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晴朗无云的假日早晨,老人们一如往常般的齐聚在社区小公园内运动,而上班族则偷闲地多赖了两个小时床后,起身整理延搁了一个星期的家务,当然年轻的莘莘学子则蜷缩在被窝里,享受一星期一天不用上学的日子。
但这幅天伦之乐对于方家来说,却永远是个奢望。
方耀祖的父母天生就是个无产阶级,两人胼手胝足拼了一辈子所赚到的就只有一个立足之地,就是脚下这间屋子,所以,从小在看着父母血汗交织的泪水中长大的他便暗暗发誓,长大后他一定要赚大钱让父母过好日子,可惜父母却在他结婚没几年后便相继去世,就连最基本的抱孙愿望他都没替他们达成,自责的他只有将全部的精力投注在工作上。
十五年了,即将步入不惑之年的他有着美丽的妻子,两个聪颖的子女,还有一间资产额数十亿的公司,但却不能弥补在他心中亏欠父母的悔意,所以他只有不断地工作、工作,即使是刮风、下雨、例假日,他没有一天不到公司去工作的,当然今天也不例外,这样的他或许可以忘却些许伤痛,然而他却完全冷落了家人。
“孩子们希望你今天能不去上班,全家到野外去踏踏青。”蔡雪芬面无表情地替他张罗早餐后,以平稳的口气传达子女的愿望。
“下次吧,我公司还有很多事没忙完,今天若不去加班的话,事情会做不完的。”他露出一抹安抚的笑容告诉她,“如果他们真的想出门玩的话,或者你可以带他们去呀。”
“我会告诉他们你很忙。”蔡雪芬不带一丝感情的回答他,随即转身上楼,“我要回房去睡回笼觉了,你走的时候记得把门关好。”
“嗯。”
听着楼下铁门关上的声音,蔡雪芬一点难过的感觉也没有,仰躺在床上,她的思绪飞到了陈昌明的身上去。
她一向不喜欢休息假日,因为假日她得安分待在家里做贤妻良母,不能趁着丈夫上班、儿女上学的空间忘了一切,去Shopping、Talking、Meeting with herboyfriend。
boyfriend?没错,陈昌明就是她的男朋友,也就是所谓的情夫,或者人称小白脸的男人,但是她爱他,比对方耀祖的爱还要多上千万倍,而他也爱着她,还说过要娶她,如果不是为了两个小孩,或许她早就已和方耀祖离婚跟他走了。
让老公戴绿帽子的她一点也不觉得内疚,因为结婚十多年来,她没有一刻不全力以赴地做个贤妻良母,得到的却是一室愁苦,丈夫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不在家,小孩读书有了朋友忘了娘,她在这个家中除了付出还是付出,她为什么不能自私点为自己而活?或许再两、三年孩子大了后,她会提出离婚的要求,再两、三年……
突然楼下传来开门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她纳闷地起身下楼,不认为两个孩子会破天荒的不在假日里赖床,那么楼下可能出现的人就只剩一个了。
“你忘了带什么吗?”当她一点也不意外地看到站在客厅中的方耀祖时,她理所当然的问。
“我想今天还是休息一天好了。”他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
“什么?”她不懂。
“把他们俩叫起来吧!”他突然对妻子展颜笑道,“我带大伙到牧场去烤肉。”
天!他一定疯了!蔡雪芬冷眼看着他以模范父亲的姿态叫醒儿女,打点一切郊游事宜,以及到牧场烤肉区生火烤肉的器具,内心却不以为意地冷哼。
他以为装模作样
当一天的好丈夫、好爸爸,就能勾销她十几年累积下来的怨气?她瞥了自己那对眉开眼笑的子女一眼,冷笑地将目光转向他处。她可不像小孩子那么好骗,随便带她出来烤个肉,就能将过去种种被他忽视的悲凄惨痛抛诸脑后,开始检讨自己的出轨是否有错等,因为知夫莫若她,所以她知道过了今天,明天他会依样画葫芦回复以前工作狂的他,而她没有再一个十五年来等他带她出门烤肉,当然她也不希罕,毕竟什么是她要而陈昌明给不起的?区区一次烤肉根本打动不了她。
“雪芬来呀,你杵在那里发什么呆呀?”方耀祖扬声叫道。
她面无表情地走了过去,接手烤肉的部分,让他们父子女三人在草地上玩起飞盘。好个天伦之乐的家庭呀!她冷嘲热讽地在心中哼道,可惜这个画面至少迟来了三年,因为她和陈昌明早已藕断丝连了三年的时间,而他却丝毫没有发现,由此可见他的心根本没有一丝放在自己身上。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在这三年间她找回了不少快乐,和陈昌明在一起的这三年,她一直都非常的快乐。她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徘徊在这三年间与他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在想什么?”不知道何时他们三人结束了游戏,回到她身边,方耀祖笑容满面的在她眼前挥挥手问道。
“没什么。”她的心顿时漏跳了一拍,一方面庆幸丈夫不会读心术,一方面不着痕迹的收敛起笑容,低头将烤熟的肉片、香肠一一夹起。
“妈,陈昌明是谁?”
香肠在她抖手间掉落地面,蔡雪芬惊愕一秒后立即板起脸瞪向发声的九岁小儿子,“你不要突然出声吓妈妈行吗?你看香肠都掉到地上了。”她严厉斥喝道,忐忑不安的心却开始回想自己是不是与陈昌明通电话时,不小心被儿子撞见了?会是昨天晚上吗?儿子是否有听到他们明天的会的时间、地点,抑或者更早以前他就知道她交男朋友的事?那女儿呢?她将目光转向国中一年级的女儿,她是否也知道呢?
“妈,陈昌明是谁?为什么你说他是你交的男朋友,还担心姊姊会知道?”方云扬童稚的脸上有着明显的懵然与好奇,专注仰望着母亲紧张的面容的他并没有发现父亲勃然变色的表情,也没发现姊姊惊慌的眼神,他只是专心地问着自己想知道的事。
“小扬,你想不想喝汽水,我们到那边买些汽水喝。”方愉紧张地拉起弟弟的手哄骗的说道。
“不要。”方云扬拒绝地摇头,童稚的脸上毫无心机的嘟嘴说,“我要吃香肠。”
“好,这香肠给你,但是你要陪姊姊去买汽水哦!”方愉用竹签串了根香肠给他,又哄又骗的将弟弟带离了火药味渐浓郁的现场。其实早在两年前她就知道妈妈有了外遇,因为她不只一次听见妈妈和那个男人通电话,甚至于还见过他们约会、亲吻,只是小弟怎么会知道呢?
“小扬,告诉姊姊,是谁告诉你妈妈有男朋友的?你怎么知道他叫陈昌明?”走好远之后,方愉忍不住问他。
“妈妈自己告诉我的呀。”方云扬天真地说道。
“不对,告诉姊姊你到底怎么知道的?”方愉并不相信,即使她只是国一的女学生,不了解世界纠葛理不清的情感,但她绝对不相信妈妈会对一个九岁的小男孩说这种事,而那男孩还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难道小扬不是爸爸的儿子?她的心脏倏地缩紧。
“我是爸爸的儿子,姊,你不要乱讲话!”方云扬突然生气的大叫。
“你……”方愉圆睁双眼,惊愕地瞪着他。
“姊,我喜欢爸爸,虽然他平常很忙,常加班,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他,他是我的爸爸,你不要乱说话,我不喜欢你说的话。”他稚气的脸蛋上有着明显的不悦。
“小扬,告诉姊姊,你为什么有……呃,你不是爸爸儿子的想法,难道妈妈……”难道妈妈跟他说过?
“妈妈什么都没说,是你说的!”他指控。
“我说的?”方愉一头雾水的看着他。
“你刚刚说的,你别以为你在心里说我就听不见,我告诉你,没有一个人可以骗我的,爸爸虽然常常食言而肥,但他至少从来没骗过我,我喜欢爸爸。”
“心里说?”方愉不可置信地瞠目结舌半晌,然后小心翼翼地问,“小扬,告诉姊姊我现在心里在想什么,要一字不漏哦!”我不相情他会读心术,世界上绝对没有这种东西存在的。她忖道。
“我不相信他会读心术,世界上绝对没有这种东西存在的。原来可以听到别人心里说的话叫做读心术呀!”方云扬照本宣科地将她想的话读出来,最后一句却是自己好奇的心声。
方愉整个人都呆住了,她实在不敢相信,真的不敢相信,就像是大家都听过天方夜谭中有个神灯巨人,而这个神灯巨人却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感受一样,信也不是,不信却又亲眼目睹了这个神奇,到底……看着一脸兴味吃着香肠的小弟,她沉默了。
连续两天她都有意
无意地在确定小弟的超能力,然而结果就像白纸写黑字一样抹煞不了,更可怕的是她知道了更多母亲的秘密,就连一向只知工作却从不欺瞒人的父亲都有了秘密,而当他们俩在一起的火花别说超能力的小弟感受得到,就连她这个平凡人都有快要被灼伤的感觉。
她不敢找父母亲讨论小弟的异能力,也不敢和任何一个人谈起,因为她曾经看过小说、电视,好像拥有超能力的人会被捉去解剖,她不想要失去小弟,所以她除了守口如瓶外,更千交代万交代他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一个人他会“读心术”的事,甚至要他发誓,还拿了一切她所听过的可怕故事来恐吓他。
可是纸依然包不住火,不知道为什么父母亲竟全知道了这个秘密,并以他为间谍监视防范对方,然后在半年后的一天终于爆发了酝酿许久的战争,并协议离婚,从此让他们两姊弟分住两地,直到方愉将要死之前。
“小扬,你好吗?”看着多年不见的弟弟,方愉瘦骨嶙峋的面容上出现了难得的笑容。
“姊……”方云扬沙哑地叫,由于父亲对母亲积恨过深,所以全力阻止他与母亲,甚至于姊姊见面或联络,直到昨天父亲含泪的叫他到医院看姊姊后,他才知道姊姊已是癌症末期的病人。
“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她瘦小枯干的手握住他的。
“记得。”他知道她说的是有关他“读心术”的事。
“保护自己知道吗?”她虚弱地告诉他,“还有,替我孝顺爸妈,尤其是爸爸,如果我死了他就只剩你一个亲人,而妈妈还有陈叔和我们同母异父的弟弟,爸爸却只有你,好好孝顺他知道吗?”
他没有回答,而那夜,在世界上方云扬惟一在乎的人,年仅二十岁的方愉死于髓质癌,他也正式地离开了在他九岁之前还称得上家,这些年却犹如冰库的牢笼。
十五年 后
浓雾笼罩大地,霓虹加深了迷蒙整个夜晚。
街道的那头突然发出了摩托车的狂啸声,在下一秒钟只见朦胧雾气间射出
了一道、两道,然然在刹那间照亮整条街道的车灯,而他就那样跨坐在一台全黑,并有贴着恶魔骷髅的重型机车上,领袖着将近三十人的车队。
他过长的黑发被风吹散披散在肩上,有种让人抗拒不了的狂野气质,深邃炯炯有神的眸子,配上那张冷凝却俊美的脸庞却有着令人忍不住战栗的邪恶气息。他是一个神秘、深不可测的男人,即使认识他已有十年的朋友也没人能抓住那对深邃眼眸下的任何一丝思绪。
他的名字没有人确切的知道,而所有认识他的人,不管是车队的朋友,酒吧、舞厅、或者道上的朋友,全部都叫他方哥,即使年纪明显比他大的人也不例外,因为那不只是一种称号,还是一种尊敬,一种任何人也无法逾越、挑衅的气势。
方云扬十六岁离家出走后,开始以打工方式赚取一切生活所需,而第一个工作就是在机车店当学徒,也因此喜欢上机车这种能带领他狂飙的东西,而且从未因别的喜好而放弃它。当了两年学徒后,他以十八岁成年之姿开始在电动游乐场当起少爷,打架的身手就是在那儿立下基础的。后来他曾在PUB里上班,所以学了一手高超的调酒术与舞技。
因为他待过的地方都属于龙蛇混杂处,认识的人面也广得让人瞠目结舌,他的朋友有政府官员、有商业尖兵、有平民百姓,当然也有为非作歹的黑社会人士,然而对他最有帮助的无非是商业尖兵,至少他是从他们那儿学来各种财经知识,以至于玩起股票和外汇,钱滚钱,让他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随心所欲,不必汲汲营营以赚取生活所需。
二十二岁开始正式玩股票和外汇的他,一开始便胆大心细地将身家财产全部投资进去,一年内赚回百倍的回收额,从此他每回赚得的金额以五五分帐,一半投资一半存进帐户内,据他上回看帐本,上头的金额似乎已到八位数字的样子,他在想,是否该考虑买几间店或几间房子来降低存折上的数字,免得哪天哪家银行倒了,他会流浪街头。
但话又说回来,要赚钱还不简单,他根本就没把那些钱放在眼中,要不然也不会看着他位数一个个往前移,却从未去动它转投资之类的,更不用说他身上八年以上的老骨头摩托车,和身上的破牛仔裤、T恤,以及每天以吃路边摊裹腹的生活。
老实说他喜欢现在的生活,无拘无束,我行我素,住在每天有人帮他整理房间的旅馆内,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多少人求都求不到,他根本没有理由拒绝它不是吗?
他的嘴角轻挑起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以双手控制机车让它滑行到路边,而身后的车队也在他的带领下减了速度,最后全部停在一间霓虹闪烁不已的PUB入口处。不消多久,全部的人便相继地尾随他进入PUB,消失在入口的阶梯间。
邾松婕拉了拉颈部
的衣领,缩了缩露在冷空气中的脖子,天使般的脸蛋正头痛地拧紧了眉头,当然她不是真的在头痛,呃,或许也有这么一点头痛的迹象啦,不过让她拧眉的最大因素是找不到落脚处,神呀!她若再找不到一间肯收留她的旅馆,她今晚铁定会冻死街头的。可是她已经连续走了五条街,能问的饭店都问了,就是没有人愿意收留她,不,或许说收留它来得恰当。
坐在街灯下的公共座椅上,她小心翼翼地将大衣的拉链往下拉,而露出大衣外那颗毛茸茸的小头,正是只小狗。
这只小博美不知是走失还是被主人抛弃了,孤零零的挨在街道墙角边发抖,路过的人视而不见的走过它,稍有注意到它的人也只是蹲下去逗弄两下便起身离去,最可恶的人则没事踹它两脚以示自个儿的高兴,天知道他们是天生有虐侍狂还是怎么的,一只可怜的流浪狗也碍到他们了,非得出脚欺负它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