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泪,好像终于忍不住了。
靠在他厚实的肩膀上,乔霓低低的呜咽起来。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梦境是一种新生的白色。
很干净,很透明,非常的温暖。
蜷缩着,就像幼年时期,被家人抱在怀里哄着入睡那样的感觉,知道有人在自己身边,可以安心的睡着。
乔霓翻了个身,让自己更接近那记忆中的熟悉。
没有什么比人的体温令人放松--等,等等,人的体温?
她倏然睁开眼睛,灰色的窗帘,深蓝色的床单,略带和风的床头灯--这不是她的房间。
惊讶还没过去。
因为她发现没穿衣服的自己正躺在某个人的身边,那个不知道是谁的人整个人环住了她,左手任她枕着,右手则护住她的背。
不是小女生,她很明白这是什么情形。
宿醉开始让她头痛,而当她看清楚枕边的人是谁之后,更是差点叫出来。
沈亮宇?
居然是沈亮宇?
他看起来一副睡得很幸福的样子。
一夜情的感觉已经很糟了,更糟糕的是,对象居然是自己一直以来没给过好脸色的同事。
酒会乱性,这就是她不听忠告的下场。
乔霓皱起眉,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唔,乱哭一通后说心情不好,要他陪她找个真正能放松心情的地方,然后两人到了她最喜欢的月光酒吧。
他叫她控制一点,但她没听,仗着第二天已经排了特休不用上班,劈哩啪啦喝掉三杯薄荷酒,外加一杯不知道是草帽还是血腥玛莉的东西,之后她在洗手间的马桶上睡着,然后又被他拍醒。
他送她回家,她却在月光的停车场巴着他不放。
「我现在一个人回家一定会作恶梦。」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我不要回家,我要去你家。」
他一面说好,一面把她的手指从自己身上拉下来。
昏昏沉沉到他家之后,他好像还弄了杯茶给她。
喝完茶,洗完脸,美女再度对原本要睡沙发的沈亮宇「起番」,「我好像睡不着耶,你可不可以进来拍我的背?」
原本是在拍背没错,可是她没被催眠,反而缠了上去,然后就……就……
激情的记忆回笼,乔霓羞得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她是怎样?欲求不满到这么严重啊,他已经算是很君子了,但再怎么君子,也是身心健全的正常人,哪个男人被女人这样挑逗还能全身而退?
想起昨夜自己的热情表现,她的脸颊就忍不住发烫。
那些话语,那些声音,那些……哎唷,好丢脸,好丢脸,好丢脸。
为什么偏偏是他啊?
跟陌生人还可以一起吃早餐,跟同事--喔。
他们在同一家银行,同一个部门耶,虽然说经理办公室跟主任办公处分处两端,但怎么说也是同一个大门进出,然后星期三还要排排坐着听郑存渊讲述广通的发展……恶梦。
还是趁他醒来之前跑掉好了,说不定昨晚两人都喝得烂醉,他根本不记得带哪个女人回家。
悄悄的挪动身子,但是,努力结果很有限。
瞪着眼前这张俊脸,乔霓忍不住恼怒起来,这人,睡都睡着了,力气干么还这么大啊。
不能碰到他,又要找到着力点,她这才发现,原来挣脱睡人的怀抱也需要这样大的力气。
往后,我再往后,挪……
正当乔霓窃喜,也许再五分钟就能够顺利下床的时候,他突然间双手一缩,她整个人又回到他的怀抱里。
乍然贴近的距离让她惊呼出声,「你你你你你,你醒了?」
沈亮宇的声音带着笑,「早就醒了。」
第四章
冬天的午后阳光映得满室明亮。
沈亮宇在厨房里煮咖啡,乔霓坐在小吧台的高脚椅上,隔着一公尺半的距离看他表演单身男子的利落身手,烤面包,煮蛋,煎培根,咖啡壶唧唧的响着,混在咖啡香中的,还有轻音乐。
没有多久,一个白色的磁盘已经放到她面前。
他在她前面放下两个调味瓶,指着黑色的那个,「这是黑胡椒。」
「嗯。」
再指着白色的那个,「这是盐。」
「嗯。」
乔霓伸手拿起干净刀叉,带着宿醉的不舒服,特休日的第一餐就在下午两点半开始了。
结果,怎么会变成这样?
原本她想穿好衣服就走人的,却被他很轻松的一句「妳应该饿了吧,要不要吃完早餐再走」给僵住。
因为他实在太「大人」了,所以,她怎么可以小家子气呢?
如果她拒绝,或者是快速逃跑,那不就显得只有她一个人在介意吗?她可是个公私分明的成熟女子,所以绝对不可以那么做,因此当场,她几乎是没有选择的装做没事的说:「好啊。」
好个头,谁想吃什么早餐啊,她现在只想赶快回家洗澡,换衣服,然后顺便在镜子前面练习一下最近可能有点困难的自然笑容。
只可惜,天不从人愿得有点过分。
此刻,她跟自己痛恨的皇亲国戚,外加一夜情对象的人,在他家利落爽净的客厅里吃早餐。
吧台其实不大,如果他们两人同时低头抹奶油的话,可能还会不小心碰到头顶。
就在轻音乐中,沈亮宇突然笑了。
原以为他要说些什么,没想到居然是,「如果吃不够,锅子里还有。」
「干么跟我讲这个?」
他指指她几乎快要空掉的盘子,「因为妳看起来很饿。」
「我才不是饿,我是……」是想赶快吃完好回家洗澡换衣服。发生这种番石榴事情,她如果还只想着吃,那才奇怪。
「是什么?」
「我跟朋友约好了吃晚饭,我不想迟到。」
「如果赶时间的话,我可以送妳。」
坐上他的车,然后让她想起来她在他的车子上是如何丢脸的。
虽然从她看到沈亮宇躺在自己身边到现在,情绪都还算控制得当,但,那只是表面,没人知道内心世界的乔霓早已口吐白沫了。
还有比跟自己同事发生一夜情更糟的吗?
有,就是那位同事在这之前被她视为抢走自己宝座的贼人,三个月下来从没给他好脸色看。
是核卡部那个老是对她示好的主任也好,要不是融资中心的经理也行,就算是旧情人杨生勋都好,干么偏偏是他啊?
她跟他讲了一堆不该讲的话。
跟他便了一堆不该使的小性子。
在从月光酒吧回他家的路上,她在车上又跳又唱又起番,啊,她当时在车子上讲了什么--
「沈亮宇,其实你长得很好看,只是,个性很讨人厌。」
「喔,对了,麻烦你跟郑蕴雅说,我们之间没什么,就算我曾经坐在你身上,那也只是不小心,如果你真的喜欢我,那是你们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叫她不要老是瞪我,然后还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告诉你,我可不是因为你有什么特别才把那件事情告诉你,因为我前两天接到高中同学会的通知单,看到主办人是他的名字,才会突然想起来,然后不小心跟你讲。」
「我啊,早就打算不要谈认真的恋爱了,因为男生真的很烂,就算身边的女孩子已经很好了,但只要好看一点的人勾勾手,还是乖乖爬过去。」
「你知道吗?我这辈子最讨厌人家跟我说,『小姐,妳好漂亮,我可不可以跟妳当朋友?』屁,我干么跟一个看起来就只是想跟我上床的人当朋友?」
好的记忆力让乔霓读书一向名列前茅,但是,好的记忆力也让她此刻痛苦非常。
现在她非常希望自己是那种发完酒疯之后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记得的那种人,就算尴尬难免,但至少不会被恶梦纠缠。
「不过如果妳很介意的话,也没关系。」午后夕阳的反射之下,沈亮宇的微笑一派自然,「我能体谅。」
什么叫做他能体谅啊?
看着眼前那张大方到不行的脸,乔霓抑制住狠戳培根的冲动,然后说:「谁说我介意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喔,那么,等一下就让我送妳回去?」
「麻,烦,你,了。」
是错觉吗?他怎么出现那种计谋得逞的笑容?
算了,下去管他。
虚伪的谈笑风生中,终于在下午三点将早餐吃完。
然后让他送她,回,家。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非假日的午后,车阵还不算壅塞,红绿灯的等待也都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沈亮宇的心情非常的好。
虽然他不否认昨夜的突发状况是原因之一,不过更重要的是,在露台的时候,乔霓愿意让自己抱着她。
他喜欢她很久了。
总是望着她有如春天明媚的美,却苦于无法靠近,直到那时候,终于在她软弱的时候,让他拉近了距离。
她不像平常那样冷漠,也不再总是拒人于千里,泫然欲泣的表情,好令人于心不忍。
她是做错事情了,但,那是她还没成年的时候,朋友手上的疤痕对她的压力必定非常大……
「前面要转弯。」乔霓出声提醒他。
转弯,直走,再转一个弯,昨天才来过,沈亮宇很顺利的找到她那栋属于单身单位的公寓。
乔霓解下安全带,客气而生疏的对他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明天见。」
她又看了他一眼才下车。
车里隐约还留着她的香水气息,甜甜的花香调……
那抹白色的身影才消失在大楼出进口前,沈亮宇的车子甚至都还没回转,手机就响了,来电显示是莫斯。
他的邻居,也是他在台湾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中日混血的偶像剧明星,屏幕上走的是深情路线,私下则滥情无比。
虽然个性回异,但由于对美国职篮有着相同的热爱,两人成了朋友。
沈亮宇并不喜欢将工作带到私生活,因此,同事归同事,朋友归朋友,同事有好几百个,一起打球的朋友有几个,可比较熟的,只有莫斯。
「喂。」莫斯爽朗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你在干么?」
「开车。」
「开车?你?今天是星期四,你应该在上班吧。」莫斯一副少骗我的语气,「旁边有女人不方便讲话是不是?」
沈亮宇觉得有点好笑,但还是回答了,「我今天一早请了假,现在没事,正在回家的路上。」
「那要不要出来打球?」
「我还要半小时左右才会到。」
「没关系。」莫斯模仿了色情电话的语调,「等你喔。」
沈亮宇哈哈大笑,「你先过去,我很快就到。」
车子,稳稳的前进。
因为不是上下班时间,所以比平时走起来要快上一些,半个小时不到,沈亮宇已经回家换好运动服,到了社区的篮球场。
天冷,场里只有莫斯一人拍着橘色的球,跳起,投篮,捡球,再跳起,再投篮,再捡球……
沈亮宇跑过去,一下抄走莫斯手中的球,轻松往前,快步上篮。
「喂,盗亦有道,抄,也不能趁人不备啊。」
「史塔克顿抄球前也不会告诉对手说,喂,我要抄球了。」说话间,沈亮宇又是转身一投,不过这次球碰到篮框,反弹了出来。
「天气冷,手脚伸展不开。」
「技术烂就技术烂,怪到天气上。」看到他出错,莫斯心情很好似的,「看大爷我表演神射。」
随着话尾落下,橘色的球飞越了一个漂亮的弧度,砰的一声,也是打到篮框后反弹,一下落在好远的地方。
莫斯不清不楚的骂了一句,很快的又跑去捡球。
天冷,大家都不想出来,非假日的午后,社区附设的篮球场就只有两个人一来一往的拍打着橘色的球体。
外套脱了,毛衣脱了,最后只剩下一件长袖运动衫。
直到两人都汗流浃背,总算结束了这场毫无章法的运动。
沈亮宇拿起矿泉水往嘴里倒,突然间,莫斯咦了一声,很怀疑,很暧昧,很不怀好意。
「干么?」沈亮宇一边旋紧盖子,一边说:「不要跟我说你爱上我,我是一般人,不是少数份子。」
「你?你这种脸,就算愿意为我变女人我也不要啊。」
「那你是在看什么?」
闻言,莫斯笑笑,指着他颈子上的红印,「哪里钓来的妹妹?好热情的吻痕啊,一,二,三,三个。」
沈亮宇笑了笑,没回答他的问题。
「不是说喜欢银行里那个春天吗?所以我说嘛,做人何必那么执着,快乐最重要,春天不理你,你可以追求其它的天啊,不要说到全台湾,去东区走一趟就会发现漂亮的女孩子满街都是,青春型,运动型,甜美型,通通都有,何必遥望那个已经二十六岁的春天呢?」
莫斯很流利的发表着动物性的高见,直到他发现沈亮宇都没有回答他之后,终于转过头看了他一眼,那表情--
凭着男人的直觉,莫斯知道有内情。
虽然他年纪比沈亮宇轻,但身处演艺圈这个大染缸,他老早练就了看人的本事,好与不好,喜欢不喜欢,认同不认同,他都能够轻易读出。
此刻,沈亮宇的样子……
「那个东西。」莫斯指着他脖子上的吻痕,「该不会就是那个春天吧?」
「对。」
「你……超车。」
沈亮宇笑了,「那是意外。」
在听完来龙去脉之后,莫斯除了羡慕之外,照例发挥他的舌粲莲花,大大的赞叹了命运的神奇之处。
「说真的,你到底喜欢她哪里?」
「我爱她漂亮。」
莫斯听了咧嘴笑,「别人讲我还相信,你啊,我想光一张脸好看是吸引不了你的吧,上次跟我在一起那两个美眉一个美艳,一个清纯,你不也对她们没兴趣,她们后来还问我你是不是同志,哈哈。」
「如果从男人口中讲出爱情没有道理这几个字,感觉有点好笑吧?」
「是有点……不过,我还满羡慕的。」
「怎么说?」
「那样单纯的喜欢不是很好吗?我会想,胸部最少要C,腰不能粗于二十四吋,太矮太高都不要,刚开始还满得意的,可是现在会觉得自己有点像禽兽。」
「你现在才发现?」
「喂。」
两人正在抬杠的时候,放在一旁的手机响了。
莫斯拿起来,看了下来电显示后才接听,「喂,对,没有,怎么可能,我朋友啦,当然要锻炼体力啊,哈哈哈,好,没问题,晚上去接妳。」
沈亮宇随口问了句,「莎莎又开始千里追魂Call?」
「不是。」莫斯指指手机,「这个叫安安。」
「你又换女朋友了?」
「我只是更换性伴侣。」
「小心得病。」
「我就是怕那样,所以我虽然爱吃,但也绝对不会乱吃。」莫斯拿起外套,「我先走啦。」
天有点黑,停止运动的身体也不再那样热。
沈亮宇穿起运动外套,看了天际一眼,在灰白色的天空里,隐约可见一轮月亮,高高的悬着,一如他此刻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