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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美女诱玉兔君  第1页    作者:葆琳

  楔子

  我承认自己是个很难搞的女人,个性怪异、喜好怪异,就连长相都怪异……不、不、不,别想歪,我可不是指生了三个鼻子、七个耳朵的那种怪异。本人的相貌可不是老「张」卖瓜,自卖自夸,见过我张彩瑶的人,都称赞我真是生得「俊」啊!

  唉,重点就在于「俊」这一个字上头。

  虽然不是虎背熊腰、虽然不是浓眉大眼,更不是方正下颚的男性外貌,可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我的性别经常被人误认。

  小时候母亲抱着我走在街坊,沿路的老邻居们见到襁褓中的我就赞美:「好个可爱的男娃娃,以后一定会是个万人迷!」

  再大一点,到了幼儿园,小女生们更是经常为了我而争风吃醋,动不动就上演:「阿瑶是我的!」、「阿瑶要和我一起玩!」的戏码,弄得老师巴不得将我大卸八块,分给那些哭闹不休的小女生们算了。

  中学、大学,情况似乎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男生们呢,把我当成哥儿们,把酒言欢、称兄道弟。女生们呢,则把我当成屏幕上美「男」偶像的替代品般崇拜、追逐。

  喂喂,这也太过分了点吧?我即使身材高挑了点、声音低沈了些,但人家我可还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黄花大闺女」一个啊!

  瞧我这细皮白肉,没长半根胡须的下巴;瞧我这前微凸、后挺翘的玲珑身段;瞧我这头漆黑如瀑的长直黑发……我都这样子努力地「矫正」大家的看法了,为什么大家还是不能把我当成娇滴滴的女性对待呢?

  罢了、罢了,我知道原因出在哪里。

  喜欢爬山摄影胜过逛街血拼,喜欢在太阳下流汗胜过泡温泉享受SPA,喜欢动手种植花花草草胜过买花店里冰封、冷冻的花卉花材,这样子的我确实不太像是「一般」的女孩子家啦!

  个性粗枝大叶,脾气又暴躁,加上一忙起来就不修边幅,邋遢的屋子可比蟑螂屋,就算被人家指着鼻子说:「妳这样也叫女人吗?」也只能自己摸摸鼻子,一声不吭地认罪了事。

  没有化妆习惯,没有上美容院的习惯,穿出门的永远是一条牛仔裤加白衬衫,脚上套的不是皮制平底凉鞋就是登山运动鞋的我,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称不上「美」女,顶多被列入「帅」妹的层级,这亦是无可奈何的事。

  连我自己都不由得怀疑,这样的我也有男人敢上门求婚吗?真的有那么个天下奇葩有勇气挑战极限,愿意和我站在红色地毯上,请求神的见证,并且忍受旁边的人指指点点地怀疑他是娶了个「老婆」还是娶了个「人妖」吗?……好问题。

  答案,在今天揭晓。

  现在的我,瞪着镜子里那个「花枝招展」的白衣女子(讲得好像身穿护士服,其实这是件朴素到不行的婚纱),还是再三地想确认,这真的不是一场梦,不但有男人敢向我求婚,而且他还奇迹似地赢得了我的点头同意。

  天啊!我就要做人家的「老婆」了!

  原谅我的脸上露出了相当不雅观的笑容,我很想收敛一点,但是我实在讶异到不能,高兴得像要飞上了天。

  怎么样?是不是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竟能掳获我这个怪异到不行的女人的芳心?

  先别急,这个等后头有机会再慢慢说。

  我还想多对着自己这副难得的「淑女」模样陶醉一下。可惜无论我的摄影技术再怎么高超,要自己拍下自己的婚纱照,难度也太高了点(我可不想拉着裙襬,在相机和阿娜答之间跑来跑去,一边摆POSE,一边按快门),不然我真想要亲手拍下这值得纪念的一刻。

  对了,我似乎忘了提,我现在是个职业摄影师,不过不是开照相馆的那种。我开了间摄影工作室,专门接CASE回来做。从拍摄时尚杂志、美食杂志、旅游杂志的照片,到一些较为专业的汽车杂志、地理杂志都有。就是人家所说的「特约」摄影师的工作。

  走进这一行,是机缘也是命定。

  命定是因为我自幼就在业余摄影爱好者--父亲的带领下,可以说是摸着相机镜头长大的。父亲想拍照的时候,我通常也是一百零一号的头牌模特儿,家中堆满了我从零岁到二十岁的相片。

  机缘则是父亲在我二十岁那年,提早到天堂报到后,他所留给我的那台老莱卡单眼相机,为我拍下了第一张获得摄影比赛头奖的相片,从此打开了我自己的摄影人生,也让我透过镜头仍能感觉到父亲长伴左右的关怀。

  不知道现在爸爸在天上,是否也看到了女儿的「新娘」模样呢?想必父亲也会为我感到开心吧!

  说着、说着,怎么眼眶就红了呢?果然在这种人生的大日子里,性格再怎么大剌剌如我,也免不了哭哭啼啼,泪腺还是比平常要来得发达许多。

  「彩瑶,准备好了吗?」

  糟糕,亲爱的母亲大人在呼唤我了,难道时间已经到了吗?

  「我进来喽……」

  慌忙地把头纱戴上后,我转身面对母亲。

  「阿瑶……」母亲的呼唤里,有丝哽咽。

  我红了红脸颊,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说:「我穿成这样,是不是很怪啊?妈。」

  「傻孩子,怎么会奇怪呢?妈等这一天不知等了有多久、盼了有多久呢!真漂亮,漂亮极了!妳是妈见过最美丽的新娘子!」

  请见谅,在母亲的眼中,孩子永远是最美的,所以千万别怪她说得太恶心喔!

  「来,再过来让妈瞧瞧。」

  我听话地在母亲面前转了个圈,并且按照她的要求摆了好几个POSE。

  「呜呜~~我真是太高兴了,想不到我能亲眼看到妳穿上白纱……」

  母亲大人的泪水真是一发不可收拾。

  「妈,妳哭成这样,好像我嫁出去是个奇迹一样。」

  好吧,说真的,连我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以前我一直认定自己是个跟「工作」结了婚的女人,绝对不会昏了头跳进「婚姻」的陷阱之中呢!

  「妳这孩子一点儿都不懂我有多替妳担心。成天看妳忙着工作、工作、工作,害我以为妳根本就不想让我有机会做祖母,抱抱外孙了。谁晓得,忽然有一天就跑来告诉我,说妳要结婚了!我还以为妳是去绑了哪家的良家子弟逼婚呢!」

  咳咳!我的母亲大人,您怎么能这么说话呢?我只是没发现原来身边竟有如此「良玉」,晚一点开窍而已啊!况且,我一发现他的好,就把他拐到手上了,您还有什么好不满的呢?

  「不过,妈什么都不求,只求你们往后婚姻能幸福。以后妳可得记住,千万不可犯下风大师给妳指点的那几个大忌,这样才能求得你们家和万事兴,幸福到白头的日子。」

  是、是、是,我知道啦!

  我会努力地使出我的蛇缠大功,牢牢地盯住我家这只乖兔子,不让他有机会到外头去拈花惹草就是。

  好啦,我要结婚去了,请大家给我们俩诚心的祝福吧!

  第一章

  仔细想一想,自己似乎并不怎么了解孙约麒这个男人。

  今天的天空阴阴沉沉的,希望别半路不起雨来。

  张彩瑶坐在那张经过无数岁月洗礼,被日晒雨淋到油漆落尽,只剩斑驳椅面的候车椅上,边怀疑着站牌上所写的「发车时间」是真或假,边望着四周彷佛回到民国五、六十年代的乡野风光,想着。

  虽然孙约麒已经帮她工作了三年多,可是彩瑶连他的老家竟是位在这么一座偏僻山林的小镇上都不知道。

  这样看来,我还真是个颇为失格的老板喽?

  不过她敢对天发誓,她可不是刻意要漠视孙约麒,或是不关心他的,只是孙约麒这个人啊……唉,真的是个闷葫芦。

  他不是那种冷漠摆酷、刻意不让人接近的闷,而是那种不管妳和他讲什么,他都会笑笑地点点头,看似很好相处,但是暗地里你已经被他四两拨千斤的太极拳给唬住,根本不知道自己碰了一鼻子软钉子。

  彩瑶自己是个肚子里有什么东西,绝对藏不住的人,说好听点是大而化之,说难听点是……呃……口没遮拦?因此和她熟识的人,都不会妄想要她保守住什么天大的秘密。幸好她也从不喜欢听八卦、聊他人的是非,就是直肠子的性子容易惹得人生气,不过多半也只会气上个两、三天,还没有人因为她的「口没遮拦」吃了大亏进而和她绝交的。

  自己是这种个性的人,所以彩瑶很不擅长面对那种深藏不露,浑身上下都很神秘的家伙。就好比在一场热闹的派对中,看到有人与场子格格不入,冷面在当壁花,令你不知道该不该伸出手去邀舞。说不定,人家就是喜欢当壁花的滋味,到头来,反倒是自己多管闲事。所以,最后你还是只能选择「视若无睹」,不听、不看、不说也罢。

  对孙约麒,嗯,正是这种感觉。

  问了,反正也得不到答案,索性就什么也别问,大家也省去一场沉默又尴尬的对谈。

  彩瑶再次抬起手看看腕表,距离站牌上写的时间,已经过了十五分钟了,可是还不见路上有半辆客运车的踪影。

  难不成,自己是在等一辆永远都不会到站的公车不成?

  早知道会这样,也许当初自己就不要太依赖孙约麒,早早去学开车,考一张驾照,现在就不必痴等这辆「天晓得」何时才会到站的公车了。

  平常的这个时间,自己大概正在工作室内,为今天一整日的工作行程做好事先必要的准备工作吧?

  整理底片、清洁相机镜头、调整相机,这些是她坚持不假他人之手的事。至于摄影场景的架设、灯光、反光板的安排,以前这都是头号助理孙约麒的工作。而自从孙约麒弃职逃跑后,她就接连让其余助理帮忙,可他们每个人都被她骂得狗血淋头,嫌弃到不行。

  别看普通时候的她很好相处,一提到工作,她可是六亲不认的魔鬼老板。不行的东西就是不行,她绝不会说半句模棱两可、让对方好过或是安慰人的话语。为了追求更完美的作品,把手下骂到痛哭流涕,她也可以眉头皱都不皱一下的。

  ……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不到三天,全体助理都竖起白旗。他们反过头来异口同声地威胁她:再不把孙约麒找回来,谁都没办法再干下去了!大伙儿要进行集体罢工,抗议彩瑶工作时「不把人当人看」的行径!

  人家说「众口铄金」,她一张嘴巴,哪敌得过工作室内的七、八张嘴?就算道理上明明讲不通,但眼前她也是骑虎难下,不得不按照大家的要求去做。

  再者……她自己也觉得这年头拥有像孙约麒这样闭着嘴巴埋头猛做事、不论怎么骂也不会跟老板造反、一心一意只想去满足她的高标准需求的好摄影助理,和拥有金山、银山一样贵重无比。她也不愿意失去他,毕竟,谁知道想再找到下一个孙约麒,要等到民国几年?

  所以,她此时可是身怀着全体「彩影」摄影工作室伙伴们的莫大期望,千里迢迢地跑来这个南投的乡野小镇,想要把孙约麒这尊「救人救世的千手观音」再请回去。

  想到出发前大家那种「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压迫目光,彩瑶就不由得从心底发出深深的叹息。

  那些家伙……也不想想,孙约麒可是个连声招呼都没有打,突然间就丢下工作不管,跑回家去、一点责任都不负的落跑助理耶!

  按照道理,我这个老板还想向他索取这段日子害我损失宝贵工作的赔偿金呢!

  居然说什么:「他一定是再也受不了彩瑶姊的无理虐待了!」、「彩瑶姊得负起最大的责任,把他找回来!」、「就算使用美色也没关系,妳色诱他,再要他负起责任,务必得把他再带回工作室来!」……

  七嘴八舌地说了一堆这些没天良的话,实在教人听不下去。

  拜托!我哪一点虐待他了?我承认我工作时是欺人太甚、嘴巴狠毒,但那也只是局限于工作的时候啊!私底下,我哪次对人恶言相向了?况且……要我去色诱他?我耶!我上上下下,哪根骨头像是有诱惑人的本钱了?叫我向人撒娇、抛媚眼,还不如叫我去跳火圈算了!

  说话的人,只需动动嘴巴,也不替必须实行的她考虑一下这件事做起来的难易度。倘若她那么擅长于「拐人」,到今天还会是小姑独处、孤家寡人吗?啧!

  就在彩瑶不满地嘟起嘴巴时,噗噜噜的吵杂引擎声在虫鸣鸟叫的道路彼端响起,一辆姗姗来迟、十分老旧、排放一阵阵黑烟的乌贼客运车总算现身了。彩瑶立刻捉起她爱用了十年的帆布背包,从椅子上站起身,拚命地挥舞着双手。

  慢吞吞的,车子稳稳地停靠在站前,车门嘎吱地敞开。

  「请问一下,这辆车有没有到○○村?」对着车上穿着很「草根味」的驾驶阿伯,彩瑶拉开嗓门问道。

  「○○村?有哇,妳外地来的喔?去那里要找谁?」

  「那边有一户姓孙的人家吗?」

  「孙?噢噢,妳是说那个『山头孙』啊!厚,那妳搭到○○派出所比较近,大概走四十多分钟就可以了,不然从○○村那边的话,再走到他们家可能要一个小时。」

  四十分钟?一、一个小时彩瑶瞪大了眼睛。到底孙约麒的老家,是在怎样的深山野岭里面?青青菜菜、随随便便走个路都要花那么久的时间?吓死人了!

  她该不会是跑错地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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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跳动、左摇右晃的不安定车身里受尽颠簸之苦半个钟头后,彩瑶终于从冷气故障的闷热客运中脱身。

  「小姐,俺跟妳讲的,妳有没有记住啊?看到那栋红红围墙的房子没有?那个就是派出所啦!再从它旁边的那条路走进去,一路上有很多岔路,妳都不要弯进去喔!一定要看到我说的那棵百年老榕树才可以向右转。啊妳如果实在找不到,随便在路上找个人,问他『山头孙』的家怎么走,大家都知道啦!甭担心!」

  「好,谢谢你,阿伯。再见!」她挥挥手,目送客运车缓缓离开。

  由于车上没有几个乘客,驾驶阿伯很自然地和彩瑶聊起天来,所以彩瑶也从阿伯的口中得知了许多有关「孙家」的事。

  最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是,孙约麒的家族在地方上,竟是无人不知的「传奇」世家。不提别的,单是「山头孙」的昵称由来,便让彩瑶相当讶异。「山头」两字是指孙家拥有邻近好几甲地的山头,是这附近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因为放眼望去这个山头是孙家的、那个山头也是孙家的,所以大家就叫他们「山头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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