参加了个社团。结果可能是我命中带贵人相助的命格;就有那么一天,有个人忽然来找我,说他是社团中某人得谁谁谁。从事广播事业;说那个某人告诉他,我的声音听起来很有味道、充满了故事意趣;又说我的声音有莫大的吸引力,令人有无限的遐想!

  因此他特地来看看我,结果发现我果真是一块璞玉,绝对值得雕琢。所以他很诚心地请我去帮他。

  我听得是一头雾水,因为他口中说的某人,我压根儿不认识。而且我怎么从来不知道我的声音竟然有如此大的“魔力”?

  但是既然有人这么说,而且还是个靠声音吃饭的人,那我自然是不必太谦虚,以免被人看成矫情!

  再者,我盘算了一下他所提出的条件,好得令人不敢相信,至少比起我以前的工作标准,那真是好太多了,如果不接受,简直就像白痴了。

  就这样,我一脚踏进这空中诉情的行业。

  经过两年的时间,我也算薄有名气了。商别这两个斗大的字,虽不是叮当作响,可说出来也还有点人支持。当初出道时,老板大人,就是那个某人的谁谁谁,(天罚我!我依然不知道那个对我算有知遇之恩的人是谁?)严格地说,我的名字够特别,就用它吧!反正听友也不会如此神通广大道知道那就是我的本名。

  出钱的人是老大,我自然是遵命。对我来说,叫什么都一样,不过是方便他人称呼的代号罢了。

  坐不改姓,行不改名是我的风格。

  因此呢,经过了两年的光阴,我除了赢得了一点儿名声,最最重要的是,我那一向是瘦瘦瘪瘪的荷包也逐渐肥厚起来了。这点才是最要紧的,有了丰厚的银子,我就可以实现我的心愿。

  这个社会用一大堆天花乱坠的理论,强调努力就能成功,心想事成。说穿了还不是要有钱!有了钱就是大爷,一切都好办。

  在孤儿院长大就是有这点好处,凡事绝对往现实面着眼,不会有一丝丝不切实际的念头。所以对现实世界中一些必然存在的现象,也就看得很开。反正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妄想改变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疯子。

  我并不是悲观也不是灰色,只是实际而已。

  就像我的身世,若说出来,一定很引人同情。但那又怎样?我不会因此自怜或感激,因为那些同情我的人势必在下一秒钟又找到另一个同情对象,而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又何必因他们的表现而心湖波动呢?

  再如我现在的境遇,虽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可也有那么点幸遇神仙教母的味道。这样,也会引人嫉妒!尤其是我的背景是如此的不起眼,居然也能享有这种算是高级、舒服的待遇,怎不令那些自认为比我优秀的人觉得刺眼?

  可是我要在意吗?当然不!诚如我刚说过的,这些现实社会必存的是非黑白,看开就好。这个社会的本质再怎么不适、恶劣,我们还不是一天过一天?因此寻短、放弃的人,绝对是笨蛋!

  人活在世上,只要有梦想,总是一股支持的力量。觉得灰心丧志时,想到自己的梦,就会再有源源不断的力量涌出,让你有面对黑暗、等待黎明的勇气。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这样,起码我时如此。

  这也许是人的本性;就算是挣扎再黑暗深渊的灵魂,心底最隐秘处,也还是存在着梦想。梦想,是人类的救赎!

  虽说我相信梦想存在之必要,但是在我行过的生命岁月里,我从不曾有过梦想。我不知道我可以愿望什么;权或势?可惜我对这两种最迷惑世俗人心的事物,半点兴趣也没有。

  那么爱情呢?

  这是个更可笑的谎言!

  山盟海誓的反面只不过是场水月镜花,所以的风花雪月到尽头也只是泡影幻觉罢了。

  因此,我为何要去相信这些盟约之类的幻影;所有的事物都流转了,何以我该天真到相信只有爱情得以幸存?

  永恒啊!朝暮以共,生死相许,这些都是虚构的情节!现实里,从来不会有。

  因此,我能祈愿什么呢?什么也没有!

  虽然梦想是人的救赎,但是没有它,也还是能活得很好。

  这就是我——决不会因自己的不足而想不开,作茧自缚。

  虽然有时,我会感到空荡荡、心惶惶然。但是,那应该是每个人都会发生的,不单只是我。直到那天,我打开八百年没看了的电视,看到那则报道,看到因人类的贪婪与无知而将灭绝的物种,那时,我才第一次尝到拥有梦想的滋味。

  说出来。我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些卫道之士的挞伐,因为我竟然无睹于有那么多人需要救助,而去认养一匹狼——每个月花三百美圆。

  我几乎可以想象那些人会怎么说。“难道人类的生命比不上那些畜生?”哈!伟大的万物之灵的生存比什么都重要!

  对于这种人类至上的想法,我不予置评,但是我自主行动的自由。

  现在我益发有生存下去的理由了,因为在那遥远的彼方,重重汪洋那边,有个生命依附我而生存着,我对它有责任!

  我若是倦了、累了,只要想到我的狼,我就能继续努力;不仅为了每月寄钱过去,更为了想早日见到它的愿望。

  为此,我除了努力赚钱、存钱外,还勤练英文,一切都为了我的梦想。

  人的一生就是如此;等待长大,等待成熟、等待梦想的实现、等待生、等待死。每天醒来,又朝死亡更迈进一步,出生的最大任务,就是完成这个等待的使命。但是,这样倒也没什么不好;起码我们总还是能在这段漫长、却有尽头的等待中,期望一些什么,渴慕一些什么。即使明知终局已定,人生还是过得有滋有味。

  如今,我再差一步就能圆满我的美梦了。只等我的签证核发下来,我就可以越过深洋去看望属于我的那只狼。从我得知这个消息后寄钱过去到现在,也不过一年半的时间,但我却有种莫名不可辨的感觉——

  兴奋期待又带点恐惧!

  或者这就是梦想实现时的感觉?

  不管如何,梦想能成真总是好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幸运,我想我应该感谢老天爷如此关照我才是。

  第二章

  飞机穿过厚厚的云层,开始下降。一会儿,M州的样貌就隐然可见。空气看起来有些扭曲,因为热!

  我下机后,还得搭一段长长的车程,深入内陆、人迹渺至的沙漠。

  如此大费周章,实是因那个研究机构需要一片广大的空间来容纳那些野性十足的猛兽。要不,又有谁受得了自己的四周随时有着一大群凶猛难训的野兽?迟早会精神衰弱!

  因此剧我猜想,他们才会将研究所设于鸟不生蛋的偏远地带。

  我随着众人走出飞机,穿过通道,出了机场。

  站在机场沿廊下,热风扑面而来,夹杂着叫人闪躲无处的高温;我确确实实感受到大陆性气候的威力。

  又驻足片刻,即走向可以载我奔向梦想的巴士;从此刻开始,我只等待时刻分分秒秒再过四个钟头,就可以见到那依附于我的狼了。

  车上的人不太多,却俨然是个小型的联合国。

  除了我一个东方人之外,当然最多的是白种人了。此外,还有一对黑人母子;小鬼睁着一双奇大无比、纯真无邪的眼睛好奇地望着我,我朝他做个鬼脸,他笑着露出没有了一颗犬齿的牙。

  另外还有一个神色严峻的原居民,脸上刻满了岁月所加诸于他的沧桑磨折,一个社会,任是再公正,依然有着天生化解不了的平等。

  除了这些人外,还有两、三个我猜是拉丁民族的分支;然后就是那伙我看不出是来自何方的人了。

  这些,就是这趟旅程中,我暂时的同伴了。

  我望着窗外的景色,荒凉空旷,一种在小岛上绝对看不到的景致,也体会不到的感受。

  正当我陷于感怀中时,忽然有个碰触轻轻地落在我的腿上,我不动声色地从背包中拿出喷雾剂,打算给那个胆大包天敢碰我的混蛋一点教训,转过头却愕住了——

  是那个小鬼!

  他正朝我咧嘴大笑!我收起喷雾剂,暗嘲自己的大惊小怪,也对那个小鬼笑了笑。抬眼望去,小鬼的妈咪露出友善又抱歉的笑脸,我向她轻轻颔首,她想必是懂得了我的意思,放心地坐正了身体。

  我低下头看那小鬼。“嘿,你好!我叫凯!你叫什么?”

  小鬼眨巴着大眼,用细嫩的童嗓音说:“我叫杰比,我和妈妈要到很远的地方看婆婆,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寻找我的梦想。”

  小杰比点点头,好象了解我的意思。在孩子的世界中,单纯是唯一的信念;他们单纯地接受刺激,提出问题,决不会有成人内心那些扭曲的想法或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孩子也许会好发问,爱打破砂窝问到底,但他永远不会怀疑你说的,更不会将你所说的染上另一种色彩!

  “你从哪里来的?”

  我微微笑。“从台湾。”望他一脸的迷惑,我又解解道:“台湾是在海的那一端,是一个小小的海岛,要坐很久的飞机才能到。”

  小杰比似乎懂了,又说:“你的梦在台湾找不到吗?不然你为什么要坐很久的飞机来到这里寻找呢?”

  “我的梦台湾缺货。不!应该是说不生产,你懂吗?”

  “只有这里有吗?别的地方有没有?”

  “别的地方?我不知道耶!因为我的是在这里!”

  “我可不可以看看你的梦?”小杰比又好奇地说。

  “我也很想借你看,只可惜它只能呆在那儿,所以久连我都得跑去看它才成。”

  “是这样哦……”小杰比一脸浓重的失望,教人看了挺不忍的。

  “你会写字了吗?”

  小杰比摇摇头。我敲敲自己的脑袋,我把小杰比当成台湾一般的孩子看待,还以为他也同他们一样早早被迫起跑了。

  我又想了想,既然他理所当然还不会写字,那还有什么法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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