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我们不去检举你……」
他无所谓的笑了一笑,不打算告诉她,他有与她一样的特权。
「既然学校的课都跷了,不介意再跷一次吧?」他指着他们的目前所在地。
「啊?」冯羽桑和巴箴同时张大嘴巴。
这家伙疯了不成?这是他的演奏会呀!他走了谁来唱戏啊?
三个人在开场前三十秒溜了出来,可以预见的是陶曼莎那又气又急的泼样。
「我们去看Fairy Penguin。」坐上他的车后他才开口说出地点。
「那在维多利亚省耶!」巴箴首先发言。
「我们只想跷音乐课。」冯羽桑可不想陪这个疯子一起去那么远的地方。
「我跷了一场演奏会!」他提醒她们他的损失。
「那你也实在太OG了!」冯羽桑又捉到机会训他。
他转过头,「什么是『OG』?」
「就是『恶质』啦!」巴箴用台语告诉他。
可想而知,他不懂。
***
在维多利亚省的菲力普岛,成群的神仙企鹅布满沙滩,短短肥肥的神仙企鹅摇摆着身子,一步一步向前走着。
菲力普岛西北方的夏地半岛,是神仙企鹅的最大栖息地。这种身高三十七公分,体重一公斤左右的企鹅,是全世界所有企鹅中,体积最小的一种。
冯羽桑和巴箴在几年前来过这里,短脚肥肚的企鹅还是一如当初的可爱笨拙。冯羽桑心里突然升起了嫉妒之意;嫉妒企鹅仍然那么悠哉无忧,上帝——不公平。
「Cola。」他突然挨近她身边,「那些短脚肥肚的家伙跟……巴比Q很像。」
她先是一愣,看了一眼跟企鹅玩在一起的巴箴,接着噗哧笑了出来。
「喂,你笑起来很好看嘛。」他又说,口气里没有温柔,只有霸气。
她微微脸红,接着瞪了他一眼。一会儿,又换上一张清莹笑脸,「你长得也不错呀!八刀眉,日月眼,玄田鼻,牛生嘴,木目耳,长得实在是非凡绝伦,无人能及啊!」她煞有其事的说。
他笑了起来,笑得让她觉得很愧疚。对于她的「赞美」,他开心得像个得到糖吃的小孩,虽然他不懂她所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原本在跟「同类」一起玩的巴箴走了过来,刚好来得及接收冯羽桑对他的「赞美」;一时控制不住,大笑特笑狂笑乱笑,总之笑得差点断气就是了。
她怎么会不知道冯羽桑的个性?更何况这句话当初还是由她巴箴传授的耶!想想,八刀眉,日月眼,玄田鼻,牛生嘴,木目耳,拆合后就是「分明畜牲相」呀!
噢,她开始有点同情起罗奇这个白痴来了。
他漂亮的眼睛微眯,射出两道冷冷的目光,轮流在冯羽桑和巴箴身上转。最后,他冷冽——其实是丢脸羞愧的目光,停滞在冯羽桑脸上。
冯羽桑没来由地打了个冷颤,嗅到了极度的危险因子,她缓缓退后,「嘿,别……」
他只是很狡黠、很邪恶的笑着,「那天,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我都敢了,何况,现在只有巴比Q……」
她惊吓地瞪大眼睛,「别……」
不知是他速度太快,还是她动作太慢,总之,她来不及阻止那降临而下的吻,就这样,第二次在别人面前,他视若无睹的夺走她的吻。
噢,可恶!
***
「走开啦!别跟着我,走狗!」冯羽桑气嚷嚷的拍掉巴箴的手。
「别这样嘛!」巴箴又拉了拉她的手,结局也仍是一样。
饭店的走廊上,两个东方女孩;一个生闷气,另一个在后面当哈巴狗。
罗奇不肯带她们回家,并有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
一、既然来了,又这么远,就多玩几天再走。
二、他要是今天回去会被陶曼莎骂得很惨,得等她气消了再回去。
三、明天还是有他的课,她们还是会跷课;既然如此,就待在这里别回去。
四、他要跟冯羽桑培养感情。
发表完他的高见后,冯羽桑又气又羞又跺脚,正想一口回绝,孰料巴箴竟连声答好,「好呀好呀!我们也很久没有这么玩过了。」
根本没人顾虑到她的意愿,所以她一直生着闷气。
罗奇找到一家还算豪华整洁的饭店,她逮着机会,否定了他订两间房间的决定。「三间房,巴比Q会磨牙!」
巴箴疑惑的呆在那里,她几时会磨牙的?怎么没人告诉她?
冯羽桑这样做自然有她的用义;其一是教训巴箴的不忠不义,其二是花惨罗奇的荷包。
巴箴的手又拉上她的,她不厌其烦的拍开,一边转头对她训斥:「滚开!」
巴箴委屈的垂下头,「我只是要告诉你,他来了。」
她抬头就看到罗奇好整以暇的站在她后面,带着一副饶富兴味的表情。她想开溜已经来不及,而巴箴则一溜烟跑回自己的房间;刚才,冯羽桑的眼角余光好像瞟到巴箴在贼笑……
「你脾气好像不怎么好。」他微微蹙眉地发表他的意见。
「那要看对什么人。」她没好气的回答。
「对我呢?」他又逼近她,一股浓烈的刚强气息在她身边蔓延。
她又惊又慌的退到墙边,背抵着墙。
他眯着眼,「你怕我?」
她小心地咽了口口水,「你知道就好。」
「我不是坏人。」他试着化解她的恐惧。
「我也不是白痴。」
他疑惑地不解,不解地疑惑,「坏人跟白痴没关系吧?」
她顺水推舟,「对,没有关系,所以我们最好保持距离。」
是这样吗?他还在解题当中。
「喂!」她突然出声喊他。
「嗯?」他抬起头,用一双湛蓝的眼瞧着她。
她慌乱的避开他的目光,「你明天就送我和巴比Q回去。」
「为什么?」他脸上有着明显的失望。
「我……讨厌看到你!」她鼓起勇气脱口而出。
「为什么?」他脸上的失望更深了。
「你每次都……」她不好意思说出他每次动不动就吻她,虽然她每次都一边反抗一边气恼一边陶醉。「很讨厌!」她终于找出了这个形容词。
他轻笑,盯着她乌黑柔顺的长发;正当她纳闷时,他忽然伸出修长的手指撩拨她半垂在前胸的发。他把她的发缠在手上,一圈又一圈,再放开。
「我喜欢你的长发。」他又说了一句跟上句搭不上的话,或许因为她的发自然飘扬,也或许因为那是属于她冯羽桑的发;总之,他喜欢。陶曼莎那头一个月染一次颜色,一星期换一种或卷或直或短或长或翘的乱七八糟头他就不喜欢。
她推开他的手,却又因肌肤相触而悸动。「肤浅。」
他换了好几种表情,像是不相信她的回答,「我以为你知道。」三级失望的表情出现在他脸上。
「知道什么?」她要早知道就逃了呀!
「知道我对你的感觉呀!」他惊讶的瞪着她,「你不知道我喜欢你吗?」
「喝!」完了,三魂七魄被他这么一搅、她这么一叫全散光了。
狗屁!这算什么表白?还理所当然的以为她应该知道……噢,白痴!
看到他的脸又凑近,她连忙岔开话,「你……又没说。」
「你也没问呀!」
「关我屁事!」
「没关系……」他不在意的耸了耸肩,「现在你知道就好,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履行情人义务。」说完,他在她额上印上一吻,道了声晚安,便迳自回房睡觉。
只剩她留在原地,被告知荣誉当选了他的情人……
***
第3章(2)
绵长二千多公里,南起班达堡海岸,北到新几内亚边缘海岸,是世上最大的活珊瑚群的大堡礁。这里有丰富而珍贵的天然资产:四百种珊瑚,还有一千五百多种鱼类。
澳洲绝对是美丽的。
冯羽桑绝对是生气的。
罗奇绝对是霸道的。
巴箴绝对是助纣为虐的。
一路上,罗奇非常自然的揽着冯羽桑,让她想闪也闪不掉。而巴箴则是不时的贼笑,冯羽桑气得涨红了脸。
「嘿,你看那些鱼。」罗奇指着那一群色彩鲜艳罕见的鱼类,冯羽桑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立刻被那群悠游美丽的鱼吸引住了目光。
良久,她才开口:「我以后不再吃鱼了。」
她一说完,巴箴和罗奇便开始紧张。冯羽桑一向心软慈悲,看到这些鱼后她就不再想吃鱼了。
「还好,猪长得不怎么可爱。」巴箴低声道。
但是,罗奇和巴箴还是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才说服她「吃鱼的小孩会变聪明」的定律。但是,为了安全起见,罗奇打消了原本欲带她去看绵羊的念头,免得她以后连毛衣都不敢穿。
后来,他们决定去库伦宾保护区看五彩缤纷的鹦鹉和懒洋洋的无尾熊Koala,因为冯羽桑没有吃烤小鸟和熊掌的习惯。
在他送她们回家后,冯羽桑在睡前迷迷糊糊的发现,她好像不怎么「讨厌」罗奇了……
因为睡着了,暂时失去思考能力;不然她会发现,在她个人的逻辑观念里,不讨厌其实是等于喜欢的。
***
冯羽桑将近两个星期没有看到罗奇,她没跷课,但他也没来上课。她发现自己有些怅然若失,这是最糟糕的。
巴箴在耳边哈拉,她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一颗心全为了那个菜头家伙而乱。
「你去睡觉啦!」她烦不胜烦的戳了戳巴箴,已经十一点半了,巴箴的嘴巴仍像机关枪似的叫个没停,内容无非是:吴奇隆最新专辑中的某一首歌她很喜欢,而且听来就像是为她做的。
「噢!多令人感动啊,他把情意,从那遥远的台湾,飘洋过海传递给我。」巴箴认真而陶醉的望着窗外,那表情就像她已隔了重洋,看到吴奇隆站在阳明山上向她招手。
冯羽桑受不了的拿枕头蒙住巴箴的头,「花痴!花痴!花痴!」
经过一番挣扎,巴箴探出一张嘴巴,「你看,门铃响了啦!嘿嘿,在台湾叫作报应,在澳洲叫作天谴,吴奇隆来修理你了。」
冯羽桑捶了她一下后才放开她,迳自下去开门。一拉开门,便看到了此刻最不可能出现的人——罗奇。
她还没从惊吓中反应过来,他已经上前拥住她,并吻上她的唇。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把想说的话,全都寄在吻里,深深地传递给她,他并惊喜的发现,这是她第一次全心全意的承受并回应他的吻。
就在天旋地转间,两造当事者忘了对方以外的事物,包括两双没来由的注视;一双是跑下楼来的巴箴,另一双——当然不会是刚好路过的野猫,而是跟踪罗奇而来的陶曼莎。
陶曼莎一直躲在暗处不曾现身。她看到了那个让罗奇迫不及待想赶回来见面的小女孩。
她冷笑。十九岁,对二十八岁的罗奇来说的确是太小,依罗奇的个性,他适合像她这种三十岁、成熟独立的女人。
然而,她明显的感觉到那女孩的危险性;因为专情的罗奇,对玩弄女人这套没兴趣,尤其是像冯羽桑这种心智发育未完全的小女孩。
或许,对于冯羽桑她该有所警惕——
***
「你是谁?」冯羽桑问着眼前这有点面熟的女人。
陶曼莎高傲的睨着小她一个头的十九岁女孩,眼神里有太多不屑与鄙夷。「显然你记性不太好,我是Ricky的经纪人,你的债主——陶曼莎。」
冯羽桑终于想起来了,但不知道她所说的「债主」意指为何。
陶曼莎逸出一抹冷笑,「你弄坏了我一支价值不菲的长笛,希望你还记得这件事。」
「哦!」冯羽桑终于想起了她的泼辣,「我赔你呀!」
「那是Ricky的,你自己去赔给他。」
「他怎么没跟我要?」
「他要了你也还不起。」陶曼莎眼中的嘲讽之意更深了,「那是一支用再多钱也买不到的特殊长笛,岂是用钱可以买到的?冯羽桑,看不出来你这么肤浅、低俗。」
冯羽桑用力的吸着气,怒瞪着眼前的女人,要不是看在她是罗奇的经纪人份上,她早发火了;可是她现在的样子也跟发火差不多呀!
「你知不知道Ricky是谁?他是乐坛的传奇,数一数二的音乐才子,他的身价超乎常人的想像;你以为他真的甘心待在你那所小学校教音乐?」陶曼莎笑着摇头,「那是他无聊时所玩的一个游戏,像他这样的音乐才子,是应该站在表演台上接受众人的掌声及喝采的,岂是站在讲台上面对你们这群小孩子?」她故意加重了「小孩子」的语气,提醒冯羽桑与罗奇之间的距离。
冯羽桑有些难过,陶曼莎的话跟罗奇所讲的完全不一样。因为想认识她、接近她,才到她所就读的学校教音乐,是罗奇的说法。
「怎么会差这么多……」她喃喃自语道。
「你知不知道他前两个星期去哪里了?」陶曼莎没忽略她黯然的神色,「他去了另一个学校教音乐,因为他遇到了另一个女孩。」
冯羽桑不能思考的愣在原地,眼神无助而茫然。陶曼莎突然被拉开,「你跟她说了什么?」罗奇凶神恶煞般的问。
陶曼莎冷冷的看了两人一会儿,「说我该说的话。」不等罗奇开口,她即转身离开。
冯羽桑的大脑还是留在停格状态,连罗奇吻她都没感觉。
「Cola!」罗奇把她抱到沙发上坐下,抱紧了纤弱的她想传给她温暖,但她依旧冰冷。罗奇开始担忧,一股不祥的感觉从她身上散出,在他体内蔓延——
彷佛过了一世纪那么久,冯羽桑才伏在他怀里哭了起来,抽抽噎噎地:「不要骗我……」
「我骗你什么了?」他靠在她耳边问。
「她……陶曼莎说……」
他又气又急的打断她,「曼莎到底跟你说了什么?你别听她的。难道你宁愿相信她也不相信我?」
她迟疑了一会儿,「不是……的……」最后索性将整个头埋在他肩窝里,而心里已释怀许多。
他摇头叹气,无法理解为何她小小年纪,心思却如此敏感细腻。女人哪!
他又开始玩弄她的头发,随手拨开她额前的一小撮浏海,赫然发现在她白皙无瑕的脸上竟隐盖了一道细长却深刻的疤。他的手指抚过那一道疤时,明显的感觉到她的颤抖。
「这疤怎么来的?」他纯粹是关心,绝不是想探掘她的隐私。
「……别问。」她讷讷的喃声道。
他不解她为何退缩,但他以为这道隐藏的伤疤,必曾带给她很大的伤痛,及至现在仍抹灭不去。
经由他的撩拨,她蓦地又想起那来自冯靖柔的恶毒诅咒:生生世世得不到爱、幸福和婚姻!
一股沁骨的寒意向她袭卷而来,不由自主的,她打了一个寒颤,在这温暖的春末。
「你冷吗?」他问,口气里的担忧多过一切。
她紧紧圈住他,在他宽阔的胸膛里寻求温暖。她不寻常的反应令他无法漠视,他抬起她的小脸,「Co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