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料想到今天的记者会一定会变成八卦大会,所以才想到用这个方式来呈现。一方面可以趁机推销林茂,另一方面又可以宣告经纪公司的成立……」
「宣传效果的确很好,不过却是负面的。」元浩直言不讳。
「那怎么办?」她一脸泪水的从他怀中抬起头来。
「我是无所谓啦,反正我的形象本来就不是很正面的。开了这么一个失败的记者会,顶多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笑话罢了。」元浩耸耸肩,根本毫不在意。
「你这么说我更难过,阿茂的形象是正面的,这么一来下就把他之前辛苦建立的形象全毁了。」尉晓亚一听,泪水更是大颗大颗落下。
「没戴上眼镜,妳的眼睛竟变得好大,泪水也跟着大颗起来。」他一副很欣赏的模样。
其实丑小鸭一点都不丑,都是那副丑眼镜破坏了她清秀五官的美感。
「人家现在这么难过,你还有心情取笑我?!」她哽声抱怨。
「这个记者会失败了不打紧,不过倒是因此提醒了我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元浩伸手抹去她颊上的泪水,一脸的认真。
「什么事?」她努力止住不停的眼泪。
「稍早前,在我久等妳不到会场时,忽然想到,为什么昨晚在海边时我没想到要妳给承诺,一定要来呢?!」他一脸的认真。「我甚至想到,万一妳真的没出现在记者会上,然后就这么不告而别,我是不是就等于永远失去妳这只丑小鸭了?!」他抚着她的脸蛋。
元浩……尉晓亚不明所以的望着他的眸。
「当时我才感受到,我其实很害怕失去妳。对于我们两人脆弱的关系,我感到万分不安。」元浩紧紧抱着她,真心说道。
当时他便已经偷偷决定,要是尉晓亚今天现身会场,他一定要对她彻底告白。
「你该不会又是搬出哪个偶像剧的台词了?!」尉晓亚一脸怀疑的望着他。
「不,宝贝,偶像剧中不会有真正的求婚镜头。」元浩抽出一朵会场上的玫瑰鲜花,正经八百地跪了下来。
「求……求婚?!」这回尉晓亚真的被吓到了。
「是啊,妳这只丑小鸭如果不嫌弃我这个痞子,成天嘻皮笑脸不正经,还满脑子低级下流的想法,那么就当作日行一善行行好,把我捡回家好好照顾吧?!」元浩边说边摘下自己手上的戒指,试图就这么一举套牢她。
「等……等一等!」尉晓亚压根儿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招,当然是能闪就闪,立即喊停。
「干嘛啦,我都跪下来跟妳求婚了,妳还不愿意嫁给我喔?!」见她还在犹豫,元浩简直伤心死了。
多少女人对他梦寐以求,而她既然连闪带躲的逃开。
「这太突然了嘛,我根本没有心理准备。」尉晓亚只能僵笑。
「还需要什么心理准备,妳只要像老套电影那样,高兴地点头说我愿意就好了。」他再度抓起她的手,应是要把戒指套上她的。
「我不要,哪有人这样强迫求婚的?!」她一边闪着他的戒指,一边喊救命。
忽然,一阵嘻笑声从会场不远处传来。
抬头一看,这才发现会场还有其它闲人存在。
「咳咳,我不是故意要打扰两位的,我只是忘了我的笔记特地折回来拿的。」一位刚刚离开记者硬是忍住笑意,笑望不小心撞见的这一幕。
「虽然应该是我的独家,不过这种消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接着便放声大喊。「大家快来喔,天大的消息喔,痞子天王刚刚向丑小鸭求婚啰。」说着,记者便拿起手中的相机连续猛拍。
经他这大嘴巴一喊,原本赌在会场门口等电梯的媒体们,忽然又蜂拥的返回会场。
「真的吗,痞子天王要结婚了?他的求婚台词是什么?对方的反应又是什么?」现场的闪光灯和问题声再度四起。
原本人去楼空的记者会现场,这会立刻又人声沸腾起来。
「宝贝,这下子妳总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对我说NO了吧?!」元浩抓着尉晓亚的小手,一脸胜券在握的得意神情。
只要她一点头,他立刻把戒指套入她手中。刚好和记者的闪光灯配合得天衣无缝。
明天一早的报纸上,一定全是他痞子天王求婚成功的头版头条。
「很可惜,我的答案是NONONO,三声NO。」尉晓亚的心思全在林茂的新歌发表上,根本顾不得元浩这突来的求婚。
顾不得元浩的呆然和心伤,尉晓亚连忙回到后台,把还在沮丧的林茂拉上台来,对着台下一整排的记者猛挥手。
「这是我们家的阿茂,还有新歌《当痞子遇上丑小鸭》,请大家多多指教!」当助理当久了,尉晓亚面对媒体的推销功夫自然也是一流。
只见她带着林茂和那两只玩具人偶,忙碌的来回地穿梭在记者群间。
「那我呢,我怎么办?」被遗弃在旁的元浩望着手中凋萎的红玫瑰和被退货的银戒,一脸的哀怨和伤心。
「痞子天王,没想到你也有吃鳖的时候喔,而且还是栽倒在一个丑小鸭身上。」一个毒舌派的记者毫不客气地取笑。
「给我闭嘴!」元浩狠狠的翻白眼。「全天下要是有哪个女人见了我这大帅哥不动心,那个女人要不是瞎子,就是个神经病!所以尉晓亚就是只带有神经病的丑小鸭。我元浩呢,要不是为了顾全大局,也不会牺牲小我完成大我。阿弥陀佛,佛家说的好,吾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更何况是愿意迎娶一只带有神经病的丑小鸭……」
元浩一个人滔滔不绝的碎碎念,根本没注意记者早就闪人,回去抢头条版面了。
于是,隔天报纸的头条是这么写的:
丑小鸭征服痞子男
举国欢腾的女英雄终于诞生
痞子天王元浩求婚不成
记者会场上疯言疯语
天王地位堪虑
终曲
「晓亚姊,妳看,今天又有我的新闻呢。」林茂欣喜的声音从办公室传来。
「阿茂,恭喜你啦!你现在可说是台湾第一的国民偶像。」尉晓亚一脸欣慰的吃着排骨便当,一边赞美道。
一个月前,在记者会上被批评得体无完肤的《当痞子遇上丑小鸭》,意外的受到幼儿园和国小学生的欢迎,甚至还变成了儿童教学伴唱带的模板。
瞬间,林茂的歌声大街小巷到处流传,摇身一变成为家喻户晓的新国民偶像。
林茂的憨厚率直,加上纯朴的气质和洒脱个性,像极了邻家大哥哥的形象,一夜之间,刷下了唱片业的最高纪录,写下了偶像销售的新传奇。
身为幕后功臣的尉晓亚,当然是最欣慰的人了。她辛辛苦苦带了林茂这么多年,总算有了欣喜的回报。
「晓亚姊,妳想要什么礼物?!只要不是太贵的,我都愿意买来送妳喔。」虽然成了炙手可热的偶像,林茂却一点也没有惹上奢华和自大的毛病。
这一点,就和某位痞子很不一样。
「送个礼物还这么小气,真是太没诚意了。我要是晓亚姊啊,我就跟你要颗粉红色的大钻戒。」芭比的粉红身影也现身在办公室中。
尉晓亚一听,只能咬着卤排骨僵笑。
芭比脱离险境后,住院休养了好一阵子。在尉晓亚天天前往探病的盛情中,终于答应加入痞浩经纪公司,成了旗下的一份子。
在尉晓亚全力的支持和正面经营下,芭比参加了多部电影和偶像剧的拍摄工作,正努力朝着玉女偶像之路迈进。
尉晓亚相信,依照芭比绞好的外在条件和多年的模特儿经验,只要她不放弃努力,有朝一日她这颗明日之星一定可以发光发亮。
「芭比,我的大小姐,好难得妳今天竟然比我早到耶。」元浩那欠扁的声音远远地从办公室大门传来。
只见他一身风尘仆仆,身上还穿著主持服装,一副正要赶往录像的模样。
「早啊,宝贝。」他来到吃便当的尉晓亚面前,献上了个飞吻。
「已经不早了,大牌,都中午了。距离你下个通告只剩三十分钟。」尉晓亚自顾自的吃便当看报纸,对他的下流举止早已习惯。
唉,说痞子痞子就到。原本她还期望今天中午可以安静的吃完这个排骨便当的说,现在看来是休想了。
「宝贝,别老是这么冷漠嘛,人家可是会伤心的耶。」元浩一脸委屈的撒娇着。「反正电视台就在我们公司隔壁,五分钟就到了嘛。」
自从在记者会上求婚失败后,元浩失意了好一阵子。
不过在元浩那牛皮般的痞性下,他依旧下弃不舍的努力追求。只求早一天能把这只他口口声声的神经病小鸭娶回家。
两人现在虽然是工作上的伙伴,又是生活上的同居人,事情却完全不是外人所想的那般美好。即便他和丑小鸭住在同一屋檐下,两人却始终无法更上层楼,突破进一步的恋人关系,纵使他清楚知道丑小鸭其实也深爱着自己。
「对了,阿浩,你等一下在西门町不是有一场签唱会吗?!既然伴舞的粉红猪病倒了,不如就要元浩代替演出吧?!」尉晓亚把吃到一半的便当丢到垃圾桶,开始下午的工作行程。
「什么,你要我这个天王变成那头伴舞的痞子猪?!门都没有!」元浩一听,差点花容失色。
「没办法嘛,痞子猪临时闹肠胃炎,现在又找不到人代替。再说,现在痞子猪很受欢迎耶,甚至比你这痞子天王有人气多了。」尉晓亚软硬兼施地表示。
「不干,绝对不干!」他坚决拒演。
就算是痞子也有「痞格」。
「好啊,不要就算了。拉倒!」她倒也酷得很,也不会想去央求他。
「什么,妳就这样放弃喔?!」见她开始忙别的事,完全无视他的拒绝,他反倒是不自在起来。
「对啊,要不然怎么办?!我也不能要压着你这大牌上场表演啊。」尉晓亚戴起黑眶眼镜,忙碌的整理各项资料,依旧一脸酷相。
「其实我下午也没什么行程,要我帮忙也不是不可以啦。毕竟阿茂是我们自己家的艺人,我这老板没道理不帮帮他。不过……」元浩终究是放软态度。
唉,他似乎悲哀的注定被这只丑小鸭吃得死死的。
「不过什么?」尉晓亚总算停止手边的工作,瞧他一眼正眼。
「不过帮傻子表演完后,我肚子一定会很饿的……」他哀怨的瞧她一眼。
「所以呢?」尉晓亚的耐性会被他的龟毛和暧昧折腾死。
「所以听说公司附近有一家新的日本料理很不错。不如我们晚上找时间去大吃一顿吧?」元浩终于说出最终目的,兴奋的邀约着。
尉晓亚一听,依旧是面无表情。本来嘛,她就是个严肃惯了的人。
「你要请客?」尉晓亚拿下眼镜,望向他一脸的期盼。
不过是吃个饭,他干嘛开心成那样?
「是啊,是啊,是最高级的怀石料理喔。」元浩点头如捣蒜,以高级料理最为诱饵。
「既然你要请客,那当然好啰。」尉晓亚没道理不答应。「喂,大伙儿,有没有听到,晚上老板要请吃日本料理!」
没想到,她竟然转身向身后的工作人员宣布。
「太好了,耶!」所有人又叫又跳,开心成一团。
元浩一听,差点没吐血而死。
「不会吧……」他哀怨的望着一脸开心的尉晓亚。
唉,看来晚上的求婚作战又得延期了。
「我先替工作人员谢谢你啦,元老板。」尉晓亚轻啄了下他的颊,一脸的甜蜜笑意。
「不客气,荣幸之至……」元浩搥胸顿足的叹气摇头。
唉啊啊,难道真如报上所写,丑小鸭彻底征服了他这个痞子男?!
而他这痞子天王,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咸鱼翻身,顺利把这只不识风情,不懂欣赏大帅哥的皮小鸭娶回家?!
天啊,谁来行行好,帮忙做主评评理啊!
就在元浩呼天抢地的敲桌,要求天理的这时,忽然,一张又小又旧的演示文稿从尉晓亚混乱的办公桌上飘了下来。
「咦,这是……」元浩眼睛一亮,捡起了地上的小演示文稿。
手上的这张旧演示文稿,是他多年前刚出道的一篇相关报导。
而且在报纸照片上的一角,还用红笔画了一个大红心,写着I Love You
为何这张画有红心的旧剪报会出现在尉晓亚的办公桌上?!
「喂,还我!」见伴随自己多年的宝贝被他发现,尉晓亚心慌意乱的试图抢回。
「不还!」元浩动作迅速的躲过她的抢夺。
「死元浩,干么乱拿别人的东西,还我!」尉晓亚更是恼羞成怒。
「宝贝,原来妳早就偷偷暗恋我,甚至还偷偷收集了我早些年的资料。」终于不小心知道尉晓亚心意的元浩,心花怒放地贼笑道。
「才不,这是工作所需才收集的相关资料。」尉晓亚依旧死不认帐。
她怎么能够就这么轻易承认?!当初就是因为喜欢元浩作曲作词的才华,以及动人的歌声和外表,才会励志成为经纪人,踏入演艺经纪的这一行业。
「嘿,工作用的资料没必要画上一个大红心吧?!」见到她死不认帐的神情,元
浩已经百分百肯定,尉晓亚不过是只嘴硬的丑小鸭。
打从一开始,尉晓亚就是对他仰慕倾心的。
「你别臭美,我当初绝对不是为了接近你,才成为保母的。」尉晓亚不打自招地声明。
「宝贝,说一声我爱你,真有这么困难吗?!」元浩唉声叹气,再也受不了她这种暧昧不清的关系。
「喂,你要干嘛?!」见他二话不说的当众横抱起自己,尉晓亚又羞又紧张。
「去法院公证结婚啊,今天不让妳这只丑小鸭成为元太太,我元浩的名字从此就倒着写。」元浩二话不说的抱着她往外冲出去。
两人离开时,现场的办公室响起一阵如雷的欢呼掌声。
有情人终成眷属,痞子男和丑小鸭的爱情故事,终于在这一天有了个美丽的结束。
【全书完】
初夏随笔么 易小虹
写这本书的时候,虹姑娘自己也边写边笑到不可开怀。这本书宝宝可说虹姑娘近年来写得最爆笑的一次。喜欢轻松好笑作品的朋友,千万别错过《征服痞子男》喔。
有一段时间没和大家碰面了,有很多话想和大家聊。不过真要好好和大家聊聊易虹的近况时,却又不知该从何起头。
还是聊聊读者好了。
每次回台,总会在信箱收到读友者寄来的礼物或信件。而且几乎都是很久以前就结缘认识的老读者。
虽然现在人在日本的易虹,无法和这些读友有更进-进的见面机会,但是大家的鼓励和心意,易虹真的有感于心。每每收到这些读友们的鼓励和问候时,易虹真是开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