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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你一辈子  第2页    作者:李凝

  老头哪里还敢嚣张,它可怜兮兮地看向贝嘉。

  「看我也没用。」贝嘉硬起心肠对老头横眉竖目。「谁教你不乖?你就好好罚站、好好反省吧!」

  「对!好好反省,等你表现出真心改过的样子才放你。」理哲恩威并施,忽然想到什么又嚷起来:「啊!我的东西,忙着抓羊不晓得扔在哪里了。」

  「在这儿,我好好帮你保管着。」贝嘉手上举起两件东西,正是理哲的铅笔跟素描簿。

  理哲安下心,大步走向贝嘉,一屁股在她的身边坐下。

  「你画的吗?不错啊。」贝嘉迳自翻开素描簿,一张张看过,忽然停住。「这张怪怪的。」

  「哪一张?」理哲凑脸过来看,是风狮爷,一尊矗立于田野、相传可驱魔辟邪的狮面石像。理哲也觉得画得不甚满意,嘴巴却硬是逞强。「哪有怪怪的?」

  「真的有。」贝嘉说着便挥动铅笔修改,理哲想阻止已来不及。

  只是随意改动几处,风狮爷顿时变得活灵活现、虎虎生威,理哲不得不甘拜下风。

  「你一定学过素描。」理哲想当然耳地说。

  「素描还需要学吗?」贝嘉奇怪地反问。

  明知贝嘉没有嘲讽的意思,理哲心里还是不舒服。他勤学过几年犹无法运笔自如,她竟认为不必学,她的话真教他不平衡。

  「不必学?是吗?你画个什么给我看,画得好我就相信不必学。」

  贝嘉笑一下,翻至空白的画页接受挑战。她环顾四周,从山坡、野花、石头移向树木,最后把目光转回理哲的脸。

  「画你好了,你的脸看起来比较难画。」

  什么叫做他的脸比较难画?干脆说他的脸比较难看好了。理哲正想抗议,贝嘉却扬声制止他。

  「喂!不要动,你动来动去我怎么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理哲僵着脸,连一只小飞蝇停在额头,弄得额头搔痒难耐也不敢伸手去赶。谁教他要跟个小鬼计较?这大概就叫自作自受吧。

  「完成了。」贝嘉终于宣布。

  理哲立刻挥手赶走额上的小飞蝇,一把接过素描簿,跟着,备受震撼地愣住。他不得不承认,天才是无需学习的。

  贝嘉的笔触活泼劲拔,每一笔线条都落得恰到好处。纸上活生生跃动一张青春飞扬、自信满满的面孔,那正是理哲最真实的面孔。

  「再看下一张。」贝嘉神情有点诡谲地指示。

  理哲依言翻看,登时爆笑出声。下一张是只小飞蝇停在他的额头,他一副难受又不得不强忍的苦相,几乎像幅漫画,逗趣且促狭。

  贝嘉果然有绘画的天分,而且是极高的天分。他这种资质顶多可以把绘画当成怡情的兴趣,贝嘉手执画笔却能缔造一番事业。

  连考虑都没考虑,理哲撕下自己画的和贝嘉画的那些素描,把尚余一叠白纸的素描簿连同铅笔一并交给贝嘉。

  「送给你,你画得太好了,可能的话多找些时间画画,绝对不要停止。」

  「谢谢。」贝嘉喜孜孜地收下礼物。

  以她的年龄,还没有能力感受出理哲惜才的心,但她明白理哲的举动是项鼓励;就好比她考试满分,外婆送她奖品一样。

  虽然外婆说不能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但康理哲不是陌生人,他是返乡度假的邻居,而且他还陪她找回老头,他是她的朋友。

  想到老头,贝嘉才注意到太阳已经西斜,四野已罩上苍茫的暮色。

  「要吃晚饭了,我必须带老头回家了。」贝嘉赶紧起身走向老头,一下就解开麻绳的结,单手拉着。

  「要不要我帮你牵它回家?我怕它又跑掉。」理哲也站起来,不太放心地问。

  「不用。它应该学乖了,而且我现在很专心,它绝对跑不掉。」

  老头果真不再作怪,顺从地跟随贝嘉的步伐。

  「再见!」贝嘉边走边喊,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理哲。「喂!我如果到台湾可不可以去找你玩?」

  「当然可以。」理哲微笑追问:「你什么时候来?」

  「十八岁。」贝嘉清亮地回答:「外婆说等我读完高中就让我去。」

  第二章

  二十七岁,理哲成为康氏珠宝集团的总经理,掌管遍布国内外的一百多家连锁店和全球的销售系统。

  理哲的行销策略犹胜父亲一筹,上任不到三个月,不仅让康氏珠宝在国内及东南亚刮起抢购热潮,也撼动了美国与欧洲市场;康氏珠宝自此登上流行之巅,成为魅力、品味与社会地位的极致象徵。

  像理哲这么杰出的青年俊彦,是许多政商活动特别喜欢邀请出席的,今晚的慈善演唱会就邀请了他。

  今晚的慈善演唱会由某位官太太主办,目的在为非洲饥民募款,担任演唱者皆是政商界的贵妇名媛.应邀宾客百余人,入场票券一律二十万。

  这位官太太的丈夫在政坛位高权重,她办的活动谁都得卖面了。赞助。整层豪华餐厅被改装成演唱厅,那群贵妇名媛在高起的舞台上演唱,宾客们分坐在圆桌旁静静聆听。

  受邀参加这类活动时,有两点务必遵守的礼貌法则。一是,可以戴着假面具虚应故事,却不能恶意缺席;二是,只要不如期出现便会被当作恶意缺席,便会得罪人,也就会毁坏某些政商关系。所以,理哲来了。

  理哲并不吝啬做善事  他很乐意也经常以无名氏捐款给慈善机构,他不耐烦的是必须坐在这里当个捧钱场又得捧人场的工具。他的目光扫过那群贵妇名媛的耳垂、颈项、手腕及手指,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

  其实,何必如此劳师动众集合大家、如此声嘶力竭地唱呢?只要她们省下一些买珠宝的钱;就够养活无数非洲饥民。说穿了,不遇是藉此形式向大众广告她们有着无比温暖的爱心,至于真相如何,明天的新闻是不会报导的。

  歌声终于暂时歇止,中场休息时间到来。

  趁此空档,宾客们纷纷离座与熟人招呼交谊,偌大的厅内立时笑语嘈杂。只有理哲急急走出去,穿过走廊,躲进安全门后的楼梯间,也不管脏不脏便往阶梯坐下。小小的空间有难得的宁静,稍稍舒解了他昏昏胀胀的脑神经。

  但这宁静转眼就被打破。安全门被一把推开,贺剑辉踏入楼梯间,爽朗的嗓音同时响起——

  「哟!少爷,你窝在这里做什么?」

  「透气,我快睡着了。」理哲抬眼瞧见好友,懒洋洋地回答。

  「哇!简直不给面子,人家唱的是流行歌又不是催眠曲。」剑辉似仗义执言,双颊却鼓着笑意。

  「真要不给面子,我就当众打呼了。」理哲捏捏困乏的眉骨,亦提出问题:「你呢?为什么也跑来这里?」

  「我是特地跟踪你,替云妮来兴师问罪的。」剑辉收起笑容,似真似假地说。

  「问什么罪?」理哲实在想不出自己曾经得罪剑辉的妹妹。

  「云妮说你很大牌,来了都不跟她打招呼。」

  「我又没看见她怎么跟她打招呼?」理哲无辜地笑起来,随即解释自己拖到最后一秒才到,刚坐下表演就开始了。虽然事先知道剑辉跟云妮也会出席,却没有时间寻找他们坐在哪里。

  理哲接着想到,既然剑辉跟云妮先看见了他,为什么不叫住他?

  「你走得那么急,一副赶着跟情人幽会的样子,我们当然不能打草惊蛇,错失人赃并获的好机会。」对理哲的疑问,剑辉如此回答。

  「去!想像力真丰富。」

  「好吧,是我们冤枉了你,现在补偿你,报告你一则紧急军情。」

  「什么?」理哲闲闲靠向楼梯扶手。跟剑辉相处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就是不可能发生急事。

  「云妮现在已经被众家公子团团包围,你快回演唱厅护花吧。」

  「护什么花?她又不是我的女朋友。」理哲还是闲闲的语气、闲闲的表情。

  眉毛垮下、嘴角垂下,剑辉的俊脸霎时愁成苦脸。他啪一声搭住理哲的肩,沉重地说:「唉!康少爷、好朋友,你就看在我的面子,多多少少应付云妮一下,别让她太伤心。」

  理哲立刻放声大笑。

  「吃错药喽,你竟敢把云妮说得这么没身价。」理哲边笑边摇头,对于剑辉胆敢灭云妮的威风感到不可思议。

  剑辉最伯的人就是云妮。云妮小他两岁,却比他学识渊博,比他成熟懂事。他可以顶着独子的光环在父母面前呼风唤雨,到了云妮面前却只能点头称是,唯她马首是瞻。

  而且,剑桥还欠云妮一分情。

  剑辉与云妮是汉雅服饰集团未来的继承人,一个协助父亲掌理各国名牌服饰的代理权及制定行销计画;另一个则协助父亲管理旗下的服饰连锁店。但剑辉不爱企业管理,只爱照顾公司楼顶那间玻璃温室的花花草草,他负责的业务根本也是交由云妮一并打理。

  云妮工作能力强,外表又生得窈窕娇媚,是少数兼具智慧与美貌的女性,喜欢云妮的男人绝不少于喜欢理哲的女人。

  「你既然明白云妮很有身价,为什么不追求她呢?」剑辉困惑地瞪视理哲。

  事实上,剑辉说那番话的用意并非要灭云妮的威风,而是想确定理哲明不明白云妮炙手可热的程度。理哲显然明白,但他为什么——

  「我不知道怎么追求女孩子!我又没追过。理哲给了个怪答案,却是真实的答案。

  从十七岁结交第一位女朋友到上个月分手的第N位女朋友,都不是理哲追来的。全是对方十分积极,积极到理哲受感动,便顺其自然的接受了对方的爱意。

  分手也是那些女朋友先提出来的。她们原想藉此试验理哲在乎自己的程度,谁知理哲也爽快地答应,而且马上被下一位伺机而动的女人抢走。

  「改变一下嘛。」剑辉满腔热忱地游说:「我做你的军师。做人就该多方尝试,老是被倒追多乏味呀,这样会错过被女人拒绝以后生不如死的宝贵经验。」

  「生不如死的宝贵经验?你还是做自己的军师吧。」理哲敬谢不敏,枉费剑辉循循善诱,一心为妹妹铺路。

  剑辉只有苦笑。他不敢说出云妮暗恋理哲的事,云妮不准。他只能偶尔暗示,但理哲全当他开玩笑。

  理哲被女人宠得不懂如何追求女人,云妮则被男人宠得不屑倒追男人。

  依剑辉看来,理哲跟云妮实在是势钧力敌的绝配。问题是,如果他们永远保持这种势钧力敌的状态,没有一方稍做改变,就会像两条平行线,永远无法交集。

  不过,有些改变是急不得的,剑辉只能再找机会推波助澜了。他看一下腕表,提醒理哲:「下半场快开始了,我们回演唱厅吧。」

  「唉,还得忍受半个小时。」理哲无奈地说,不屑愿地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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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唱会一结束,理哲跟贺家兄妹道过再见,就驾着银色的跑车奔驰返家。

  理哲的家坐落于幽静的高级住宅区,是栋红瓦白墙的典雅洋房,楼高三层、独门独院、院子近百坪,院内绿草如茵,遍植各种高大的常绿乔木。

  奔驰了一阵,理哲在演唱会堆积的疲惫总算烟消云散,便放慢了车速。开快车只是他调整情绪的方式,他并不急于返家。他的父母前天相偕出国度假,管家林嫂也已经下班,家中此时空无一人。

  少了父母的家异常冷清,他有点不习惯。不过,他完全能体会父母的用心,他们是要表示对他的信任,充分授权给他。他也没让他们失望,入主公司以来,销售业绩持续爬升,他已赢得全体员工的尊敬,不再只是老板的儿子,而是员工们真心认同的领导者。

  当个优秀的领导者并不简单,必须投入很多的心力与时间。好在熟能生巧、巧了就快。大概再两个礼拜吧。他愉快地预计,大概再两个礼拜忙碌就会舒缓,他就可以恢复正常的休闲娱乐。当然啦,也可以再接受女孩们的约会。

  银色跑车缓缓左转,拐进幽静宽敞的巷道,被路灯映亮的家门清晰在望,理哲从口袋掏出开关大门的自动遥控器。

  每次回家,他都习惯在距离大门约三公尺处按下遥控器的开启键,这样,双扇式的大门便会缓缓向内分开,跑车便会直接穿过大门停入庭院右侧的车库。

  这时,他照例按下开启键,却意外地瞥见一个男孩靠坐在门柱旁,而且睡着了,于是,大门虽然自动向内分开,跑车却停住了。

  男孩睡得很熟,浑然不知理哲的车停在身边,更未发觉理哲已经下车走到他的面前。

  男孩的脸整个埋进屈起的双膝之间,短发在路灯下闪烁鸟亮的光泽。由他修长秀拔的身形、简单随兴的服装和帅气的行军球鞋判断,应该不超过二十岁。他的脚旁还放着一只墨绿色的大旅行袋。

  是流浪汉吗?理哲立刻否定这项猜测。男孩从头到脚没有半丝邋遢污臭的气息,不可能是流浪汉。

  他是谁?为什么睡在别人家的门口?

  理哲决定采取最直接的方式得到答案——他弯下腰,伸手去摇男孩的肩膀。

  男孩很快被摇醒了。他抬起脸,睡眼惺忪眯视着理哲,不到两秒,忽然瞪大双目,忽然离地跃起,忽然展臂抱住了理哲。

  「爸爸!」男孩激动喜悦地叫。

  理哲却轰咚呆掉,就像被棒球击中了头。

  他什么时候生了儿子?不!不是儿子,是女的,抱住他的是个女孩,虽然不明显,仍感觉到两团柔软紧贴他的胸膛。他猛然回神,急忙退后脱离女孩,不满的质问同时冲出嘴巴:「麻烦你看清楚,我有那么老吗?我老到可以当你爸爸吗?」

  女孩一怔,凝目偏头,睫毛扇呀扇地端详理哲。

  很自然地,理哲也凝目打量女孩。短得不能再短的发式、浓眉大眼的长相、手长脚长的扁瘦身材、松垮垮挂在身上的长T恤跟及膝牛仔裤、酷酷的行军球鞋——

  「贝嘉?」理哲讶异低呼,突然认出了女孩。

  贝嘉和当年差别不大,只是长高了许多,起码有一百六十八公分,一如从前的中性打扮加上只长个子不长肉的身村,仍容易教人误认是男生。

  「康理哲?」贝嘉也认出了理哲,旋即欣喜地说:「我们又见面了,哥哥。」

  「这才对嘛,应该叫哥哥,而不是叫爸爸。」理哲相当满意贝嘉的修正。

  「不,我不是礼貌性的叫你哥哥,你真的是我哥哥。」谁知贝嘉却语出惊人。

  理哲再次呆掉,直到记起贝嘉小时候就捉弄过他,才恢复轻松的微笑。

  「贝嘉,你怎么跟小时候一样皮?你来找我我一定会好好招待你,何必开这种玩笑?」贝嘉曾说十八岁要来台湾,而且要来找他玩。她一定是跟娥婶问到他家的地址,按址寻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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