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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溶化了他那双蜡造的翅膀  第1页    作者:李敏

  梁继璋&四季的序

  梁继璋的序

  武侠小说中,常见那些浪人侠客告别时,总爱手执宝剑一拱,口中说句:后会有期。

  人与人分开后,真的可以后会有期吗?

  认识李敏,始于梦剧院时代。那时候我正主持一个叫《中文歌集》的电台节目,而某一次半小时的访问,就是我与她唯一一次的人生交叉点。要说说当时对她的印象嘛,也恐怕办不到,因为太零碎亦太模糊了,只记得她的双眼很小巧,很易连成一条直线,如果说眼睛是最容易泄露人心底秘密的话,她的秘密一定收藏得很好。

  虽然只有半小时的缘份,不过访问后她却笑意盈盈地递上一本她的新书《梦中见》。打开第一页,见到她用粗黑色的sign  pen写着:「继璋哥哥,虽然你三十出头,但相信你很快便会找到另一半,来个『天生一对』,敏89」当时心里着实有点感动,因为连我妈妈都未关心过我的姻缘问题,而这个祝福却出自一个不算熟稔的人口中了。

  在我未来得及说多谢前,李敏这个人又已经从我生命中消失。

  我甚至未能对她说一句:后会有期。

  ◇ ◇ ◇ ◇ ◇ ◇ ◇ ◇

  六年后,亦即95年初,正主持一个晚间清谈节目,需要每个星期邀请一个女嘉宾,是日正与一个朋友闲谈起这件事时,她突然说:「不如搵阿ca吖,佢口才好好架?」我说:「边个阿ca?」

  「李敏!」她答。

  于是,我们又再碰头了。

  后来在节目一改再改下,那个清谈节目更演变成只有我和她二人主持的「一夜情」。

  ◇ ◇ ◇ ◇ ◇ ◇ ◇ ◇

  她的作品,好看不好看?要看你的脑电波与她是不是吻合,因为她的作品从来不是为别人而写,而是因为她喜欢这样写。正如穿衣服一样,有人穿的衣服是大众喜欢的、公认为合潮流的,而有人穿的衣服,只是因为自己喜欢这样穿,从来没介意过别人怎样看。

  本来想写点对这个故事的阅后感,不过最后都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觉得要好好地享受一本书,就不应该有任何先入为主的感觉掺杂其中,最好每一个情节、每一组文字都是新鲜热辣的在眼前滚动,该作者的思绪感情与读者融为一体,在广阔无边的小说世界里奔驰。

  你或许会喜欢这本书,或许会不喜欢。

  对于李敏,又何尝不是。

  衷心祝福李敏在未来的创作世界里,有更多未被发掘的宝藏与我们分享,套用一句她常常挂在口边的话回赠:May  life  be  good  to  you!Erica!

  梁继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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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edication  to  C.K.,  Donald  &  Eric

  In  my  life,  I  love  you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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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季的序

  从前,有四个女孩子,她们是好朋友,刚巧又在不同的季节诞生,所以就是「春、夏、秋、冬」。

  !

  迟来的春天

  最后也没有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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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敏找我替她的新书写序,我没有看过她的新书,也不知道书的名称,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要写的是李敏。

  李敏与我一起长大,也许每个人身边总有或曾经拥有这样的朋友,一起成长、分开,然后又重聚。某一天,李敏告诉我她的文章快要出版成书,她说她不是张爱玲,只不过想透过文字来说故事。其实每个人都有说故事的冲动和听故事的渴望,有人爱停留在幻想的阶段,有人选择听流行歌曲或看电影,而李敏则选择了写作。她努力、认真、毫不苟且地渴望能透过文字表达想说的故事。也许这世界上会有第二个张爱玲,但却只有一个李敏。李敏和她自己的方式,还有她笔下的故事,我希望能满足你爱听故事的渴求。

  夏

  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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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算也不行,要用笔才计算得到,认识李敏已经超越「水晶婚」纪念。

  初中她教我英文,我教她中文。

  今天,她叫我买中文字典,说:「你写了很多白字!」

  世事无绝对,又一例证:谁说三岁定八十?

  我倒是想不到李敏会这么不经意地写出这个有情有节、有骨有干、有血有肉、有笑有泪的爱情故事。

  就是那么不经意不造作地创作了一个叫人看得舒服的故事,好像冬天躲在被窝饮一杯热柠蜜一样的感觉。

  我看了这个故事三次,第一次是阅读,第二次是校对,第三次是再校对。我不敢说百看不厌(因为我不喜欢  hard  selling),但每一次看这个故事,你会找到不同的惊喜,捕捉到值得你回味再回味的片段。

  她问我:「有没有哭?」

  我老实说:「没有哭,但很touching(不是感动,而是很感性)。」

  我不写原因,留待各位自己去感受这个故事的喜与悲,乐与愁。

  秋

  1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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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Z  Z  Z  ……

  我是冬天

  我在冬眠

  (1)秋分

  秋分

  九月二十二日,秋分,太阳正高挂在赤道之上,相信除了春分便没有一天比今天的日夜更平均。

  认识他是在五年前的一个暑假。不!真正地认识他应该是在秋分之后,而之前的时间,我就只能说我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于地球的表面上,「认识」和「知道」是不同层次的事,绝对不同的事!

  在说话用词方面,我一向很小心,经过六年来的专业训练,我固然变得醒目了些,而在待人接物方面亦谨慎了。但谈到感情,就似乎像医院里的植物人一般麻木。假如上帝这个写程序的神,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未必再会选择在这个年代当一个女医生。现在,我每天看的就只是生、老、病、死。我相信我在这六年来,真的曾看过超过百多宗死亡的例证,数不清的病人正在回答死神的敲门声;还有,曾为三千多个女病人做过妇科检查,看过她们由上至下的一切一切。也许,我在职业上作了一个错误的抉择。总之,今天的医生再不被病人所尊敬,有时,甚至连自己也提不起劲去给自己些少自尊。

  有很多病人,都不再听从医生的意见,喜欢自作主张,又中医又西医的,弄得满天神佛。其实,这是现代人的通病,他们不再相信别人了。「信心」这回事已经停止跳动。若果找一个朋友倾诉,倒只是为了想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很少人愿意接受别人的提议,很少人愿意改善自己。

  所以,当我今天得悉这消息时真的令我很意外!想不到六年前随便给他的一个意见,他竟然真的接纳并实行了。但我没因此而重获一些自尊,我反而觉得是我害了他。硬化了的感觉已经渐渐活跃起来,内疚得喘不过气。现在要哭也太迟,他不会再愿意听我说一句:对不起!现在哭也真的太迟,因为我没法忘记……

  我认出是秋分的气味。干燥的空气、无定向的风、踏在遍地枫叶上的声音。秋分就接着我最后的一个暑假来到我身边。

  那一个暑假是属于医学院二年级的。明知升上了三年级之后,暑假不再来,因此,那年的假期是编排得最紧凑,最火辣,最浪漫的。我和相识了年半的男友,背着背囊,山长水远跑到欧洲流浪,他的名字是天尧,五官端正,而且还称得上是「俊朗」,他待我很好,好是指在各方面。和他一起的时候,很舒服,舒服得像一点炽热的感觉也没有,就只有舒服,像睡在一朵白云之上,不想动、不想说话。我们牵着手走过了手指在地图上点过的地方。伦敦、巴黎、苏黎世、梵蒂冈,而我们就是在希腊的米高洛小岛上互相失节给对方的。本来失节应该是在巴黎的事,但那次他突然爬起来对我说:「我想我们还未彻底了解对方,反正我们尚年轻,不如等我们成熟一点才干这回事,好吗?」哈,你想我答些什么?他就是喜欢扫别人雅兴的。不过,我颇欣赏他这英勇的行为,我想,并不是每个男孩子也做得到悬崖勒马的事吧。

  由法国到希腊,只是隔一个月的时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为什么到达米高洛的第一个夜里,他便改变了初衷。也许,是这天体小岛所散发的魅力改变了他;也许,是这短短一个月的旅程里,他认为自己变得够成熟来干那回事。他,就从来都不像一个工商管理硕士毕业生。思想太幼稚、心地太善良的人在商界不会如意。

  不过,我就是喜欢天尧的那颗童心,他令我觉得自己仍然生活在一个永远的士多啤梨园里。天尧是我的旧男朋友,是我现在的丈夫。

  米高洛的下一个站是奥地利的维也纳。他一向最孝顺,一找到旅馆放下行李便跑到电话亭拨长途电话回家。女性的第六感觉一向都很强,尤其是我的就更厉害。我知他家里一定是发生了事,否则他怎会连护照也遗留在电话亭里?但他一直把心事收藏下来,直到翌日的黄昏,当我们在歌剧院门外看那些街头卖艺的音乐人时,他才说:「有件事要和妳讲……」

  我:「是关于那个长途电话的吗?」

  天尧:「妳怎知的。」

  我:「不要告诉我你妈妈已经将你许配了给别人。」

  天尧不敢作声,他只是用力地吞着口中的唾液。这时,在街头卖艺的那个音乐人,看来是亚洲人的小提琴手,刚刚奏完了一首曲。天尧从口袋掏出了一张一元美金,跑上前放进音乐人的小提琴箱内。

  天尧打着盘说:「是唐人,我猜他是唐人。」

  夸张地,我叹了一口气。

  他才肯说:「我想,今天是我们在欧洲的最后一天了。」

  「妈说三姨丈的父亲捱不住了,叫我们无论如何回家才算……」

  我瞪着眼,盯着他。

  他被我打断了,我很激愤。

  「什么?三姨丈的父亲?那么远房的亲戚也关你事,我想他一定有遗产给你。你到底见过这个亲戚多少次?」

  他答:「大约是一两次吧。」

  「那你必定是他的私生子了,否则就是你妈妈大惊小怪。」

  我一向都相信,他妈妈一直是暗恋着自己的儿子,换句话说便是「恋子狂」。我敢说她是我最强的情敌。不过,有时想起这个像杨家女将的情况,我又不得不让步。他家里大大小小的男丁都不在人世,就只剩下他这个「幼子」。天尧的姐姐都像泼了出去的水一样,嫁到远远去的。而他妹妹中学还未毕业,又难怪他妈妈百般依靠着他。对于这个传统得可怜的母亲,我还能做些什么来对抗她。

  我吐出两个字:「去吧!」

  「那我便立刻致电航空公司更改离开的日期。」

  女人真的是感情动物,过了一分钟的时间后,心里又开始感到不甘,「不要改我的,你要走就自己走好了。我还想去看柏林围墙,还想喝慕尼黑的啤酒。」

  「请妳不要令我难做,Victoria。」

  「什么事会令你难做呢?你有你走,我要逗留。」

  为了避免正视他,我只好望着那个侧着头,牵动着琴弦的年青音乐人,音乐变得悲哀,是那琴音如泣如慕,如哭如诉的凄美。在这个环境下,我仿佛是被情人抛弃了的一个封建时代的表妹,我真的不能接受被别人剥削和糟蹋!我努力地抑止想冲出来的两行泪。

  那时的我真幼稚!

  「也许,我现在再给妈妈一个电话,看情况变成怎么样才算,好吗?」他拍拍我的肩,但我仍然是没有反应。

  「Victoria,不要走开,我很快回来。」

  快!我等了十首曲子的时间,他仍未回来!连那个小提琴手也快要奏完最后一首狂想曲收工了。我怒得无可再怒,一时冲动,将身上所有的马克都掷进那乐手的琴箱内。那时,乐手正在和一个游客拍照,还未来得及数数箱里的钱我便已离开了。

  我的确是冲动了一些,那些马克约相等于两百元美金。

  我想,当时那个小提琴师一定以为我是世上最欣赏他的人。事后,我当然是极度后悔,但对于年青时的那份冲动,我又无法可制止。

  结果怎样?都是常人预料到的,要逗女孩子高兴,不是太难的事,结果我还是主动叫天尧回乡慰亲,但我始终坚持要完成原定的德国旅程。天尧一向知道我的脾气,所以亦无话可说。

  天尧离开维也纳的那夜,我亦乘直通火车到法兰克福去,因为一时的冲动和慷慨,我袋里已没太多盘川剩。为了省一晚住宿费,我只有选择乘一班夜车。火车终于开了,我在细小的车室空间开始入梦。列车行走时有一种最稳定的拍子,轰轰──轰轰──轰轰──,窗外的世界太黑,除了一枝枝倒退的街灯之外,什么都看不到,只看到玻璃窗上自己的反影重叠在外面黑暗的世界。把灯子关上,我跳进梦乡。

  轰轰──轰轰──轰轰──车室内就只有我一个。

  不知火车掠过了多少街灯,也不知时针移动了多少距离。我在梦中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什么?男人的声音?我立刻睁大眼睛,从睡袋口把半个头伸出来。我见到,车室的灯被人开着了,而从玻璃的反映,我看到了有一个男人的背面。由那些英语对话,我知道票务员正在查看那男人的火车通行证。

  我立刻把头缩进睡袋。因为我不想被那男人发现我是女的,我真的慄起来。从没有和陌生男子孤男寡女地共处一室。车子又那么吵,即使我大叫「非礼」,其他人也可能听不到我的求救。天啊!我完了!单看我睡袋的长度,就必猜到我是女的,听说在一段孤独的旅程当中,人就最多性幻想。请你千万不要走过来,不要接近我!

  我从裤袋取出「孖仔牌」万能刀,以防万一。但他一直没有行动,我悄悄地伸头出来偷看,谁知对方又刚巧把灯关上。但,在关灯之前的零点零零一秒,我仍然看到在对方的床架上,放着一个小提琴箱,不过,又不能太肯定。可能只是一个有款式的行李箱罢。

  轰轰──轰轰──轰轰──

  梦中传来维也纳街头的那段小提琴独奏。音乐背后有着列车的拍子,那个年青乐手侧着头的面孔浮现,他应该真的是唐人,也许天尧没有错。我真的不应该单身一个女子在欧洲四处跑。提琴声有一种催眠作用,到我醒来的时候火车已经抵达了法兰克福火车站,而且有部分乘客已下了车。那个男人亦已离开了车室,那时我相信再也不会在地球表面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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