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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呆  第1页    作者:于晴

  序

  花呆是带点轻微性质的神怪故事,描述一个被惩罚的神祇在人间岁月流转中,不停地被遗忘的故事。

  时代,是现代。哈,老实说,一开始定为现代,我心里觉得有点怪怪的,总觉得这种带点神话性质的,应该放在古代才对(我被洗脑了吗?我印象里的言情小说,带有神鬼性质的大多属于古代,这就是当初十二花神里,我毫不犹豫的选择古代的原因之一)。

  一开始写时,怎么样都觉得「啊,这是古代吧,有神祇就该摆在古代吧,神祇摆在现代很奇怪吧」,在写头一章时,这种抗议之声不停的敲打我的脑袋瓜,但要我转成古代,我可不甘心。

  不甘心理由一,我跟老板已承诺是现代;不甘心理由二,咦,项姐,有没有搞错,有必要把现代封面画得这么快吗?这是逼我非写完这本现代不可嘛!不甘心理由三,就是纯粹地不甘心。(其实还有个理由啦,花呆在我脑海发酵很久了,就如同以前曾提过妾心璇玑放到现代变作家跟老板的恋爱,戏潮女搬到现代变成保七海盗的恋爱等等,要我把花呆搬到古代去,我会连想写的动力都没有,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啦)

  所以到最后,即使打乱我今年的全盘计划,也决定跟它耗上了。(不知道接下来追不追得上我的计划,神啊,请不要因为我把您形容得太残忍绝情,就老让我追不上我完美的计画啊)

  至于,书名为什么叫花呆?(请勿念成发呆),按照字面解释,就是对花一窍不通之意,会有这个灵感,全仗本人对花毫不灵光所致(其实我很多事都不灵光啦><)。我还记得,刚从事写小说这一行时,由于那时看的言情小说不多,所以开始写之后,特地借了一堆小说回家拜读,里头不乏许多花语(很流行喔,什么花配什么花,几朵花的花语等等),由于敝人在下我,是属于「花弱势」症,所以……曾有一度为了跟上写小说的潮流,于是……买书买照片买花来认,结果……我想,如果一路看我走来的读者们,很容易就发现,我的计画彻底失败,我的书里没有花,除了十二花神外(君有所不知,当初出版社交给我兰花时,我多恐惧,心想:这是虾米?)

  总之,花呆是我近年内第一本带有「神话性质」的现代小说,是一个胆小女人不停遗忘心爱男人的故事,而这个男人就是……唔……嗯……因为是序,所以就到此为止了,说光光就没意义了,是不?

  注:有没有发现,这几本的序,我是很努力地在「闲事莫谈,导读重要」?

  楔子——遗忘之卷

  闷灰色的厚云,看起来明明就在远处,雨却当头飘了下来。连成兰及时跑进电梯里,避开突如其来的大雨。

  电梯一路往上。她调整微喘的呼吸,反复默念三个字,直到电梯当的一声,她还没有勇气跨出门。

  再坐一次好了,她暗忖。正在等电梯门关上的同时,就看见七楼对门的邻居像抓小鸡一样拖她出去。

  邻居哇拉拉的大叫:

  「林兰,妳回来的正好!妳来给我评评理,明明是他先劈腿,跟前任女友上宾馆,还敢怪我去钓男人!」

  她叫连成兰,不叫林兰,她内心抗议,嘴巴却动也动不了。

  「妳找外人评什么理?很丢人耶!妳不要做人,我还想做人——」

  同居的男女一吵起架来,高分贝的尖锐叫声几乎穿透整栋大厦。连成兰咽了咽口水,退了一步,又被邻居使力拉住,叫道:

  「我不管!林兰!妳帮我赶他走!他是什么东西!房租是我出的,他不过是我养的小白脸,竟然还敢回来,有没有脸啊你!」

  我叫连成兰,她暗自在心里澄清。就算穿著厚重的毛衣外套,手臂还是被掐得有点痛了。勇气勇气,再多一点,就可以大声说她要回家了。

  喉咙紧缩,一个字也发不出声,可恶!今天明明是她生日啊……明明是她要告白的日子啊,为什么她就这么倒霉,老是遇见让她讨厌的事呢?

  这栋大厦每层只有二户人家,一户约四十坪大小,出了电梯就是长廊,两户各在长廊的尽头,她要快点出电梯门,就可以避开他们啊!

  在尖锐的争执声里,喀的一声,长廊尽头的铁门缓缓被拉开,年轻的男人探出脸来,随意扫了三人一眼,最后落在她的身上。

  「不好意思。」年轻的男人笑容满面,语气却带点不耐烦:「今天是我女友的特别日子,今晚十二点以前,我都是属于她的,请别浪费她行使权利的时间。成兰,妳还不快点进来?我饿死了妳要负责是不是?」

  「哦,我马上回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喔。」细声说完后,她连忙奔过走廊,钻过他的身旁,安全地躲进她的堡垒内。

  铁门被拉上,男人从身后抱住她,附在她耳边低笑:「欢迎回家。」

  「别、别咬我耳朵,你很臭耶。」她不是很认真地推开他,然后转身任他帮自己取下围巾跟厚重的外套。

  「我哪里臭?」他咧嘴笑道,食指滑过她凉凉的颊面。「真冰,成兰,别人一吵架妳就紧张得要命,胆子跟老鼠一样的小,我真怀疑妳这辈子会不会有跟人大声说话的一天?」

  「你、你管!」

  「还在结巴啊……」年轻的男人笑着,环住她的身躯,轻轻吻上她冰凉的唇。

  男人的身高比一般人还高上一点,体态也出乎她意料的完美。当初,跟他交往的时候,就是喜欢他平凡的长相——跟她一样,走在街上既不会被星探发现,也不用太担心他的桃花过重,平凡的人就过平凡的日子,这样的人生她就很喜欢了,所以他「高人一等」的优点可以当没看见,毛衣下的体态也可以忽略。

  只是,交往之后,发现这个男人没有什么积极上进的心,也不太计较金钱方面,偶尔打打零工但不持久,他的生活支出多半是依赖她的。在传统的眼光里,他算是一个很没出息的男人,却是唯一一个她能自在相处的男人——单凭这一点,她宁愿养着这男人一辈子。

  玄关处有一面长镜,映着他俩接吻的身影。两个人一样普通,她的肤色偏白,虽然是瓜子脸,但跟美丽二个字沾不上边,而他也跟英俊拉不上关系,他俩算是很相配吧,今天晚上,应该可以成功的。

  「小姐,妳漫不经心喔。」

  「我没吐在你嘴里算你走运了,」她开心地笑:「你嘴里都是蛋糕味,好臭。」

  「是栗子蛋糕。妳再不回来,我就要吃完它了。」他一把抱起她不算高的身躯,走进客厅里。

  她哇哇大笑,搂紧他的颈子。「先生,你这样不行。我是寿星,哪有你先吃蛋糕的道理?而且,你说,你早餐吃什么?」

  「蛋糕。草莓口味的,还不错。」放她在沙发上。客厅内的沙发后紧邻着透明的窗,外头的雨势加大,带点雷声,他随意看了灰沉的天色,也没有开灯的打算。

  「午餐呢?」她仰脸问。

  「蛋糕。也是草莓口味,妳放心,妳的生日蛋糕我只吃一口,在等妳呢。」

  「先生,我没有见过这么爱吃甜食的男人。你没有发福真是奇迹了……而且,不正常吧。」她有点担心。她的同居人已经嗜吃甜食到天天当三餐的地步,从认识的那天开始,就几乎难得见他吃一次正餐。

  「我本来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笑道,又俯身吻了下她,换上围裙,说道:「妳放心。今天妳是寿星,我一定配合妳正常吃饭。」

  「你煮饭?」她不可思议。

  「不,我外带回来加热。给我十五分钟,马上可以上菜。」

  他穿著套头的黑色毛衣跟蓝色牛仔裤,只要没看见他平凡的长相,从背影怎么看都觉得这男人是个公认的帅哥,穿上围裙真的很……她很想笑,但不能笑,免得伤了他的心。

  「喂……今天是我二十三岁生日……我可以许愿吧?」

  「当然可以。」他头也不回地说,忙着热菜。「就算要我把妳当蛋糕吃掉,我都毫无异议,不,前提是妳得先让我吃完生日蛋糕。」

  她好笑地撇撇嘴,然后深吸口气,感觉自己心跳得好快,整个人缩进沙发里,视线追逐他忙碌的背影。

  「那个……今年寒假,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回老家见我妈咪跟舅舅?」

  「……好啊。」

  他答应了那表示他也有那个意思了?成功在望,她心跳更快,十指紧握,喉咙紧缩,小心翼翼地再说:

  「我有没有说过……」

  「成兰,菜热得差不多了喔。」

  「等一下嘛!」

  「妳确定妳要等吗?」他还是头也没回。

  「我说等一下啦!那个……我有跟你说过,我爱你吗?」

  「没有。一次也没有。」

  「我爱你,蛋糕先生。」她红着脸。

  「现在,妳说了。」他转过身向她走来,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他咧嘴笑:「成兰,妳一直胆小又害羞,我还以为不撑个三、五年妳不会说出这句关键语呢。」

  「我、我就是胆小怎样?」他怎么不说?他怎么不响应她?她在等啊。

  「是啊,妳胆小又怎样?」他只手扶住沙发,随意亲了她的额面。「这么可怜……」又吻上她凉凉的鼻头,低语:「又这么可爱……」伸出舌尖舔上她凉凉的唇,喃道:「成兰,我到底是喜欢妳哪里呢?」

  他的深吻让她全身发热,好怕他就地解决了她。会不会他害臊说不出口,所以要以行动来表示?就算这样,她还是希望他能给她言语上的承诺啊。

  「你别一直毛手毛脚的……」

  「我是让妳享受最后一刻啊。」他笑道:「成兰,妳还记不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迷蒙的眸瞳映着记忆,她乖顺回答:

  「你在我学校附近书局打工,我跟你要一本防身术的书,你却给我小孩子看的神话故事。」每次一想到就好笑,那时她不知所措,最后他将那本神话故事送给她。

  他说,那本书是他写的。她想也知道他在说谎,那个故事她小时候就看过了,除非他孩童时期就能写文章。

  他说谎成性,她一点也不在意,也从不挑明他游手好闲的事实,他爱怎么天花乱坠都可以,反正听众只有她一个,她愿意听,他可以尽量说。

  「妳记得这么清楚啊……记这么清楚干什么?反正迟早都会忘的。」

  「我才不会呢。」

  「真的?」他似笑非笑。

  「我又没得失忆症,你做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我可是都记得清清楚楚的好算帐呢。」她娇笑。

  「是我误会妳了。我前任女友老是忘记我,被遗忘的感觉我早就习惯了。」

  她愣了愣,心里不由自主地怦怦的跳。没听他提过前任女友的事,很想问他们是怎么分手的,话到嘴边就是问不出口。

  他前女友的条件一定比她好吧?为什么他会喜欢她?她到底是哪里好到让他喜欢?

  他挑起眉。「妳想问,为什么会分手?」

  「我没问,是你要说的喔。」竖起耳朵仔细听。

  他哼笑了一声:「因为啊,她把我忘记了。」

  她讶异,脱口:「她出了车祸吗?」

  「妳这个小笨蛋,就只能想到这么简单的原因吗?」

  她捶了他一拳,有点生气:「我才不是笨蛋呢。」

  「是是是,那笨蛋换成她好了。反正结果都一样。」

  「什么结果都一样?」她环住他带着蛋糕香味的身体,低声咕哝:「我跟她才不一样呢。」那个女人忘记他,她能记住他,记住他一辈子,所以别在回想其它女人了,很想这样跟他宣誓,但她实在没那个脸皮大声说出来。

  「成兰,妳看起来很困了,要不要再撑一下跟我吃晚饭?」他漫不经心地笑。

  「我哪困?只是有一点累而已。你一上菜,我立刻就到餐桌报到。」

  他注视着她一会儿,耸耸肩,优雅地起身。「那我去准备上菜了。」

  她托着腮,缩在沙发里瞪大眼看着他的背影。真的有点想睡了,白天紧张要命,就连刚才跟他告白,也像是处在备战状态,耗上所有的精神,现在一放松就困了。

  如果他能用「我也爱妳」来响应她的心情有多好,就不会让她一颗心老悬着。

  去年他送她的那本书,她一直收藏着,当作是他结缘的纪念。她还记得小时候她个性内向,没有什么同学跟她要好,她最喜欢的就是一个人读着各式各样的童话故事、中国民俗故事、日本神话……那本书她看过,描述一个花神对人间女人动心,老天爷发现后把这名神祇打入轮回,一世又一世寻找那个女人,结局当然是皆大欢喜,小时候她只当是故事看,遇上他之后,她满脑子浪漫思想,虽然很清楚那种深刻的感情不会发生在她跟他之间,可是她真的好高兴遇见了一个能让她觉得很自在的男人。

  每天到学校上班也不再是令人不舒服的事了,一到下班时间她就开心,开心又赚了一天的薪水,能够养活她家这个有点懒的男人。

  她的快乐全源自于他啊。有了他,她不会这么讨厌自己胆小的天性,真的。

  视线有点模糊了,连带着他的背影也有点朦胧了。

  先瞇一下眼好了。身体滑向沙发,长发掩去她的容貌,她却累得无力拨开。

  奇怪……他怎么取下围裙,拿出蛋糕了。太过份了吧,不是准备要吃晚饭了吗?这男人,等她醒来一定要数落他,不要再拿蛋糕当正餐吃了,她还要他活到老,陪她一块——

  「成兰,妳的生日蛋糕真的很好吃,希望妳二十四岁生日时,我不会再一个人包办妳的蛋糕……啊,我忘了,我不能随便说出希望的,老天爷一向爱跟我唱反调。晚安,成兰,住在妳这里真的很舒服,明天……我要成为谁,才不会被妳赶走呢?妳这么胆小,连只狗对妳叫,妳都怕得要命,我真难想象妳这辈子活着有什么乐趣可言?」

  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他带点冷淡的声音,有点漫不经心有点无所谓。

  别对我这么无所谓。我真的好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

  失去知觉的剎那,一个模糊的念头忽然跃进心里——

  他不太爱养花,一养花就死,而她名字带兰,却连花名都记不住,这是不是表示连老天都暗示他们是一对的?思及此,她有点安心了。等她醒来,她要鼓起生平最大的勇气,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让他不会离开,让他不要再对她这么无所谓,只要等她醒来……

  第一章

  翌日——

  吱吱吱的鸟叫声,混合着持续的电话铃声,不停地干扰她的意识,硬生生把她从睡梦里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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