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说过我会造成困扰,要我别再骚扰他的?”罗莛欢再度祭出他说过的话, “我也是有尊严的人,不会死缠着男人不放。”
自从那天他送她回家,跟她说出那些污蔑她的话后,她就决心放弃他。
虽然她很喜欢方书寰,但不代表他就可以侮辱她!
她绝不可能为了一个男人而失去尊严,就算深受他的吸引也不会改变,她会理智地选择让自己淡忘他,所以她决定远离他。
后来虽因柳姨的关系又重回医院当志工,但她依然强迫自己不准再想起他,尽管这并不容易办到,毕竟感情不像自来水一样,可以收放自如,不过,她已很努力在控制自己。
可没想到在为刘爷爷主办的庆生会上,他又说出那些对她人格误解的话来,让她寒透了心。
连番的失望让她对他不再存有希冀,连带地也淡化对他的情意。
谁知在她自认已将他驱逐出脑海时,他居然良心发现,跑来大献殷勤,搅乱她好不容易平静的心。
看见场面胶着,柳映雪赶紧跳出来为儿子出主意,“书寰,你还没吃饭对不对?”
方书寰点头后,她故意大惊小怪地嚷道: “那怎么成?你最近不是常常闹胃痛吗?怎么可以不吃饭?
而且你门诊还没看完,这可怎么办才好?”她边说眼睛边往罗莛欢瞧,得意地发现她的脸上也有焦虑。
听完母亲的话后,方书寰满脸疑惑,他怎么不知道自己闹胃痛?才要否认却被母亲的手拐子打住,“我没……”
她还故意捏捏他的脸颊, “还说没事!你看你的脸色这么苍白,脸颊都凹陷了。”
“你想吃什么?我去帮你买。”罗莛欢脱口而出,明知不该再关心他,但她就是忍不住。
这时方书寰总算会意过来,并佩服起母亲的老谋深算,姜果然是老的辣!
“我想吃你煮的‘爱心便当’。”这段时间少了罗莛欢的“爱心便当”,让他精神不济。
“别开玩笑了,吃惯吴婶的菜,你怎么可能会想吃我煮的东西?”她之前敢大言不惭地夸自己的手艺,是因为不知道他家有个足以媲美餐厅大厨的厨师。现在她已有自知之明,哪还敢班门弄斧!
“可我就是喜欢吃你煮的菜。”因为那是专为他一个人煮的。
“谢谢你的错爱,但我已经不想再为你下厨。”
虽然欣喜他说的话,但还不至于被冲昏头。倒贴的蠢事做一次就够了。
罗莛欢毫不犹豫地回绝,让他的心凉了半截。
她当真不原谅他?
“什么‘爱心便当’?我之前怎么没有听你们提起过?”柳映雪的问话适时免去方书寰的难堪。
“之前欢欢担心我一看诊就忘了吃午饭,又觉得外面的便当太油腻,所以为我准备她自己做的便当。”他见罗莛欢一脸尴尬,于是代为说明,但言辞间多作保护。
柳映雪别具深意地来回打量这对金童玉女,明明就男有情、妹有意,他们到底在别扭什么?
“书寰,你吃了欢欢的‘爱心便当’,总要有点回馈吧?”她替儿子起话头,好让他接棒。
谁知一向聪敏的方书寰,脑筋突然转不过来,“我有说过要给她伙食费,可是她不要。”
“欢欢才不会在乎你那几块钱!”柳映雪翻翻白眼,她怎么会生出这个笨儿子!
见他还是傻愣愣地反应不过来,她只好说得更白一点, “你不会请她吃个饭,或看场电影?礼尚往来,懂不懂?”唉!都长这么大了,还要她这老妈教他怎么追女朋友。
方才一时糊涂的方书寰,终于反应过来了, “欢欢,你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个饭。”
罗莛欢没好气地反问: “你不是很‘忙’吗?怎么最近特别闲,每天都见你在这儿游荡?”她特别强调“忙”这个字眼,显示出对这个字的反感。
“我已经反省过了,为了提升医疗品质和培训院里医生的素质,我不能再把重心放在看诊上,应该多花些精神在管理和研究病理上头。所以我现在一个星期只有两天门诊,而且人数和对象也有限制。”他不只是医生,更是一院之长,要将眼光放远一点。
“老早就跟你提过,还被你训一顿。”听他说起这件事,她又是一肚子委屈。
之前见他总是没限制挂号人数,不管有多少人挂诊,都来者不拒,结果不但累坏自己,病患也浪费不少时间等待。
她曾经跟他建议,一般的病症交给其他医师处理,他只需负责重大病症,这样一来,不但可以提升医疗品质,也可增强其他医师的经验和知名度。
没想到他听完她的意见后,竟生气地驳斥道:“身为医生,怎么可以有差别心,还挑选病患,如果我这么做,就愧为医者。”当时他还轻蔑地看她一眼才离去。
直到现在,只要一想起他当时不屑的眼神,她还是会心颤。
他满脸愧疚地道歉: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罗莛欢没理会他的道歉,却想到另一个问题,“那粒老鼠屎呢?”
她指的是颜丽妃,之前她发现颜丽妃的服务态度有问题,曾提醒他注意。
“我已找出你说的那颗老鼠屎,并且请她离开了。”在她跟他提过后,他就开始留意周遭的工作人员,果然发现颜丽妃的工作态度恶劣,还会对病患大小声,所以他已将她解雇。
“你们在说什么老鼠屎?我怎么听不懂?”柳映雪听不懂他们之间的哑谜,好奇地问。
方书寰将事情大致说一遍后,柳映雪立刻乘机为他说情: “欢欢你看,若不是你发现得早,事情还不知道要演变成什么样子呢?你也知道我这儿子很笨的,不要跟他一般见识,原谅他吧!”
罗莛欢的脸色又软了几分,但还不想轻易饶恕他。
“哎呀,书寰,你的脸色怎么越来越难看,是不是饿过头了?”柳映雪又使出苦肉计。
这次方书寰倒懂得配合,只见他立即捂住胃部,露出痛苦的表情, “唉哟!我的胃又开始痛了。”
“你还不快去吃点东西!”罗莛欢的焦虑明显写在脸上。
“我要你陪我去。”他借机邀约。
“欢欢,你就陪他一起去吧!顺便帮我盯着他,否则我怕他又耍赖不吃。”柳映雪也加入游说的行列。
罗莛欢为难地看着一脸希冀的方书寰,迟疑着要不要这么快就原谅他,但又不忍他挨饿受痛。
罢了,算她前世欠他的!
“走吧!”她带头走出“志工服务处”。
方书寰跟柳映雪互做胜利的手势后,也随即跟上她的脚步。
看着他们俩并肩行走的身影,柳映雪不禁笑开怀。“总算有点眉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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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家简餐店,也仍是坐在老位子上,不过场景虽然一样,但角色却对换了。
上回是罗莛欢积极主动;这次则换成他想多了解她而拼命问问题。
“……所以自从清妍嫁给廷肇后,只剩你一个人住?”
“嗯。”
“你家人呢?他们住在哪儿?”虽然跟她吃过近一个月的午餐,但对她的私人背景仍不很清楚。
“他们在我大学时就移民澳洲了。”
“你为什么没跟着一起去?”
她耸肩, “我好不容易才挤进大学,可不想在澳洲重来一次。”
“你现在会想过去吗?”他有些心急地问道。
“目前不会,因为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她摇头。
他松了一口气,还好,“那——”
“停!你还有多少问题啊?”从进来到现在,他已问了不下上百个问题,从她出生到现在,无一遗漏。
他在做身家调查吗?
“最后一个了。”他很无辜地回视她。
“问吧!”施舍的语气。
获得恩准后,他鼓起勇气问出最后一个问题:“你愿意当我女朋友吗?”
今天在得知她宁可和王济民去吃饭也不愿理睬他后,他就觉得心口闷闷的,像是被抢走最重要的珍宝似的。
他这才发觉,原来在这段时间的接触和观察之后,他对她的欣赏也随着时间而越来越深,在不知不觉中,已将她放进心里。
同时,他的心也响起警讯,如果他再不有所行动,她一定会被别人抢走,因为他已见识到她的超人气。
母亲的警告一点都没有夸张,他发觉医院里的单身医师有一半以上对她有兴趣,这点更是让他有如芒刺在背。
于是,他决定先下手为强,让她回心转意。
罗莛欢不敢置信地反问: “你在开什么玩笑?”
原以为他又要问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没想到竟是要求她做他的女朋友!
今天是愚人节吗?要不就是他饿昏头,脑筋不清楚,才会胡言乱语。
方书寰正色道: “我是认真的,不是在开玩笑。”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结论。
“可是,这太突然了!”她还是难以相信。
“没有比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所说的话突然吧?”他揶揄地取笑她。
锵!命中罩门!
“那不一样!”她红着脸立即反驳。
他似笑非笑地瞅着她反问: “哪里不一样?”
“就是……”被他看得不知所措,她干脆耍赖,“哎呀,就是不一样嘛!”
逗人要适可而止,这点道理他还懂得,他又转回刚刚未完的话题, “我是深深被你所吸引,才会作出这个要求,并非一时兴起随便说说。”
他说的都是实话,自从她在医院唱歌那天过后,他便开始默默观察她。了解她越多,就越被她吸引,她的身影早已烙印在他心中。
这几天他甚至连续几个晚上辗转反侧,满脑子想的都是她。
“你之前都没征兆,今天突然说这些话,要我怎么相信?”虽然暗喜他的告白,但还是很难相信他是真心诚意的。
“你都不给我好脸色看,也不理睬我,要我怎么给你征兆看?”他越说越觉得委屈。
她又提出另一个最让她困扰的问题: “你那个‘她’呢?怎么可能说放手就放手?”
“我妈说得对, ‘她’永远不可能属于我,我不该再将心思放在‘她’身上,应该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其实他早就知道, “她”永远不可能属于他,只是无法将“她”完全放下。
但他发觉这几天欢欢在他脑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他也越来越难忽略她在自己心中的地位,欢欢是除了“她”以外,第一个让他放在心上的女子。所以他决定追求她,免得哪天她真的被别人给追走。
“这么说起来,我算是候补的喽!”她的语气有点酸酸的。
“这是先来后到的顺序不同,没有所谓正选、候补之说,我先认识‘她’,所以先喜欢上‘她’。”
他更进一步解释, “如果我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相信你也不会喜欢这样的我。”
他说得对,如果他是一个喜新厌旧、见一个爱一个的人,早就被她给踢到天边去,又怎么可能心系于他?
虽然她一直告诫自己别吃回头草,但他这几个星期的“站岗”,的确再次攻占她的心。
她承认自己还是喜欢他。
见她迟迟不答,他心慌地追问: “欢欢,你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吗?”
“你说呢?”虽然心里有数自己逃不过这情关,但她故意不给正面答复,她才不让他太好过哩!
方书寰心里明白,她的意思是要他自己看着办。
看着办就看着办,谁教他之前太不给她面子,现在只好让她消消气喽!
第六章
“哇!好漂亮的玫瑰花!”
“紫色的耶,应该很贵哦?”
“没想到院长是这么浪漫的人!”
“志工服务处”的志工们围在一束花旁边,羡慕地赞叹。
今天是罗莛欢的生日,方书寰一早就送上一大束紫玫瑰,让人想忽略它的存在都很难。
自从上次方书寰要求她做他的女朋友后,他便毫不掩饰地表达追求之意,让医院里原本对罗莛欢有兴趣的年轻医师们,全都自动放弃。毕竟“捧人的饭碗,就要懂得看人脸色”。
而且说实话,医院里的单身汉,不论内在或外在条件,也没有人能与方书寰争锋。
虽然她还没答应他的追求,但显然没人注意到她的意愿,因为医院里的人早就视他们俩为一对恋人。
上次曾从中使力的刘妈妈也来凑一脚, “这束花真的很漂亮耶,你知不知道要去哪里买?我觉得摆一盆在客厅,应该很好看!”
“我也不知道。”罗莛欢无力地回答。
自从收到这束花后,她已经被数十个人问过类似的问题,连熟识的病患都闻风而来,一睹“花”的真面目。
到底是她生日,还是花生日啊?
为什么话题的主角全是这束花,而她这个寿星竞成了配角?
还不到中午休息时间,造成这场骚动的始作俑者出现了。
“欢欢,喜不喜欢这束花?这可是我绕了大半个T市,才找到的特殊品种喔!”方书寰不知死活地邀功。
罗莛欢皮笑肉不笑地说: “我‘爱死’它了。”
其实她认为送花当礼物的人,不仅没创意,而且不用心,有些敷衍了事的意味。
他信以为真, “太好了,我还怕你觉得太招摇哩!”
“你知道招摇就好。”收到这么一大束花,当然会有虚荣的感觉,但她更喜欢可以长久保存的纪念品,而不是只能短暂绽放的花朵。
“你不喜欢?”他这才意会到她之前是在说反话。
“哪个寿星会喜欢被一束花抢走所有的风采?”
主角是她耶!
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方书寰立即反应灵敏地说着情话: “一束花怎么可能抢走你的风采,对我来说,你永远是最亮眼的。”
“你还真敢说哩!”之前的怨气已烟消云散。
知道她已消气了,方书寰立即催促: “赶快收拾东西,把包包带着。”
“干嘛?”吃个午饭,为什么要带包包?
他小小声地说: “秘密。”发觉她还是动都不动,他干脆自己帮她收拾。
背着她的包包,一把拉起她往外疾走, “快点!”
“你要带我去哪里?”一边发问。一面还要跟上他的脚步。
“跟我走不就知道了。”
两人迅速来到停车场,方书寰替她拉开车门,等她坐妥后,自己随即坐进驾驶座,将车驶离市区。
罗莛欢被他的神秘举动搞得莫名其妙,忍不住好奇又问了一次: “干嘛这么神秘兮兮?”
他促狭地眨眨眼,“别急,就快到了。”
她看看周遭,发觉车子竞开上阳山!
“怎么来阳山?等一下怎赶得及回去上班?”
“今天下午放假。”他得意地宣布。
“可是我没跟柳姨说呢!”一路被他连拉带跑,哪还顾得了其他。
“放心,我已经事先跟我妈报备过了。”昨晚他已先跟母亲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