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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大人物  第1页    作者:葆琳

  楔子

  窗外奔驰过一辆叫卖面包的宣传车,天空飞过数只宣告春去秋来的燕子,远远地还夹杂着孩童在附近公园玩耍的喧闹声,但这些都无碍于沈醉在计算机画面中,正逐字逐句敲打着键盘的李梓旻。飞驰的思绪像是一波波的狂潮,早已将她的魂魄带往另一个海阔天空的世界。

  在那世界中,她彷佛是握有生杀大权的天神,主宰着那世界中的一举一动。

  「少华说,冒号,上引号,妳是我生命中最可贵的奇迹,逗号,请别离开我,惊叹号,下引号。她感动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逗号,说不出一句话来……」喃喃自语的李梓旻歪了歪头。「不对不对,这样子接不下去,她一定得说些什么才行。现在就该原谅这家伙吗?还是再多纠葛一下呢?」

  碎碎念着,按着退格键,将原本的句子删除后,她继续朗读着:「困惑的江宁宁不知道少华的话里有几分真实,逗号,她能相信他吗,问号。」

  停下手,蹙起两道秀丽的眉毛,梓旻咬咬下唇,咕哝着:「为什么不能相信他呢?江宁宁,妳前面不是被他整得死去活来的,现在好不容易人家改邪归正了,妳却不给人家机会,万一错失真爱,妳这辈子就再也嫁不掉了喔!」

  想了想,又猛烈地摇摇头。「不成、不成,绝对不能原谅他,那家伙太可恶了!也不想想自己干过什么好事,这么简单就要江宁宁原谅他,那全天下的女人都会被男人给看扁了!对,不可以原谅!」

  昏黄的夕阳斜照在泛着桃红的激动小脸上,李梓旻双眼闪烁着决心地敲打下:「她回想过往种种,逗号,忽然醒悟自己过去对他所付出的爱,逗号,原来只是一场误会,句号。」

  就在梓旻大功告成地举高双手想欢呼的时候,房门未带任何警告地被开启。

  「小旻,该吃饭了!我已经喊了妳上百次,妳到底要不要吃啊?」母亲大人不悦地站在门边。「妳看看妳,房间乱得像个猪窝一样,把丢得满地的纸整理一下行不行?长这么大了,连整理自己的房间也不会吗?」

  「妈,我拜托妳,不要在人家工作的时候,一声不吭地跑进来啦!妳这样会打断我的灵感,害我写不下去!」不知讲过几次了,但母亲每次却都照样闯入,让梓旻吓一大跳。

  「哈!妳那也叫工作吗?成天就知道写些无啥小路用的东西,是能赚几毛钱?到现在还不是靠家里在养妳?等哪天妳像J.K.罗琳一样,写出几本能赚上一辈子不愁吃穿的世界名著后,再来跟我呛声!」

  梓旻张大嘴,还想反驳之际,母亲已经撂下一句:「妳再不下来吃饭,就没有晚餐吃了,自己看着办!」

  砰!房门还被大力地甩上。

  「J.K.罗琳在没成名前,八成也受过这种鸟气吧!」唉地大叹口气,梓旻瞟了一眼屏幕,挣扎在「填饱肚皮」和「继续写」的魔鬼双选择中。

  唔……离结局还有三章,就算不吃不喝,手气再顺,也不可能在今天内完成的,为了「遥远」的路途着想,还是先下去吃饭吧!

  恋恋不舍地把计算机关上后,梓旻伸了个懒腰,动动麻痹的双腿,随手把一头三天没洗的长发用橡皮筋简单地圈在脑后,起身离开房间。

  还没有走到楼下的餐厅,已经听到底下传来的热闹喧哗,里头还掺杂着一个令人怀念的声音。梓旻倏地张大了眼,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楼梯底下。「小哥真的是你!你回来啦!」

  「哟,我们的大作家登场了呢!」笑吟吟的男子,推推秀气的银框眼镜说:「怎么样?我不在的时候,写了几本书啊?」

  「小哥!」高兴地抱住排行老三的哥哥李梓仁的脖子,梓旻嚷着:「为什么要回家也不通知人家一声?我都不知道你回来了!妈,妳好过分,刚刚怎么不跟我说?」

  「哼!妳一窝在计算机前面,就六亲不认,还管谁回不回来啊?」向来毒舌又不赞成女儿走这行的李母,逮到机会就损女儿两句。

  梓旻缩缩脖子,吐吐舌说:「小哥不一样啊!自从他调到台中的法院上班后,人家已经好几个月没见到小哥了。」

  母亲摇摇手上的饭杓说:「行了,别抱着妳小哥不放,快点坐下来吃饭。」

  「妈,没用的,小旻一见到她小哥,就像是蜜蜂见着了蜜,她哪还肯放开他啊!从小到大,她最死缠她小哥不放了!本来我还在想,小弟被调到台中去时,这家伙肯定会像金鱼屁股的粪一样地黏着他不放,一路跟到台中去呢!」排行第二的姊姊李梓家插嘴揶揄道。

  继承母亲一板一眼性格的长兄李梓国咳了咳。「吃饭的时间,请不要口出秽言,家家。」

  「拜托,金鱼的粪算是秽言吗?全天下的人天天都得做这件肮脏事,难道你不上厕所、不排便的啊,大哥?那得赶紧去看医生,检查一下,说不定你的肚子里少了普通人该有的五脏六腑,成了没心没肺的机器人了!」论牙尖嘴利绝不输人的李梓家,满面堆笑地回道。

  「一个堂堂的大学生物学系讲师,开口闭口都是这么没水准的话,那些被迫听妳讲课的学生,真是浪费了学费!」一撇嘴,李梓国瞇眼蔑视道。

  扬眉。「很抱歉,我可是系上最受欢迎的讲师。现在的年轻人才不像哥哥那样食古不化。真不愧是天天泡在办公室里头猛算帐,视线狭隘的会计师,讲出来的话活生生是民国三十年代的对白!」

  「恕我提醒妳,方才这句话已经侮辱了全天下的会计师。没有我,妳是个连怎么报税都不懂的白痴!」

  「我是白痴,那你就是白痴的哥哥,也没什么好神气的!」

  兄妹俩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的烟硝味开始窜出之际,李母一声:「叫你们吃饭不吃饭,那么全都不许吃,给我放下筷子,去墙边罚站!」登时让争论不休的两人闭上嘴巴,有效地终止争端。

  李母叹了口气,看着桌边四名儿女。「你们喔,一个个都长这么大了,为什么没有一个肯成家呢?都到这把年纪了,还让我这个做妈的看着你们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实在太不象话了。」

  梓旻做了个苦瓜脸,对身旁的梓仁说:「又来了,妈千篇一律的『训话』。」

  「嘘,妳就让妈说完她想说的,等会儿她就会气消了。」

  是啊,到那时候饭菜也凉了!

  梓旻知道母亲非常担忧兄姊们迟迟不肯结婚的问题,但老实说,这年头像大哥这种到三十三岁还未婚的人,比比皆是。二姊虽然逐渐步入熟女阶段,可是二十九岁的她行情还是很好,追求者一只手还数不完,根本不必担心。至于小哥嘛……刚刚到法院实习的菜鸟法官,现在光是熟悉工作都来不及了,哪会有时间谈论婚嫁?

  所以母亲根本说了也是白说,纯粹是倒霉了所有人,得正襟危坐地听五脏庙合奏一曲「饥饿交响曲」罢了。

  唉唉,早知道这样,就继续写下去了。气氛发展得正好,只要女主角的骨气冒出头来,那么男主角一定会大惊失色,彻底醒悟自己过去……

  「……旻……梓旻……李梓旻!」

  「小旻!」

  被推了一把,梓旻从沈思中惊醒过来。「哇!要干么?」

  只见母亲幽幽地叹了口长气,兄姊们则摆出看笑话的脸色,只有小哥同情地伸出援手说:「妈,妳也别生气,小旻不是故意要发呆的。可能是灵感之神刚好找上她,所以才会没听到妳在喊她。」

  「什么灵感之神?写那种没营养又赚不了几毛钱的东西,还不快点放弃,早早转行算了!我可不是为了让她成天窝在家里,只知道守着那台计算机,才培养她到读完大学的。到现在连点象样的收入都没有!」母亲转头朝着梓旻说:「趁现在还年轻,快点出去找份有前途的工作吧!」

  「我不要!」梓旻嘟起嘴。「我就是喜欢现在的工作,现在这样就很好了。」

  「好?哪一点好?比起妳的哥哥姊姊,我看妳才是打算一辈子不嫁人,留在家里做饭桶吧!妳这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工作只面对一台计算机,要去哪里找结婚对象啊?妳再继续做下去,迟早会变成没人要的老处女!」

  「妈,这么说也太过分了。」梓仁拍拍梓旻的肩膀说:「工作不见得一定要赚很多钱,但是却要适合自己,而且能发挥自己的才能,从中得到成就感,这才是最重要的嘛!是不是?小旻。」

  「还是小哥最懂我!」梓旻借花献佛地挟起一块醉鸡放到梓仁的碗中说:「我替未来成千上万的书迷感谢你!」

  「哈!小旻又在作白日梦了。妳会有成千上万的书迷,那大概要全世界的小说都消失了,才有可能。」

  「二姊,我哪一点得罪妳了!」梓旻才开口抗议,客厅里的电话铃声便中断了这话题。

  「还不快去接电话,小旻。」梓家不客气地说。

  身为家里的老么,最大的「弱势」就是不能「反抗」哥哥姊姊们的「命令」。「知道了,我去接就是了。」

  悻悻然地离开桌子,梓旻走到客厅,拿起话筒:「喂?这里是李家,你找谁?」

  『梓旻,是我。』

  听到出版社编辑的声音,梓旻马上求饶地说:「啊,张姊,不好意思喔,稿子今天还没有好。对不起、对不起,我知道已经过了约好的期限了,但是我只差一点点,再给我两天……不,一天就好!」

  『嗯,没关系的。那个……我是有另一件事要告诉妳。』

  「另一件事?」听到向来温柔的编辑说话声变得沉重,一抹「不祥」的阴影突地笼罩在梓旻头顶。「是不是稿子出了什么问题?」

  『……事情,有点复杂。』编辑在话筒彼端叹了口气,接着说:『其实是妳半年前出的一本书……《天才小娇妻》,还记得吗?』

  「嗯,记得啊!那本书怎么了吗?」

  『……南部有位书店老板,因为出租那本书而被检举,说是触犯了刑法第两百三十五条的妨害风化罪,被警察给捉了呢!』

  「咦?!」

  犹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震得她头昏脑胀。梓旻现在终于明白,「祸从天降」指的八成就是这种情况吧?成千上万个「为什么?」哗啦啦地在脑中乱窜,眼前则是不断地浮现「牢笼」的景象……

  为什么?那不过是本很普通的古装幻武小说,为什么会有人因为这样而被捉呢?

  不,如果那本书有问题,那么要捉的话,不是应该捉我这个作者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第一章

  「妳真的要这么做啊?」

  午后的台北街头,一条林立着政府重要机关的绿荫大道上,两名女子形迹可疑地躲在树旁交谈着。

  「我看算了啦,旻旻。反正也不是妳被捉,不是妳被关,妳干么强出头,跑来这儿静坐抗议呢?万一真被警察捉去关了怎么办?」扯着长发女子衣袖的,是一名留着俏丽短发,身穿香奈儿裤装的年轻女子。

  「不行!这是做人的道理。书是我写的,真有问题来找我嘛!可是今天他们不捉我,却跑去捉可怜的书店老板和出版社,这算什么?」额头上绑着「抗议」布条的李梓旻,一脸气愤地拿着预备铺在地上的纸箱说:「我又没有妨碍交通,不过是在新闻局大门口对面的人行道上静坐抗议罢了,这也违反了什么国家王法不成?」

  「可是……」看看左右,幸好周遭颇为空旷无人,她们还不至于引起多大的注目。「旻旻,妳都不会觉得这样做很丢脸喔?虽然现在人还不多,可是到了下班时间,一定会车水马龙,每个路过的人都会看到耶!他们一定会笑的,一个女孩子家坐在这边抗议……妳不怕被人家指指点点吗?」

  「我是在做对的事,有什么好怕的!」

  动手把纸箱拆开来,在树下铺好,接着梓旻还拿出两个大大的抗议牌,摆在纸箱前面的地上。

  「阿芷,妳不用勉强陪我没关系,要是妳觉得丢脸,那就回家去吧。不过我是不会罢手的,除非社会大众正视这个问题,否则我要一直静坐下去!」

  「妳是在开玩笑的吧?旻旻。」看着好友脱下鞋袜,真的摆出一副要「长期抗战」下去的姿态,王芷秋露出一张苦瓜脸。

  「这种事怎么能开玩笑呢!」嘟起嘴,梓旻举起牌子,盘腿坐在铺平的纸箱上。「既然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没能力扔鸡蛋、撒冥纸抗议,那我坐在这边总行了吧?我要为自己的创作摇旗吶喊。就算在别人眼中是件小事,可对我而言这是生死之战!」

  哑口无言的王芷秋搔了搔头,叹口气,也跟着脱下鞋子。「去,把妳的尊臀让过去一点!虽然我是不知道妳干么这么坚持,但是朋友都说了这是『生死之战』,那我不两肋插刀、舍命陪君子行吗?我可不想当见死不救、十恶不赦的大罪人,就陪妳坐一会儿吧!」

  梓旻一笑。「真的不用啦!妳那套香奈儿万一被弄脏了,我还得帮妳出送洗费耶!」

  「送洗费不算妳的,可是晚餐一顿是跑不掉了。」

  仔细地拍干净自己要坐的地盘,王芷秋一边咕哝着、一边坐下说:「天啊,我真不敢相信自己会做这种丢脸的蠢事。以前看电视新闻的时候,老觉得那些死老百姓是头脑坏掉,才会在街头上抗争,搞得街头乱糟糟,四处塞车累死人……」

  也难怪芷秋会这么想啦!梓旻认识她已经超过十年了,深知好友在优渥的家庭环境下,显得有些「不问世事」。要芷秋回答各国总理的名字,还不如要她回答世界上百大精品的品牌名称。从大学毕业后,芷秋就在自己父亲的企业中担任秘书的工作,除了接接电话、打打计算机,什么别的事都不必做,就月入十数万。

  像芷秋这种人也跟着上街头抗争的话,那她口中的「死老百姓」……恐怕会气到呕血吧?

  「不好意思喔,我这个死老百姓就是想不开的笨蛋。」取笑着她,梓旻回道。

  芷秋翻翻白眼。「好嘛、好嘛,我收回就是。妳知道我不是故意要……妳是个诚实纳税的好国民,这样总成了吧?」

  虽然家庭环境差异大,但心直口快的好友坦率认错的性格,是她们能维持多年友谊的法宝。

  「嗯,其实我也一样,根本没想过这辈子会有坐在街头抗议的一天。」仰起头,梓旻好奇地观望着对面那座土黄色建筑物的窗户。「不知道我们坐在这儿,里头那些官员会不会注意得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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