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界一向诡谲多变,谁也不知道明日之星会是谁?谁也不知道今日红星明日是否仍能受到欢迎?在艺人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隐藏的往往是颗忐忑不安的心。然而即使演艺界是如此的波涛汹涌,却少有艺人舍得放弃耀眼的舞台,下台走回平凡的生活。
可惜世事难预料,即使舍不得耀眼的舞台,在新人辈出的压力下,许许多多禁不起考验的明星依旧被新人们取而代之,不得不面对现实的含泪挥别演艺界,从此销声匿迹,不再有人提起。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而新人笑,旧人只能哭吧!
“兄弟”出道七年,是由一对亲兄弟所组成的双人团体歌手。哥哥殷介毅二十六岁,弟弟殷介恒二十四岁,两人一般高、一样帅,却有迥然不同的两极化个性。他们一个热情、一个冷淡;一个邪气;一个却正直;一个绯闻不断,一个却有演艺界圣人的圣名。他们俩是亲兄弟,这委实让人难以置信,然而当他们在台上表演时,两双眼睛却有着相同的眼神,就像野狼般锐利的眼神。
“兄弟”甫一出道即因出色的外型而倍受瞩目,然而他们成名的原因除了外型姣好之外,实力更是一个令人否认不了的事实,他们能歌善舞又兼作词、作曲,想不红好像也不可能,这也难怪在出道七年,新人辈出的演艺圈内,“兄弟”受欢迎的程度能历久不衰,而且每每发片便几乎囊括唱片界所有的第一名,当然所拥有的奖项更是不在话下了。
“兄弟”是真正的巨星,一颗备受瞩目、闪亮无比的超级巨星。
第一章
“安可!安可!安可……”
巨蛋内的安可声几乎大到掀了巨蛋的屋顶,然而昏暗的舞台上却依然空无一人,台下的人们更疯狂了,用力的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嘶声的呐喊着他们的名字。
“兄弟!兄弟!安可!安可……”
就在众人沸腾的狂叫之间,一个吉他声在喧嚣声中脱颖而出,刹那间全场掌声、尖叫声轰声雷动,“兄弟”的殷介毅与殷介恒由舞台后方缓缓的走上舞台,殷介恒弹奏吉他,殷介毅则手握麦克风。
“为各位带来这首‘走了,就别再回来找我’。”
殷介毅略带沙哑的性感嗓音经由麦克风传遍整个巨蛋,然后那首永远的压轴再度在众人耳边响了起来——
曾经以为我们有过山盟海誓
曾经以为我们的爱能永远不渝
你却轻易离去 揉掉碎了我的心
不愿想你 我放纵自己
不愿想你 我欺骗自己
爱你 不爱你 只有我自己知道
想你 不想你 只有我自己明了
但面对你的无情我只想对你说
走了 就别再回来找我
走了 喔——就别再回来找我
……
“老大,我要走了。”一下舞台,殷介恒立刻换下华丽的舞台装,匆忙的对殷介毅说道。
“你又不参加侍会儿的庆功宴了?”殷介毅放下嘴边的矿泉水瓶问道。
“不要告诉我你会去,老大。”将T恤下摆塞入牛仔裤里,殷介恒抬头挑眉笑道:“还有,我的衣服可以借你的女伴乔装用,但是你得负责将它们洗干净。”他说着皱起了眉头,“我讨厌她们身上的臭味沾在我衣服上。”
“臭味?人家身上喷的香水一瓶可是好几千块耶!你竟然把它形容为臭味?”殷介毅既无奈又好笑的摇头道,“这也就难怪喜欢我的都是成熟的性感女人,而喜欢你的却只有小女生了。”
殷介恒耸肩笑了笑,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歌迷都是小女生,因为比起那些装模作样、老把自己化成妖精样的女人,他本来就比较喜欢纯真、自然,完全不会粉饰自己因而表现出最真实一面的小女生。
“我走了,记得别将女人带回家污染了屋子里的空气,还有要记得帮我洗衣服喔。”
“介恒,外面歌迷很多,小心被认出来。”殷介毅叫道。
“放心,我会翻墙出去不会走正门的,倒是你自己要小心点,我们已经够出名了,实在用不着再制造徘闻引人注意好吗?”殷介恒调侃的对他说道,然后朝他挥了挥手后,随即压低顶上的帽子,缩了缩脖子,小心翼翼的避开所有工作人员,走向事先探过的路线方向。
天空一片漆黑,在乌云与街灯的掩映下看不到一丝月光或星光,殷介恒由建筑物侧门摸了出来,毫无阻碍的找到他在围墙边所做的记号,他的摩托车正停放在墙外的街角边,现在只要他翻过这道围墙的话,今晚剩下的时间他就自由了。
仰头望着比自己身高还高的围墙,他必须伸直手臂才够得着墙缘,这对一般人来说要翻过去的确是高难度,但对他这个以翻墙为逃生技能的人来说却是小Case,只见他双手一勾,手臂的肌肉才偾起,人已翻过了围墙往下跳。
“啊……”
然而一个惨绝人寰的惨叫声却在他屁股撞到一个物体时响起,殷介恒不用想、不用看、不用听便知道自己撞到东西了,而他身下那柔软、会叫的垫子……呃,那不是个垫子,而是个人,他当然知道,只是老天!翻墙翻了几百次,从未“突错”的他这回竟然去压到人,老天!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恶兆呢?
“对不起,你没事吧?”他忙不迭的移身离开被害者,站起身来冷静的朝对方道歉。
对方在呻吟中动了动身子。
还会动,没昏过去,那表示一定无大碍。哇,好佳在!幸好自己不是正面冲压到他,要不然他若昏过去的话,自己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哇,好佳在!殷介恒表面冷静,暗地里松了一口大气。
“对不起,我以为这条死巷在这半夜该不会有人……你没事吧?”他伸手扶起对方,冷静的再次开口道歉,毕竟从头到尾错的人都是他,没有人走路时会不向前看而向上看的,所以他也只有道歉的份了。
“有事。”对方回答。
“嘎?”原本已经确定对方没事的殷介恒吓了一跳,不过却不是因为他说了“有事”这两个字的原因,而是对方的声音竟娇嫩得像个女人。
“有事!”傅隽恩站起身,双手扶着差点没被他撞散的腰骨咬牙吼道。戴着鸭舌帽
始终低着头的她第一次抬起头来,面对着在看到她那张精致的脸庞而瞠目结舌的殷介恒,“你这混蛋!你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不仅撞得我全身疼痛,还坏了我的好事,你这个大混蛋!”她怒不可遏的突然揪住他衣须,仰视着他咬牙怒道。
“你是女的?”看着怒火高炽的她,殷介恒忘了平常该有的冷静,面容反而呈现瞠目结舌状,他简直不敢相信他压到的竟是一个女人“老天,他该负起责任继续道歉,抑或立刻拔腿就跑,因为女人……哪个女人在看到他时不尖叫、不缠着他签名或直接向他倒贴的?他原本想跑,但是傅隽恩怒火高炽的面容与吼声却阻止了他。
“废话,你这个大混蛋!坏了我的事就算了,你竟然还敢怀疑我的性别,你这个大混蛋!”傅隽恩怒气冲冲的摘下头顶上的鸭舌帽,被她卷藏在帽中的乌丝刹那间一泻而下,披露在她肩上、脸庞边,将她原本精致的一张脸衬托得更加动人美丽,即使她现在脸上的表情是气冲冲的。
“你……”殷介恒盯着她,不敢相信她刚刚竟然骂了他。
“我怎样?”她像头母狮子般不动的瞪着他吼道。
“你真是女人?”没有一个女人在看到他时不尖叫的,她真是个女人吗?抑或是个人妖?所以才会无视他的魅力。
“你还在怀疑呀!”对他不可置信的语气,傅隽恩按捺不住怒气的一巴掌打在他胸口上,再顺道揪起他的衣衫,将他拉向自己对他咬牙迸出声,“怎么样,难道我这样子还不像个女人吗?你给我说清楚!你这个大混蛋!”
她粗鲁的姿态让殷介恒愣了一愣,与她近距离的凝视了半晌,他突如其来的指着自己朝她问道:“你不认识我吗?”
他处之泰然,丝毫没有一丝怒气或者露出惊吓、怯懦表情的反应让傅隽恩觉得自己很无聊,因而顿时松开揪住他衣衫的手,退后一步站。
“你很有名吗?我为什么要认识你?”她瞄了他一眼,对他的问题撇唇讽刺道。
她的回答让殷介恒再度愣了一下,他皱着眉头喃喃自语的说道;“也许是帽子的关系。”他摘下头顶上的帽子,认真的等她尖叫出声,然而什么都没有。也许是街灯太暗了些,让她看不清楚他,他再忖度着,然后也不知道自己是基于什么样的心态,他第一次面对女人时自报姓名,“我是殷介恒。”
“然后呢?”她一脸你有毛病的表情看着他。
“你真的不认识我?”他不敢相信。“你是不是长期住在国外,最近几天才回台湾的?”他问。他以为“兄弟”的知名度该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程度,如果不的话,那至少像她这种年纪的女生也该知道他才对。
“我在台湾住了二十一年,一步也没踏出去过!”
“那……那么你家一定很穷,买不起电视、收音机、音响……”
“去你的!你家才穷哩,你这个神经病!”瞪着他,傅隽恩再也受不了的叫道,转身就走。
“等……等一下!”见她就要走,殷介恒忙不迭的伸手捉住了她的胳臂,再次瞠目指着自己慎重其事的问她,“你是真的不认识我?”
“我有必要一定要认识你吗?”傅隽恩非常不耐烦的瞪他反问道,然后突然之间一道灵光在她脑中闪过,她顿然瞠大双眼,刚刚他提到的都是大众传播的工具,如果她家真那么穷买不起电视之类的东西,那么……
“你终于想起来了是不是?”见她面露异色,殷介恒抑制不住的露出了一抹俊俏的笑意,松开了捉住她的手。
“你……你该不会是通缉犯吧?”她急遽的向后退,一脸防备的表情看着他说道。
笑容僵在殷介恒脸上,他呆若木鸡的瞪了她一会儿,然后就这么突如其来乐不可支的大笑了起来,“我?通缉犯?哇哈哈……通缉犯,哈哈……我是通缉犯……哈哈……”他笑到整个人曲在地上直不起身来。
看着他的反应,傅隽恩大概知道自己的推测是错误的,不过即使他不是个通缉犯,与神经病也相差不会大远,看着他,她忍不住念他了一句,“神经病!”随即转身离去。
这次笑到几乎要断气的殷介恒没再伸手拦她。
怒气冲冲的走离那个神经病,傅隽恩忍不住在心中咒骂着。该死的!今晚差那么一点点就能跟踪到黄伯毕与他情人幽会的秘密所在,要不是从天上掉下来一个神经病压到她的话,这件委托案件在今天就能结案了。哦!去他的,希望黄伯毕刚刚没注意到她的叫声,而对黄太太起了怀疑,那时候……
可恶的!她绝对不能再失败了,如果再砸坏了这个委托案,想必叔叔以后便再也不会让她接手任何一个案件,而要她回家乖乖的听爸妈的话安分等着嫁人……不行!不
行!这怎么行?她一定要努力获得大家的认同才行,她要加油、加油、加油!
为了成为一个优秀、受众人所肯定的名侦探,她一定要加倍努力才行,她一定要加油!
一哭、二闹、三上吊。感谢古人发明了这可笑的绝命三招,更感谢傅家长辈们抵不过她令自己想吐的表演,让她又博取了他们一次的同情,得以改用这回的委托案件见真章,决定她的去留,真是阿弥陀佛。
不过想起来还真是气死人了,从小在书上看多了什么重男不重女、女人无才便是德的这些歧视、压抑女性的书之后,她便发誓一定要当个女强人,让那些大男人、小女人们知道,男人能做到的事女人也能做,女人是绝对不会输给男人的,所以她虽是个女儿身,但向来在人前都表现出她最坚强勇敢的一面,从不哭闹,但是这回却为了……
可恶!要不是碰到那个大混蛋、那个神经病的话,她一定能完成上回的任务一雪前耻,并在叔叔的侦探社内立稳脚跟从此受到重用,也让旁人不敢再藐视她。但是,偏偏……可恶的!如果她这次的任务再失败的话,不用他们噱她,她也没有面子再侍在叔叔的侦采社里了,因为经过了那场众所瞩目的丢脸哭闹剧之后,她怎么可能还有脸回去见人呀?除非这次任务圆满达成,否则的话……可恶!她发誓这次一定要成功。
“一定要成功!”傅隽恩霍然高举紧握的双拳大叫一声,吓坏了走在她四周的人们,而她却士气正高的完全没有发现。
再次复习她早已熟记在脑中关于这次主人翁孟广伯的资料,与孟太太所提供他照片上的长相,她信心十足的将资料塞回背包内,朝早上预约好的美容院走去。听说孟先生最常出没的那间PUB最会以貌取人,通常只要守门人看不顺眼的女人,他们不管任何理由,一句话就让人进不了PUB大门,所以她得为自己过分中性的穿着打扮改变一下,免得被拒绝在门外。
孟先生本名孟广伯,现年三十三岁,因为生就一张讨喜的娃娃脸,所以看起来就像个甫出大学校门的社会新鲜人,也因此他时常仗着这项优势四处欺骗纯情小女生的感情,而将结婚十年的老婆和孩子丢在家里不闻不问。
根据孟太太的说法,距他上次回家至今已有三年多的时间了,所以在心灰意冷的现在,孟太太根本不求他能回心转意,惟一的希望就是与他离婚,但为了害怕争不过小孩抚养权的问题,她希望侦探社能帮她搜集不利于她先生的证据,好让她能成功的离婚还能继续拥有自己的孩子。
嘿嘿嘿,这个任务不算太难,而且只要她能达成这次的任务,叔叔就得无条件的承认她的实力,让她永远待在他的侦探所里,直到她厌了、倦了,再也不想玩侦探游戏为止。哇!光想到这,她就兴奋得快要受不了了。
现在她就姑且忍气吞声,让那堆狗眼看人低的臭男人瞧不起一阵子好了,等到这次任务一完成,以后要让他们心服口服还会没有机会吗?嘿嘿嘿,她傅隽恩什么优点没有,向来就是能屈能伸,她……
“OK,大功告成。傅小姐,你觉得这样怎样?还满意吗?”
造型师的声音突如其来的钻入她耳间,勾回了她冥想中的思绪与注意力,她回神第一次将目光投射在前方镜中,看着改变后的自己,而第一个冲入她脑中的感想便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