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医院里,看着庭庭夫妻抱宝贝儿子的幸福模样,他好生羡慕。也许该是他稍微缓下拼事业的脚步,留些时间、精神与体力,欣赏人生路上风景的时候了。他不能永远走不出被前女友依兰创伤的阴影。叶丹枫勾起了他想谈恋爱、想要组织一个美满家庭的渴望。
昨晚他在回家的路上,想到叶丹枫说要他扛一台冷气回家,要不是当时已太晚,所有的电器行和量贩店都关门了,他可能真的会去订一台冷气。然后他想到她说那句话时的神情,并不是真的抱怨,而显然是开玩笑。他因此更觉得让她住在他老旧又没有冷气的小公寓里太委屈了。就在那个时候,他冲动地想将他刚买下、预备转卖的银拍屋占为己有──多年来他第一次没有把赚钱放在第一位。
回到家,抱叶丹枫上床时,他下定决心,要把他冲动的想法付诸实现。他不能再昧着良心,假装他对叶丹枫没感觉。他必须坦白向自己承认,在她像只落汤鸡进他的车子后,他即开始受她吸引。无可名状的吸引力愈来愈强,教他找不到借口再遁逃,只好诚实地面对自己的心。
可是,她对他有相同的感觉吗?她嫌他矮,而他又向她保证过他对她没兴趣。唉!话说得太早、太满,现在该如何转圜?
「喂!」叶丹枫伸出五指,在他眼前晃动一下。「你知不知道跟别人讲话的时候发呆,很没礼貌?」
「喔!对不起。我在想该怎么回答妳的问题。妳说得对,依我以前的作法,我会将银拍屋装潢后出售赚钱。但是,我妹妹提醒我,我已经老大不小了,事业也比较稳定了,应该准备成家。所以我决定要将那间银拍屋做为我的新家。」
「你的意思是,做你的新房?恭喜呀!」这是丹枫这辈子讲过最口是心非的话。她赌错了吗?妈妈数落过她有莽撞行事的坏毛病,现在她又凸槌了吗?她应该先搞清楚他有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不该妄自判断他没空谈恋爱。「你什么时候要结婚?」
她该订机票了。没想到三年前来台时,她伤心地想逃离雪梨的一个男人;三年后回雪梨,她遗憾地想离开台北的一个男人。
他笑得有点腼腆,也有点诡异,如漆的黑眸蕴含着试探的神采。「我还没有要结婚,只是刚开始有该结婚了的想法,准备要找合适的对象。」
「这是什么奇怪的逻辑?你是因为年纪不小了而想结婚,不是因为你爱上某个女人,想跟她共度一生?拜托!你是哪个世纪的人?接下来你是不是要找媒婆帮你介绍对象相亲?还是干脆买个越南新娘?」
希凡顿时面红耳赤,觉得她看扁他的人格。
「我怎么可能是那种把婚姻当买卖的人?也许我没有表达清楚,我应该说我最近认识一个女人──」他炯炯地望着她,但愿她懂得他不好意思说出的意思。「她让我产生想成家的念头。在她出现之前,我还没有成家的打算,一心只想拼事业。」
好像有点搞头了,丹枫却仍不敢太乐观。或许他说的另有其人,恰巧也是他最近认识的。毕竟他强调过,他喜欢小鸟依人型的女人,他的口味不可能一夕之间转变。但只要给她一些时间,她相信应该不难将他手到擒来。
「你在谈恋爱呀?进展如何?」丹枫脸上微笑,装得云淡风清,其实紧张得手心流汗。不想让他看出她很在乎他的回答,这对她的演技是一大考验。
「我……」他腼腆地嗫嚅,盯着她瞧的乌黑双瞳中,疑似晃荡着会令她心跳加快的柔情。「还谈不上是在谈恋爱。我喜欢她,但还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
丹枫不准自己脸红。人家又没明讲什么,如果是她自作多情,那多丢脸。「你看起来不像个胆小鬼。」
「男人其实是很脆弱的,我们会担心配不上人家,被人家拒绝。」
他的目光要是继续纠缠着她不放,那她就要真的脸红了。在还没确定他的心思之前,她可不要露出诱惑他的痕迹。不如转移到较安全的话题,反正只要她还留在台湾,就有机会掳获他的心,不急。
「都什么时代了,哪还有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问题?我现在是你的债权人,我信得过你,不要求你写借据,但你至少该提出偿债计划。你买银拍屋可以贷款,有必要卖这间房子来还我钱吗?」
「有。我收到全球的第二次汇款时,大胆地把那笔钱拿去周转,本来相当有把握七月三日前稳可把钱还给全球,哪知今天早上发现出了点问题。我正在伤脑筋时接到全球的电话,然后我就赶紧回来问妳。这间房子虽旧,地段还不错,我本来就要卖的,也有客户在议价了。卖的钱一半分给我妹妹,一半还妳。不过,妳如果不急着要我还钱的话,拖上几天,房子或许能卖到更好的价钱。」
「好,让你欠久一点,利息抵房租。不过,你多卖的那一部份,我要分红。」
「没问题,妳学得很快。如果妳进这一行,一定会是一流的房地产经纪人。」他微笑着站起来。「我该回公司了,债权人。妳还有给自己留下吃饭钱吧?」
「还有一点,不多,不够买机票。」
希凡安心地笑。那最好,她才不会突然消失。「为了答谢妳,我今天晚上请妳吃饭,地点让妳挑。」
「你说的哟!不怕我敲竹杠?我可不吃鲁肉饭,油腻腻的。」
「算算我省下的利息,即使妳要求我请妳吃鲍鱼排翅也不为过。」
「要有环保概念,拒吃鱼翅。不过,我要吃的不见得比鲍鱼排翅便宜。债务人,请准备好信用卡,我要去『亚都丽致饭店』,吃全台北最好的法国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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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凡原本跟丹枫约定六点半会回家接她去亚都丽致饭店。六点十几分钟,他打电话告诉她,他还在外面与客户商谈,必须晚半个钟头回家接她。她不多废话,跟他重约时间,说她会自己搭车前往餐厅,随即挂断。
按掉通话键,希凡对着他的手机发了几秒钟的呆。现在的新女性都像叶丹枫这样行动独立、讲话利落吗?
稍后在开车前往亚都的路上,他想起以前依兰每次都要他接送。许多个冬夜,顶着刺骨的寒雨,送依兰回家后,他再骑四十分钟的摩托车回他家,双手僵冷得几乎麻痹。他不曾向依兰抱怨,因为他爱她,不管为她做什么,他都欢喜做、甘愿受。然而,那样的呵护、那样的关怀、那样倾尽所有的付出,却仍然敌不过金钱的魅力。
故事很老套,在他退伍前两个月依兰兵变。那青天霹雳的打击,使希凡变得郁郁寡欢。他是高依兰一届的政大学长,两个人热恋了三年,一有空就黏在一起,对彼此的一切熟悉到宛如夫妻。生生世世相爱相守的誓言,在山之巅、在水之湄讲过;在晨曦中、在皓月下讲过;在依偎时、在缠绵后讲过。那些绝对是真情诚意的絮语,竟如雨丝、如雪花,飘落了,就不见了,再怎么也无法完整地捞起。
退伍回到台湾,希凡好像还是以前那个希凡,不把失恋当一回事。即使庭庭一再逼问,他也潇洒地说:「我怎么会恨她?当然是祝福她喽!女朋友再找就有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缺了永远无法补好的一角。
再勤于工作,忙到把所有的时间填满,偶尔仍然不免会情绪低落。耐不住时,他会不由自主地到以前与依兰同游过的地方徘徊,让回忆折磨自己。那样自虐过不知多少次后,他才终于能渐渐释怀。
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有甘、有苦,有悲欢、有离合。世事岂能尽如人意?哪个人的故事里没有几番曲折?至少他曾经深深地爱过,这辈子没有白活。
就在他几乎淡忘依兰之际,脸上犹留着指痕的依兰深夜按他的门铃,投入他怀抱,哭诉她丈夫有外遇还恼羞成怒地打她。希凡不敢大意,怕一旦处理不好,会有损依兰的名誉。他请庭庭将依兰送回家。庭庭回来告诉他,一岁多的小女儿一叫妈,依兰就哭成泪人儿,她老公大有悔意直哄她,看来两个人会和好如初。不料类似事件在往后数年中不时重演,造成希凡不少的困扰。
他花了点时间找停车位,差点迟到。
进了亚都的lobby,没看到叶丹枫,心想她不知道会让他等多久。以前他接送依兰,等上一、二十分钟是常有的事。那时即使有再多的不快与不耐,一见到她的娇容,一股甜蜜涌上心头,微笑自然浮现。现在想起来,自己都满感动的,当时年轻应该气躁,却有那样的耐心,爱情真是奇妙。
沙发上坐着个穿黑色细肩带及膝洋装的女人,背对着他在跟一个站着的老外讲话。那女人修长美丽的小腿颇像叶丹枫。他走过去,听到他们以他不熟悉的语言在交谈,可能是法文。
女人转过头来,立刻对他漾出笑容。她果然是叶丹枫,化过妆的脸妩媚亮丽,耳垂上细小晶莹的耳环与她水灵的明眸相映,美得使希凡差点认不出她来。
她站起来,勾住他手臂,不知对老外说句什么。老外露出失望的表情,但绅士地对他们颔首致意,随即离去。
叶丹枫放开希凡的手臂。「对不起喔!他纠缠不清,我只好说你是我男朋友。」
希凡顺势把她的手勾回他手臂上。「没关系,我很乐意当妳的护花使者。我好像应该穿西装。」
「不必,你这样就很好了。」她微笑着把他从头看到脚。
希凡每天上班几乎都穿白衬衫打领带,但是站在穿小礼服的叶丹枫旁边,还是觉得自己不够称头。她皮肤白,很适合穿黑色,看起来美丽又神秘,令他自惭形秽。「啊!我的鞋子有点脏。」
她轻笑。「你放心,他们不会因为你的鞋子有点脏就拒绝你的信用卡。」她挽着他走向巴黎厅。「他们的料理很高档,价格也很高档,等下你看了menu可别心脏病发作。」
「我的心脏不至于那么脆弱。」这会儿他的心跳速度比平常快,不是因为荷包即将失血,而是因为她胸前黑纱下的乳沟若隐若现,引人遐思。
「如果这一餐可以吃上两百顿鲁肉饭呢?」
希凡暗地咽口水。果真得破费几张大钞的话,也得好汉打落牙齿和血吞,不过,她如果真是个败金女,这种老婆他讨得起吗?他得好好考虑一下了。
「基本上我是个不注重吃的人,反正不管吃什么,拉出来的都差不多。不过,偶尔花点钱来增长见识也无妨。」他说。
「再棒的美食,再有情调的餐厅,被你这么一说都失色了。还是要去巴赛丽厅?那里便宜一点,一客大约五百块。」
都已经走到巴黎厅了。希凡咬牙挽着叶丹枫走进去。「既来之,则安之。」
侍者领他们到一张小圆桌。
红色的座椅,象牙白的桌巾,桌上摆着一小钵白色鲜花,入耳的是优扬的现场钢琴演奏,希凡一坐下便觉得连自己也高雅起来。但是看到menu上的价格,丽致套餐一客要三千块,他眼睛不禁瞪大了些。靠!真不是普通的贵。
丹枫把他的表情变化全纳入眼底。想观察一个人的性格、风度,现在正是最好的时机。看得出他舍不得花大钱吃大餐,但是到目前为止,他表现得还不错。如果他真是个小器鬼,可能很快就会找借口溜走,那么她的个性与他差异太大,将来想必会经常为了意见分歧而吵架,她不如现在就准备收拾行李回澳洲。
柯希凡点主厨推荐餐,她点海鲜套餐。
「妳可以点丽致套餐,不必为我省钱。」他说。
丹枫在心里为他加分,不管他心里有多痛,至少他话说得够漂亮。「我喜欢吃海鲜。我想为你省钱的话,就不会指定要来这里。一客两千二,你会不会心疼?」
希凡想了想才回答:「说不会是骗人的。不过,把它想成是要付妳的利息,自己同时捞到一顿大餐,就觉得赚到了。」
「你还满乐观的嘛!」她嫣然笑道。
「尽量啦!不然自己做老板后,压力好大,每天开门营业,就得支付一些固定费用,也不晓得客户何时会上门,上门后能不能做成生意还是个问号。一开始我的公司只有我跟我妹妹两个人,半年后实在忙不过来,才陆续添加人手。」
「你怎么会选择这一行?」
「考大学时考上政大地政系就念了。也曾想转系,可是我必须打工赚我和我妹妹的学费、生活费,没时间准备转系考试,就糊里胡涂地念下去。毕业后,学以致用,走入房地产这一行,做得还不错。景气好又跑得勤的话,收入比坐办公室的高很多。如果我当初转系,现在可能只是一个拿死薪水的小职员。」
「你的生意应该不错吧?」
「今年拜利率超低之赐,房地产景气有假性的回春现象,我们的业绩成长了好几倍。今年初我又录用两个菜鸟,带他们带了一个月,现在他们已经做得满好了。我可以稍微轻松一点……」
这一顿饭不仅好吃,两个人也聊得非常愉快,很快地拉近彼此的距离。
希凡谈他刚入行时,第一个月业绩挂零,第二年他的年薪冲破百万,秘诀无它,唯勤而已。那两年为了寻找商机,他走遍东区的每一条大街小巷。
丹枫谈他们刚到澳洲时,如何适应当地的生活。教堂是社区的华人联谊中心,每个礼拜天中午几乎全社区的华人都在教堂里聚餐,吃大锅菜。为了交朋友他们一家开始上教堂,但事实上只有她妈妈是家里唯一虔诚的基督徒。
希凡又一次深刻地感觉到,当他跟她没有利益冲突、没有言词交锋的时候,她其实是个可爱的谈天良伴。今晚的叶丹枫美极了,精心打扮使她多了几分女性的妩媚。她的眸光如此晶莹、她的笑容如此灿烂,教他焉能不被迷醉?
丹枫几乎无法约束自己不对他投以爱慕的眼神。她没有看错,他是个孝顺、厚道又善良的好人。当他谈及父亲酗酒后的无理性行为时,毫无怨怼,只有不舍,因为他了解爸爸内心的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