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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  第7页    作者:凯琍

  可卿闻言一愣,而后冷笑。如果说有什么是她最恨男人的地方,那就是在激情之后,才对她道歉并叫她忘了一切。可笑!可笑!若是能说忘就忘,她早就不需流泪了!

  她努力稳住自己的呼吸,转身就走。

  流浪街头也好,就找个地方把自己埋葬,既然所有的人都要她忘记,那么她也要所有的人都忘记她,互不相欠!她没有一个人可以挂念,远走也不必向谁告别,多自由,多孤单……

  为什么这雨还不将她融化?为什么大地还不开个裂口将她吞没?心上无人的人,要这心何用?活下去若需要不断的淡忘,又何必让她曾经刻骨铭心?命运从不解答她的疑问,只给她更多迷惑。

  「可卿!」柏升追上她,握住她的手,好冷的小手。

  「走开。」

  「妳别这样,感冒了还淋雨!」

  彻底的疲倦席卷过全身,她的心情又苍老了好几岁,离十七岁更远了。「不要管我好不好?我很累,很累!」

  「妳生我的气了?对不起,是我太街动,但我不会再那么做了。妳的脸色好苍白,我们回家去吧。」

  她的手被他握着,这次她却不觉得温暖。

  「家?」她茫茫然的,想不起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妳没事吧?妳看起来好像……快崩溃了。」他知道是自己前后矛盾,才让她如此难受,既然他爱不起又怎能吻她?所有借口都无法当借口,他该死!

  可卿一眨眼,就感觉到脸上两道热流。奇怪,她怎么还会流泪?可恶,给了她心碎的过程,却不让她完全心死?这几天她流的泪还不够多吗?女人就算是用水做的,也不能够只教女人流泪啊!

  「我不会再那么做了,妳放心。」他以赎罪的口吻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人。妳别哭,都是我的错!我们回家,回家就好了。」

  他搂住她的肩,慢慢走向停车场。

  可卿没有力量挣脱,她要怎么告诉他心中的失落?他又怎么能懂这许多感觉?连她自己都整理不了。脑中模糊形成一个预感,这次跟他走了,她是不能再回头了。

  随便命运要如何摆布她吧,她没有意见,也无力再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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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天成了气象预告的唯一说词,殷柏升关掉收音机。

  凌晨两点,漆黑的夜色里只有霓虹闪烁。他刚洗过热水澡,走进厨房给自己灌了一瓶啤酒,原本这是最平静的享受,现在却都颠覆成为骚动不安,只因这屋顶下还有一个女人存在。

  进屋后,她就躲进他的卧房里,不,已经是「她的」卧房了。

  他也不愿去打扰她,或许她更需要的是独处吧。啜饮着微微苦涩的啤酒,他不禁又回想起九十五分钟前的那个吻,那么浓烈又冲击,恐怕再花上九十五个月也忘不了。

  失去前任未婚妻以后,他曾有过几次逢场作戏的经验,但他从不主动接吻,甚至避免,因为接吻太温柔、太用情,没有那必要。

  然而,碰到这个爱哭爱笑的女人以来,他都快认不得自己了。

  带陌生女子回家住、送玫瑰花道歉、看文艺片、当街接吻,这些事若被前任未婚妻知道,恐怕也会不敢相信吧。

  但不知何时开始,前任未婚妻的脸黯淡了起来,反而是可卿在雨中哭泣的脸庞,让他深印脑海,甩也甩不掉。

  为什么会冲动地吻了她?他不断自问。不得不承认在他心底,确实有一株情愫生根发芽了,否则他怎会不由自主地想照顾她?怎会因为她的笑容而欢欣不已?怎会舍不得她掉的每一滴泪?

  他不免要猜想,她必定是很在乎她的前男友,否则她怎会掉那么多眼泪,像下雨一样。云是吸收了太多水气,才会下雨,人是隐藏了太多悲伤,才会掉泪,发生得如此自然,无法克制。

  若有一个女人为他如此哭泣,他似乎就没什么好遗憾了。

  算了吧,原本就打算独身一辈子的,不能这样轻易动心,他决定淡化一切,等她可以回家了以后,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他又恢复独居,一切只是雨夜里所作的一场梦。

  他走到自己房门前,轻推开一道缝,可卿没开灯,但隐约可以看见她背着他躺着,他甚至发现她在颤抖。

  很细很细的抽噎声传进他耳里,他心头一震,想立刻走进去抱住她。

  但他随即提醒自己,他并不是她哭泣的原因,他也不是那个能够安慰她的人,不要再犯错了。

  于是他悄悄掩上了门。当晚,他梦见了年轻的自己,骑着机车,速度飞快,后座载着一个女子,但他一直没能看清她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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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甚美好的早晨,柏升八点多就醒来了,他一向睡得少。雨势仍不见收敛,他自觉像只被关在水族箱的鱼,只能沈默以对。

  走出书房,一种他从未在家里闻过的味道刺激了他的鼻子,那是烹调食物的香味,而且绝对是美食。

  一进厨房,一幅陌生却美好的画面呈现在他眼前。

  可卿穿着他的绿色T恤,看来像件短裙,露出修长的双腿,光溜溜的脚丫子窝在过大的绒毛拖鞋里。她把头发绑成了两根长辫子,彷佛一位少女,脸上虽仍有病容,但眼睛却不见红肿,令人难以想象在这之前,她曾经流过那么多泪。

  现在看她哼着英文歌在做菜,他只能说女人真是奇妙的惊叹号。

  她低头站在流理台前,正拿刀切着火腿片,柏升刚才闻到的就是锅里玉米浓汤的香味。他竭力挤出一句:「嗨,早安。」

  「啊?」她惊讶地抬起头,这才发现他倚在厨房门口。「早……早安。」她把火腿放进汤里,似乎很局促不安,看来是他打扰了她的安详。

  「睡得好吗?」天,他绝对是白痴才会问这个问题!

  「还好。呃,对不起,我擅自用了你的厨房,这不是要装……什么贤妻良母,只是从小我就做习惯家事了,这会让我心情平静下来,所以--」

  他赶紧打断她。「别这么说,忘记我说过的每一句混蛋话,千万不要放在心上,妳想怎么做都可以,真的。」

  他已经够该死了,吼了人家只会送花,吻了人家只会道歉,如果能补偿她一点什么,他不在乎这个家随她改变,想漆成粉红色他也举手赞成。

  她略带紧张地笑笑,转过身去看烤炉里的面包。柏升想不出自己可以帮什么,但还是问道:「要我帮忙吗?」

  她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帮我尝尝汤的味道,因为我感冒还没好,没什么味觉,可能煮得很糟糕。」

  柏升很乐意做这个工作,喝了一口说:「好喝。」

  她拿出又香又热的面包,瞄了他一眼。「你今天很有礼貌。」语带幽默。

  他连忙澄清道:「我不是出于礼貌才这样说的,连我妈做的我都会挑剔,所以我说好的就是好。」

  她笑出声。「连你妈做的都挑剔?你真的应该多学一点礼貌。」

  他的问题或许正是在于太诚实,不懂得说好听的话,不懂游走在暧昧边缘,才会在吻了她之后又说抱歉,诚实得让她连作梦都不必。

  柏升说不过她,但很高兴看到她放松了下来,从昨晚以后,这是她第一次开怀地笑。「妳不生我的气了?」

  她脸颊微红,不知是不是因为炉火的关系。「我干么生你的气?」

  「妳跟他的事我本来就无权过问,但是我……说话太冲,我已经答应过妳,以后说话一定小心冷静,不会对妳大叫了。可是我昨天又……又……」他俩都了解他要说的是什么。

  「你不是叫我忘了吗?你还记得它做什么?我早忘了。」

  一夜沈淀省思后,她决定放下那些纷扰的感受,反正想也想不透,那就暂时放下吧。不管他吻她时是怎样的心情,日子还是得过,两人还是得相处,直到她的车子被运回台北,到时再来思考也不迟。

  何况她也累了,才刚结束一段感情,何必急着寻找另一个答案,两人至少是可以做朋友的,她确定他是个不错的朋友。

  当她又转身去打开冰箱,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原来……她可以这么快就忘记,他却不免有种失落感。

  「去洗洗脸,等会儿可以吃早餐了。」

  她的话令他联想了许多,包括妻子。前任未婚妻的脸已经看不见,他怎么会想到这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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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柏升喝了两碗汤,她很欣赏他喝汤一点声音也没有,不像有些打扮潇洒的男人,喝起汤来却晞哩呼噜的,倒人胃口,岳陵就是那种人。

  看着他吃东西就像一种享受,什么都会变得很美味似的,做菜的人最喜欢碰到这种知音了。瞧他吃得认真专心又津津有味,也不看报纸或多说什么话,只有品尝眼前食物才是最重要的事,任何厨子都会因此而大有成就感。

  但她心里怎会有这种酸甜难分的滋味呢?她摸摸自己的唇,提醒自己别忘了,他已经要她忘记那个吻,或许他曾有过某些伤痛,或许他没打算付出感情,总之人家都已说得这么明白,她不能再像十七岁时一样不顾一切。

  二十七岁的她是老了,不敢冲动,很怕受伤,只能静静守着自己的影子,细数回忆。

  「咦,妳不吃了吗?」他看看她的空盘子。

  「我只是喜欢做菜,但没什么胃口。」她双手托着颊,就只看着他吃。

  「还是多吃一点吧。」他盛了半碗汤给她。

  他的殷勤让她感动,但如果他是为了表示歉意,她不想要这份温柔,不如回到他最初凶恶的模样,至少她不会心动,那安全得多。

  这顿早餐花了一个钟头才吃完,反正这是台风假,他们可以尽情挥霍时间,一点也不算奢侈。

  窗外雨声忽大忽小,但从未停过,他突然想到个问题:「妳怎么会拍照的?」

  「嗯……高中和大学时,我都参加摄影社,得了几次奖,毕业后就帮几家杂志社和出版社拍照。」

  女性摄影师并不多见,她这一路走来辛苦而踏实,目前的杂志社里人才济济,她不知何时才能崭露头角,但既然她习惯倒楣,也更有毅力撑下去。

  「如果妳不介意,想请妳帮个忙。」

  「说吧!」她欠他的恩情太多,能还多少算多少。

  「是这样的,我捡了很多流浪猫狗放在医院里,已经有五十多只,都一一治疗过了。我想把牠们送人的话会得到较好的照顾,所以想做一本小册子,登录牠们的照片及资料,发给一些朋友跟客人,好替牠们找个新家。」

  她双眉一挑,没想到他的善心遍布范围这么广。「这是件好事,让我帮忙,不过我拍动物的经验不怎么多哦。」

  他双手一拍,微笑道:「太好了,妳的技术至少会比我好,我自己连相机都拿不稳。其实,只要把牠们拍得……稍微可爱一点就可以了!」

  「你有相机吗?我的器材都埋在土里了。」那颗落石砸毁的不只是道路,还有她的谋生工具,想到下个月的信用卡帐单,她不由一阵心痛。

  算了,甩甩头,她告诉自己往前看,钱再赚就有,重要的是她人还活着,还可以跟命运继续搏战。

  「有!妳等一下。」他兴冲冲地跑进书房。

  可卿看着他的身影,觉得能为他做些事也好,也可以藉此回报他的恩惠,但却不晓得这样是否就算扯平了。不,太复杂了,没这么容易算清楚的。

  两分钟后,殷柏升拿出一台单眼相机和脚架。「被老板说服买了这相机,却一直没有好好利用。」

  「用这台就很不错了,再买几卷适合的底片,应该可以拍出好作品。」她检查了一下装备,发现镜头有点灰尘,便拿出工具清理。

  他勤快地收拾好碗盘,洗刷得干干净净,可卿倒也乐得如此,好男人当如斯也,万万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享受了女人做的佳肴还指使她去刷厨房地板。

  唉,只可惜她失恋未愈,他又视女人为侵略大使,所以什么都别想了吧,把他当作朋友就是了。还有什么倒楣的事她没经历过?哭过以后,似乎一切都不要紧了,她伸了个懒腰,要自己振作起来。

  雨停了,天还阴阴的,他们搭计程车来到兽医院,可卿抬头看了招牌问:「它的名字为什么叫做Snowball,雪球?」

  「是纪念我养的第一只狗。」被她一问,他发现自己还真念旧,什么都放不下。

  「雪球动物医院,满有趣的。幸好你那只狗不是叫小花或来福之类的。」

  「对于这方面我是很注意的。」他从小立志做兽医,兽医的宠物怎可有个菜市场名?「妳那只猫决定取名Dolly了吗?这名字不错。」

  她拍拍自己的额头。「你不提我差点忘了,牠借住在我朋友家,说不定闹得天翻地覆。」

  高爱荷是她的多年老友,深厚情谊不用言喻,可惜她是路痴兼脑容量不足,完全忘了爱荷家该怎么去、电话几号,否则早就可以抱住Dolly一解相思之苦了。

  他多少看出她的想法,安慰道:「等车子从花莲运回来,妳就可以接Dolly回家了。」

  她眨了眨眼,直直望着他。「到时我也就不用打扰你了。」

  「别、别这么说。」他竟一时语塞,声音结巴。

  是否彼此都已有了默契,他们并非对方的男女主角,这只是一场意外的短暂演出,时间到了就该安静退场,才算是敬业的临时演员。

  开了门,电力还是没来,室内的黑暗却已完全被阳光驱走。他们走进内室,他打开收养猫狗的大房间,这几天医院员工都有来照顾,但狗儿们总爱有人亲近,一听到脚步声就汪汪叫个不停。

  他突然发觉自己有点紧张,彷佛把他最底层的秘密都揭露出来,却不知她会有什么反应?她喜欢动物吗?虽然她养了一只猫,但眼前可比一只多很多……

  「哇,这么多!」可卿尖叫起来,东看西瞧的,露出童稚的欢颜。

  「妳喜欢牠们吗?」她的反应让他稍微放心了些。

  「开玩笑,我简直爱死了!小时候我就梦想要开一家宠物店,最好是一屋子的咪咪和汪汪,把我吵死了最好!」他这简直是替她圆了梦,瞧这些小家伙们多活泼可爱!

  「妳不怕医院的药水味?」

  「你忘了吗?我感冒,没嗅觉也没味觉!」她俏皮地回答道。

  小猫小狗们关在八个大笼子里,见到人来都纷纷摇尾出声,很是兴奋。殷柏升给牠们换了清水,加满饲料并清理笼子。可卿则忙着架灯光和脚架,布置出一个小小沙龙来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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