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个热得教人汗流浃背的大晴天。每到夏季,就是游芝兰最感头痛的季节了!
“芝兰,你还好吧?”许娜娜看著白著一张脸的芝兰,十分关心的问,就怕她身体有什么不适。
“哦,没事,只是有点热。”游芝兰露出个娇俏可人的微笑,向好友保证自己身体无恙。“你看,我一滴汗都没流,没事的。”她葱玉般的纤纤玉指轻轻地拂过额头,却没有一点汗渍。
“不流汗才危险。”林波笙喝了口自备的开水,同时从保温瓶中倒出了点,沾湿了手帕,将湿透的帕子递给脸色惨白的游芝兰。“你这个样子最容易中暑。”
“是吗?”游芝兰接过手帕,轻轻地覆在脸颊边,试图降低点热度。“也许吧。”她看向满身大汗却依旧精力充沛的许娜娜,不禁同意了林波笙的话。
夏天——她想起这两个字,就不禁轻叹了口气。
她不是不爱这个季节。
瞧,湛蓝的天空、轻浅的白云、缤纷的色彩……这是夏天美好的一面啊。如此丰富的季节,教她怎能不喜爱呢?
只可惜,她怕热,极端的怕热。虽不至于出了冷气房就香汗淋漓,可那三十来度的高温总教她头晕目眩,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
如果可以,她会躲在荫凉处,以自己的方式赞美、欣赏这充满活力的季节!
但是,今儿个就算她身在荫凉处,也阻挡不了那一阵阵袭来的热浪的荼毒。
“唉,要是希倩也能来多好。”她口中的希倩,在她们还是高中生时,就嫁给了个有钱的阿都仔。
许娜娜躺在由朋友特地从缅甸带回来的草席上——她自称这草席比任何床铺都来得舒服——有一口、没一口的啜饮著运动饮料。
“的确。”向来谨言慎行的林波笙同意她的说法。“要是她在的话,我们至少还可以沾她的光到贵宾休息室里吹冷气。”
今天,是她们就读大学的运动会,由于她们选读的系不同,自然无法时时刻刻聚在一起;而现在正好是中午休息时间,她们才由自个儿的系中来到这个小小的集会地。
“芝兰啊,你可以叫你爷爷打个电话给校长嘛,”许娜娜睁著圆亮的双眼,满怀希望的看著游芝兰,“那我们明天的中午休息时间,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到贵宾休息室吹冷气、啃瓜子了。”
“这……”游芝兰有些为难兼无助地说:“这点小事不好麻烦爷爷……而且要是让人知道了我的身份……”
游芝兰的爷爷不是别人,正是执政党中最具影响力的大老人物之一;而游家除了在党中占有一席之地外,自家的企业在台湾业界中也可说是具有呼风唤雨的力量。
念高中时,接近她的不是一些别有用心的女孩子,要不然就是一些冀望从她身上得到好处的人……除了眼前这两位好友,和早已经嫁人的佟希倩外,她真的找不到能推心置腹的好友。
因此,上大学时,她一直要求家人不要对学校施加压力,给她某些特别待遇。她想像一般女孩子一样,享受大学生活和难得的自由,当个普普通通的游芝兰,而不是党国大老游振东的孙女,商界闻人游浩文的女儿。
“娜娜,你别为难芝兰。”林波笙这话一出,打断了许娜娜的奢望。“你别忘了,芝兰的身份不宜曝光。”
“哎呀,人家只是说说嘛!”许娜娜嘟著小嘴。“而且我看芝兰热得快得病了,再不找个温度低于三十度的地方降温,我看她准中暑。”
“娜娜,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想我还撑得住。”游芝兰那古典雅致的精致面容上,露出一丝淡然的笑容。这么一笑,让同为女性的许娜娜看呆了。
“芝兰,你确定不去当我妈的模特儿吗?”许娜娜坐到她跟前。“你知道的,我妈一直很希望让你穿著她设计的新娘礼服,到米兰的时装发表会上走一圈,让那些个阿都仔看看什么是真正的‘东方美人’。”
“我没伯母说的那么好。”听到好友这么盛赞她这张父母给的容貌,她反倒有些许的羞赧。
“芝兰,你真的长得很漂亮。”打著心静自然凉的准则,林波笙的话能少则少,不过听到这个地方,她也忍不住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而且一年比一年美,现在的你用空谷幽兰四个字来形容,是再贴切也不过了。”
“波笙,连你都取笑我。”她红著脸、低著头,直觉认定这两个好友在拿她寻开心。
游芝兰认为自个儿长得根本没她们讲的那么好,若真要比姿色,她倒觉得波笙那冷然的优雅气质,以及娜娜那精巧可爱的小脸,都比她要美上许多。
“我向天发誓,我们绝对没取笑你!”向来行事夸张的许娜娜作势要向天起誓,惹得游芝兰连忙拉下她那高举的双手,及时捂住她准备下重誓的口。
“好了,我们别谈这些了嘛。”游芝兰决定转移话题:“波笙,今年暑假你要做什么?”暑假快到了,谈谈暑假计划准没错。
“我吗?”林波笙侧著头想了会儿。“没做什么,在家里睡觉、看看书吧。”前提是,那连烦她三个暑假的男人没出现的话。
“那你呢,娜娜?”游芝兰听完她的答案,转过头来看著又躺回草席上的许娜娜。
“只要不去什么米兰、巴黎之类的地方,哪里都无所谓。”其实许娜娜最想做的,莫过于效法林波笙在家里头睡大觉;不过她有预感,她爸妈绝不可能放她一个人在家里头睡大觉的。
“倒是你,芝兰。”她突然想到游芝兰是她们三个人当中最不耐热的。“你要出国避暑吗?
”台湾的夏天,不管到哪里都热!
“不了,今年我不想出国。”游芝兰轻摇螓首。
其实游氏家族家大业大,只要世界上任何一个喊得出名称的避暑胜地,大概都有他们游家的产业在,只是,她已经厌烦于那种与世隔绝、同时还要忍受身处异国时的孤寂……不了,今年除了台湾,她哪儿都不想去。
“可是台北市一到夏天又闷、又热,你又不喜欢待在冷气房……”
“我听我妈说,我们家在南投山里有栋别墅,”山区的气温没有平地高,同时空气也好很多,她想,她会喜欢那里的。“我今年打算住在那里。”
“南投……”林波笙似乎想到了什么事情。“芝兰,如果不麻烦的话,我想和你一起到你家别墅住些时日。”等那个男人没时间缠她的时候,再回台北。
“当然,我欢迎都来不及。”
此时,远方的钟声响起,通知这躲在帐篷下休息的三个女孩,该是回到各自系上的时候了,于是就在她们讨论完各自的暑假计划后,她们收拾著自己带来的东西,互道再见……而,夏日的脚步也随著这一声道别,悄悄地、悄悄地走近了……
第一章
银灰色加长型房车以平稳的速度,穿越绿荫浓密的小径,一路由山脚向林荫的最深处驶去。
所经之处,轻轻扬起了黄褐色的尘埃,任其恣意夹著轻风洒落在如茵的青草上。游芝兰是这豪华房车里唯一的乘客。不耐冷煤所制造出来的气味的她,禁不住按下了电动钮,让那具有反射及防弹效果的玻璃沉到车窗里。
她深深吸了一口来自森林特有的芬芳的新鲜空气。这舒畅的感觉,让她禁不住扬起了嘴角,素纤的玉手缓缓拂开掉落额前的发丝。
“夏天。”她不疾不徐地吐出这两个字,仰著脸看向沿路笔直参天的树木。“好美。”
是啊,夏天的确是个美好的季节。
湛蓝无垠的晴空、带著富南国气味的微风,万物在热力四射的艳阳下,显现出比任何季节更多浓烈的色彩,点缀了大地,同时也丰富了游芝兰那向来不起波澜的心灵。
的确,夏天,之于她是个美丽又令人欣赏的季节。
只除了——“小姐,”坐在驾驶座的司机,忧心的声音自前头传了过来。“你要不要把窗户升上来——昨天我看气象报导,上头说今天全台湾的温度都超过三十度……小姐,你的身体向来虚弱,受不得热的。”
听到这句话,游芝兰幽幽叹了口气,然后从善如流的将窗户给恢复原位,重新接受冷气的虐待。
她真的爱夏天,真的!但是,她的体质耐不得热。通常一般人在三十度的温度下,顶多是汗多流些、水多喝些……但她不同。
从小,只要温度计上的指针一超过三十大关,她的脸色便会像颗熟透的苹果,呈现红艳的色泽。当她的脸色反应了身体过热的警讯时,若不即时设法降低温度,那么接下来,她的身体便会像个过热的锅炉,随时都可能爆炸。
为此,她的学前教育完全是聘请专任教师,在游家位于阳明山上、占地超过一千坪的豪宅中进行。
到了进小学的年纪后,将她保护得滴水不漏的家人,送她进了圣修女中附设小学就读。
从此,她开始过著一种类似与外界脱离的生活,一直到她上了高中,认识了来自不同生活背景的朋友后,才有了些许的改善。
至于男人……老天!除了自个儿爷爷、爸爸是她所熟知的以外,就连同辈分的堂、表哥们,她都是不甚熟悉。
而接触亲属以外的男性,则是在她上了大学后,才有了些微的开始。
“男人啊……”不知怎地,二十年来她从不曾想过的事情,第一次浮现在她的脑海里。“男人……”她静默了。
大学生活自是多采多姿的,身边的人恣意、尽情地享受青春所带来的特权;这当中,当然包括——爱情。
好不容易,游芝兰这个被家人过度保护的金丝雀,才要开始以自己的步调,去认识与自己不同的性别的人类时,却又被“爱情”这两个字给困惑了。
男人、爱情——这两个可能算是女人一生中最难解的习题,让她在短短的一、两年内,全都瞧见了。
其困惑的程度,比起当初以有限的智慧,得去理解那些看起来简直像是由外太空降临的数学题目,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爱情让人美丽,也教人脆弱——这句话,是有回她不小心从某本家里绝对会禁止她阅读的小说里读来的。
她细细品味这两句话,可却怎么也不明白其中的真意。她对爱情惟一的认知,来自于高中时代便已嫁作人妇的好友——佟希倩。
但是,她从好友身上习来的爱情态度是——“谈恋爱,就是要快乐。”这是佟希倩一惯的用语。“如果不快乐,两个人何苦在一起。”
没错啊,谈恋爱本就该快快乐乐、顺顺当当的——更何况,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快乐呢?游芝兰绝对同意好友的说法。
但是,她从大学同学身上见到的,却又不是这么一回事。
她看见,有人为爱而泣、为情发狂;有的人相爱至深,可却又彼此伤害……这,她不明白啊!
谈恋爱,岂不就是为了让两个相爱的人,能够更快乐、幸福的相处吗?为什么要哭泣,何苦又互相折磨?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游芝兰的蛾眉微微皱起,就连那含波荡漾的星眸,也带著一丝不解。
“这是个很困难的问题呢。”最后,她下了结论。
坐在车子里的她,决定别理这些烦人的问题,现在她要做的是——好好欣赏万能造物主所创造出来的神奇景致;让她能有多些的灵感,能将这些美景给永远留存在她的记忆和画布里。
至于,刚才困扰她的问题,那还是好遥远、好遥远的事,现在的她根本无需烦恼——男人、爱情……还离她好远啊!
但,爱情的来临,就如同未来一样,是不可预测的。谁也说不准,爱情啥时会造访一个平静无波的心房。
也许,一生的挚爱,就决定在目光停伫的刹那间。
???霍翊风赤裸著胸膛,卖力地挥动著手中的锄头,一下又一下,为这个其实已经被妥善照顾的花圃重新翻土。
炙热的阳光,将他厚实的背部烙成古铜的色泽,全身的肌肉随著挥舞锄头的动作,呈现出一种力与美的完美组合的线条曲线。
汗水自他额头落下,滑过他那刚毅、迹近严肃的脸庞。他任由汗水自脸上滑落,那专注的眼神,让人不禁深深陶醉在他那傲然又孤绝的气息中。
就算他仅著一件卡其色的工作裤、打著赤膊,顶著烈日在园圃里辛勤工作,但他沉身散发出来的光彩,却教人只能目不转睛地跟著他的身影移动。
这样的一个男人,不应该只是做著不停翻动花圃里的土的工作,他应该是站在社会的最顶层,享受众人对他无比崇敬的眼光。
“翊风,今天做这些就够了。”吴伯提著一壶青草茶,走向正在花圃里工作的霍翊风。“过来休息一下,喝口茶吧。”
“嗯。”霍翊风放下锄头,接过吴伯递过来的毛巾,用力的将身上的汗水给抹掉。
然后默默地走到树荫下,拿起钢杯,倒了一杯沁凉的青草茶到杯中,仰头一口饮尽。由他的动作,不难看出他是真的渴了。
“翊风,怎么会突然想回来看我?”吴伯点了根烟,享受吞云吐雾的快感。
“没什么,”霍翊风的目光投向林荫深处。“只是想回来看看。”他看著这个曾经在他人生最悲惨的阶段,拯救了他的人与灵魂的地方。
所谓的“景色依旧,人事全非”,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他叹了口气。
那年,他十五岁,一个刚从少年感化院出来的小混混,没有父母、没有前途,就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何在,如果要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再回到街上,当个明天都不知在哪里的社会边缘人,在黑暗与光明的边际挣扎著生存。
有一天,他相准了一个穿著像庄稼汉模样的老头,准备从那老头身上揩点油水。就在下手之际,他发现自己的手被一只看来历经风霜但却温暖的手给抓住。
“年轻人,”这只手的主人,就是他今天的猎物——吴伯。“缺钱的话,我可以给你,但是不要偷东西。”他甚至连音调都是平稳自若的。“要是失风被捕的话,你这辈子就全完了。”
年少的霍翊风听到这句话,生平第一次,他哭了!
不是为了担心会再被人给抓进少年感化院,也不是为了今天若是空著手回去,会被老大给拳打脚踢。
他哭,是因为,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人会关心他——关心一个在街上混、没爹没娘的野孩子!
而霍翊风的一生就从那日开始,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吴伯收养了当时年仅十五岁的霍翊风,将他带回南投的山里,给他一个算不上富裕,但却衣食无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