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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剪相思  第6页    作者:宋思樵

  汪志光只有点点头挥手让他离开了。

  如蒙大赦的习烈立刻轻快地扬着步履溜出了系主任的办公室,跨上他的二手机车,准备返回宿舍更衣换洗,赶赴到中兴法商学院接夏筠柔。

  他急着冲回宿舍,所以拚命踩着油门加快车速,等他看到从校园后门窜出来的人影时,要紧急煞车已显太迟了,急中生智的他,赶快扭动车头,改变冲势。

  而那个年轻人也很机警,连忙身手矫健地向旁边跳开,一阵尖锐刺耳的煞车声后,习烈连人带车地翻落在校门口。

  他的手臂和大腿都因为严重的磨擦和碰撞而冒出了血痕。

  他艰困而吃力地忍着剧痛想爬起来,而那个年轻人也没袖手旁观,立刻伸出手想助他一臂之力。

  “不用你扶,要不是你冒冒失失地闯出来,我也不会受伤了。”习烈悻悻然地挥开他的手,倔强地靠自己的力量站起身。

  那个气质儒雅出众的年轻人愣了一下,“怎么?这还是我的错罗!”他温文地抬起一道剑眉淡笑道。

  “当然是你的错,若不是为了闪躲你,我也不会临时紧急煞车摔了个狗吃屎!”习烈咄咄逼人地说。

  “哦?你不觉得是你开车开得太猛了吗?”

  “我……”习烈有点心虚地微红了脸,“我的车速一向如此!”

  “哦?你居然到现在还能活得这么健康,真是你的幸运。”

  “你敢讽刺我?你是哪个系的?”习烈恼羞成怒地瞪着他。

  “我?”年轻人双眼亮熠熠地指着自己,“我是法律系的。”

  法律系的?习烈闻言不禁多瞄了他几眼,全台大法律系的学生他几乎都见过,从学长到新鲜人,他这个系学生会会长都熟得很,怎么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玉树临风、容貌气质皆出色的家伙?

  莫非是刚转过来的插班生?“你是插班生?”

  “也可以这么说。“年轻人含笑道,仍是一副神色自若、温文尔雅的书生风范。“你呢?”

  “我?我是咱们法律系的龙头老大!”习烈自负昂藏地说,有意先给对方来个下马威。

  “龙头老大?”

  习烈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你怎么这么逊啊!这龙头老大就是系学生会会长的意思!”

  “喔!那以后要请你多多指教了。”年轻人笑吟吟地说。

  习烈的傲气又抬起头来,“指教是不必了,以后走路别这么莽莽撞撞就可以了。”然后,他像老大哥似的很海派地拍拍他的肩头,“我叫习烈,法律系三年级,有困难可以来找我,今天的事就算了,反正……我有要事在身……”他猛然看了手表一下,“完了,我快迟到了,都是你这个冒失鬼害的!”

  他急冲冲地坐上机车,重新发动引擎。

  “等等……”年轻人唤住他,“你身上有伤,你不包扎止血一下吗?”

  “来不及了,我再不出发,我会抱撼终生、死不瞑目的!”习烈气急败坏地嚷道,扬长而去前,他又回首瞪了年轻人一眼,“要是把我未来的老婆气跑了,你最好躲远点,别让我在校园里撞见你,否则,我会把你大卸八块的!”

  只不过,这句言犹在耳的话,在一个星期之后,便成了习烈梗在喉头的鱼刺,更是他这一生最大讽刺!

  他羞得恨不能一头撞墙,更懊悔得恨不能咬断自己的舌头!

  他万万没有想到那个冒失鬼,那个插班生,竟然是汪主任口中的天才,也就是他们法律系新的教授莫凡毅。

  一个年轻俊朗而具有旋风一般魔力的风云人物!

  第四章

  莫凡毅没想到自己居然在短短一个月内成为台大最受欢迎的教授。

  校长礼遇他,系主任肯定他,学生更是打心眼里崇拜他、欣赏他。

  而他俊逸出众的外形,温文尔雅又不失亲切诙谐的言谈,更成为女同学倾慕心仪的偶像。

  为了避免无谓的麻烦,他故意对外宣称他在美国早有未婚妻。

  事实上,他是真的有论及婚嫁的对象,只不过,他一直用拖延战术把婚事缓下来而已。

  这次会回来台大教书多半也是为了逃避他叔叔莫定藩的催婚,还有逃开袁雪琼对他的纠缠痴恋。

  想起袁雪琼这个对他情有独钟,苦苦纠缠的千金小姐,他的双眉不禁蹙拢了。

  不可否认,袁雪琼的确是个明艳动人的女人,中美混血的她,身上永远散发着一股性感、慵懒而浪漫高贵的气息。

  高挑修长的身材,精致分明的五官,于加上富可敌国的家世背景,她这个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娇娇女的确有她傲人之处。

  她一直是美国纽约上流社会的一颗明珠,任何高级的晚宴舞会,只要有她出现,所有的光芒就全集中在她风华逼人的身上。

  她永远是上流社会的宠儿和人们眼光汇集的焦点!

  女人嫉妒她的艳姿聘婷,而男人则绞尽脑汁想赢得她的青睐。

  而袁雪琼的父亲袁新海,这个纵横美国金融业的大亨,更是把袁雪琼这个唯一的掌上明珠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瑰宝。

  由于袁雪琼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过世了,而和爱妻鹣鲽情深的袁新海并未再续弦,反而将所有的感情和钟爱全摆在他唯一的宝贝女儿身上。

  出身贵族的优越感、父亲的溺宠,再加上周旋在身边那些追求者的阿谀诌媚,更助长她骄纵任性、我行我素的傲气和行径。

  每当有男孩子对她百般讨好、曲颜承欢时,她总是带着一种嘲谑而似笑非笑的神态,冷冷地睥睨着他们,仿佛在欣赏一出极端无聊可笑的丑剧。

  而各种蜂拥到她闺房的礼物,如玫瑰、珠宝、香水,都被她穷极无聊地赏给了下人,要不然就是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

  目睹宝贝女儿对那些追求者不屑一顾的态度,袁新海曾经好奇地询问她:

  “有那么多优秀而殷勤的男孩子喜欢你,难道没有一个可以引起你的注意吗?”

  对于父亲的关切,袁雪琼只是爱骄地搂住他的脖子,半真半假地撒娇道:

  “爹地,我才不希罕那些自以为是的臭男生哩!我只要有您就可以了。”

  袁新海闻言,笑得好开怀,他不胜宠爱地拧了女儿的鼻头一下,“宝贝,你可真会逗你老爸开心啊!告诉爹地,到底要怎样的男孩子才能赢得你的垂青呢?”

  袁雪琼腻在父亲的怀里,娇俏地转动着一双滴溜溜、水汪汪的眼眸思索了一下,“当然是和爹地一样成熟漂亮的男人啊!”

  袁新海又是一阵开怀大笑,“你这孩子,怎么消遣起你老爸呢?不要没大没小的,正经一点,告诉爹地,你到底喜欢怎么样的男孩子呢?”

  袁雪琼沉吟了好一会,才慢慢回答:

  “我喜欢中国男人,就像爹地和莫叔叔一样温柔、睿智又有见地的男人。而那些围在我身边打转的美国男孩,我觉得他们太浮躁幼稚了一点,有时间又现实得教人受不了。”

  她口中的莫叔叔就是袁新海的生意伙伴和好友莫定藩。

  听她这么一提及,袁新海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联婚的意念。

  他知道莫定藩有个正在哈佛攻读法律学博士的侄儿,一个漂亮、学识渊博又才情纵横的中国青年。

  于是,他悄悄打了通电话给莫定藩。

  莫定藩当然没有异议,更求之不得。

  在他们极具巧思又不动声色的安排下,莫凡毅和袁雪琼在一个别开生面的情况下结识了——

  那天,是莫凡毅个人吉他演奏的表演会。

  除了念书外,他也是能玩能疯、允文允武的男孩子。

  不但书K得好,音乐才华更是不同凡响;举凡钢琴、电子琴、吉他都难不倒他,那些乐器在他手里好象有神奇的生命力,总是能牢牢抓住每一个听众沉醉向往的心。

  那天,他是应叔叔莫定藩的邀请,替某位熟识的同乡开的餐厅做临时安插的音乐演奏,也为在餐厅聚会的成大同学会增添愉悦的用餐情绪。

  他灵活纯熟的指法,潇洒不群的神态,立刻抓住在场所有听众的心弦,包括坐在袁新海和莫定藩身边的袁雪琼在内。

  她立刻不假思索、直截了当地告诉她的父亲袁新海,“爹地,我要认识他,那个弹吉他的中国男孩,无论如何您一定要帮我安排。”

  袁新海露出一脸奇妙的笑容,“雪琼,你请爹地帮忙,倒不如请你莫叔叔出马还来得有效!”

  “为什么?”她茫然不解地说,并将脸移向了莫定藩。

  “因为你想认识的那个中国男孩不巧正是他的侄子。”

  聪颖慧黠的袁雪琼立刻颖会了过来,原来今晚这场精彩的音乐餐会,是她爹地和莫定藩蓄意安排的。

  性情像西方女孩一般爽朗热情、新潮大方的她,也就毫不造作地坐在下面慢慢聆听莫凡毅独特生动的吉他演奏,屏息等候他结束表演,等他拿着吉他走向他们这一桌——

  莫凡毅揉揉眉峰,漂亮而性感的嘴角绽出一丝苦笑,他从来没有见过像袁雪琼那样火辣辣而热情四射的女孩子。而她爱恨分明、骄纵跋扈的个性也教他不敢恭维。

  若不是看在他叔叔莫定藩的脸面上,他实在懒得和她这种被惯坏了而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千金周旋。

  和她在餐厅认识之后,她便以他的女朋友自居,常常到学校盯梢,更时时藉故到他住处盘旋,做个令人不胜其扰的不速之客。

  更离谱的是,她常常软硬兼施、无理取闹地向他逼婚,弄得他筋疲力尽又有些啼笑皆非。

  他拿到博士学位之后,她闹得更乖张,并口口声声威吓他不准见异思迁、移情别恋!她的疲劳轰炸和死缠活赖只是徒增他的困扰和反感而已,所以,他接受台大校长的约聘逃到台湾来。

  他有个非常强烈的直觉,他感情的归属是在这里,在这块令他觉得熟悉又陌生的国度里!

  他真的有这种强烈而难以解释的感觉——

  再一次,下意识地,他慢慢伸手抚摸自己额前那道已经斑白模糊的疤痕。

  思绪又开始飘浮起来,飘到一个遥远而疑真似幻的梦境里……

  阳明山公墓。

  莫凡毅捧着一束素雅的雏菊放在修剪整齐的墓碑台前。

  下意识地,他又习惯地伸手摸着额前那道无损他俊挺漂亮容貌的疤痕。

  他垂下眼,突然有种极为忧伤又酸楚万分的复杂情绪。

  他望着刻在墓碑上的字。

  彭钧达教授之墓

  生于1953年,殁于1984年,享年三十二岁

  立碑人  台大全体教职员暨学生  恭志

  好一个到死也寂寞孤独的人,竟然没有半个家人为他建碑安葬。

  莫凡毅不禁为他的际遇感到悲哀而有丝愤慨不平了。

  突然,他听到一阵细轻而脚步声。

  他本能地回过头,然后,他的呼吸停顿了!

  一张纯净白皙、清灵出尘而可以让所有男性屏息震动的容颜俏生生地伫立在他不敢置信视线之内。

  夏筠柔被他灼热而有点放肆的注目礼盯得有些怏然而困窘恼怒了。

  她本能地车转身子,掉头就走。

  “你不是来祭拜朋友的吗?怎么,花都还没摆上,就准备走人,你不觉得这么做对死者太不敬了吗?”

  夏筠柔停住她的脚步,她掉过头来,一双晶莹剔透、如秋水盈盈的黑眸像冰针一般冷冷地射向莫凡毅,“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莫凡毅眼睛闪了闪,有些讥诮地扬起眉,“当然,我通常没有跟空气,还有……”他看了看周遭整齐排列的坟冢一眼,“跟死人喃喃自语的习惯。”对于他的揶揄,夏筠柔只是冷漠地把手口的白玫瑰放在彭钧达的墓碑前,然后站直身,绷着脸,二话不说地准备离开。

  “就这样走了?你大老远上山,除了献花,没有话要跟死者说吗?你不怕死者晚上托梦向你‘抗议’吗?”

  夏筠柔慢慢转过身来,莫凡毅脸上那抹玩世不恭又略带挑衅的神情激怒了她,“对不起,请你收起你那自以为是的幽默感,我不以为你在坟场跟女孩子搭讪挑逗的行径是一种对死者尊重的表现,再说……我从来没有兴趣跟陌生人抬杠,尤其是一个轻浮又自以为是的男人!”

  莫凡毅并没有被她尖锐刻薄的攻讦惹火,他反而乐在其中,他双眼亮熠熠的,闪烁着一抹激赏而揉合了趣意的光彩,“你还真是我所见过口才最犀利的女孩子,不过,你是不是有点反应过度了,我这个轻浮又自以为是的陌生人,刚刚做了什么挑逗你的事?除了善意的玩笑和抬杠之外?”

  夏筠柔一窒,脸颊不争气地微微泛红了,“对不起,我只是不……习惯跟陌生人交谈,特别是……在他面前。”她的目光忽然无尽温柔而凄楚地停泊在彭钧达的墓碑上,一双水灵灵的美眸淫浸在一层迷蒙如雾的烟波里,泛着点点幽冷而绞人心碎的涟漪。

  莫凡毅脸部的肌肉没来由地抽痛了一下,“我刚刚还以为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最孤独的人,现在,我知道我错了,他是这个世界最幸运而最富裕的男人!”他暗哑地说。

  “是吗?”夏筠柔泪光莹然地反问着,眼睛始终不曾离开墓碑一眼。

  此景此情,看得莫凡毅眼里竟有一种心痛而又想动容落泪的冲动。

  然后,他的理智提醒他,该是离开的时候了,他不该也没有权利站在这里继续“干扰”她,做个唐突而不识相、不受欢迎的“第三者”。

  但,他又苦涩地吞咽了下去,这根本是多余而无聊的。

  看她像化石一般地伫立在墓碑前,目光痴迷而缱绻地望着坟冢出神发呆,他就知道他什么都不必做,除了离开之外。

  他离去的脚步声惊搅了夏筠柔的凝思,她神思怔忡地出于本能唤住了他。

  “你……你要走了吗?”

  莫凡毅淡淡点头,目光深远而若有所思地瞅着她。

  那种仿佛有千言万语的眼神撼动了夏筠柔冰冷的心扉,她怦然心动而困惑迷茫地蹙着眉问道:

  “你为什么会来祭拜他?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莫凡毅的眼睛闪了闪,“我和他的关系和你一样深,”他莫测高深地哑声说:“而我对他的感情更不亚于你。”

  “是吗?”夏筠柔有些嘲弄地抿抿唇,“没有人对他的感情能像我一样,刻骨铭心,至死不渝!”

  她的话再度撼动了莫凡毅,但,他把所有偾张的情绪摆在心灵深处,“是吗?”人学她嘲谑地微微扬起一道浓挺的剑眉,“这可很难说喔!他在我心底的分量和对我生命的意义可能远远超过你。”他耐人寻味地说,似乎有意跟她较量,一争长短似的。

  他挑衅的故弄玄虚的口吻终于挑起了夏筠柔的兴趣和旺盛的好奇心,“你到底是谁?”

  莫凡毅好象故意寻她开心似的,他眨眨眼,以问为答地提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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