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爱,爱什么爱?
如果爱情不存在,别的不说,至少每天的社会版新闻会减一半--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吧?(当然,所有沾上婚姻或家庭的都要算进去)
不过,言情小说以这种不幸的事实来作序,还真是该死咧。
自从语言被发明后,爱情就被反复歌颂,但每个爱情传奇中,都少不了痛苦和悔恨。爱情究竟是无上珍宝,还是罪恶之源?
这也许就因人而异,也因期望高低而异了。
沙沙是很爱作梦的人,因此现实中的诸多问题一概不闻不问,生活IQ特低,每天抱著书在音乐中忘我,三餐吃成八餐或一餐半皆可。
这样的人,谈起爱情还真是不错,刚好另一半也是同类人种,便一拍即合了。吵架或斗气都懒得试,两人有事各自忙,没事钓钓鱼、种种花、上上馆子,想看不同的电影和节目的话,也没问题--家里有三台电视。
那什么样的人谈起爱情会很累呢?大概就是那种想要完美爱情的人了。
恋人老是忘了她的生日,或常为了朋友聚会而取消和她的约会,她就认为爱人心中或潜意识中--没有将她放在第一位。于是耿耿于怀,从此爱情不再无瑕,有了裂缝。
这个裂缝很难补缀,慢慢地便会愈扯愈大,一个谎言,或几个误会之后,终于走到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那一刻,爱情碎成片片,不堪碰触。
爱情到底能不能走出梦想,在生活中生存?
很难,真的很难。
我有个朋友,拍拖两年之后,才宣称受不了对方太沉迷赚钱、不懂风雅,于是爱情告罄。
当初他的勤勉进取,原是她最欣赏的特质,最后却变成爱情的裂缝。
是爱情爱质了,还是她对爱情的需求改变了?
另一个朋友,为孩子忙得焦头烂额,几乎不曾再正面看丈夫一眼,两人逐渐形同陌路,唯一的交谈内容只是孩子的事,最后变成如同两个合并的单亲家庭。
虽然两人都没有选择向外发展,爱情却已被习惯所取代,既然有得忙碌,她宣称已不需要爱情。
那是悲剧吗?也许不是。爱情既已发挥了当初结合两人的功能,功成身退有什么不对?
人生毕竟有许多其它的事情和目标,不是吗?
沙沙会说是,因为不谈爱,还是可以享受爱。
哈哈,这就来到变相广告时间了!
沙沙写爱情、读爱情,是因为这样享受爱情,既没有任何副作用和后遗症,又可以称心如意、随想随到。
这不是随口说说而已。专家曾作过研究,将实验者--对象为女人--的心跳、体温、脑波、身体各部的动情反应全面观察,竟发现女人在看一本言情小说、或看一部文艺片时,如果内容正中她下怀,那 她的身心反应和满足程度,和真正面对恋人、两情相悦时的反应不相上下。
有趣吧?想象的爱情,带给女人的感觉和满足,竟然和真正的爱情差不多!
嘿,那么现实中缺少的,我们在想象世界里找就成了。
小说万岁咩!
也就难怪在美国romance novels销售率高达出版市场百分之四十,高于其它任何书种--包括悬疑或恐怖小说、科幻小说和非文学类等。
真相已大白--原来言情小说可以带给读者真正的快乐,哈,亲爱的读者宝宝们,我们不必再为沉迷于小说而满含罪恶感了,那些时间对我们的身心满足和健康是无比的重要,记住了!
咦?等等!沙沙辩到哪里去了?辩来辩去,还是需要爱情啊?
喔,想起来了,沙沙要主张的是--既然在想象世界中也可以爱个够,大家不妨对现实中所爱的可怜对象少要求一点吧。
他不够浪漫,从来不送花?
没关系,多看两本小说,心情好多了,顺便原谅他。他至少没送别人花啊!
他脾气有点倔,不会特意让妳?
没关系,小说中的霸男更糟糕,我们还不是看得欲罢不能?他若脾气太好,不是很可能变成妳不喜欢的型?(没错,就是那种软趴趴男配角的型)
所以说啦,那种至死不渝、惊天动地的爱情,我们在小说里享受就好,生活中谁想洒狗血啊?
还有,那种俊到让女人疯狂、酷到眼中只有妳的男人,现实中谁受得了?不是妳得天天帮他打退女路人,就是妳不小心瞥到别的男人也不行,吓死人了!
妳瞧,小说中帮我们谈完轰轰烈烈的爱情了,我们就不必在真实生活中被炸得面目全非。
爱情热量在小说中吸收几卡,现实中的情人就不会太累了,多好啊!
天下的男人如果聪明的话,天天帮我们买小说漫画DVD--当我们沉迷其中又哭又笑时,他们可以自由地去看球赛、聊股票;而我们爱情热量吸收够了,也不会再对他们的一举一动是否浪漫太过记较。
这简直是皆大欢喜!
好了,回归正传。请问这篇序和这本书有什么关系?
很抱歉,简直沾不上半点边。因为沙沙读小说时,最怕序把书里的好料都提前曝光了,就像电影预告泄露太多剧情一样让人咬牙切齿。
所以我总是把序和后记在看完书后一起看,既然本书没有后记,那么这篇就充数一下啦。
读者宝宝们,希望这个很梦想、却同时很辛辣的故事,也能给你们几卡爱情热量。
楔子
冬天的公车最难搭。
尤其是人多的时候。车上窗户紧闭,空调不足,大家挤得温暖,空气却浊得呛人,再加上有人浑身烟味,简直是活受罪。
不过这还比不上有色狼用大衣遮掩,趁机吃女人豆腐来得气人了!
方恣然瞇起利眼,捕捉到左前方一个中年男子,手抖抖索索地在大衣底下,偷摸身前一个国中小女生的臀。
要不是那个小女生没命死贴着钢柱,身子紧绷地左移又右躲,那大衣又没有达到完全遮掩的目的,一直在座位上看书的方恣然也不会从眼角瞥见这一幕。
方恣然立刻采取必要的行动。
那男人食髓知味了,居然大胆将手往女生胸部滑去。
「有色狼!」方恣然大叫一声,车上颠簸得昏昏沉沉的乘客,大半都被吓醒了。「你不要乱摸小女生!对!就是你!」
她一只手稳稳向那人指着,只要有长眼睛的都不会弄错对象。
「妳神经病啊!我哪有!妳不要乱讲!」那男人脸色黑了,恼羞成怒之下,居然反咬人:「我摸谁了?她吗?那叫她自己说,我有吗?有吗?妳说啊!」
那男人狠狠问那个脸都吓白了的小女生,口水还喷在人家脸上。
那女生嘴唇发抖,说不出话来。
也难怪了,凶神恶煞离自己不过几公厘,刚才不敢声张,现在自然也没胆出头。
被那男人这样乱叫,当事者又不说话,其它乘客果然出现质疑的表情。
没关系,方恣然不会怪被害者,只会惩罚肇事者。
「你以为叫得大声就赢了啊?敢做不敢当,你还是不是男人啊?喔,不对,我真笨,会落到在公车上吃小女生豆腐的男人,当然是没女人要才会变得这么窝囊嘛!」
方恣然说得不屑至极,有些乘客不禁窃笑起来。
「妳--干!妳敢胡乱污我?看我--」那人身形有不顾一切冲过来扁人的趋势。
「不用看你了,看这里就行!」方恣然不疾不徐地举起一个银色的东西--
众人的焦点全集中在她手上的手机兼数位相机,她平稳地将相机上的画面作了一百八十度的展示,确定四周的人都把那罪证确凿的一幕看得清清楚楚,包括色狼自己在内。
「干!」男主角口水四溅,正要夹尾挤向车门,方恣然又高声宣布了。
「你已经被照起来了,还想跑到哪里去?我哥刚好是当记者的,你敢跑,我就让你的照片上晚报,当上公车之狼!」
那人硬生生打住身子,气得发抖,让人不禁猜想他是真的会乖乖听话,还是会在下一秒掏刀子……
「……喂?对,我要报案,猥亵罪、性侵犯……不,不是我,请你在XX站的○不南站牌……对……」
手机再度派上用场,方恣然边说边把膝上的宝贝书小心放回袋子里。
所有人都屏息紧盯着这一幕,简直像看到一场正在拍摄的悬疑片……
第一章
踏进显然新开幕不久的商业餐厅,方恣然站定脚步扫视热闹的午餐画面。光鲜的人影和闪亮的杯盘,看得她有些眩目。
同事兼死党,永远时髦亮丽的青艳在对她挥手,紫红色的指甲修长完美,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有这么抢眼的朋友还真不错,找起人来特别容易。方恣然淡笑着往青艳的桌子走去,慵懒的步伐在笑语激昂的室内显得格格不入。
大概也只有她自己没意识到身上简单的灰色T-Shirt、洗旧泛白的牛仔裤,比这餐厅里服务生穿的制服还单调寒酸。
四周的人若不是粉领族,就是雅痞新贵,要不是大家忙着竟争彼此的注意力,一定会对她侧目而视。
不过,当青艳听她报告完前几天的「抓狼」事件后,就不只是侧目而已了,眼珠子都有脱眶而出之虞。
「天哪!妳就这样卯上那烂人?他若明天跟踪妳下公车,准备趁妳不注意时捅妳一刀怎么办?」
「就是这种心态,让坏人吃定好人。」恣然撇嘴,「好人明明有理,却怕坏人报复,而坏人却不怕自己害过的人回来报仇。好人就是输在怕死!只要胆子大,什么坏事做不出来?好人却是连做好事都怕!」
青艳没办法辩驳,只能叹气,「妳还真不怕死!」
「对,不怕死的人,才能不怕活。」
青艳仍不住抚着胸口。认识恣然一辈子了,还是不能习惯这种不时发生的惊险事件。
「就算妳不怕,也不表示真的不会惹祸上身啊!」
「放心,机率是奇小无比。」恣然已经拿起菜单来看了,「坏人都会挑对象,像那个小女生,他一定是先试探着摸一下,确定对方怕事才会食髓知味、愈摸愈起劲。像我嘛,他和我一对阵就知道我会杠到底,所以绝对不会自讨苦吃、再来找我麻烦,免得反吃更大的亏。」
「妳以为坏人都这么讲逻辑的哦?」青艳终于露出松口气的笑容。
「他们的逻辑就是利益,有利于己的事才做,无利的绝对不做。所以坏人很好捉摸的!」
恣然决定了,海鲜浓汤的照片看起来真可口,希望菜单没有广告不实。
「哈哈!」两人点了午餐,等午餐终于送上,青艳才忽然回想起故事的细节,
「妳随口也掰得出什么记者哥哥,真服了妳!」
「我们有记者同学嘛,不算掰得太远。」
青艳开始挑着菜吃,「对了,妳觉得我今天的口唇颜色如何?」还嘟起美唇飞吻一个。
虽然请教恣然这个不施脂粉的人有点奇怪,但恣然从来不会敷衍说好话,所以可以听到坦白诚实的评语。
「太鲜艳,整张脸就看到那片雪里红,满吓人的。」
「真的?」
青艳赶紧打开粉盒,技巧熟练地拭去约百分之三十的口红层,再补上另一道较为柔和的色彩。
「这样呢?」
「好了一点。」
虽然和赞美扯不上半个边,青艳听了却大为满意。
「妳要不要也试一下?我帮妳擦,这可是有百合香味又加了多种维他命的新口红……」
「谢了,跟着午餐进肚子,再多维他命也抵不掉人工色素的致癌成份。」
这也不是第一次了。青艳吐吐舌,把口红和粉盒收回皮包中,又习惯性地斗起嘴来。
「妳啊,没事也在脸上加点色彩好不好?肉色可不是天下唯一的颜色!」
「我以真面目示人,免得晚上卸妆上床时,吓到无辜的男人。」恣然正经八百地答道。
「什么男人?哪里来的男人啊?妳这样不修边幅下去,床上根本没男人可吓!」
「那又怎样?」恣然越界攻击青艳盘里被遗弃的肥肉。
「怎样?妳是怎么演化来的啊?妳从来就不会『想要』吗?」
「我DIY。」
青艳一口汤喷出来,射得老远。
「恣然!」
「喂,妳这个花花女郎,请不要连最基本的性常识都大惊小怪好不好?」恣然若无其事地擦桌子。
青艳抚着胸口,「我不是大惊小怪,是妳这种怪胎简直非人类。」
「哪里怪了?妳难道没有听过,全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自慰,剩下那百分之一只是死不承认?」
恣然投给青艳的眼光,几乎带着怜悯。
「问题是谁会以这个自豪啊?!还说得这么稀松平常……」
「难道天天想男人、找男人、巴着男人不放,就足以自豪了?」
青艳仰天翻白眼,一时找不出反驳的话。
「每个人只能活自己的,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身上,死到临头了才会后悔。」
「妳那张嘴喔……」青艳摇头,「不不,不只是嘴,妳从头到脚都很没救!头发清汤挂面,脸部既没保养又没化妆,穿的是地摊货,踩的是清仓鞋……但这些都没关系,最完蛋的是头发底下的那颗脑袋,冥顽不灵!」
「我以为妳要说我少了一颗心。」恣然嘴角带着笑。
「没有少。妳爱家人、爱朋友、爱动物,甚至有不少男性朋友,只是妳的思想实在太奇怪了,是不是书看太多啦?」
「有可能。」恣然点头,「我人生经验也没比谁多到哪里去。」
「什么人生经验啊?我们同班、同校、同一社区、甚至还进了同一公司!妳经验过的我哪里没经验过了?」
「相反的,妳经验过的我都没有。」恣然专有的那种若有似无的笑容又来了。
青艳挥挥手,对自己的「艳」名远播从不在意。
「就是说啊!而且妳家庭又没破碎,也没被谁虐待过……」
说到这里,青艳倒抽口气。
「妳、妳……妳不会什么时候遭遇不幸,却不敢告诉我吧?」
「神经病!」恣然终于笑出声。「妳看吧?拒当花痴的女人,立刻被人当成有一毛病或是女同志,甚至性侵害的受害者。难道女人的人生目标,就是在求偶?」
「但也没必要唾弃男人吧?」
「我不唾弃,别来招惹我的都是朋友。」
「算了算了!」青艳双手一摊,「我们这个话题谈过几千遍了,谈也是白谈!」
「那是因为妳只要一开口,就会跑出『男人』两个字,所以我们才会聊来聊去都聊到这里来。」
恣然其实不介意这个话题,通常谈话的对象想谈什么都好,她一律配合,只是不能保证真心话不会吓到人。
她很正常啊!哪里怪了?她看到的怪人怪事才多呢,身边这个死党余青艳就是一个。
听说这青艳二字还是余爸去求算来的,真是笑死人了!
余青艳?我是青楼艳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