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呢?”蓝尹妍的笑里有着酸苦的味道,她抬头睨着他。“不管你说得再怎么冠冕堂皇,终究也是个只看得见躯壳的平凡男人而已。什么‘你的性子、你的灵魂才是我臣服的原因,而不是你的容貌。’不过就是个精致的谎言而已。”
目光变得锐利,尹御廷的唇抿紧了。她怎么会知道自己曾经说过这句话的?
“是因为觉得小女孩好骗吗?”冷哼一声,蓝尹妍的脸上有着嘲讽的笑。“莫非这就是你真的相信一个十九岁的女孩,会用小说里人物的名字来当自己小名的原因?可,谁愿意在缠绵的时候听到枕边人喊的是别人的名字呢?更何况,现在的女孩子可是很聪明的。”
邪魅的眼睛眯紧,尹御廷心中疑惑的泡泡越鼓越大。这个问题他之前也曾想过,他的妻子并不是一个不解世事的女子。
如果当初“简瑷”要他叫的“萱萱”其实是这个的话……尹御廷深蹙的眉间有着内心的挣扎。真的有可能发生这种事吗?
他在脑中迅速组织、比较着过往的记忆。第一次见到的简瑷胆怯荏弱,跟报告上的简瑷简直一模一样,但车祸后的简瑷却判若两人——大胆、率真、有主见,还让他一度以为自己的眼光出了错。然而这样的气质,他却曾在眼前这个女孩的身上看过。
还有,她画画的笔触和签名不都和“简瑷”一样吗?
简瑷念的是商科,车祸后却能画出令人欣赏的标准室内设计图;蓝尹妍念的则是室内设计,那时的她,人正陷入昏迷之中……
尹御廷心里强烈的动摇着。如果当初车祸的时候,这个女孩子的灵魂……
这种事可能会发生吗?可若真是的,那简瑷车祸前后的转变就可以有个合理的解释了。
往事如跑马灯似的滑过眼前,尹御廷的眉宇深深的蹙起。
记得新婚的第二天,简瑷就曾经问过他:“如果我说我的灵魂其实不是简瑷,而是别人,你相不相信?”
自己当初的回答似乎是:“现在是科学时代了呢。”
莫非……那时她就在暗示她其实不是“简瑷”?
“我讨厌你的黑色隐形眼镜,它不只遮住了你眼睛原本的颜色,还让你看不清楚事实。”蓝尹妍迅速抹去甫掉下的泪,瞪视着尹御廷。
“你……”尹御廷的下颚抽紧,心下对自己方才的臆测又多了几分支持,只是他仍旧不能百分之百的确定。
收稳自己受到震荡的心神,尹御廷决定赌了。
“你喜欢我的右眼还是我的左眼?”
一听到这个问题,在一旁凉了很久的小缇窃语道:“这人真是莫名其妙,哪只眼睛不是都一样吗?”
没有理会她的插嘴,尹御廷依旧直视着蓝尹妍。
蓝尹妍吸吸鼻子,杏眼含怨的睨着他,幽幽的说:“深蓝忧郁,淡紫高雅,问吾所爱?仅只御廷。”
疑惑的泡泡终于爆破,所有的事实一古脑儿全数涌现。
他眼睛的秘密,除了母亲之外,知道的女性就只有“简瑷”了!而且那条链子他一向贴身携带,未曾示人,至于那些刻在后面的字,他也从来不曾透露给别人知道;再加上之前她所给的暗示与自己的推论,那么……
尹御廷既惊且喜,双手用力的握住了她的双臂。
“你……是 ?”
想挣开他的钳制却徒劳无功,蓝尹妍撇开头,赌气不看他。
“我从一开始就叫了吧!”
猛然将她圈进怀里,尹御廷用力环住她,像是怕她随时会蒸发似的。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为什么?”
掩不住声音里的委屈,蓝尹妍嘲讽的开口:“鬼神之说,无稽之谈。这句话不是尊驾的金言吗?”
知道自己的固执伤了她,尹御廷柔声道歉:“对不起。”
冷哼了一声,蓝尹妍的气还没消。
“哪敢劳驾尹总裁纡尊降贵的跟我这种小老百姓道歉。”
叹口气,尹御廷微微拉开了两人的距离,端起她的下颚,深邃的眼神直视着她。
“妍,我知道是我不好,是我让伤痛蒙蔽了我的心、我的眼,你要打我也好、骂我也好,但别折磨我们彼此好吗?”
蓝尹妍躲开了他灼热的眼神,吸了吸鼻涕,眼泪早已不争气的滑落。
拇指轻轻拭去她脸上的泪痕,尹御廷用右手轻执起她的纤纤素手,却惹得蓝尹妍轻蹙了一下眉头。
翻过她的左掌,尹御廷的眼神顿时变得阴鸷。
只见蓝尹妍的指上有着深红色的沟痕,有些还隐隐泛着血色,渗出浓稠的鲜红血滴。
“为什么这么不懂照顾自己?”尹御廷的语气里带着责备。
还不都是为了他!蓝尹妍在心里埋怨着,委屈的咬着唇不回答。
谁知尹御廷接下来竟用舌轻柔的舔去她手上的血渍,心疼的道:“我不值得的。”这么明显的伤痕,尹御廷一看就知道她是因为密集长时间练琴,手才会被吉他弦糟蹋成这样。
瘪了瘪嘴,蓝尹妍不答话,心里虽仍觉得委屈,却已没了方才的气焰。
吻去她颊上的泪痕,尹御廷在她耳畔道:“对不起,为了我这个妖魔转世的人,害你受苦了。”
“说过了你不是!”蓝尹妍的嘴翘得高高的,眼里有着不满,不喜欢他又这么说他自己。
“你的眼睛那么漂亮,明明就是老天爷给你的礼物,才不是什么妖魔的象征咧!”蓝尹妍只顾着纠正他,完全没发现他邪气眼睛里得逞的笑意。
“你为什么总是要为我辩驳呢?”尹御廷用着魅惑人心的醇厚声音询问。
被他好听的声音催眠,蓝尹妍忘了自己还在跟他呕气,想也没想,直觉的回答:“因为喜欢你啊!”
话才说完,蓝尹妍立刻羞得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尤其在看见尹御廷饶富兴味的笑容之后,蓝尹妍马上就知道自己上当了。
蓝尹妍恼羞成怒,粉拳不客气的往他身上招呼。
“讨厌,讨厌,讨厌啦!”
笑着接住她的手,尹御廷单手环住她的腰,轻道:“喜欢,喜欢,喜欢你!”
羞红了脸,蓝尹妍抗议的皱了皱鼻头,嘴角边却不由自主的噙了一抹美丽的笑容。
让她靠在自己的胸膛上,尹御廷开口:“那你呢?”
听着他沉稳的心跳,蓝尹妍娇嗔的问:“什么啦?”
尹御廷笑得像只偷到乳酪的耗子似的,在她耳边轻道:“对于我的表白,你的回答是什么?”
蓝尹妍连耳根都红得像是成熟的辣椒般,把脸埋进了他的肩窝。
“人家早就说了!”
“何时?”尹御廷不肯放过她。
不依的轻捶了他一下,蓝尹妍用蚊子般的声音说道:“不是说了吗?深蓝忧郁,淡紫高雅,问吾所爱?仅只御廷。”唇畔的笑意扩张,肩膀退开了些,尹御廷随即将头低下,准确的找到了她的唇,深深的吻住,像是要把这几个月的份都补回来似的。
不敌他的挑逗,蓝尹妍被他的吻搞得晕头转向,只能本能的回应,大脑完全无法思考。
吧台内的小缇眼见情势演变至此,闲闲的搬来高脚椅,泡了一壶桂花橘皮薄荷茶,双手撑着下巴盯着眼前这对情人,双眼里充满着好奇,巨细靡遗的观察着他们。
哇!好火热喔!都吻了十分钟了,他们都不用换气的吗?肺活量更大,好厉害呢!
阳光从气窗洒落下来,暖暖的、甜甜的。
春天,地下室的咖啡馆里,爱情的味道比咖啡更香醇。
番外篇——黑街
燠热的五月天,大雨冲不走空气中的燥闷。
尹御廷侧倚廊柱的站着,身旁来往的人群正上演着一出出最现实的人生。
今天是蓝尹妍最后一次的复检,他不放心她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要陪着她来,可她却不让他一块进诊疗室,要他在一楼急诊室的座椅处等她。
无心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尹御廷的眉忽然蹙了起来。
方才的那抹身影……
城市边缘一个黝黑阴暗的区域,有一排老式的木制房屋,低低的屋檐下是潮湿黑暗的狭小空间,仅能勉强遮避小风小雨,若是风大一点,木板间的缝隙便成了它们入侵的最好入口,若再下起大雨,屋内的小雨也绝对是免不了的。
这里就是大家敬而远之的“黑区”,也是道地的贫民窟。“黑街”是“黑区”里最有名的一条街,不是因为它最整洁,而是因为它是罪恶的滋生地。
在这短短一百多公尺的街上,充斥着扒手、小偷、流氓、毒贩……都是些上不了台面却令人伤透脑筋的小奸小恶之徒。
一个瘦小的身影独自出现在黑街上,灵活的大眼里有着不符合年纪的警戒,原因无他,只因为在这里,每天都上演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码。
瘦小的身影停在一栋灰蓝色的木屋前,左右打量了一下,正打算进屋,却无意间踢到一个软软的东西。
低头一看,瘦小的身影猛然冲进屋里叫道:“鹏哥,鹏哥,糟……糟糕了!”
一双黑眸凌厉的瞪着他。
“我哪里糟了?”
瘦小的男孩结结巴巴的说:“不……不是啦!是我们的门口……有……有死人啦!”
“哼!八成是哪来的流浪汉睡在那儿吧。”被唤作鹏哥的男孩不屑的回答。“小雷,你总是爱大惊小怪。”
叫小雷的瘦小男孩不服气的红着眼眶道:“我才没有咧!那个人身上有好多血,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不是死人是什么?”
鹏哥眯着眼看了小雷一眼,从老旧的窗口看出去。门口果然有一个蜷成一团的小身体躺在那儿,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似乎真的有些微的血迹沾染在衣服上。
走向门,鹏哥正打算开门一探究竟,却被小雷喊住:“鹏……鹏哥,你真的要开……开门吗?很……很恐怖耶!”
瞪了他一眼,鹏哥低咒了一声“胆小鬼”,便打开大门。
方才从窗口望去并不清楚,这会儿站在那小身躯的前面,鹏哥可以很清楚的看见那里着小身体的超大黑色风衣上沾着不少的血迹。胸膛微弱的上下起伏着,若不仔细看,还真的会以为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四周打量了一番,鹏哥双臂一伸,将那小小的身躯抱了起来,退进了屋内。
小雷吓得全身发抖,躲得远远的。
“不想待在屋里,就去把门口的血迹清一清,小心别被别人看到。”鹏哥白了他一眼。
点点头,小雷匆匆的出去,不想待在屋里。
把那小身躯放在床上,鹏哥眯起了眼。那是个年约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他身上除了简单的棉质衫外,外头罩着的风衣不知道是从哪儿摸来的,到处都沾满了血迹。
皱着眉头,鹏哥唤来了女友,要她去烧水,准备帮这个孩子处理伤口。
用小刀划开了棉质衫,鹏哥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这个孩子的身上有着许许多多的伤疤,新旧不一,而令他鲜血直流的是右腹侧的那一条伤口,极细、却极长,约莫有十来公分,不知是被什么划伤的,深度不算浅,而且照伤口上凝结的血块看来,想是伤了一段时间了,只是伤口太大了,也许还因为他的过度运动,因此上头还渗着血,令人有些不忍卒睹。
边摇头叹息,边为他处理伤口,鹏哥开始怀疑他带小家伙进屋到底是对还是错了。
一年后——
在黑街,拳头大的人就是老大,没有人保护的家伙若是不够力的话,就只有被抢劫的分。而在这个地方,没有贡献的人自然也得不到任何好处,权力的分配是以贡献的多寡来区分。
在这间灰蓝色的屋子里,鹏哥是老大,他手下有五、六个小家伙,通常是以扒窃维生,权力的消长自然和扒到的金钱成正比。
然而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一年前被鹏哥救回一条命的那个小男孩。因为小男孩说他忘了自己的名字,鹏哥便给他取了个外号叫邪狼,除了他邪气的外貌之外,也因为他的孤傲。
邪狼有一双与旁人不同的眸子——一只蓝,一只紫。
一开始大家都被他吓得半死,以为他是什么妖怪,结果被鹏哥海削一顿,说他们见识短浅,路上的“阿豆仔”不也多的是绿眼睛、红头发的,不过是眼睛的颜色不一样而已,有什么好害怕的。
之后大家就慢慢的接受了邪狼。倒是邪狼,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他都习惯性的待在黑暗的角落里,因为怕被别人看见他的眼睛。
原本他在伤好了之后也应该跟大伙一般,加入扒窃的行列,可是令大伙跌破眼镜的是,鹏哥竟要他去捡破烂来卖钱。
这个工作一向是由被鹏哥惩罚的人去做的,因为捡破烂不但辛苦,而且收入微薄,只有在条子针对扒窃来个大扫荡的时候,大家才会去做的。
也就因为如此,邪狼在灰蓝屋里的地位一直处于最低,难以晋级。
当初首先发现邪狼的小雷,一直对邪狼有着一份好感,曾经还想偷偷带邪狼去学习当扒手的技巧,却被鹏哥逮到,狠狠的骂了一顿。
小雷着实搞不清楚,鹏哥到底为什么这么讨厌邪狼,竟然想让邪狼永远待在权力的最底层,不得翻身。
只是邪狼本身似乎并不觉得这样不好,只是一径沉默的完成他的任务,就算小雷再怎么对他洗脑、抱不平,他也仅是淡淡的一笑置之。
“邪狼,你都不会生气的吗?”小雷斯文的脸胀红了。
牵扯一下唇角,邪狼平静的回答:“不会。”
“为什么!”小雷气得跳脚。这个家伙真是有够笨的。“一直被别人压在脚底下你不气?”
“鹏哥这么做有他的理由。”翻阅完手上的过期社论,邪狼把报纸整齐的堆在一旁。
“会有什么鸟理由?”小雷不以为然。扒手这个工作比起捡破烂不知轻松多少倍,而且两者在黑街里的地位,不用想也知道哪一种比较高。
“一定会有吧。”邪狼语气中不带多余的起伏。“而且我喜欢这个工作。”
小雷气得连脖子都胀红了,白他一眼道:“哼!对牛弹琴!”
嘴角划上一道漂亮的弧线,邪狼道:“不错嘛,前两天教你的成语,你已经会用了。”
听完他的话,小雷差点没吐血,摇摇头说:“算了,算了,输给你了。”
瞄了一眼左侧的报纸堆,小雷转移话题:“ㄏㄡ!你乌龟喔,动作真慢,我来帮你整理啦!”
说着,小雷便抱起了左侧的报纸要往右边叠上去。
皱着眉阻挡了他的动作,邪狼道:“等等!那些我还要看。”
听完他的话,小雷的眼睛差点要凸出来。他是不是听错了?邪狼竟然说他要看耶!那种小不拉几又黑漆抹乌的字有什么好看的啊?
不过,显然邪狼并不赞同他的看法,他快速的翻阅着过期的报纸,看到自己喜欢的标题就停下来看看内容,缓慢的整理他的旧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