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谚垂眼看着杯里的酒,嘴角微勾,低声嘲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来的,这不是正好和你口中的女孩不谋而合。”
“我又不是今天才认识你,你心里想什么我都明白,何必苦中作乐呢!”
Ken忽然停下手中的工作,盯着陈明谚瞧。想他第一次认识明谚大约是在一年多以前吧?那天他喝得烂醉如泥,在PUB里与其他客人吵了起来,甚至还打了很惨烈的一架;当然,打输的是醉得几乎不省人事的明谚,当时他出面替他解围,最后还送他回家,就因为如此,两人成了好朋友,而自此,每日明谚喝酒一定控制得刚刚好,绝不过量。
而几乎不谈过去的明谚,从来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不了解他的人,必会让他的外表蒙蔽,而Ken却是看得出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只是明谚不愿透露而已。
他把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朝Ken低唤:“再给我一杯。”
对他来讲,啤酒这东西喝再多,是怎么也醉不了他的;然而,就只有一点最麻烦——尿多。
该死,他又得起身上洗手间了。
离开吧台,他缓缓朝左后方走去。他高挺的身躯和帅气的外表,引来一些装扮时髦的女子侧目。
其实会到这儿来的男人和女人,多半是来寻求刺激和快乐,要不然就是来消磨时间的;当然,明谚也是这些人其中的一位。
“哈 !”
一位浓妆艳抹,身穿细肩紧身短裙的女子,突然从位子上站起来,向迎面走来的明谚打招呼。
明谚停下脚步,愣了下,才说:“你是……”
眼前这位女孩大概二十来岁,装扮时髦,脸上画了个大浓妆,眼帘上了浅蓝加上亮粉的眼影,粗黑的眼线把眼睛衬托得益加大又圆,但是看起来有些不自然,脸颊上刷了桃红色腮红,而嘴唇则涂了亮橘色的口红。
“你不记得我了?”女孩笑开了嘴。“我是丽莎啊!”
说实话,他真的不记得她。到这儿钓上的女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大部分是随便哈啦认识的,但他大都忘了对方长什么样?或者是叫什么?不过,既然这位小姐这么热情地唤他,他会试着从脑海里想想看的。
“喔,丽莎!”他恍若忆起似的指着对方笑道:“我们……”
“你想起来了。”丽莎兴奋地说:“你知道吗?那晚过后,我真的好想好想你,我每天都到这里来,就是希望能再见你一面。”
虽然他还是不记得她,但是听完了她的话后,他则暗叫不妙。
他到这里是来找乐子,并不是来谈情说爱的;对方愿意的话,就快乐一晚,但他有个原则,上床后绝对不亲、不摸,事情一了就各走各的,彼此谁也别记着谁,这是他订定的游戏规则。但是像丽莎这种女人,以他灵敏的观察力瞧来,分明就是喜欢上他了;看来,他不能再跟她牵扯下去了。
“呃……对不起,我还有事得离开一下。”他并没有说谎,他本来就要到洗手间小解的。
“你去哪里?”丽莎抓着他的手不放。好不容易找到他,就怕他又不见了。
“我……”他拉开她的手,指了指胯下的地方。希望借尿遁成功。
丽莎垂眼瞧了一下他所指的位置,霎时明白似地笑了下。“你该不会见了我就兴奋了吧!”接着她竟一手罩住他的重要部位。
他连忙跳开。不会吧!这个女人这么直接,他得快点走人才是。
“你误会了,我要去……”
“你放心,我这儿已经准备好了。你要什么颜色?有蓝的、粉红的,还有紫色的呢。”丽莎从皮包里取出好几包颜色鲜艳的保险套。
天哪!这女人是想男人想疯了是不是?身边带着这么多保险套;虽然他是有戴保险套的习惯,但是也不必这么心急吧!
“我要去洗、手、间。”他拧着眉,索性明讲了。“喔,是这样啊,那我在这儿等你。”丽莎稍稍敛了下雀跃的心情。
等吧,尽量等吧!明谚随便丢了一个笑脸给她,便朝洗手间走去。这种三八女人,他若再跟她上床,他就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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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洗手间出来,明谚为免招惹到那个叫丽莎的女人,故意绕道从另一边走回吧台。
就在这时,他无意间曾见独坐在玻璃窗边的一位女子。她的手支着下颚,眼凝望着窗外,仿佛外头的景色有多美,连PUB里喧嚣的气氛也动摇不了她似的。
他随着她的眸光望向窗外,暗淡无光的夜色,只有寥寂的几盏路灯相伴,有什么好看的?
他记得她。那个忘了拉裤拉练的女人,好像也是采婷和呈宇的朋友。瞧她一个人失魂落魄的样子,像是心事重重,而他这个人最爱交朋友了,不如过去跟她打个招呼。
“嗨,一个人?”
慧珊猛地抬起头来,脑海里闪过一个坏坏的笑脸。“是你。”
“还记得我,不错!”可见他的魅力依然不减。“有事吗?”她垂首喝了口饮料,不太想搭理他。尤其一瞧见他那副帅气的脸庞,就联想到被他嘲笑的那一幕,真的很丢脸耶!
“瞧你心情好像不太好的样子?”他拉开椅子,坐在她对面。
“我的心情好不好关你什么事?”这个人真无聊!
“你说这话就太伤感情了,好歹你我都是采婷和呈宇的朋友,何必把话说得那么绝呢!”他还是那副笑脸。
“抱歉,我和你不熟。”她没给他面子。除了自己心情恶劣之外,也不想和他说话。
“不熟没关系,混久了,自然就熟。”他瞅着她,轻扬了一个迷死人的笑脸。
无赖!她暗自低咒。
“我想一个人静静,你可以走了。”她继续看向窗外。
“少唬人了!想静一静的话,就不会来这种地方了。”他嘴角微扬,一副很肯定的口气。
仿佛很了解她似的,一语就道破她的心。她害怕一个人待在家里,那种感觉太闷太孤独了,她总会胡思乱想,尤其想到与前男友分手的情景,更会伤心难过,所以才会选择这里,借着这儿的热闹,掩盖自己空虚的心灵。
见她半晌说不出话来,他接着说:“不过,我能体会你的心情。”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看得出来她失恋了,故意嘲讽她?
就在她拧着眉头,想回斥他时,只见一名辣妹朝这个方向走来,并且娇声嚷着:“人家找了你好久,原来你在这儿。”
明谚一听这声音,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那个三八女人丽莎,他连头都懒得回就说:“小姐,你认错人了,我正在跟我的女朋友约会,请你别打扰好吗?”
慧珊听得一头雾水,正要问明之时,那位小姐又开口了
“你胡说!你怎么会不认得我?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
“我说过了,我正在约会,请你走开好吗?”明谚不闪也不躲,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说话。
“你好无情,难道那一夜的缠绵你都忘了?”丽莎嘟着嘴,无法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居然不认识她了。
“够了,一切到此为止。”他话里的意思很明显,除了要丽莎马上住口外,还要她停止说出那纯粹是两厢情愿的一夜情。
“我明白了,你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是吗?”丽莎看向一直坐在一旁的慧珊。
新欢?有没有搞错!她林慧珊虽说失恋一阵子了,但也还没饿到需要抢人男朋友来充饥的地步吧!
而那个钟呈宇也真是的,竟然说他没有女朋友,还想把他介绍给她,真是够了,好在她对他也兴不起什么兴趣,否则这下不就亏大了。
“这是怎么回事?”慧珊冷眼瞪了明谚一眼。“亲爱的,你听我解释!”他很自然地脱回说道。
他真是皮在废,竟敢这样叫她。慧珊突然站了起来,朝眼前的一男一女训道:
“两位,你们的事我不想知道也不想管,抱歉,我没空陪你们唱戏!”语毕,拎起皮包扬长而去。慧珊离去后,明谚也站了起来,无奈地耸了下双肩,接着将双手插入裤袋里。
他暗自分析。女人嘛,像林慧珊这种美丽与智慧兼具的女人,最难搞定;而一直站在他身旁的那位,则是一脑袋豆腐渣,最容易摆平。
才想着呢,瞧,她又来了。
“走啦,我们找个地方聊聊。”丽莎拉着他的手,硬是不放开。
他对她微微一笑。“乖,你先到门口等我,我结个帐随后就来。”
丽莎一听,高兴地跳了起来。“好,我先到门口等你,你要快来喔!”守在门口,看你往哪儿逃。他再度给了她一个迷死人的微笑。“快去吧!”
见那个三八女人走出大门后,他走向吧台,向Ken说了几句话后,便由后门离开。
他可不笨,那种女人来一次就够烦了,他可不想再来第二回合。
走上大街,夜风袭来寒意更浓,他缩了缩脖子掀高外套领子,大步走着。
再孤独,总得回家吧!
第二章
农历年刚过完,采婷和钟呈宇便约了慧珊到KTV唱歌。
这天距离上回采婷向慧珊介绍男友算起,大概又过了一个多月。
这期间,慧珊仍然是郁郁寡欢。没有男友的她,除了工作、春节假期回屏东老家之外,其它时间总是一个人待在台北租来的家里。采婷看在眼里,所以趁着假日就约了她出来唱歌,一解烦闷心情。
包厢里有人正唱着歌,迟到的慧珊还没进去就听见了,没想到一进包厢,赫然发现除了采婷和钟呈宇之外,竟然连那位讨厌的陈明谚也在里面。
“嗨!快坐呀!”采婷挥了挥手。
孰料,慧珊一看清状况,转身就要走人。
“你干嘛?”采婷一个箭步上前抓住慧珊的手腕。“怎么你才来,连坐都还没坐,就要走了?”
“你没告诉我那个人要来。”慧珊背对着包厢里头低斥。
“你说谁呀?”采婷一脸疑惑。
慧珊将眼睛瞟向右后方。“就是那个没礼貌的人。”
采婷顺势望过去,立即明了慧珊指的是谁。
“小姐,你有风度一点好不好?人家是应我和呈宇的邀请才来的,你别不分青红皂白就说人家,真是的!”
“我又没说他不能来,我只是……”慧珊替自己找了个借口。“我只是另外有事,不能和你们唱歌了。”
“少来,你根本就是在说谎。”采婷一把拉住慧珊,硬要把她拖进来。
“放开我啦,我不想见到他!”每次碰到他,总有意外发生,她可不想再有任何意外光临她身上了。
采婷和慧珊杵在门边,拉扯不休。登时,只见明谚忽然走过来站在慧珊面前,嘴角浮上一抹坏坏的笑,朝她打了个招呼:
“嗨!我们又见面了,坏脾气小姐。”
当然,倔傲的慧珊也不输人后,回了他一句:“是呀,我们又见面了,没礼貌先生。”
两人一来一往,挑衅的意味浓厚,分明就是慧珊口中的相克,看得采婷不得不赶紧开口:“慧珊说她要走,我想留她下来,你快帮我劝劝她。”
“哦?”明谚定眼瞧了下慧珊。“你该不会是见了我就怕,所以选择第三十六计。”
“什么意思?”这个人真奇怪,自以为眼大家多熟,老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有毛病!
他单手支着包厢外的墙,坏坏一笑。“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什么?竟然说她是因为怕见到他,所以才想逃!
她霎时明白了,仰着头,开口就说:“谁说我要走了?”语毕,径自走进包厢里,选了靠内侧的位置坐下。
钟呈宇见状,笑着说:“还是明谚厉害,三句话就把慧珊搞定。”
“是呀!连我这个好朋友都说不动她,可见他多有魅力。”采婷向明谚笑了下,跟着附和。
明谚嘴角一扬,坐在钟呈宇的身旁。“我自己怎么不觉得。”
慧珊倏地从沙发上跳起来,叫道:“拜托!我留不留下来,关他什么事!而且我也看不出他有什么魅力?”
“哦?你大概还不太了解明谚,”钟呈宇双眉一耸,浅笑道:“在公司里啊,明谚可是最有女性缘的,尤其一些年轻女孩见了他,那真是完完全全拜倒在他的西装裤底下,无一幸免。”
“呈宇说得没错!”采婷跟着附和。“据我所知,公司里就有好几个女孩暗恋明谚呢。”
“够了,够了,”明谚喝了口饮料,眼底含着笑意,淡道:“别再说了,我可不像你们嘴里说的那样,你们再这样吹捧我,我可要飞上天了。”
慧珊坐在一旁,非但对明谚的帅气不表认同,反而嘴角一撇,不肩道:“人长得帅有什么用?你们想想,一个男人若没礼貌又没水准,加上又不懂得尊重女人,我就真的搞不懂了,这种男人有哪点值得人家喜欢的?”
这些话摆明了就是在说明谚。如果这时他还能笑得出来,那表示他的风度真是太好了。
“真是很不幸,就是偏偏有人喜欢我的外表,而且不是一个,也不是两个,而是一大堆女人,你说,那是什么原因?”他嘴边含着笑意,举起杯子继续喝了口饮料。
“依我看啊,那些女孩都肤浅得很,只注重外表,全不重视内在;她们全都不懂,要认清一个男人,他的心才是最重要的。”慧珊往沙发椅背一靠,看也不看他一眼。
“你了解我的心吗?”明谚垂眼低笑。
“我……”她倏地住嘴。见过他两次面,今天是第三次,她又了解他多少呢?
“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干嘛了解你呀?”不服输的她,总得要在嘴巴上赢过他才行。
两人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看得采婷和钟呈宇担心不已,本来想撮合他们的意思,也在这时打了退堂鼓。
“你干嘛这么冲?人家明谚也没说什么。”采婷轻声斥责了身旁的慧珊。
“我也没说什么啊!”慧珊双手一摊,一副无辜之态。其实她就是故意不给他好脸色看。
钟呈宇见气氛不太好,想转移大家的注意力,于是朝大伙叫道:“唱歌,唱歌!慧珊你刚刚才到,先点几首歌唱唱吧。”
“对啊!刚才我们连唱了好几首歌,就属明谚唱得最好了。你也快表现一下吧!”采婷赶紧夸赞明谚一番,看能不能博得慧珊的好感。
瞧采婷说得口沫横飞,好似那个痞子多会唱一样,若真是这样,她可要好好秀一下,怎能输给他呢?
“好啊!”慧珊翻了下桌上的点歌簿,随即输入几首歌曲代号。
未久,电视萤幕出现了她所选的歌曲,是张惠妹唱的“别在伤口洒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