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的日子 慕容秋
慕容秋最大的梦想就是在冬晴的午后,手握一卷书,懒洋洋地躺在一张最软的石墨绿绣花躺椅上,过着不知今夕是何夕的美好日子。如果太阳公公赐下几缕阳光,手边再沏有一壶永远喝不完的茉莉龙珠就更完美了,还有书最好能自个儿翻页,别让秋的玉手一次次劳累……还有还有,秋身上盖的那张软被快滑到地下去了,有没有人经过帮我拉上来──
蓦地,梦醒。
不管是梦是真,慕容秋都是个懒散的小女子。有时良知未泯的内心深处会有那么点不齿自个儿,但更快的,秋会用﹁我本天都山水郎,天性懒散带疏狂﹂的句子自勉。自勉不够爽,秋还要找一个人共勉之,那就是本文的男主角──沈煜。
正好,突然想写一个浑身是毛病的男主角,任性、懒散、爱迁怒、爱乱箭伤人、嚣张跋扈,一人不安,鸡犬不宁。可是,这样天怒人怨的家伙怕写不到第二章就教人乱棍打死了!有办法,哈哈哈……且让这名男子身怀无敌美色,美人计从小练熟,关键时刻拿出来保命用,无论如何都要给我坚持到这本书收工写完。
好了,秋就此打住了,以下时间交给美男沈煜主演。
楔子
汪洋PUB,晚上八点五十分。
人潮如海,人声如沸,PUB中挤满了人,PUB老板汪洋则是怀抱钞票仰天大笑。
正在舞台上表演的女歌手郭贝妮,有四年的演唱经验,出过七张专辑,身经大小演出上百场;但现在她紧张得要死,冷汗正慢慢渗出,湿透她的演出服。
八点五十七分,聊天闲谈、喝酒猜拳的客人渐渐离座聚集到舞台边,将注意力集中到舞台上,一股酝酿已久的热潮急遽爆发。
郭贝妮握着麦克风的手开始发抖,虽然汪洋给她的报酬不少,但她相信她的小命只能撑过这一天。因为直到此刻,她才后知后觉汪洋为何不找他唱片公司的歌手唱这开场的表演。
「煜!梵!」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声,接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声浪越来越大,几乎要冲破屋顶。
工作人员赶紧在舞台四周严阵以待。
「煜!梵!煜!梵!」亢奋的呼喊声中有人大叫着:「这个女的滚下去!妳这个丑八怪快滚……」
汪洋PUB成立五周年之际,已加入汪洋唱片公司的沈煜与贺信梵将来这里进行五天的表演,煜与梵梦幻般的组合、俊美无俦的容貌、美如天籁的声音与演奏乐器的帅劲模样,让所有人全为他们而疯狂。
沈煜与贺信梵是目前全亚洲最耀眼、最有人气的歌手,无论身到何处,必定是所有人注目的焦点,抢尽风采;他们虽然不是唱得最好,但就是有一票歌迷死心塌地追随他们。
他们原出身于汪洋PUB,有时合唱有时单独演唱,沈煜擅长吉他,贺信梵专长于钢琴,每当二人有演出,PUB内必定座无虚席,汪洋于是首开PUB出售门票之先例;而当各大唱片公司想网罗二人时,汪洋做出了他这辈子最明智的决定──开唱片公司。
从此之后,两棵摇钱树让汪洋日进斗金,而他也摇身一变为娱乐界呼风唤雨的龙头老大,他唯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被这两个众人捧为神仙般的偶像不把他这老板当一回事。
汪洋唱片公司的镇山之宝乃著名的三大妖魔,分别是天魔贺信梵、地魔沈煜、魔中魔汪洋;魔中魔的名号最为响亮,但其实魔中魔是必须接受天魔和地魔的折磨的。
时间愈来愈迫近九点,吶喊声大得几乎快冲破屋顶。
「这个女的,妳怎么还赖在这里?快滚开!」一个小女生突然不耐烦地大叫,她好不容易才买到的门票,可不想浪费在听这女人唱歌。
郭贝妮看着失控的场面,不禁在心里暗暗发誓,她再也不唱沈煜与贺信梵这二人的开场表演了。
倒数计秒中,台下的人群开始向舞台上丢掷物品。
一名满头红发的少女抓起一块蛋糕准备要向舞台上扔去,另一名少女赶紧拉住她,「不要!蛋糕掉在地上会弄脏煜的鞋子。」
「不会!我扔到那女人脸上,保证绝不会掉下来。」
另一旁的梵迷起哄地道:「快扔,我要看梵笑。」
「好!一、二、三,丢……」
而从洗手间回到座位的蛋糕主人只来得及悲呼一声:「我的草莓奶油蛋糕!」
此时的后台,时钟正巧走到九点钟的位置。
闭目养神的沈煜缓缓睁开眼,不耐烦地从躺椅上起身,低叫一声正在讲手机的贺信梵:「走了。」
外面那些讨人厌的家伙,真是吵死了!
沈煜心不在焉地走在前面,后面则是穿着一身玄色休闲服、显得轻松自在的贺信梵。
突然,咻的一声!一块草莓奶油蛋糕从天而降。
「煜!」台下众人齐呼。
见那块蛋糕直直朝他飞来,沈煜愣住了,草莓奶油蛋糕,跟他刚才所想到的一样!
贺信梵见状,急忙伸手拉住他,就见沈煜直直倒进贺信梵结实的胸膛中。
台下的人爆出更大的尖叫声,几乎要窒息了。
他们──终于出现了!
沈煜,拥有一张老天爷特别偏心眷顾的面孔,细致俊逸的五官无可挑剔,黑瞳灿亮,及肩黑发如丝缎般柔细,左颊浮现小小酒涡,左耳戴着一枚银色镶钻耳环,削尖的下巴使得他原本就俊美的脸孔更偏阴柔。
贺信梵,拥有一副锻炼出的强健体魄,一身黑衣透出一股不可捉摸的神秘感,一头短发利落服贴在耳后,他那浑然天成的酷劲令人不敢造次,却又舍不得将视线自他身上移开。
他们二人自四年前在PUB同台演出开始,关于二人是同志的流言便甚嚣尘上,因为他们实在速配到让大家这么认为。
就像现在,优雅温柔的沈煜跌倒在贺信梵的怀抱里,好美的画面喔!
看着沈煜薄唇微张的模样,所有的人都有想一亲芳泽的渴望;而且根据投票显示,沈煜名列最想亲吻的明星排行榜第一位,而投票者中,男生的比例竟占百分之三十以上!
沈煜回过神,倏地站直身子。
草莓奶油蛋糕?
他不在乎会弄脏他修长白皙的手指,蹲下身拿起被砸烂的蛋糕,问道:「这是谁丢的?」
「是……是我。」红发少女小小声的承认,虽然可能会被赶出去,但是她绝不欺骗沈煜的。
「很好,从哪里拿来的?」
「就在……就在后面的桌子上。」少女纤指指向右后方的圆桌。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沈煜发现一抹深蓝色的倩影正挤开人群向大门方向逃去,及腰秀发在身后甩荡,身形分外窈窕。
一定是她!两年来,在对无数个长发飘逸的背影寄予希望之后,这一次他绝不会再错认。
「林展眉,妳给我站住!」原本慵懒散漫的沈煜无预警地扯开嗓子大喊。
闻言,歌迷们纷纷惊叹沈煜声音的爆发力,有当摇滚歌手的潜力;然而,只见他跳下舞台,向门口狂奔过去。
「门口的白痴,关门!」
登时现场秩序大乱,沈煜连连推倒几十人,几乎是从歌迷们的身上一路踩了过去。
台下的工作人员不知该不该出手阻挡,数十只眼睛就这么跟着沈煜转,他们的职责是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以武力制止歌迷过度激动的行为;可如今带头闹事的是地魔沈煜,谁敢管哪!
就说了不该来的。林展眉一边努力往门口挤,一边懊悔不已。
可是……两年没见,她实在有点想他……好吧,是很想。
她花了大钱买了今天的门票,因为汪洋还是一样抠,这几天的门票价格被他卖得比平常还贵,甚至比演唱会的还贵。
唉……
第一章
两年前
悯怀医院,是全台北乃至全亚洲赫赫有名的医院,它不只以精湛的医术和高水平的医护服务独傲全球,且以立院之本「悲天悯人,济世为怀」八字而美名远播,更是唯一一家自备经费与医护人员参加国际红十字会救援行动的医院。
此时,站在院长办公室外的林展眉踌躇不前,手里拿着加入红十字会救援小组的申请书。
她在这家医院实习一年,母亲也在此接受一场脑外科手术,而在把母亲送到埔里静养之后,她已经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至于沈煜,那个让她疯狂迷恋多年的男人,与她是医学系的同学,此刻正为自己的音乐事业打拼,她言明分手的留书放在他家中已逾一个月,至今他并没有提出异议。
深吸一口气,趁自己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林展眉伸手敲了下办公室的门。
「请进。」
院长顾卫安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花白的头发令今年刚满五十岁的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但那炯炯有神和睿智的眼又让人觉得他正值壮年。
「是展眉啊,妳妈妈好吗?」看到这聪慧又孝敬父母的女孩,顾卫安露出笑容。他曾到她就读的医学院演讲过几次,接待的工作都是由她安排,他早就发现她颇有医学天分和医者的热情。
「我妈妈恢复得很快,就是化疗的副作用有点大,谢谢院长的关心。」说着,林展眉递上申请书,像深恐自己后悔似的急忙说:「这是我的申请书,听说救援小组明天出发,我想一起去。」
「妳要去?」顾卫安打量眼前秀气的女孩。说实在的,她是名过分美丽的医务工作者,乌黑秀发及腰、睛如点漆、娇俏的鼻给人可爱的感觉、爱笑的唇与小巧精致的瓜子脸为她倔强的个性渗入亲和力,她是医院内男医生们追逐的对象,即使她一再强调自己有个交往多年的男朋友。
「是的,我想去。我知道董事会又给您压力要削减经费,原来的小组成员也有因受不了恶劣工作环境干不到一年就中途毁约的,我保证我一定会坚持到底!」
「这个我相信。在我去医学院演讲的时候,妳就对援贫救助很有兴趣,只是沈煜呢?」顾卫安无法置信林展眉舍得丢下那个在医学院摸鱼、却凭一张绝俊脸孔在全院师生护航之下毕业的沈煜,为了不离开他,她甚至放弃以第一名成绩保送出国深造的机会。
「音乐是他的一切。」林展眉勉强一笑,在母亲病危时,他罔顾她的恳求,一心在国外做他的音乐。她在独自撑过那段惶恐无助的日子后,细细回首与他五年来的相处,她爱他爱得几近变态,以他为所有、以他为一切,而他却无关痛痒。
爱,她给了他;心,她给了他;关怀,她也给了他……什么都给了他,她替他张罗三餐,替他做功课、做报告、写考试卷,替他端茶递水……先他之忧而忧,后他之乐而乐,而她对他,除了爱一无所求。
如果她还有理智,就该为自己好好安排。
「可他是妳的一切。」睿智的目光审视着她。
「他不会比贫困地区的病患更需要我。」不,这么说太抬举自己了!「他根本不需要我!」
就这样,林展眉随救援小组转战穷山恶水。
一年过去,按合约林展眉可以回悯怀医院直接升任主治医生,这也是顾卫安开出加入救援小组最吸引人的条件;但那些可怜的病患揪住了她的心,她又继续留在当地一年,这期间她也在地震、洪水、大火等灾害事故现场出现。
当别的医护人员不敢进驻仍有余灾的地区时,他们这群救援小组会在第一时间赶至,冒着灾害再次发生的危险挽救每一条生命。
林展眉就这样忙了两年,完全不知道沈煜疯了似地在找她。
林展眉对沈煜多年的纵容,让他被宠得像无法无天的孩子,突然有一天,坏小孩玩累回家,发现一张说明他被遗弃的纸条,往窗外一看,一片漆黑,连路灯的光亮都见不到,坏小孩才有那么一丁点儿惶恐起来。
不会的……她离不开他,她只是在赌气。
第二天、第三天,她仍然没有消息。
她这是干什么?打了几次电话催他回来,却不肯细说是什么事,而他不过晚回来几天而已……好吧,他是晚回来几十天,但她需要呕气呕成这样吗?
于是,沈煜怒气冲天的跑去林展眉家。
花痴邻居搬来一大堆CD要他签名,并叨叨念着:
「展眉的妈妈生了一场大病,说是脑子里长了个肿瘤,好像病危的样子,有好几次我晚上打麻将回来都看见展眉在花园里哭。幸好碰到一个高明的大夫,为展眉妈妈开刀治好了,现在展眉的爸爸和妈妈都搬去埔里,小旭入伍,展眉也跟什么红十字会跑到非洲给人看病去了……」
沈煜顿觉懊恼不已。为什么他没注意到从来不求人的展眉,却三番两次的求他回来?全是因为她感到极度无助、恐惧!
脑外科手术是所有手术中最危险的一种,可以想见展眉当时是多么的无助。
没有道歉的机会、没有挽回的余地,沈煜生平第一次领略到恐慌。
她真的不要他了?他下意识地抗拒、不接受,而与抗拒、气愤同时在胸中发酵的是……
不知道送洗的衣服到哪家取,她没留下收条;不知道好吃的排骨饭在哪家订,她没留电话号码;不知道用惯牌子的牙刷放哪里,害他一把牙刷用得只剩下五根毛;小黑和小白集体自杀,因为他不知道鱼也挑食……
不知道……她几时才回来?不知道……她还肯不肯回来?
这个不负责任的女人,就这么一走了之,任他自生自灭。
从此,凡是遇见长发飘逸的背影,他都忍不住冲上前把人家扳过来看个究竟,然后在人家惊艳得目瞪口呆之际掉头离去。
他沈煜的生活,自此大乱。
如今,眼看那追寻了两年的身影又将从眼前溜掉,沈煜急得想丢炸弹,将周围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全炸飞。
林展眉听到他叫门口的人关门,便加快脚步,她不想再与他有任何交集了。
「林展眉,妳再不站住,我就……」
就如何?死给她看不成?林展眉一只脚大剌剌的跨出大门,然后转头向后瞄了一眼……咦?舞台上只有贺信梵一人,沈煜呢?
不管了,两年前心碎的离开他,她不想再冒着被他三言两语哄骗过去的危险。没有人能在他无害的双眸、无辜的表情加无敌的嗓音下坚持自己的立场,她不要再过着以他为天的日子了。
快走!双腿,快点逃开他吧!
她用力转回头,扭得脖子都发痛。明天还是跟救援小组去卢安达吧!
蓦地,一张脸在眼前放大,占满她的视线。
「你、你……」他居然可以这么快地从台上跑到大门来堵她?她白净的额与娇俏的鼻同时皱起。
「一走就是两年,妳好狠的心。」与唱歌时的高亢不同,沈煜讲话一向节省力气,轻柔带点模糊的音调,传达出心中的哀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